《富順縣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實施細則》是一部經富順縣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的有關富順縣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實施的細則。該細則共七章四十四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順縣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實施細則
- 施行地區:富順縣
《富順縣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實施細則》是一部經富順縣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的有關富順縣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實施的細則。該細則共七章四十四條。
《富順縣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實施細則》是一部經富順縣第十五屆人民政府第58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的有關富順縣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實施的細則。該細則共七章四十四條。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縣建設徵收土地補償...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辦法》、省政府《關於調整征地補償安置標準等有關問題的意見》(川辦函〔2008〕73號)、《自貢市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辦法》(市政府令第69號)、《富順縣建設徵收土地補償補助安置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規範我市中心城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安置(簡稱房屋徵收補償安置)行為,維護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保障各項建設順利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
安置補助費是指國家在徵用土地時,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並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用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4-6倍。但是,每公頃被徵用耕地的安置...
第一條 為實施《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移民安置實行開發性移民和先移民後建設方針,將前期補償補助與後期扶持相結合,保障移民合法權益,使移民生活達到或超過原有水平。
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第六條 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中心城區範圍內可跨區統籌設定掛鈎項目的拆舊區和城鎮建新區;榮縣、富順縣可分別在本縣範圍內跨鄉(鎮)設定掛鈎項目區。農民集中居住區應在同一鄉鎮區域內設定,集中居住的農戶應為戶籍在本鄉鎮的農戶。第三章 安置方式與建設要求 第...
第二條 全省依法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
(六)制止亂占耕地和濫用土地,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違法占地案件,調處、解決土地糾紛;(七)統一徵收土地管理的各項費用,並對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八)參加城鄉建設項目的選址,初步設計的會審,並參加竣工後的工程驗收;(九)辦理...
在預征地公告確認範圍內的被徵收單位和個人,在對被徵收集體土地進行補償安置的同時,對地上房屋和附著物一併給予補償或安置。梨樹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梨樹鎮永樂小區建設項目集體土地及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的通知集體土地補償安置標準 ...
第九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15年。第十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土地劃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縣級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根據需要,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土地開墾區、建設用地區...
第二條 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徵收農村集體所有土地的補償安置、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政策及標準(包括原已統征土地、撤銷集體經濟組織建制、餘下的未利用土地等未實施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適用本辦法。省級及以上重點建...
(一)被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按省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公布實施的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確定;(二)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補償費用,按省政府批准由市政府印發實施的有關標準執行;(三)農村村民住宅拆遷後,...
(一)拆遷人從事房屋拆遷、建設的有關批准檔案,拆遷方案、拆遷計畫及房屋拆遷許可證;(二)房屋拆遷方案和計畫的補充、調整檔案資料,向拆遷主管部門備案的補償、安置協定,補償、安置的結算資料;(三)拆遷過程中的檢查處理檔案、材料...
第一條為切實做好小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維護移民合法權益,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小型水利水電工程是指小(1)型、小(2)型水利工程和小型水電工程。小(1)型水庫...
第六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料庫建成後,增加人員按本實施細則第五條規定辦理後,及時調整並進入資料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耕地資料庫建成後,開墾、復墾增加的耕地,及時調整並進入資料庫。今後徵用土地,經批准的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實施後,已...
第三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民主、程式正當、結果公開、公平合理、及時補償的原則。第四條 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牽頭,會同市級有關部門負責全市房屋徵收與補償的指導、監督和檢查工作;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委託下屬...
(一)新區房屋的拆遷主管機關是縣建設局,負責新區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的管理和監督,並接受縣人民政府、執法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二)新區的征地由縣人民政府統一徵用、統一收儲,壟斷土地一級市場,被征地上房屋的拆遷由納雍縣市政工程建設...
第九條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規劃期限一般為15年。第十條 依照《土地管理法》規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將土地劃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縣級和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應當根據需要,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土地開墾區、建設用地區...
第一條 為加強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以下簡稱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的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妥善安置移民,根據國務院《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自治區的實際,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城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工作按照綜合測算、精心計畫、屬地實施、統籌推進的原則實施。第三條市人民政府負責城區房屋徵收工作。涉及市級財政資金結算、需出讓土地建設安置房的徵收項目由市政府批准確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為市房屋徵收...
第二章 徵用土地的補償 第五條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由征地單位區別情況按下列標準支付以下費用:(一)土地補償費。徵用耕地,按該耕地被徵用前3年平均每畝產值的5倍計算;徵用其他土地,按耕地的補償標準減半計算。(二)安置補助費。徵用...
七、征地補償安置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經鹹安區人民政府審定後,應當及時在入口網站發布,同時由高新區分局在擬徵收土地的鄉鎮(街道)、村(社區)、村(居)民小組所在地張貼,聽取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居)民委員會和...
(一)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省定四類地區標準16000元/畝執行;(二)徵收建設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計算;(三)徵收未利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按照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標準的0.5倍計算。第六條 安置補助...
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關於龍浦高速公路征地拆遷補償安置的指導意見法規內容 編輯 語音 浦城縣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為確保龍浦高速公路建設的順利實施,維護被征地單位、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國和...
《平壩縣城規劃區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暫行辦法》是平壩縣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總則 第一章 總則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加強集體土地征地、拆遷補償安置工作,保障各項建設順利進行,保護被徵收集體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和被拆遷人的...
核准被征地農民轉為城鎮居民的人員名單;組織貨幣安置人員的住房建設;組織有關部門對被拆遷房屋建築面積合法性認定的複查;組織被征地農民的就業培訓和社會保障工作;協調處理好遺留問題和征地補償安置爭議等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確保征地...
(國土資發〔2010〕96號)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有關要求,進一步規範征地補償安置行為,加強征地補償安置工作中的廉政建設,切實維護征地補償對象的合法權益,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規範征地補償安置工作的有關...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集體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以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的補償安置適用本辦法。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對國防、公路、鐵路、水利水電工程、通信等建設涉及土地和房屋征拆補償安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