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範土地徵收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徵收工作程式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鹹寧市中心城區土地徵收工作程式實施細則
- 施行地區:鹹寧市
為規範土地徵收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徵收工作程式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為規範土地徵收行為,維護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合理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土地徵收工作程式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本實施細則所稱中心...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鹹豐縣集體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安置補償工作,保障城鄉建設依法、有序、穩妥推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省人民政府關於公布...
第三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科學民主,程式正當合法,補償公平公開的原則。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第四條 上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下級人民政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監督。省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財政、...
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工程審批改革,最佳化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程式,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本實施辦法適用於房屋建築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建設類市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第三條 市本級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並聯審批共分四個階段,分別為立項用地規劃...
負責辦理施工許可證等與項目建設相關的行政審批,並依據法定職責完成工程造價審查、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督,以及工程竣工備案等工作。第二十八條 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含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投標過程程...
第五條本辦法適用於市城鄉總體規劃劃定的中心城區範圍內土地徵收、收購活動。第二章土地徵收程式 第六條市人民政府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統籌安排本行政區域內的土地徵收工作。第七...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獨立、客觀、公正地開展房屋徵收評估工作,市住建部門應當加強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的監督和管理。第十四條 房屋及附屬物補償價格評估時點為土地徵收預公告之日。評估程式和技術規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評估價格根據房屋...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武穴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國有土地上所有的建、構築物的徵收與補償。第三條 房屋徵收與補償應當遵循決策科學民主、程式正當合法、補償公平、結果公開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法定程式納入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第九條區房屋徵收部門應從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出發,按照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編制年度徵收計畫,並應於每年...
對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交易、裝飾裝修、白蟻防治、房屋安全鑑定、房地產中介機構、物業管理等與房地產有關的活動實施行業管理;負責指導監督房屋產權管理,負責建設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負責鹹寧城區住房建設、房地產市場、物業管理的行政執法工...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的農村土地徵收的審查報批和組織協調工作。鄉(鎮)人民政府或園區管委會等根據市自然資源和規劃主管部門委託,作為征地實施單位,做好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土地徵收的具體實施工作。第二章 徵收程式 ...
紀檢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徵收補償安置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第二章 徵收程式 第八條 在實施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前,房屋徵收部門應發布公告,將擬徵收房屋的範圍、補償方式、安置方式和申請聽證的權利等,...
(六)經市土地資產和儲備委員會確定不宜納入收購儲備範圍的土地,依程式委託交易中心公開交易。(七)企事業單位已通過改制等方式將非經營性用地變更為經營性用地的,轉讓土地時必須到交易中心公開交易。
第八條 確需徵收房屋的各項建設活動,應當符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和專項規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按照法定程式納入市、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國土空間規劃批准實施前,本辦法所稱的國土空間規劃...
第三條 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徵收應當遵循合法合理、程式規範、補償公平、妥善安置的原則。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四條 市政府是組織實施集體土地徵收的法定主體,負責審定徵收土地年度計畫、審批(核)“一書三(四)方案”(項目呈報...
鹹寧市鹹安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鎮斌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鹹寧市鹹安區委、鹹寧市鹹安區人民政府負責解釋,具體工作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商區委編辦承擔。本規定的調整由區委編辦按規定程式辦理。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
市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計畫由市城建領導小組負責。第七條 縣(區)房屋徵收工作部門應當會同發展改革部門,編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和舊城區改建項目計畫,經同級人民政府審定,按程式納入下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第八條 ...
縣人民政府指定縣房屋徵收安置補償中心為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管理部門(以下簡稱房屋徵收部門),制定和完善房屋徵收與補償配套政策,統籌全縣徵收補償標準,嚴格徵收決定程式,制定縣域內房屋徵收補償方案,規範徵收評估行為,對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