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規範

《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規範》是2023年11月12日起正式實施的條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規範
  • 實施時間:2023年11月12日
修訂意義,內容解讀,

修訂意義

這是全國省級層面出台的首個用來指導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工作的地方標準,為四川省推動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提供了綱領性指引。

內容解讀

《規範》結合四川實際特色,首次從地方層面詮釋了“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的具體內涵,對標2035年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規定了四川省宜居宜業和美鄉村生活宜居、發展宜業、治理有效、環境優美四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其中,生活宜居從規劃布局、基礎設施、農房建設、公共服務四個方面進行具體要求,發展宜業圍繞產業發展、鄉村經營、經濟收入三個方面進行具體規定,治理有效從組織建設、“三治”結合、平安建設、鄉風文明、農民參與五個方面進行詳細規定,環境優美則從自然環境、人居環境、田園環境三個方面進行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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