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北京市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是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堅持鄉村振興為農民而興、鄉村建設為農民而建,紮實推進鄉村建設,全面提升鄉村宜居宜業水平,結合北京市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由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3年3月27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
  • 印發機關: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3年3月27日
印發信息,方案全文,

印發信息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委、區政府,市委各部委辦,市各國家機關,各國有企業,各人民團體,各高等院校: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北京市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3月27日

方案全文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方案》,堅持鄉村振興為農民而興、鄉村建設為農民而建,紮實推進鄉村建設,全面提升鄉村宜居宜業水平,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牢牢把握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把鄉村建設擺在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重要位置,順應人民民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嚴格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堅持大城市帶動大京郊、大京郊服務大城市,以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為重點,強化規劃引領,統籌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布局。健全自下而上、村民自治、農民參與的實施機制,持續提升鄉村基礎設施完備度、公共服務便利度、人居環境舒適度,塑造體現京韻農味的鄉村特色風貌,逐步使農村具備現代生活條件,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二)工作原則
——把握規律、穩步推進。遵循鄉村發展規律,結合農民民眾實際需要,聚焦階段任務,合理安排建設時序。久久為功、從容建設,堅持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求好不求快,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乾一件成一件,避免造成浪費。防止颳風搞運動,防止超越發展階段搞大融資、大拆建、大開發。
——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堅持農業農村聯動、生產生活生態融合。鄉村建設要與郊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同鄉村文化和風土人情相協調,突出鄉村特點,體現京韻特色,避免千村一面。最佳化城鎮建設區、生態保護紅線區、鄉村風貌區三類鄉村空間布局,分類推進整治完善類、城鎮集建類、特色提升類、整體搬遷類四類村莊建設。
——政府引導、農民參與。發揮政府在規劃引導、政策支持、組織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健全市負總責、區和鄉鎮抓落實機制。尊重農民作為鄉村建設參與者、享有者的意願,堅持問需於民,突出農民主體地位。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構建政府、市場主體、集體、村民等多方共建共管共享格局。
——建管並重、長效運行。堅持先建機制、後建工程,統籌推進農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與管護,建管用並重,健全完善系統化、規範化、長效化的政策制度和持續運行機制。強化考核監測,落實落細管護責任。
——綠色建設、體現特色。樹立綠色低碳理念,促進資源集約節約循環利用,倡導本色規劃、特色設計、綠色建設,實現鄉村建設與自然生態環境有機融合。
(三)行動目標
到2025年,鄉村建設取得實質性進展,基礎設施補短板任務全面完成,農村人居環境長效保持乾淨整潔有序,美麗鄉村建設取得明顯成效,農村衛生廁所得到普及,生活垃圾有效處理的村莊基本實現全覆蓋,農村地區生活污水得到全面有效治理,高效管用的長效管護機制全面建立,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穩步提升,鄉村治理水平全面提高,農村精神文明建設顯著加強,農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進一步增強。
二、重點任務
(四)突出規劃引領作用。嚴格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和村莊布局規劃,將城市和鄉村作為有機整體統籌謀劃,分區分類推進四類村莊建設。發揮規劃指導約束作用,確保各項建設依規有序開展。最佳化布局鄉村生活空間,嚴格保護農業生產空間和鄉村生態空間,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嚴守150萬畝永久基本農田和166萬畝耕地保有量底線。按照“多規合一”要求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落實分區規劃目標和管控要求,基本實現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市域全覆蓋。建立健全責任規劃師制度,加強規劃指導,嚴格落實村莊規劃管控,開展村莊規劃與上位規劃校核,推動“多規融合”在村莊落地實施。繼續開展“百師進百村”行動。遵循村莊演變分化規律,尊重農民意願,嚴格規範村莊撤併。
(五)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持續推進“四好農村路”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範創建,2023年建設“美麗鄉村路”300公里,2024年、2025年分別建設200公里以上,全市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發展水平評價持續保持在5A以上。推進鄉村公路提檔升級,形成路網結構更加最佳化、等級水平逐步提升、沿線設施更加完善的鄉村公路網路。進一步強化鄉村公路管護,年度實施養護工程比例不低於5%,優良路率進一步提升。實施鄉村公路安全設施精細化提升行動,進一步提高設施安全管理水平。加強“村村通公交”監管,調整最佳化公交線路,進一步提升服務水平。
(六)強化農村供水保障和防汛安全。實施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加大鄉鎮級集中供水廠建設及村級供水設施更新改造投入,擴大公共供水覆蓋範圍,分類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到2025年農村自來水普及率保持在99%以上。加強村莊排水設施建設,提高排水防澇能力。持續加強永定河、北運河、潮白河等重要行洪河道堤防達標、險工險段除險加固、清淤清障等綜合治理,建設並完善通州堰分洪工程體系,做好水庫安全鑑定、除險加固、降等銷號等安全管理,規範蓄滯洪區建設與運用管理,提高防洪安全水平。
(七)實施鄉村清潔能源建設工程。最佳化農村能源結構,改造升級山區農村電網,實現穩定可靠供電全覆蓋。完善農村清潔能源供應保障體系,因地制宜推進山區村莊煤改清潔能源,健全清潔取暖設備運維服務機制,到2025年具備條件的山區村莊基本實現冬季清潔取暖覆蓋。在農村新建居住建築和各類村莊配套服務設施中推廣光伏發電套用,推動已完成抗震節能改造農宅套用光伏發電,建設光伏新村,農村公共機構按照“宜建則建”原則實現光伏發電。繼續在村鎮建築和農村住宅推廣套用太陽能熱水系統,在具備條件的特色村鎮試點建設一批“超低能耗建築+可再生能源供能+智慧能源平台”綠色能源示範村。
(八)加強農產品倉儲保鮮和冷鏈物流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40個農產品倉儲保鮮和冷鏈物流設施,鼓勵物流設施共建共享共用,引導冷鏈物流基礎設施升級。統籌最佳化農村商業網點建設,構建以搭載多種便民服務功能的便民店為基礎的農村便民服務網路,到2025年便民店實現千人以上行政村全覆蓋。分期分批組織建設服務“三農”和農村電商的快遞末端網點,進一步完善區物流中心、鄉鎮物流站和村級物流點三級寄遞物流網路,提升“村村通快遞”服務水平。
(九)實施數字鄉村建設發展工程。推動鄉村信息基礎設施提檔升級,加快農村地區光纖寬頻、移動通信網路普及與升級。加快農村地區高清互動數位電視網普及推廣。推進全市農業農村大數據平台建設,構建全市農業農村數據資源“一張圖”。大力發展智慧農業,推進數位技術、智慧型裝備在農業生產上的深度套用。積極推進朝陽區、海淀區國家數字農業創新套用基地建設,構建“數字鄉村大腦”。深入推進信息進村入戶工程,有效提升益農信息社可持續運營能力。促進鄉村公共服務、社會治理數位化智慧型化。深化房山區、平谷區國家數字鄉村試點建設。到2025年打造20個數字鄉村試點鄉鎮,數字鄉村發展水平提高到74.5%。
(十)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加強村級綜合服務設施建設,進一步提高設施覆蓋率,推進“一站式”便民服務,支持黨務服務、基本公共服務和公共事業服務就近或線上辦理。結合村莊街坊路和公共場所規劃建設,完善村莊公共照明設施,實現村內主幹道和公共場所全覆蓋。推進農村社區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加強與周邊無障礙設施的銜接。實現行政村全民健身設施全覆蓋。因地制宜推動建設農村社區應急服務站。
(十一)實施農房建設質量提升工程。分類分批推進農房建設質量提升試點村建設,穩步提升農村住房質量,適應現代生活需要,建設一批功能現代、風貌鄉土、成本經濟、結構安全、綠色環保的宜居型示範農房。加強農房規劃管控與建設管理,加大違法建設整治力度,努力推動鄉村風貌改善。落實農村住宅建設避讓災害易發區域、防洪等基本安全要求,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抗震節能農宅建設,2023年底前完成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常態化農房建設管理制度,加強管理信息化建設。各涉農區加強農村宅基地及房屋建設的統一監督管理,指導鄉鎮建立健全宅基地及建房聯審聯辦機制。探索農村閒置住房規模化租賃可行性路徑。加強傳統村落、歷史文化名村名鎮傳承保護和活化利用,加大村莊內古樹、大樹保護力度,編制實施傳統村落保護髮展規劃,推進傳統村落掛牌和保護修繕。
(十二)實施提升農村人居環境建設美麗鄉村行動。繼續推進農村廁所革命,有序實施老舊戶廁改造提升,因地制宜推動農村未達標公廁改造,全面升級鄉村景區旅遊廁所。全市農村衛生戶廁覆蓋率、三類及以上公廁比例保持在99%以上,鄉村景區旅遊廁所全部達到A級以上標準。紮實推進農村生活垃圾治理,落實好源頭分類減量。嚴格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整治,農村地區實現基本清除。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落實好《北京市全面打贏城鄉水環境治理殲滅戰三年行動方案(2023年-2025年)》,加強污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保障設施穩定運行,到2025年農村地區生活污水處理率達到75%。全面落實河長制、湖長制。推進農村電力、通信、廣播電視等架空線維護和梳理整治工作。實施鄉村綠化美化行動,建設500處村頭一片林,創建250個首都森林村莊,加強農田防護林建設和修復。持續清理私搭亂建、亂堆亂放,整治殘垣斷壁,規範農村戶外廣告設施、牌匾標識設定。加強鄉村風貌引導,編制村容村貌提升導則。
(十三)實施農村基本公共服務提升行動。加強城鄉統籌,推進城鄉基礎設施布局銜接和功能互補,發揮新城在城鄉融合發展中的支撐作用和新市鎮、特色小鎮、小城鎮在城鄉發展一體化中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將鎮中心區建設成為鄉村就業、居住、綜合服務和社會管理中心。深化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保障偏遠山區學前及低齡學段學生基礎教育就近入學,每個鄉鎮至少辦好1所普惠性幼稚園,開展城區優質學校與鄉鎮中國小校“手拉手”結對幫扶,推動優質高中招生計畫向農村地區傾斜,切實提升農村教育水平。推動優質醫療資源向農村延伸,建立“城區醫院進農村”專項幫扶機制,最佳化鄉村醫療衛生機構布局,持續保障村級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提升鄉村醫療衛生服務數位化、智慧型化水平。推動農村醫療點和養老點就近建設。全面推進以鄉鎮綜合性養老機構為重心、以農村幸福晚年驛站為平台、以農村鄰里互助養老服務點為網點的農村養老服務網路建設。到2025年各區改造1至2所集中接收特困老人的三星級敬老院,各鄉鎮至少建設1所不少於50張床位的養老照料中心,500戶以上的村莊基本實現村級養老服務驛站服務全覆蓋,建成不少於1000個農村鄰里互助養老服務點。推進農村助殘設施建設,推動鄉鎮和有條件的村建設溫馨家園,到2025年力爭實現殘疾人聯繫服務全覆蓋。
(十四)提升鄉村治理水平。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推行格線化管理、數位化賦能、精細化服務。深入推進抓黨建促鄉村振興,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選優配強鄉鎮領導班子、村“兩委”班子,實施“頭雁工程”,加強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實施村級後備人才星火計畫,加強後備人才隊伍建設。派強用好駐村第一書記,健全常態化駐村工作機制,充分發揮駐村第一書記抓黨建促鄉村振興作用,壓實幫扶單位責任。開展鄉村振興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整治,加強對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管理,提升基層監督效能,促進鄉村治理。規範村級組織工作事務、機制牌子和證明事項,切實減輕村級組織負擔。深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提升“三站三室”覆蓋率,健全農村社會治安防控體系。落實《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完善吹哨報到工作機制,推進主動治理、未訴先辦。有效發揮村民自治組織作用,積極組織引導村民參與鄉村規劃建設、基礎設施長效管護。總結推廣村民自治組織、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民眾參與鄉村建設項目的有效做法,進一步提升鄉村治理水平、創新鄉村治理方式,真正讓農民成為鄉村建設主體,更好落實鄉村建設行動。
(十五)深入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加強思想政治引領,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和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傳教育活動。深化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打通宣傳民眾、教育民眾、關心民眾、服務民眾的“最後一公里”,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人心。深化文明村鎮、文明家庭等創建活動,開展“學榜樣我行動”和好媳婦、好公婆、好妯娌等家庭文明典型評樹活動以及“傳家訓、立家規、揚家風”等主題活動,以良好的家風支撐良好的村風民風。大力推動農村移風易俗,健全道德評議會、紅白理事會、村規民約等機制,推廣積分制、清單制等治理方式。加快推進基層公共文化設施建設,提升鄉鎮綜合文化中心、行政村綜合文化室建設和服務水平,補齊郊區特別是偏遠山區公共文化設施短板。辦好北京農民藝術節等民眾性文化體育、節日民俗活動。引導村民開展庭院和房前屋後綠化美化,推進美麗庭院建設。
三、創新鄉村建設推進機制
(十六)建立任務清單管理機制。各牽頭部門發揮統籌協調作用,按照一任務、一方案要求和近細遠粗、分步建設原則,推動責任部門對接中央專項任務方案,研究制定落實措施,明確年度建設任務並細化分解到各涉農區,建立專項任務會商制度,加強工作調度和信息溝通,指導各涉農區落地落實。各涉農區按照建設一批、儲備一批、謀劃一批的要求,科學制定任務清單,建立鄉村建設台賬,明確建設目標、細化實施路徑,抓好任務項目落實,同時加強項目和資金監督管理,防止造成資金和資源浪費。
(十七)建立項目庫管理制度。按照村申報、鄉鎮審核、區審定原則,在區一級普遍建立鄉村建設項目儲備庫,經遴選後納入市鄉村振興項目庫。加強對村級項目謀劃、論證和申報的指導,將民眾需求強烈、短板突出、兼顧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條件改善的項目優先納入項目庫,提高入庫項目質量。安排鄉村建設項目資金,原則上須從項目庫中選擇項目。建立健全項目入庫審核和績效評估機制。
(十八)最佳化項目建設審批流程。研究制定本市鄉村建設項目簡易審批辦法。具有審批許可權的相關部門,要最佳化審批程式,改進審批方式,提高審批實效。對於按照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小型村莊建設項目,按規定施行簡易審批,加快村莊建設項目推進實施。對於採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按照招標投標法和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的有關要求,可以不進行招標。對於農民投資投勞項目,採取直接補助、以獎代補等方式推進建設。對於重大鄉村建設項目,嚴格規範招投標項目範圍和實施程式,不得在法律法規外,針對投資規模、工程造價、招標檔案編制等設立其他審批審核程式。嚴格規範鄉村建設用地審批。
(十九)完善農民參與機制。加強政策激勵、宣傳引導,充分尊重農民意願,激發和調動農民民眾積極性主動性,建立自下而上、村民自治、農民參與的項目生成和實施機制。發揮好村“兩委”、村民監督委員會和集體經濟組織作用,落實“四議一審兩公開”制度,引導農民主動參與鄉村建設,保障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發揮政府投資帶動作用,引導支持村集體和農民自主組織實施或參與村莊基礎設施建設,吸納更多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
(二十)健全鄉村公共基礎設施長效管護機制。完善有制度、有標準、有隊伍、有經費、有監督的鄉村基礎設施和人居環境長效管護機制。依法依規明確農村人居環境基礎設施產權歸屬,建立長效管護責任清單,明確管護主體、管護責任、管護方式、管護經費來源等,並掛牌公示。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推行系統化、專業化、社會化運行管護。利用好農村公益性崗位,合理組建管護隊伍。農村人居環境長效管護資金使用情況納入“三務公開”範圍,接受民眾監督。
四、強化政策支持和要素保障
(二十一)加強財政投入保障。積極爭取中央財政資金通過現有渠道支持本市鄉村建設,市、區財政繼續積極支持鄉村建設,政府預算內投資將鄉村建設行動作為重點予以支持,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業農村部分可按規定統籌安排支持鄉村建設。將符合條件的公益性鄉村建設項目納入政府債券支持範圍。各區按規定統籌使用相關資金推進鄉村建設。
(二十二)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參與鄉村建設。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擴大貸款投放,支持鄉村建設。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作用,探索政策性資金支持鄉村建設新模式。強化金融科技賦能鄉村振興,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前提下量身定製鄉村建設金融產品,穩妥拓寬農業農村抵質押物範圍。探索銀行、保險、擔保、基金、企業合作模式,拓寬鄉村建設融資渠道。紮實開展“萬企興萬村”行動,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投入鄉村建設。
(二十三)完善集約節約用地政策。在嚴守耕地和生態保護紅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建設行動重點工程項目的合理用地需求。落實村莊建設項目施行簡易審批的有關要求,最佳化用地審批流程。堅持村地區管、統籌使用、利益共享,積極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用於支持鄉村建設。
(二十四)強化人才技術標準支撐。建立健全規劃師、設計師、建築師下鄉制度,支持推動高校院所、科研機構、相關企業專業人員參與鄉村規劃設計、方案策劃、項目建設。加大對農民、鄉村建設工匠等培訓力度,積極培育各類技術技能和服務管理人員,提高農民民眾參與鄉村建設管護的意識和能力。研究編制鄉村基礎設施建設維護技術指南、導則。建立健全涵蓋鄉村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等的鄉村建設領域標準體系,完善建設、運行維護、監管、服務等標準。
五、加強組織實施
(二十五)強化統籌協調。把實施鄉村建設行動作為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要職責,結合全市鄉村振興整體工作部署,抓好組織落實。建立健全市負總責、區和鄉鎮抓落實機制,推進鄉村建設行動落地實施。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統籌組織實施本市鄉村建設行動,協調推進重點任務。市委農工委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抓好具體組織實施。市相關部門主動作為、密切協作,加強與中央牽頭部門的溝通對接,落實專項任務責任制,紮實有效推進工作。各涉農區是鄉村建設行動的落實主體,要把鄉村建設行動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內容,切實擔負責任,細化具體措施,確保各項建設任務落到實處。
(二十六)加強評估考核。市委農辦將鄉村建設行動實施情況作為鄉村振興督查考核的重要內容,納入涉農區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推進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核,採取第三方評估、交叉考核、民眾滿意度調查等方式,確保鄉村建設項目質量和實際效果。市委農工委市農業農村局(市鄉村振興局)適時開展鄉村建設評價,查找並解決鄉村建設中的短板和問題。
(二十七)強化宣傳引導。各涉農區、各級宣傳部門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和新媒體平台等渠道,深入宣傳鄉村建設取得的新進展新成效,講好美麗鄉村建設的北京故事。結合鄉村振興示範鄉鎮、示範村創建,統籌開展鄉村建設領域示範創建活動,總結推廣鄉村建設的好經驗好做法,發揮示範帶動作用,引導鄉村建設有序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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