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中關村建設的十條措施

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中關村建設的十條措施

《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中關村建設的十條措施》是依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方案》等檔案精神,制定的措施。  

2022年3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京政辦發〔2022〕10號印發通知,公布《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中關村建設的十條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中關村建設的十條措施
  • 發布單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京政辦發〔2022〕10號
  • 成文時間:2022年3月24日
發布通知,十條措施,

發布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中關村建設的十條措施》的通知
京政辦發〔2022〕10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各市屬機構:
《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中關村建設的十條措施》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3月24日  

十條措施

北京市關於加快推進農業中關村建設的十條措施
加快農業科技創新,對於本市服務國家農業科技自立自強、建設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和提升現代農業發展水平具有重要意義。為推動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打造“農業中關村”的決策部署,依據《中共北京市委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實施方案》等檔案精神,以北京平谷農業中關村建設為契機,加快推動科技創新引領本市現代農業發展,制定以下措施。
一、鼓勵農業科技創新平台建設
對於農業中關村新引進或新獲批的農業領域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按國家和本市有關政策給予資金支持;對於農業中關村新獲批的農業領域部市級重點實驗室和市級工程研究中心,按本市有關政策給予資金支持。對於布局在農業中關村的農業領域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在政策、資金、土地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農業農村局、市發展改革委、平谷區政府)
鼓勵農業領域戰略性科技創新領軍人才牽頭組建世界一流新型研發機構,符合條件的按本市新型研發機構政策予以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平谷區政府)
二、支持農業科技套用基礎研究和關鍵技術攻關
統籌本市科技、農業等領域的農業科技資金,加大資金支持力度,鼓勵農業中關村各類創新主體圍繞國家和本市農業領域重大戰略任務,推動關鍵領域重大前沿創新突破。依據實際貢獻,對於承擔相關任務的創新主體或研發團隊,給予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農業農村局)
鼓勵高校院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主體牽頭組建農業科技創新聯盟,符合條件的按中關村社會組織扶持政策予以支持;鼓勵行業領軍企業牽頭組建農業科技創新聯合體。市級財政每年給予一定額度的預算保障,支持創新聯盟、創新聯合體通過“揭榜掛帥”“賽馬”機制,開展農業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
三、支持種業創新高地建設
  支持有關主體落實種業振興行動,對於種質資源保護場(區、圃)、育種基地、擴繁基地等重點項目,予以資金支持。支持國家級畜禽種業創新中心建設,對於推動地方種質資源保護開發、開展育種核心技術聯合攻關、培育壯大優勢畜禽種源企業、加強良種繁育測試體系建設、推進新品種推廣展示示範等重點任務,給予重點支持。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在種質資源引進、生物育種產業化等方面,開展突破性政策試點。(責任單位:市農業農村局、平谷區政府)
四、支持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將農業中關村納入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特定區域技術轉讓企業所得稅試點政策範圍。(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北京市稅務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對於高校院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社會組織等創新主體,在農業中關村實施的農業領域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項目以及建設的轉化平台,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平谷區政府)
五、加大農業科技金融服務力度
鼓勵農業領域創業投資機構向農業中關村集聚,在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以及創業投資機構落地服務、募資、投資模式創新、投資退出渠道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金融監管局、平谷區政府)
鼓勵農業中關村科技企業在北交所等資本市場上市。鼓勵國家政策性銀行和各類商業銀行在符合監管規定的前提下,加強信貸資源配置,出台農業中關村專屬金融服務方案和產品,支持農業科技企業成長。(責任單位:市金融監管局、平谷區政府)
六、支持農業科技企業集聚發展
全面落實國家農業科技研發相關稅費優惠政策,深化納稅服務,為農業科技企業研發增添動力。(責任單位:北京市稅務局)
推動農業中關村科技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爭取國家相關部門支持,探索農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特殊政策。建立高精尖食品產業扶持白名單,支持打造“現代食品營養谷”。(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平谷區政府)
對於農業中關村涉農新備案入庫的瞪羚企業、新認定的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和新認定的國家級、市級農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資金支持。對於涉農獨角獸企業、隱形冠軍企業,建立市區聯合服務機制。(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農業農村局、平谷區政府)
鼓勵市管企業積極參與農業中關村建設,按照有關政策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市國資委)
七、鼓勵開展套用場景建設
支持高校院所、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社會組織等創新主體,圍繞生物育種、數字農業、農業智慧型裝備、營養健康、食品安全等領域,在農業中關村布局開展套用場景和前沿技術示範項目建設,對於市場套用效果好、成為套用標桿的項目,給予資金支持,對於形成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服務予以優先認定。(責任單位: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農業農村局、平谷區政府)
八、鼓勵集聚國際農業科技創新資源
支持農業領域外國投資者在農業中關村設立分支機構或研發中心。對於在農業中關村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的農業領域外商投資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資金和配套政策支持。對於在農業中關村設立研發中心的農業領域跨國公司,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研發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
九、加強人才引育支持
制定支持農業中關村人才綜合改革試驗區若干措施,對於農業科技創新領域重點用人單位,在落戶配額、項目評定、人才認定、經費使用、編制保障、人才調用、職稱評審等方面給予政策保障。聚焦“卡脖子”技術需求,大力引育農業領域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青年科技人才,符合條件的給予資金支持;對於農業中關村自主培養的國家和市級重點人才計畫入選者,給予一定比例配套經費支持。加大政務服務、交通住房、教育醫療、文化休閒、創新創業等要素集聚,建設宜居宜業人才社區。(責任單位:市人才局、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市農業農村局、平谷區政府)
十、支持農業中關村項目加快落地
支持農業中關村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入市改革試點,研究出台農業科研“點狀供地”政策。(責任單位: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平谷區政府)
結合農業中關村建設實際需求,編制規劃自然資源、發展改革、城鄉建設等領域賦權清單,將部分相關市級職權下放至平谷區。(責任單位:市委編辦、市規劃自然資源委、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平谷區政府)
本市年度林地定額適度向農業中關村重點科研和產業項目傾斜,優先受理審核該類項目使用林地申請。(責任單位:市園林綠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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