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

2022年5月20日,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北京市財政局印發《北京市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

基本介紹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北京市財政局關於印發《北京市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相關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市農業農村局、市財政局研究制定了《北京市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並就2022年“頭雁”項目實施具體任務作出安排,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執行。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 北京市財政局
  2022年5月20日

內容全文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財政部關於印發〈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北京市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以下簡稱“頭雁”項目)實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中央人才工作會議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保供固安全、振興暢循環的工作定位,落實加強鄉村振興人才隊伍建設的任務要求,對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進行系統性培養和綜合性支持,著力打造一支與農業農村現代化相適應,能夠引領一方、帶動一片的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頭雁”隊伍,推動農業農村人才隊伍素質整體提升,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目標任務
  “頭雁”項目自2022年起實施,計畫連續實施5年。本著“先培育先帶動、早培育早帶動”的精神,鼓勵符合條件的帶頭人積極報名參加培育,儘早增強發展實力、激發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形成與本市鄉村產業發展相適應的“頭雁”隊伍,帶動不同產業類型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形成“雁陣”,夯實鄉村振興人才基礎。計畫2022年培育100名左右“頭雁”,之後結合帶頭人“存量”與發展變化等情況,逐年確定培育人數。
  三、實施方式
  (一)申報條件與遴選程式
  根據實施“頭雁”項目的目標要求,要瞄準幹得好、有潛力、能帶動的帶頭人,將其納入培育範圍。
  1.培育人選資格條件。培育對象應滿足從事主導產業、發展勢頭良好、熱衷聯農帶農的總體要求,同時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年齡在55周歲以下,高中(中專)以上學歷,身心健康,誠信經營,遵紀守法,在當地民眾中有較好的口碑。
  (2)面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理事長、家庭農場主、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社會化服務組織負責人、區級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及種養大戶等帶頭人。原則上不遴選市級以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大型企業負責人。
  (3)從事當地農業主導、優勢或特色產業3年以上,形成穩定的經營模式和一定規模,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有長期從事農業及相關產業且帶動農戶共同發展的意願,善於接受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和新理念,主動向農戶分享經驗、提供技術支持和信息服務。近3年累計帶動30戶或100名以上農民實現增收致富。
  (5)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可推薦其確定的“接班人”“農二代”作為培育對象。
  2.遴選工作程式。通過個人申請、區級推薦、市級甄選、部級備案的程式,層層篩選,逐級審核,將符合條件的帶頭人遴選出來,確定為“頭雁”項目培育對象。
  (1)個人申請。申報人員嚴格按照培育工作要求,認真填寫申報材料,確保信息真實有效。
  (2)區級推薦。10個遠郊區農業農村局對申報人員信息進行初審,確定推薦人選,通過中國農業農村人才網“頭雁”培育項目管理系統,錄入申報人員信息庫。培育對象的推薦要堅持優中選優,把好人選入口關,保證選得準、立得住。
  (3)市級甄選。市農業農村局根據鄉村產業發展要求和人才隊伍建設需求,對區級推薦人選進行綜合分析,商財政部門遴選本市“頭雁”人選,報農業農村部備案。
  (二)培育方式
  由中國農業大學、北京農學院作為培育機構,採取累計一個月集中授課、一學期線上學習、一系列考察互訪、一名導師幫扶指導的“4個一”培育模式,對帶頭人開展為期1年的定製化、體驗式、孵化型培育。
  1.定製化培育。培育機構將充分結合帶頭人從事的產業類型和自身學習需求,確定培訓內容和方式。培訓內容主要圍繞政治理論、政策法規、專業技能、調研實踐等設定課程模組。集中授課不少於120學時,可一次性集中完成,也可結合農時季節分兩段完成。線上學習不少於60學時課程,由學員自行安排時間完成。培訓方式根據實際選擇課堂講授、線上學習、分組討論、案例教學等多種形式。
  2.體驗式培育。注重培育工作與生產經營相結合,在開展知識教授的同時,通過實地考察省級示範家庭農場、省級及國家級農民合作社示範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進行深度體驗學習。通過帶頭人互訪、經驗交流等方式,在體驗中提升幹事創業、聯農帶農能力。
  3.孵化型培育。為每名帶頭人配備一名專業指導老師,持續開展幫扶指導,為其提供擴大視野、更新知識的平台機會,增強創業創新創造能力。支持領辦或聯合創辦企業,指導其做大做強產業,引領和帶動當地產業提質增效、集體經濟持續發展和農民增收致富。
  (三)綜合支持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為帶頭人成長為“頭雁”提供支持,積極推動集成政策、資源、要素和平台,給予立體式、全方位保障。
  1.資金投入。“頭雁”培育經費每人不超過2.5萬元,由財政和帶頭人個人共同承擔。其中,中央財政補助金額不超過2萬元,分兩期給付,培育啟動時撥付70%的經費,保障培育工作順利開展;培育結束後,經評估合格再撥付剩餘30%部分。帶頭人個人承擔費用0.5萬元,入學時交予培育機構。培育結束後,對學習期間表現優秀或學習結束後培育效果顯著、帶動效果突出的學員,由培育機構給予不同程度的資金獎勵。
  2.產業扶持。要在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優勢特色產業集群、農業產業強鎮等重大項目建設中充分吸納帶頭人參與並發揮作用。要積極利用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持、金融保險等政策,支持“頭雁”發展壯大。
  3.激勵保障。要積極推動完善面向“頭雁”的社保、教育等公共服務供給政策,在職稱評審和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等人才評價工作中予以優先推薦、重點考慮。將“頭雁”先進典型按程式納入各類評優表彰中,探索與城市人才“身份認同、待遇趨同、晉升等同”的有效實現途徑,讓“頭雁”有成就感、榮譽感。
  4.跟蹤服務。要建立健全技術指導、成果轉化、創業支持等服務機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為“頭雁”提供線上學習和信息推送等服務。要組織定期回訪,了解“頭雁”生產經營及帶動作用發揮情況,暢通“頭雁”問題反饋渠道,加強持續指導,促進其健康發展。
  (四)示範引領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引導“頭雁” 聯農帶農、興農富農,切實發揮示範引領作用。
  1.直接帶動。支持“頭雁”帶領周邊農民學技術、學管理、闖市場,通過土地流轉、吸納就業、入社合作、入股經營、購買服務、組織實施集體經濟項目等方式,帶動農民共同參與生產經營,與農戶建立穩定的合作發展關係和緊密的利益聯結機制,實現抱團發展。
  2.服務拉動。鼓勵“頭雁”為小農戶提供生產託管、技術指導、防災減災、產品行銷、融資增信等服務,建立資源共用共享機制,提升農戶生產經營能力和抵抗風險水平,把小農戶引入現代農業發展軌道。
  3.輻射聯動。支持“頭雁”牽頭組建農民合作社聯合社、行業協會等,搭建數據信息、社會化服務等綜合平台,整合優勢資源,延長產業鏈條,創建共同品牌,在更大範圍發揮示範帶動作用,推進鄉村產業基礎高級化和產業鏈現代化。
  四、實施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要將“頭雁”項目作為提升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整體素質、推進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內容,充分認識“頭雁”培育工作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總體要求和目標任務,建立“頭雁”培育工作領導體制和推進機制,切實抓好培育工作組織實施,紮實推進“頭雁”項目落實落地,確保工作成效。
  (二)強化責任分工。農業農村部門負責本市“頭雁”項目實施推進,抓好培育對象推薦遴選等工作,協調各方面力量為帶頭人成長為“頭雁”提供支持,引導“頭雁”發揮示範引領作用。財政部門負責培育資金保障工作。中國農業大學、北京農學院根據培育對象需求和培育工作要求,負責組織開展為期一年的定製化、體驗式、孵化型培育等工作。
  (三)強化考核評價。建立部門、學員、第三方機構三維立體式評價機制,每年對項目實施情況進行綜合評價。由市農業農村局組織對中國農業大學、北京農學院和學員培育效果進行考核評價。由學員對中國農業大學、北京農學院進行滿意度評價。農業農村部將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培育工作綜合評價。通過多維評價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問題,調整最佳化培育工作。
  (四)強化典型宣傳。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和中國農業大學、北京農學院要積極總結提煉“頭雁”培育工作的好經驗好做法,組織講好“頭雁”故事,推介典型代表和先進事跡,通過主流媒體進行宣傳。邀請知名專家與“頭雁”交流互動,提升品牌效應,擴大社會影響,營造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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