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

《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由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自2022年起每年為每個縣培育10名左右“頭雁”,用5年時間培育一支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隊伍,帶動全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形成“雁陣”,夯實鄉村產業振興人才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2年
  • 發布單位:農業農村部、財政部
內容解讀,發展歷史,

內容解讀

方案強調,培訓提高是基礎,要對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開展定製化、體驗式、孵化型培育,提高帶頭人的綜合素質,助力他們成長成才;政策扶持是關鍵,要將帶頭人的素質能力培育與政策配套支持統籌起來,扶上馬、送一程,切實解決他們在發展過程中的困難與問題;示範帶動是目標,要發揮帶頭人的輻射帶動和示範引領作用,營造聯農帶農、興農富農的良好氛圍。
各省份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與財政、人社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切實將“嚴格準入、系統培育、綜合支持、示範引領”的培育思路落細落實落小。同時鼓勵各省份因地制宜、創造性地開展培育工作,多措並舉培養一批具有現代農業發展新理念、掌握團隊管理新方法、熟悉農業產業化經營新模式,與現代鄉村產業需求相適應、與鄉村建設發展相協調,能夠引領一方、帶動一片的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

發展歷史

2022年,農業農村部和財政部聯合印發《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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