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意見

2010年9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以皖政〔2010〕76號印發《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明確工作目標、紮實做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切實加強城鄉建築物抗震設防、大力推進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強化政府職責和防震減災宣傳教育6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徽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安徽省人民政府
  • 文號:皖政〔2010〕76號
  • 印發時間:2010年9月15日
基本信息,意見,

基本信息

2010年9月15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發《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意見》。

意見

安徽省人民政府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實施意見
皖政〔2010〕76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國發〔2010〕18號)精神,切實加強全省防震減災工作,現結合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明確工作目標
到2015年,基本形成多學科、多手段、功能齊全、覆蓋全省的地震監測台網,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能夠監測1.5級以上地震,其他地區能夠監測2.0級以上地震;不斷提高地震預測預報能力,進一步提升對防震減災的貢獻率;基本完成抗震能力不足的重要建設工程的加固改造,新建、改擴建工程全部達到抗震設防要求;建立比較完善的抗震救援隊伍體系,破壞性地震發生後,2小時內救援隊伍能趕赴災區開展救援,24小時內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得到安置;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社會公眾基本掌握防震減災知識和應急避險技能。
到2020年,地震監測、速報、預測預警能力顯著增強;城鄉建築、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能綜合抗禦相當於當地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和救助保障體系比較完備。
二、紮實做好地震監測預報工作
(一)加強和規範地震台網建設。科學規劃和布局全省地震監測台網,強化省、市、縣三級專業地震台網建設,增加觀測站點,努力提高地震監測薄弱地區的監測能力,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基本實現“一縣一台(站)”的監測台網建設目標。大力推進強震動觀測台網和烈度速報網路建設,加強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和基本設防烈度較高地區的強震動觀測。積極推進重點水庫及江河堤防、石油存儲基地、核設施、高速鐵路等重大建設工程和建築設施專用地震台網建設。建立健全地震台網運行維護、質量檢測技術保障體系,依法加強對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的保護。建設全省防震減災信息共享系統,為應急管理、經濟建設、科學研究等提供信息服務。
(二)提高預測預報能力。充分發揮地學界等各方面作用,堅持多學科、多途徑探索,大力推進地震預測理論、方法和技術創新,專群結合,進一步完善地震預測信息會商機制,增強地震預測預報水平。
(三)開展群測群防工作。繼續推進地震巨觀測報網、災情速報網、知識宣傳網和鄉鎮防震減災助理員的“三網一員”建設,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充分發揮群測群防在地震短臨預報、災情信息報告和普及地震知識中的重要作用。研究制定支持群測群防工作的政策措施,建立穩定的經費渠道,引導公民積極參與群測群防工作。2010年年底前,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均要確定1名兼職防震減災助理員。
三、切實加強城鄉建築物抗震設防
(一)組織開展震害防禦基礎性工作。儘快完成郯廬斷裂帶沿線及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內城市地震小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對處於地震活動斷層以及地質災害易發地段的建築,要抓緊組織搬遷、避讓和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
(二)強化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城鄉規劃、環境保護規劃、人防工程建設規劃等相關規劃,必須依據地震活動斷層探測和抗震設防要求,充分考慮潛在的地震風險。要把抗震設防要求作為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的必備內容,嚴格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工程性建設標準進行設計。加強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等環節的抗震設防質量監管,切實落實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責任。各級發展改革、住房城鄉建設、國土資源、地震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完善聯合監督檢查機制,督促指導建設工程落實抗震設防要求。
(三)推進農村防震保全工作。要把抗震防災要求作為村鎮規劃編制的重要內容。切實加強對農村基礎設施、公共建築和農民自建房抗震設防的指導管理,嚴格按照抗震設防要求和抗震設計規範做好基礎設施、公用設施的規劃、設計和施工。要從實際出發,制定推進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扶持政策,引導農民在建房時採取科學的抗震措施。建立農村民居建築抗震設防技術服務網路,加強農村建築工匠培訓,普及建築抗震知識。2012年年底前,各縣(市)至少建成1處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示範點。
(四)提高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能力。抓緊實施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逐步開展其他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博物館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抗震普查、抗震性能鑑定,根據鑑定結果進行加固改造。新建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建設工程,要按照高於當地房屋建築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設計和施工。建立健全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建設工程地震安全責任制,落實各項防震抗震措施,提高綜合防災能力。
(五)加強基礎設施抗震設防。嚴格落實公路、鐵路、航空、水運等交通設施抗震設防標準,加快危險路段、橋樑整治改造,全面提升交通基礎設施抗震能力。加強水利水電工程、輸油氣管線、核設施等重大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建設工程的抗震性能鑑定與核查登記,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加快落實水庫、重點江河堤防的安全保障措施,抓緊完成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內病險水庫的除險加固。加強輸油氣管線、核設施、重點污染治理設施、危險化學品等管理和維護,防止地震引發次生災害。
(六)嚴格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監督管理。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嚴格依法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按照評價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加強地震安全性評價資質單位和從業人員的監管,實行建設工程地震安全性評價質量終身負責制。
四、大力推進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建設
(一)健全完善地震應急指揮體系。按照統一指揮、反應迅速、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強抗震救災指揮體系建設,完善規章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健全指揮調度、協調聯動、信息共享、社會動員等工作機制。結合防震減災工作實際,加強災害損失快速評估、災情實時獲取和快速上報等系統建設,為抗震救災指揮決策提供支撐。2015年年底前,全省設區的市都要建成具備應急基礎資料庫、地震災害快速評估、應急快速回響、應急指揮輔助決策、應急指揮管理等功能的地震應急指揮中心,並與省地震應急指揮系統聯網。加強地震預案的動態管理,增強地震預案及相關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建立應急預案備案、檢查、評估制度,經常性地開展預案演練,適時組織跨地區、跨部門及軍地聯合搶險救災演練。
(二)加強地震災害救援力量建設。加強省級和省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各市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建設,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專業配置和裝備保障,提高機動能力,滿足同時開展多點和跨區域實施救援任務的需求。建立健全地震應急救援區域聯動機制和軍地地震應急救援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解放軍、武警部隊、預備役部隊在抗震救災中的作用。利用和整合社會資源,建立地震應急救援訓練基地,加強醫療、交通運輸、人防、礦山、危險化學品等相關行業專業應急救援隊伍訓練,提高救災能力。積極推進地震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和社會動員機制建設,規範有序地發揮志願者和民間救援力量的作用。
(三)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各地要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結合廣場、綠地、公園、學校、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因地制宜搞好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統籌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電、環保、物資儲備等設備設施。學校、醫院、影劇院、商場、酒店、體育場館、博物館等人員密集場所要設定地震應急疏散通道,配備必要的救生避險設施。
(四)提高地震應急救援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抗震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完善救災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機制,加強救災物資設備的質量安全監管。推進地震應急救援裝備社會資源庫建設,鼓勵引導社會力量開展應急物資儲備,實現專業儲備與社會儲備的有機結合。加強電力、通信應急保障能力建設,配備應急供電和通信設備,確保震後快速恢復電力和通信供應。
五、健全完善政策保障措施
(一)制定實施防震減災規劃。各地要結合當地地震安全形勢,編制防震減災規劃,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實現防震減災與經濟社會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發展。做好防震減災規劃與其他各相關規劃銜接工作,統籌資源配置,確保防震減災任務和措施有效落實。
(二)增加防震減災投入。各地要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投入,把防震減災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防震減災投入增長機制。健全完善抗震救災資金應急撥付機制。積極拓寬資金來源,鼓勵和引導社會各方面支持防震減災事業發展。
(三)推進防震減災法制建設。全面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和《安徽省防震減災條例》,抓緊制定完善我省相關規章和標準,積極推進建立健全防震減災政策法規體系。加大防震減災執法力度,完善防震減災行政執法、行政監督體制和機制,不斷提高執法水平。
(四)推進科技和人才支撐保障體系建設。積極參與國際、國內地震科技合作和交流,密切跟蹤地震科技重點領域,組織相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參與國際、國內地震孕育和發生規律的研究,加快地震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進一步完善防震減災人才培養體系,健全人才培養、引進、使用、評價機制,為防震減災事業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六、強化政府職責和防震減災宣傳教育
(一)落實防震減災責任。各級政府要把防震減災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影響防震減災事業發展的突出問題。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行防震減災職責,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防震減災工作責任制,加強督查和考核,確保防震減災工作任務全面落實。加強市、縣基層防震減災能力建設,充實力量,保障工作條件,切實落實防震減災基礎管理責任。
(二)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培訓。建立防震減災宣傳教育長效機制,把防震減災知識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及中國小公共安全教育綱要,並作為各級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培訓教育的重要內容。積極推進地震安全社區、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科普示範學校建設,2015年年底前,所有設區的市要創建1個以上省級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3所以上省級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學校。充分利用國家防災減災日等開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全面提高社會公眾的防震減災意識、緊急避險能力和識別地震謠傳的能力。新聞單位應積極做好防震減災公益宣傳,普及防震減災知識。
(三)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有序開放、有效管理的原則,完善地震信息發布制度,加強信息發布、新聞報導的組織協調工作。建立健全地震災害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提高主要新聞單位地震突發新聞報導快速反應能力。建立地震謠言應對機制,充分發揮主要新聞單位的輿論引導作用,及時澄清不實報導和傳聞,維護社會穩定。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本實施意見,制定完善具體政策措施,加強監督檢查,推進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各項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
安徽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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