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國發〔2010〕18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轉發國發〔2010〕18號檔案的通知》(內政發〔2010〕52號)精神,進一步做好我市防震減災工作,現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包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
  • 類型:意見通知
  • 地點:包頭市
  • 含義:加強防震減災工作
主要內容,發布機構,

主要內容

一、認清形勢,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做好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的地震活動顯著增強,地震災害特別嚴重。我市處於河套地震帶,市域內分布多條活動斷裂,地震構造複雜,具有發生強震的構造背景。多年來我市一直被列為全國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全區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城市,面臨的防震減災形勢十分嚴峻,防震減災任務十分艱巨。
近年來,在各地區、各部門、單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震減災工作基本形成了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在地震監測預報、災害防禦、緊急救援工作體系建設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展,為經濟社會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但也存在地震監測能力較弱、抗震設防能力不足、應急救援體系不完備、民眾防震減災意識有待提高等問題。因此,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切實將防震減災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領導,完善機構,保障防震減災工作有效開展
(一)各級政府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依法履行防震減災管理職責,把防震減災工作作為保障公共安全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要任務,列入議事日程。各級防震減災領導小組要切實發揮作用,定期研究情況,加強監督檢查,及時解決問題,做到思想、組織、責任、措施“四到位”。
(二)著力強化基層組織建設。各地區要儘快解決防震減災工作機構和人員的缺位問題,健全工作機構,完善職能設定,消除管理盲區,配備專職人員,保證必要的工作條件,紮實開展基層地震工作,確保防震減災任務有效落實。
(三)保證防震減災經費投入。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防震減災需求相適應的經費投入機制,保證防震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和日常經費支出。各旗縣區政府(稀土高新區管委會)要將防震減災工作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防震減災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四)編制、實施好防震減災規劃。各地區要結合本地經濟社會發展情況,認真編制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並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實現防震減災與經濟社會發展統籌考慮,採取有效措施,重點保障防震減災規劃的順利實施。
三、強化責任,協調聯動,切實加強地震災害防禦工作
(一)嚴格執行抗震設防標準。認真貫徹落實《包頭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實施條例》,凡屬該條例規定的重大工程、生命線工程和可能產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依法開展地震安全性評價,並按照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新建、改建、擴建的一般建設工程,必須按照中國地震動參數區劃圖或地震小區劃結果確定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新建學校、醫院、體育場館、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影劇院、商場、交通樞紐等人員密集的公共服務設施,按照高於當地一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一個等級進行抗震設防。
(二)加強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監管。市發展改革、規劃、城鄉建設等有關部門在建設工程立項、規劃審批和施工許可證發放等環節,要將抗震設防要求列入審批程式。建立地震部門與各有關部門對抗震設防要求的聯動審批機制,確保全市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按照科學合理的抗震設防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三)切實提高城鄉建築物的抗震能力。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組織開展對不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築工程,特別是對重要基礎設施、生命線工程、易產生次生災害工程和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進行抗震性能鑑定,落實加固改造等防範措施,全面消除地震災害隱患。逐步實施農牧區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各級規劃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把抗震防災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規劃以及“城中村”、“棚戶區”改造計畫,推廣抗震技術,不斷提高農牧區及城鄉結合部民居的抗震能力。
(四)加快實施包頭市活斷層探測和地震小區劃項目。市發展改革、地震及有關部門應儘早組織開展活斷層探測和地震小區劃工作,為城市發展規劃、土地利用、重大工程選址、抗震設防提供科學依據。
四、平震結合,未雨綢繆,不斷提升地震應急救援能力
(一)積極構建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地震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批、備案制度,按照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管理規範的要求,形成覆蓋全市、協調一致的地震應急預案體系。認真貫徹落實《包頭市地震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各級應急工作管理部門和地震部門要定期對各地區、部門和單位執行《包頭市地震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促進各項應急工作真正落實到位。
(二)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包頭市地震應急救援隊、醫療衛生應急救援隊及各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要經常性地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救援和搶險演練,進一步強化應急意識,提高應急救援隊伍的實戰能力。
(三)提高地震應急保障能力。地震部門要加強地震應急技術系統與信息平台建設,為應急指揮決策提供保障。各地區要結合城市規劃和廣場、綠地、公園、學校操場、體育場館、人防工程等公共設施建設,因地制宜搞好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制定相應的應急疏散預案,實現有組織、有計畫的人員疏散和避險安置。繼續加強專業應急搶險救援隊和社區應急(志願者)救援隊建設,抓好應急培訓和演練,進一步壯大地震應急救援力量。加強通信、廣電、電力應急保障能力建設,逐步建立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全面提高城市的地震應急救助能力。
五、加快建設,夯實基礎,進一步提高地震監測能力
(一)抓好震情跟蹤監視工作。地震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地震監測系統,補充購置相應的地震監測設備,確保地震監測系統的穩定運行,保證觀測資料的連續、準確、可靠、及時。要積極開展震情跟蹤和預測工作,加強觀測資料和數據的研究分析,不斷提高地震預測能力。
(二)加強地震監測基礎設施建設。根據國家對重點監視防禦區地震監測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科學規劃和布局我市的地震監測網路,積極推進包頭地震遙測台網和烈度速報網建設,全面提升地震監測能力。
(三)加強群測群防工作。推進地震巨觀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地震知識宣傳網和鄉鎮防震減災助理員的“三網一員”建設,完善群測群防體系,保障群測群防日常經費,充分發揮群測群防在地震短臨預報、災情信息報告和普及地震知識中的重要作用。
六、多措並舉,注重實效,深入開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
(一)建立防震減災宣傳教育長效機制。由市地震部門牽頭,市宣傳、教育、文化、科技、城鄉建設、規劃等部門參加,組成聯席會議,制定年度宣傳教育要點和方案並組織實施。各部門、單位、新聞媒體要按照市防震減災宣傳聯席會議的安排,認真搞好宣傳工作。
(二)推進防震減災知識進學校、進機關、進社區活動。由市地震部門負責,市教育部門配合,切實將防震減災知識教育納入教學內容,並積極推進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學校建設。加強領導幹部防災素質教育,將防震減災知識納入領導幹部培訓計畫。推進包頭市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建設,以地震安全示範社區為載體,加強對社區民眾的防震減災宣傳教育。
(三)創新防震減災宣傳形式。各級報刊、廣播、電視、網路等新聞媒體,要通過開設專欄、知識講座、刊發科普文章等,全方位、多角度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市地震、科技、建設、規劃等部門要充分利用大地震紀念日、防災減災日、科技活動周等,採用民眾喜聞樂見的形式,積極宣傳地震基本知識和防震、抗震、救災知識。
(四)強化地震應急知識宣傳。針對近年來地震活動頻繁、容易產生地震謠傳的情況,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適度開展以地震應急知識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社會公眾的防震減災意識、緊急避險能力和識別地震謠傳的能力。
各地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實施的具體措施和辦法,並加強監督檢查,推進防震減災各項工作的貫徹落實。

發布機構

包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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