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8年,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8號)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國辦發〔2018〕23號)的部署,根據《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天津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津政辦函〔2018〕40號)要求,結合天津財政工作實際,以公開促落實,以公開促規範,以公開促服務。依法依規明確政務公開的主體、內容、標準、方式、程式,堅持改革創新、注重可操作性,務求公開實效,讓民眾看得到、聽得懂、能監督。以公開促進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見效,充分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使政策執行更加陽光透明,進一步提升天津財政各項公開工作。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提出的“三個著力”重要要求為元為綱,圍繞紮實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在天津的實施,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大力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的質量和實效,推動轉變政府職能、深化簡政放權、創新監管方式,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助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二)提高認識。
以學習貫徹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領導在2018年全國政府系統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培訓班重要講話精神,以及天津市2018年政務公開業務培訓的要求為契機,我局領導高度重視,召開專題會議組織學習傳達,要求各單位和各處室所有人員準確把握新時代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工作的新形勢,準確理解新時代賦予的新任務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從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建設法治政府的高度,真正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
(三)健全組織機構。
根據工作職能和人員變動情況,及時調整我局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成員(津財辦〔2018〕21號),成員包括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中涉及的相關處室領導和具體工作人員。同時,確定一名局領導具體負責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四)落實公開工作情況。
一是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8年天津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津政辦函〔2018〕40號)要求,結合天津財政工作實際,我局制定《2018年天津市財政局政務公開工作要點》(津財辦〔2018〕32號)並主動向社會公開。二是將政務公開納入公文處理程式和會議辦理程式(津財辦〔2018〕38號),並進一步完善政策解讀程式。三是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要求,我們對照《市財政局2017年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報告》,逐項進行梳理,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逐項提出整改措施並加以落實改進。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情況。
2018年,我局累計主動公開各類政府信息1106條,公開的信息全文電子化率達100%。根據信息內容要求,均在20個工作日內公開。公開的方式為紙質件和電子文檔兩種,公開的渠道為我局入口網站及其子網站、“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動公開的信息主要包括:涉及公民、其他組織切身利益並需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通知公告制度辦法等各類信息290件,發布微博514條,微信302條,政務微博受到20餘萬人關注,回復社會公眾留言、私信1738條。
(二)公開形式和途徑。
1.加強信息公開平台建設。
一是根據國地稅機構改革統一部署安排,我局將原天津市財政局、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天津地稅12366電子稅務局、天津地稅網上納稅人學堂4個子網站下線,並將原天津財政地稅政務網整合為天津市財政局網站。二是按照國務院辦公廳和市政府辦公廳要求,加強網站監測,確保入口網站平穩運行。三是及時調整更新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相關內容和主動公開目錄。四是將網上辦事指南統一連結到天津網上辦事大廳,確保數據同源。五是做優做強政務公眾號,將直屬單位的所有微博、微信公眾號整合到“天津財政”一個微博、微信公眾號。六是按照工作部署,及時開設了“收費基金目錄清單”和“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專欄。
2.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服務中心。
在財稅規範性檔案等各類主動公開檔案正式印發後20個工作日內,主動、及時、完整向市圖書館、市檔案館和市行政許可服務中心3個市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服務中心提供紙質檔案,方便公眾查閱。
3.政策解讀及貫徹情況。
一是局領導親自帶領相關部門負責人走進天津人民廣播電台“公僕走進直播間”及做客“天津政務網”,介紹水資源稅改革試點相關情況,圍繞“水資源稅”解讀政策熱點問題。二是按照我市“雙萬雙服促發展”活動要求,將相關涉企財稅政策及解讀全部納入企業政策服務“一點通”信息系統,面向社會開放。累計發布104項財稅政策,詳細解讀41項。三是局領導在今年兩會期間接受《中國財經報》《經濟日報》和《天津日報》等媒體採訪,圍繞財稅體制改革及2018年天津財政重點工作進行介紹。
4.做好輿情監控工作。
印發《天津市財政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輿情管理的通知》(津財辦〔2018〕26號),24小時監測涉及我局的網路輿情,正確引導、評論涉及財政部門的新聞信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協調報紙、網路等媒體及時發布正面新聞信息。
(三)規範性檔案清理情況。
一是嚴格實行解讀稿與規範性檔案同步起草、同步報批,提高政策透明度。全面、按時做好財稅規範性檔案備案工作。二是全面落實規範性檔案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印發制度,進一步強化規範性檔案的管理工作。三是建立常態化檔案清理機制。按照“誰起草、誰清理”的原則,組織機關各處室對其以我局名義單獨或者牽頭其他部門制定的,具有約束力並能夠反覆適用的財稅規範性檔案和其他制度性檔案進行全面清理,財稅規範性檔案繼續有效的有482件,廢止或失效的有33件,部分有效的有29件。
(四)做好權責清單調整和公開。
建立權責清單動態調整機制,及時組織有關處室單位對資產評估、會計師事務所管理、政府採購等領域進行立改廢調整,並報市權責清單領導小組審查。
(五)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公開。
一是認真落實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對許可、處罰等信息全面公示,對提出信用修復的10戶企業按程式進行了信用修復。二是深化財政“雙隨機”檢查工作,制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市級隨機抽查對象名錄庫、市級檢查人員名錄庫,推動雙隨機檢查工作有序開展,隨機選取24家政府採購代理機構、15家會計師事務所、105戶票據單位作為檢查對象,開展財政專項監督檢查,事前公示檢查工作方案、被查對象,事中嚴格執行徵求被檢查對象意見,事後結果全部向社會主動公開,實現了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公示。三是積極推進聯合獎懲工作。梳理確定聯合懲戒目錄,確定資產評估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政府採購供應商在失信情況下由其他部門懲戒的措施。嚴格執行政府採購懲戒制度,在政府採購供應商資格審查、採購代理機構委託、評審專家管理過程中,必須查詢相關主體的信用記錄,拒絕“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採購網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參與投標,實現“信息公示、風險分類、隨機聯查、結果告知、聯合懲戒”五環相扣鏈條式監管機制。
(六)推進建議提案辦理結果公開。
一是對於我局主辦件,主動與代表委員溝通,並與會辦單位協商,力爭達成一致意見後再作答覆。對於我局會辦件,主動與有關部門搞好對接,認真研究職責範圍內改進工作的措施,提出建設性意見建議,協同完成辦理任務。二是按照市政府有關要求,切實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繫,嚴格執行“三走訪”制度,承辦處室主要負責同志帶隊進行走訪,虛心聽取意見建議,有針對性地研究和答覆問題。因特殊情況不能登門拜訪的,均以電話、傳真、郵件等方式,與代表委員進行了溝通聯絡。三是定期召開代表委員座談會,報告建議提案辦理和重點財稅工作進展情況,虛心聽取意見。對社會廣泛關注、關係國計民生的建議提案,在入口網站及時公開辦理結果,同時公開辦理工作總體情況。
三、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一)繼續推進財政預決算信息公開情況。
一是擴大公開範圍、細化公開內容。完善制度體系,每年制發關於做好預決算公開工作的通知,對公開主體、時限、形式和內容等方面提出明確要求,使各級各部門預決算公開有章可循、便於操作。擴大公開範圍,除涉密單位外,所有使用財政資金的部門全部公開本部門預決算,嚴格做到100%全覆蓋。細化公開內容,政府預算公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四本預算”,以及政府債務的餘額和限額,部門預決算公開各項收支的明細情況、“三公”經費安排情況以及預決算編制說明。為便於公眾理解,編制說明中還公開了部門職責、機構設定、機關運行經費、政府採購情況、預算績效情況、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等信息。
二是加強業務指導、強化監督考核。加強指導,定期召開各區財政工作會和市級部門預決算布置會,對預決算公開工作進行專題培訓部署,確保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建立區財政和市級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群,耐心解答公開工作中的實際問題,提高公開工作規範化水平。強化監督考核,由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成立預決算公開專項檢查組,嚴格按照預決算公開操作規程,對各區和市級部門預決算公開信息完整性、真實性等進行嚴格審查比對,對存在困難較多的單位進行有針對性的重點督促和指導,對於發現存在公開數據遺失、公開體例不符合要求等情況立即要求整改。完善問責機制,堅持誰主管、誰公開、誰負責,強化預決算公開主體責任,對未按規定對有關預決算事項進行公開和說明的,依法進行問責。
三是最佳化工作方式、建立長效機制。最佳化工作方式,主動與財政部駐津專員辦提前溝通對接,就預決算公開的時間安排、公開內容以及公開報表等事宜主動徵求專員辦意見,確保預決算公開工作標準合規。拓展公開渠道,設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平台”,集中公開政府和部門預決算,方便公眾查閱監督,同時,我們還編印並公開了預算草案解讀,採用報表、文字相結合的方式,進一步增強了財政預算的可讀性,讓百姓不僅“看得到”,而且“看得懂”。建立長效統計機制,依託地方預算綜合管理系統等信息化平台,及時掌握各區各部門公開情況,推進預決算公開管理良性循環。
四是加強信息化管理,引入第三方評估。進一步加強部門預決算公開,在擴大公開範圍的基礎上,我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預算審查監督條例,將預決算公開延伸到二級預算單位,明確要求“經本級預算主管部門批覆的單位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覆後二十日內由各單位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增強了預決算公開透明度。加強信息化管理,將部門預決算公開報表嵌入部門預決算編制系統,部門可以通過系統自動提取數據、生成報表,確保了公開信息的規範性和完整性。引入第三方評估,將預決算公開檢查相關要求納入我市政務公開第三方評估體系,通過第三方評估,查找短板弱項,壓實主體責任,引導各區各部門加大公開力度,增強公開實效。
(二)依法依規公開政府債務、債券發行情況。
一是將政府債務收支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及時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限額變動、債券發行等工作,主動接受人大監督並向社會公開。二是紮實做好政府債券發行公開,在政府債券發行前,提前5個以上工作日公開債券規模、期限、項目、償債資金安排,披露信用評級報告等第三方評估資料,同時,在債券發行後2個工作日內公布發行債券編碼、利率等信息。
(三)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
一是制定《天津市政務信息系統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津財規〔2018〕6號),落實《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管理暫行辦法》(津財規〔2018〕3號),明確代理機構登記需提供的材料等事項。印發《關於做好區級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有關事項的通知》(津財采〔2018〕6號),指導各區做好相關工作。二是依法公開處理決定。對做出的投訴處理決定和監督檢查處理決定等行政處理處罰決定,均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準確在天津市政府採購網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全年共公開政府採購投訴處理決定40個,監督檢查處理決定55個。三是全面公開考核結果。依據法定職責,對天津市政府採購中心和天津市教育委員會教學儀器設備供應中心等2家市級集中採購機構開展業務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的基本情況和結果均通過天津市政府採購網全面公開。四是及時做好信用記錄。按照加強信用信息記錄、共享和聯合懲戒的相關要求,及時做好違法失信行為的記錄和信息共享。全年通過天津市政府採購網公開的處罰信息共13條,通過中國政府採購網發布的重大違法失信行為記錄5條。
四、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依申請情況。
2018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39件,已答覆的申請總數為139件。申請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預決算數據、征地拆遷、專項資金、債券發行等。不予受理答覆的原因是超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宗旨和調整範圍。本年度收到的依申請政府信息中,“同意公開答覆”的29件;“不予公開答覆”的14件;“申請信息不存在”的18件;“申請內容不明確”的2件;“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的57件;“非政府信息”的13件。
五、收費及減免情況
按照《條例》要求,結合目前的實際情況,本著減輕民眾負擔,便利民眾的原則,所有依申請全年未收取任何費用。
六、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18年度共發生1件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行政複議案件,結果為維持原有答覆意見,未發生針對我局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行政訴訟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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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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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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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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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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