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492號,以下簡稱《條例》)和《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2008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號,以下簡稱《規定》)以及2018年天津市科學技術局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編制。本年度報告由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費及減免情況、行政複議及行政訴訟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表、附註九部分組成。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市科技局高度重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定和完善了相關工作規範和規章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網站有專人管理,能夠每日登錄系統後台進行維護、更新;能夠按照“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對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在20個工作日內進行公開,並在公開後20個工作日內向市級查閱中心提供紙質件;能夠按時向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提供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統計情況;按要求、及時公開了部門預決算、“三公經費”預算、調整後的權責清單和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每季度按時上報《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計表》。
2018年6月1日,市科技局舉辦了政務公開專題業務培訓班,由主管政務公開工作的局級領導薛景山主講,進一步落實市政府關於加強政務公開工作要求,提升政務公開科學化、標準化、規範化水平。11月29日,邀請局法律顧問張炳文律師授課,主講政府信息公開法律解讀與實務操作,圍繞相關法條及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內容,從原告主體資格、複議機關應訴、行政起訴期限等與科技實際工作密切相關的內容進行展開,結合經典案例,用“以案說法”的形式闡述了相關單位曾遇到的案件和問題,為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具體指導,收到良好效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的內容
2018年,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累計數為2749條(政務信息2240條,科技動態509條)。其中主動公開行政審批類信息10條,政府規章類信息11條,政府報告類信息1條,人事任免類信息15條,建議提案類信息19條。全文電子化率100%。
(二)公開的形式
1.網際網路
主要是通過天津市政府信息公開網和天津市科學技術局網站。根據天津市政府網站績效評估要求,對市科技局入口網站進行了調整和完善,全年更新各類信息2749條,累計訪問量達到698萬次。
2.政府信息公開查閱服務中心
2018年度制發的公文類政府信息為277件,主動公開100件,向三個市級政府信息查閱服務中心投放紙質檔案300件。
3.新聞媒體
2018年市科技局加大科技政策和科技工作宣傳力度,在各類媒體刊播稿件527篇,其中中央媒體107篇;召開新聞發布會1次,參加《大家說理》1次,《百姓問政》1次。“@天津科技”政務微博共有冬粉9.35萬人,發布微博約4078條,微直播5次。“天津科技”政務微信公眾號,共發布微信259條,文章620篇,原創502篇,原創率達80%,“冬粉”人數淨增1700人,單篇最高閱讀量達3300餘人次,製作多張“長圖”對科技政策、科技人物等進行宣傳。
(三)諮詢處理情況
2018年通過開門服務熱線回復企業和個人的訴求電話791個;通過“政民零距離”欄目和“主任信箱”答覆網民留言97件,內容主要涉及科技型中小企業政策、新能源汽車推廣、計畫項目申報、高企認定及企業股份制改造等方面;通過“天津科技”政務微博回復網民提問4條、被@837條,被轉發686條、評論296條、點讚5989次;“天津科技”政務微信回復網民提問32條。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8年共收到8條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其中3條不屬於市
科技局公開的信息,全部按時回復。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未發生收費及減免情況。
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本年度無行政複議及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市科技局通過宣傳培訓、拓寬渠道、嚴格把關等多種手段,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範,在增強工作透明度、方便民眾辦事、保障公眾知情權監督權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和力度還有進一步提高的空間;入口網站個別欄目內容更新不夠及時,信息更新數量有待進一步提高。
2019年,市科技局將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宣傳、培訓力度,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範圍,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力度,規範依申請公開工作,為天津市的創新驅動發展和創新型城市建設發揮科技支撐和引領作用,為企業和民眾提供更好的服務。
七、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沒有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八、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表
統計指標 | 單位 | 統計數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 | |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條 | 2749 |
其中:主動公開規範性檔案數 | 條 | 100 |
制發規範性檔案數 | 件 | 277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 | |
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0 |
2.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749 |
3.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4078 |
4.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259 |
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 | 條 | 527 |
二、回應解讀情況 | —— | |
(一)回應公眾關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 (不同方式回應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次 | 0 |
(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解讀的情況 | —— | |
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布會總次數 | 次 | 1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布會次數 | 次 | 0 |
2.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站線上訪談次數 | 次 | 0 |
3.政策解讀稿件發布數 | 篇 | 14 |
4.微博微信回應事件數 | 次 | 36 |
5.其他方式回應事件數 | 次 | 97 |
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 | |
(一)收到申請數 | 件 | 8 |
1.當面申請數 | 件 | 0 |
2.傳真申請數 | 件 | 0 |
3.網路申請數 | 件 | 7 |
4.信函申請數 | 件 | 1 |
(二)申請辦結數 | 件 | 8 |
1.按時辦結數 | 件 | 8 |
2.延期辦結數 | 件 | 0 |
(三)申請答覆數 | 件 | 8 |
1.屬於已主動公開範圍數 | 件 | 2 |
2.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3.同意部分公開答覆數 | 件 | 0 |
4.不同意公開答覆數 | 件 | 1 |
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業秘密 | 件 | 0 |
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0 |
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 件 | 0 |
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 |
5.不屬於本行政機關公開數 | 件 | 3 |
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 | 件 | 0 |
7.告知做出更改補充數 | 件 | 1 |
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 | 件 | 0 |
四、行政複議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五、行政訴訟數量 | 件 | 0 |
(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 | 件 | 0 |
(二)被依法糾錯數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數 | 件 | 0 |
六、舉報投訴數量 | 件 | 0 |
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0 |
八、機構建設和保障經費情況 | —— | |
(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數 | 個 | 1 |
(二)設定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 | 個 | 0 |
(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 | 人 | 3 |
1.專職人員數(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站工作人員數) | 人 | 0 |
2.兼職人員數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費(不包括用於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經費) | 萬元 | 1 |
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 | |
(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數 | 次 | 1 |
(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 | 次 | 2 |
(三)接受培訓人員數 | 人次 | 110 |
九、附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