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規範》是河北省發布的服務規範。
2023年8月28日正式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規範
- 實施時間:2023年8月28日
《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規範》是河北省發布的服務規範。
2023年8月28日正式實施。
《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規範》是河北省發布的服務規範。2023年8月28日正式實施。內容介紹河北省地方標準《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服務規範》由省科學廳提出並歸口,市科技合作與創新平台中心與省科技成果轉化促進中心、...
本規定所稱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是指用於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以及一定價值限額以上的單台(套)科學儀器設備。單台(套)科學儀器設備的具體價值限額,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規定。本規定所稱的共享,是指擁有或者受委託...
通過該標準項目的實施,希望能提高各單位的共享服務質量,提升服務平台管理水平,進而有效促成覆蓋全省各類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統一標準規範、功能強大的專業化、網路化管理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大型科學儀器資源的利用效率和開放共享水平。
企業及其他法人組織(以下統稱“儀器擁有單位”)擁有的用於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各類科研基礎設施和單台或成套(含配套附屬檔案或軟體)價值在20萬元以上,且納入青海省大型儀器共享服務平台(以下簡稱“省大儀共享平台”)的科研儀器設備。
對於單台套價值在30萬元以下的科學儀器設備,由管理單位自願申報,主管部門擇優納入共享範圍。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管理單位是指安徽省行政區域內擁有或者受委託管理科學儀器與設施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法人。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的...
鼓勵管理單位將非財政資金購置的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的基本信息,報送科技行政管理部門。第十條 管理單位提供共享服務,應當使用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提供的規範契約文本,並與用戶簽訂契約。契約中主要包括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智慧財產權歸屬、保密要求、...
1. 建立開放共享機制。高等學校應建立科學有效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服務管理制度,認真梳理本校已有科研設施與儀器整體情況,包括設備原值、功能類型、專業領域、運行和開放共享情況等,建立符合學校實際的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機制。除涉密...
《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數據交換規範》(DB44/T 2192-2019)是2020年1月3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地方標準《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數據交換規範》(DB44/T 2192-2019)規範規定...
力爭用三年時間,基本建成覆蓋各類科研設施與儀器、統一規範、功能強大的專業化、網路化管理服務體系,科研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制度、標準和機制更加健全,建設布局更加合理,開放水平顯著提升,分散、重複、封閉、低效的問題基本解決,資源利用率...
本辦法所稱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是指用於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以及原值為3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的單台(套)科學儀器設備。本辦法所稱的共享,是指本市行政區域內的管理單位將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向社會開放,由其他法人、...
《上海市新購大型科學儀器設施聯合評議實施辦法》為規範本市新購大型科學儀器設施評議工作,促進資源共享,提高本市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根據《上海市促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規定》(以下簡稱《共享規定》),制訂本辦法。檔案內容 第一條...
第十條國家平台的依託單位應選擇有條件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是國家平台建設和運行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是:1. 制定國家平台的規章制度和相關標準規範;2. 編制國家平台的年度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3. 負責國家平台的科技資源整合、更新...
五、規範科研設施設備使用者權責。使用者依據科研設施設備開放共享目錄,通過網路管理平台,向管理單位提出科研設施設備共享使用申請,獲得開放共享服務。使用者應當按照管理單位制定的相關規定,合理、妥善使用科研設施設備,使用期間應採取有效保護和...
科技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相關規範的通知國科辦基〔2015〕63號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指導意見教技廳〔2015〕4號 中國科學院大型儀器區域中心建設實施細則 第二...
通過對社會用戶開放共享,並提供專業化服務,實現資源共享,提高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特點 大型儀器共享管理系統採用物聯網技術,在不改裝儀器的條件下,實現社會大型儀器設備的入網管理,並在網際網路平台實現社會企業、高校和科院...
為了規範中心實驗室的儀器管理,同時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在對本校測試中心、國內各高校測試中心實驗室及相關科研院所儀器設備使用收費管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化學院具體情況,本著既為科研、教學服務,又能維持儀器設備正常運轉, 並嚴格...
《河北省大型科研儀器管理辦法修正案》是河北省科技廳發布的檔案,發布日期是2009年05月31日。檔案全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7〕第5號 按照國務院關於加強對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的要求,省政府對200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
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討論會是2015年5月29日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主持召開的會議。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以下稱《意見》),2015年5月29日,國家科技基礎條件...
根據科技部最新統計,截止2014年底,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的儀器設備總量為54918台(套),價值總計780.2億元。可這些儀器卻有大部分在“沉睡”,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利用率和共享水平普遍較低。北斗導航領域也是如此,一方面重點高校和大型科研...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央財政設立國家重大科學儀器設備開發專項(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為規範專項資金管理,依據《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國家有關科研管理、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辦法。第二...
《江蘇省科技公共服務平台管理辦法》是為規範省公共服務平台的建設和運行管理而制定的管理辦法。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江蘇省科技公共服務平台(以下簡稱“公共服務平台”)建設項目是省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為...
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對外開放共享機制,加強對國家超級計算中心等公共科研基礎設施的支持。完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充分考慮科技服務業特點,將科技服務內容及其支撐技術納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對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第二十六條重點實驗室應保障科研儀器設備的高效運轉,有計畫地實施科研儀器設備的更新改造、自主研製。第二十七條重點實驗室應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建設,恪守法規規範,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容錯糾錯機制,形成敢為人...
4.設備共享:使用財政資金購買的大型儀器設備須加入天津市大型科學儀器開放共享平台,參與協作共享。5.科研誠信:要規範科研誠信管理、科技倫理管理,維護科研人員合法權益,加強數據、資料、成果的科學性和真實性審核以及保存工作,履行好科技...
通過政府部門組織,推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大科學裝置、算力設備等(以下簡稱科研設施與儀器)面向社會開放共享,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將科技資源優勢轉化為創新發展優勢。第三條 創新券是由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向科技型中小微...
第十六條對加入河北省大型科研儀器設備資源開放共享服務平台、對外提供科研儀器開放共享服務、符合相關條件的省新型研發機構,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大型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後補助經費獎勵。第十七條 對我省重點支持的新型研發機構,採取“一事一...
第十五條 實驗室應加強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實驗室的大型科研儀器設備應按相關規定納入川渝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實現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和高效運轉,提高資源使用效率。 第十六條 實驗室應...
第二十四條實驗室應加強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實驗室的單台(套)原值20萬元以上的大型科研儀器設備應按相關規定納入重慶科技資源共享平台,實現科研儀器設備開放共享和高效運轉,提高資源使用效率。第二十五條實驗室應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在實驗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