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
- 發布單位:湖北省人民政府
政令
- 分 類:科技 ; 意見
- 發布機構:省政府辦公廳
- 發文日期:2015年09月29日
- 名 稱: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
- 文 號:鄂政發〔2015〕63號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是湖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實施意見。
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要求,為深化我省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鄂政發〔2015〕63號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湖南省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68號 廣東省人民政府促進大型...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是2015年9月26日省人民政府結合湖北實際,制定的實施方案。中文名 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湖北省加快科技服務業發展實施方案的通知 頒布時間 2015年9月26日 發布單位 ...
2015年1月,國務院印發《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部署通過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建議根據會議討論情況進一步修改完善後按程式報批實施。習近平指出,總體上看,現在一些地方和部門,科技資源配置分散、封閉、重複建設問題比較突出,不少科研設施和儀器...
2015年12月25日,教育部辦公廳以教技廳〔2015〕4號印發《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指導意見》。該《意見》分總體目標、組織管理、重點工作3部分。 重點工作是:建立開放共享機制;建設信息服務平台;加強人才隊伍建設...
第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促進軍用與民用科學技術在基礎研究、套用研究開發等方面的融合,統籌軍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軍用與民用科學技術有效集成、資源共享。支持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參與承擔國防科技計畫任務,鼓勵...
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討論會是2015年5月29日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主持召開的會議。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以下稱《意見》),2015年5月29日,國家科技基礎條件...
開放範圍包括科研機構和大學中的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實驗基地;各類儀器中心、分析測試中心、自然科技資源庫(館)、科學數據中心(網)、科技文獻中心(網)、科技信息服務中心(網)等科研基礎設施;非涉密的科研儀器...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檔案精神,加快推進我省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根據省政府主管領導指示,我廳將在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重大科研基礎...
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企業的現有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工程文獻信息、專利信息等資源向全社會開放共享。(牽頭單位:市科技局;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8.鼓勵企業實施眾包。鼓勵我市各類製造企業、服務企業將部分設計、研發...
提高高校、科研院所科研設施開放共享程度,盤活存量資源,鼓勵全省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對外開放共享和提供技術服務,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實現跨機構、跨地區的開放運行和共享。加大人才團隊的投入和建設,相關人才計畫要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