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
- 類型:檔案
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第六次會議通過的檔案。
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以下稱科研設施與儀器)是用於探索未知世界、發現自然規律、實現技術變革的複雜科學研究系統,是突破科學前沿、解決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重大科技問題的技術基礎和重要手段。近年來,科研設施與儀器規模持續增長,覆蓋領域不斷拓展,技術水平明顯提升,綜合效益日益顯現。同時...
1.政府投資建立的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屬於國家公共科技資源,非涉密或國家無特殊規定的,均應向企業及社會開放。 2.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要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建立信息網站和公共信息交流服務平台,通過多種方式向企業及社會發布開放工作信息。 3.科研基地和科研基礎設施要積極為企業及社會使用...
安徽省大型科學儀器與設施開放共享 管理辦法(試行)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推動全省大型科學儀器與設施向社會開放共享,充分釋放服務潛能,提升科技資源使用效率,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安徽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安徽...
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實施意見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根據《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要求,為深化我省科技體制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以下簡稱...
第一條 為進一步推動我省大型科研儀器設施向社會開放服務,切實提高科技資源配置和利用效率,按照《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和《科技部關於進一步深化落實〈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的通知》(國科發基〔2018〕30號)要求,依據《國家...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檔案精神,加快推進我省科研設施與儀器向社會開放,進一步提高科技資源利用效率,根據省政府主管領導指示,我廳將在全省範圍內組織開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的調查摸底工作。
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討論會是2015年5月29日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主持召開的會議。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以下稱《意見》),2015年5月29日,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在北京召開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討論會。來自中國科學...
國務院【(2014)70號】《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要加快推進科研設施與儀器向高校、企業、科研院所、社會研發組織等社會用戶開放,實現資源共享,釋放服務潛能,為科技創新和社會需求服務,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供有效支撐。國務院:【(2015)32號】《國務院關於大力推進大眾...
9. 開放單位在承擔國家科技計畫項目過程中,要注重科普資源的開發,並將科技成果及知識的傳播與擴散等相關科普活動作為科技計畫的目標和任務之一。對於非涉密的基礎研究、前沿技術及其它易於開展科普活動的國家科技計畫項目,在有效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前提下,項目承擔單位有義務及時向公眾發布成果信息和傳播知識,並應作為項目...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精神,切實推進高等學校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以下簡稱科研設施與儀器)的全面開放、充分共享,提高科研設施與儀器使用、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提出以下指導意見。一、總體目標加強開放共享,服...
第一篇國務院及相關部門促進科研基礎設施與儀器開放共享的政策 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 科技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相關規範的通知國科辦基〔2015〕63號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高等學校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的指導意見教技...
購置、建設重大科研基礎設施的評議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第十條對獲準購置、建設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的申請單位,相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結合其所作的共享服務的承諾,在項目契約或者項目批准檔案中,明確該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在滿足申請單位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活動需要的同時,向社會提供共享服務的相關要求。第十一條對於...
提升科技創新服務和支撐能力,依據《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管理辦法》(發改高技〔2014〕2545號)、《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開放共享管理辦法》(國科發基〔2017〕289號)、《海南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瓊府〔2019〕61號)、《海南省科技條件平台專項和經費管理暫行辦法》(瓊科規〔2022〕1號)和有關規定,...
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基礎科學研究的若干意見 國發〔2018〕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強大的基礎科學研究是建設世界科技強國的基石。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蓬勃興起,科學探索加速演進,學科交叉融合更加緊密,一些基本科學問題孕育重大突破。世界主要已開發國家普遍強化基礎研究戰略...
開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科學數據現狀調查和開放能力評估,建立資源清單和開放共享平台。分類制定開放共享目標,大幅提升科技資源利用效率和科學數據共享水平。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據成本補償和非營利性原則收取成本費,由單位統一管理。將科研儀器運行水平和共享利用率,作為制定儀器設備採購新增計畫和獲得國家...
發揮科創走廊、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國家高新區等平台作用,堅持產業導向、需求牽引,聚焦產業特色,明確主攻方向,開展套用基礎研究,構建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發展格局。支持杭州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城西科創大走廊聚焦網路信息和人工智慧領域原始創新,積極創建國家先進系統晶片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國家級重大科研基礎設施集群和...
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國家收集保存的種質資源,要按規定向社會開放。(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農委、省財政廳負責落實)(十四)提高新品種試驗和推廣能力。規劃建設省級農作物品種綜合試驗和展示示範體系,用3年左右的時間建成覆蓋全省五大生態區、實現試驗田間作業機...
改革中央財政科技計畫管理方式,建立公開統一的國家科技管理平台。政府重點支持基礎研究、前沿技術和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究,鼓勵原始創新,加快實施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向社會全面開放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科技部、財政部、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農業部、衛生計生委、自然科學基金會、中科院...
重點引進建設“四個中心”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緊缺急需人才,優先引進重大科學工程、重要科研公共平台、大科學研究中心、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高層次人才。 完善居住證積分政策。對經由市場主體評價並獲得市場認可的創業人才及其...
構建國家科技管理基礎制度。再造科技計畫管理體系,改進和最佳化國家科技計畫管理流程,建設國家科技計畫管理信息系統,構建覆蓋全過程的監督和評估制度。完善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建立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科技基礎條件平台開放共享制度,推動科技資源向各類創新主體開放。建立國家創新調查制度,引導各地樹立創新發展導向。(二)多...
他指出,“十四五”時期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基礎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意義十分重大。有關方面要認真研究吸收企業家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相信通過共同努力,廣大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一定能在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發揮更大作用、實現更大發展。 2020年7...
生命科學分會場包含:8. 低溫電子顯微學表征分會場;9. 生命科學研究分會場;開放共享分會場:10.全國電鏡運行管理開放共享實驗平台分會場 全國電鏡運行管理開放共享實驗平台分會 會議背景:2014年,國家頒布了《國務院關於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要求加強大型科研...
第十七條 支持和服務保障北京懷柔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以懷柔科學城為集中承載地布局重大科技基礎設施、交叉研究平台和科教基礎設施,實施國際國內開放合作計畫或者科技項目,匯聚國內外戰略科學家、頂尖研究團隊和科研機構,推動重要學科領域實現原創性突破;構建與基礎研究相適應的科技服務生態體系,促進基礎研究和套用...
第六十八條使用市級財政資金出資購置、建設的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學儀器,應當按照規定向社會開放共享,促進科技創新資源有效利用。鼓勵科研機構、高等學校、大型企業等向社會開放自有的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學儀器。第六十九條市、區(市)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完善智慧財產權扶持、資助和獎勵制度,引導科研機構、高等...
第十五條 加快建設光明科學城,作為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的核心承載區,重點圍繞信息、材料、生命科學與技術領域,布局前沿交叉研究平台、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和科研機構等重大科技創新載體,形成布局合理、功能水平全球領先的重大科技基礎設施集群以及引領未來發展的新興產業集群。第十六條 加快建設西麗湖國際科教城,作為產學研...
本市引導社會力量支持基礎研究。支持企業等社會力量出資組織或者與政府聯合設立科學技術基礎研究計畫項目。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基金等方式資助基礎研究。社會力量資助基礎研究的,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享受相關政策支持。第十條 本市完善符合基礎研究規律的管理體制和科研組織管理評價體系。市科技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