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解讀
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同步發力
科技部火炬中心黨委書記翟立新認為,《綱要》是國家實施
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一個頂層設計的檔案。“《綱要》出台正是對我們今後一個時期實施好創新驅動戰略進行系統謀劃和全面部署,是我們落實戰略的總體方案和路線圖。”
在翟立新看來,《綱要》體現了“三大結合”。一是當前和長遠的結合。《綱要》既體現了產業技術體系創新、企業創新以及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等當前重點舉措,也有幾十年內工作的遠景式規劃。第二是改革和發展的結合。翟立新認為,《綱要》既明確了改革的總體目標、原則,同時又對發展的任務做了全面部署。比如在發展方面,任務規定非常全面,涵蓋了產業技術創新、原始創新、區域創新、各種創新主體等;同時提出了在改革創新治理體系、增加創新投入、開放創新等方面的改革保障舉措。第三是全面部署和重點任務安排的結合。翟立新舉例說,“比如在部署科技發展任務時,除了對各個學科的發展做了全面的方向性安排外,又具體提出了面向2030年在航空發動機及燃氣輪機、量子通信等領域,部署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技術經濟研究部部長呂薇認為,《綱要》中提出“堅持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同步發力”是一大亮點。“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信號。過去講科技創新,總是把它限制在科技的領域裡,圍繞科技體制改革以及大學、科研院所創新等,容易把科技和經濟割裂。實際上,創新政策極具綜合性,不僅局限於科技,還包括經濟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呂薇說。
基礎前沿研究是講明天、將來的事
《綱要》提出,強化原始創新,增強源頭供給。加強面向國家戰略需求的基礎前沿和高技術研究。
“科學技術實踐的整個過程就是為了社會進步、生產發展。我們的基礎前沿研究看上去好像離生活、生產很遠,其實它不是講今天的事,而是講明天、將來的事。”中國科學院院士朱道本認為,要真正實現《綱要》的戰略目標,需要我們把基礎研究、套用發展及產業化之間的關係協調好。
“《綱要》提出增強源頭供給。所謂‘供給’,就是要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發展。人類歷史上幾次工業革命都是建立在科技上的根本性突破。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不能僅僅局限於跟蹤消化吸收,必須依靠原始創新。”朱道本說。“中國經濟發展到今天,實踐已經證明產業轉型升級沒有技術的突破和支撐難以實現。當產業發展到跟國際差距不太明顯的時候,就會發現再靠引進已經很困難了,因為關鍵核心技術難以買來。”翟立新說,關鍵核心技術的突破、新興產業的培育都需要雄厚的基礎研究積累,需要量大面廣的自由探索的研究。因此,我們在今天必須要更加重視基礎研究,更加注重原創性的發明和創造,只有這樣才能解決核心技術瓶頸和新興產業更好發展的問題。
發揮企業家在創新創業中的重要作用
“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呂薇說,《綱要》明確各類創新主體在創新鏈不同環節的功能定位,激發主體活力,系統提升各類主體創新能力,夯實創新發展的基礎,“這將大大激發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她認為,現階段我國高級技師、技術工人等高技能人才供應不足,不利於我國的經濟轉型,需要下力氣解決。
呂薇還特別留意到《綱要》中對企業家的這段表述:發揮企業家在創新創業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導企業家精神,依法保護企業家的創新收益和財產權,培養造就一大批勇於創新、敢於冒險的創新型企業家,建設專業化的職業經理人隊伍。
“根據熊彼特創新理論,創新就是將各種要素形成一種新的組合,帶到生產體系中,變成實實在在的生產力。在這個過程中,企業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呂薇說,我們需要優秀的企業家和高素質的專業技能人才。《綱要》提出,培育世界一流創新型企業。翟立新說,僅僅靠技術還不足以形成企業和好的產業,還需要企業家這一推動創新的重要力量。只有企業家才能夠把科技和資本、市場、管理等要素有機整合,真正讓好的技術變成好的產品和收益。在創新活動中,企業家發揮著非常重要的組織者作用。
政策全文
2016年5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
黨的十八大提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調
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產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必須擺在國家發展全局的核心位置。這是中央在新的發展階段確立的立足全局、面向全球、聚焦關鍵、帶動整體的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為加快實施這一戰略,特制定本綱要。
一、戰略背景
創新驅動就是創新成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科技創新與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業態創新和文化創新相結合,推動發展方式向依靠持續的知識積累、技術進步和勞動力素質提升轉變,促進經濟向形態更高級、分工更精細、結構更合理的階段演進。
創新驅動是國家命運所系。國家力量的核心支撐是科技創新能力。創新強則國運昌,創新弱則國運殆。我國近代落後挨打的重要原因是與歷次科技革命失之交臂,導致科技弱、國力弱。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必須真正用好科學技術這個最高意義上的革命力量和有力槓桿。
創新驅動是世界大勢所趨。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產業變革和軍事變革加速演進,科學探索從微觀到宇觀各個尺度上向縱深拓展,以智慧型、綠色、泛在為特徵的群體性技術革命將引發國際產業分工重大調整,顛覆性技術不斷湧現,正在重塑世界競爭格局、改變國家力量對比,創新驅動成為許多國家謀求競爭優勢的核心戰略。我國既面臨趕超跨越的難得歷史機遇,也面臨差距拉大的嚴峻挑戰。惟有勇立世界科技創新潮頭,才能贏得發展主動權,為人類文明進步作出更大貢獻。
創新驅動是發展形勢所迫。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傳統發展動力不斷減弱,粗放型增長方式難以為繼。必須依靠創新驅動打造發展新引擎,培育新的經濟成長點,持續提升我國經濟發展的質量和效益,開闢我國發展的新空間,實現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和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雙目標”。
當前,我國創新驅動發展已具備發力加速的基礎。經過多年努力,科技發展正在進入由量的增長向質的提升的躍升期,科研體系日益完備,人才隊伍不斷壯大,科學、技術、工程、產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快速提升。經濟轉型升級、民生持續改善和國防現代化建設對創新提出了巨大需求。龐大的市場規模、完備的產業體系、多樣化的消費需求與網際網路時代創新效率的提升相結合,為創新提供了廣闊空間。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能夠有效結合集中力量辦大事和市場配置資源的優勢,為實現創新驅動發展提供了根本保障。
同時也要看到,我國許多產業仍處於全球價值鏈的中低端,一些關鍵核心技術受制於人,已開發國家在科學前沿和高技術領域仍然占據明顯領先優勢,我國支撐產業升級、引領未來發展的科學技術儲備亟待加強。適應創新驅動的體制機制亟待建立健全,企業創新動力不足,創新體系整體效能不高,經濟發展尚未真正轉到依靠創新的軌道。科技人才隊伍大而不強,領軍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缺乏,創新型企業家群體亟需發展壯大。激勵創新的市場環境和社會氛圍仍需進一步培育和最佳化。
在我國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關鍵階段,必須始終堅持抓創新就是抓發展、謀創新就是謀未來,讓創新成為國家意志和全社會的共同行動,走出一條從人才強、科技強到產業強、經濟強、國家強的發展新路徑,為我國未來十幾年乃至更長時間創造一個新的增長周期。
二、戰略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的要求,堅持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道路,解放思想、開放包容,把創新驅動發展作為國家的優先戰略,以科技創新為核心帶動全面創新,以體制機制改革激發創新活力,以高效率的創新體系支撐高水平的創新型國家建設,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動力根本轉換,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動力。
(二)基本原則
緊扣發展。堅持問題導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國家重大需求、面向國民經濟主戰場,明確我國創新發展的主攻方向,在關鍵領域儘快實現突破,力爭形成更多競爭優勢。
深化改革。堅持科技體制改革和經濟社會領域改革同步發力,強化科技與經濟對接,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科技創新規律,破除一切制約創新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構建支撐創新驅動發展的良好環境。
強化激勵。堅持創新驅動實質是人才驅動,落實以人為本,尊重創新創造的價值,激發各類人才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加快匯聚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創新型人才隊伍。
擴大開放。堅持以全球視野謀劃和推動創新,最大限度用好全球創新資源,全面提升我國在全球創新格局中的位勢,力爭成為若干重要領域的引領者和重要規則制定的參與者。
(三)戰略目標
分三步走:
第一步,到2020年進入創新型國家行列,基本建成中國特色國家創新體系,有力支撐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實現。
——創新型經濟格局初步形成。若干重點產業進入全球價值鏈中高端,成長起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和產業集群。科技進步貢獻率提高到60%以上,知識密集型服務業增加值占國內生產總值的20%。
——自主創新能力大幅提升。形成面向未來發展、迎接科技革命、促進產業變革的創新布局,突破制約經濟社會發展和國家安全的一系列重大瓶頸問題,初步扭轉關鍵核心技術長期受制於人的被動局面,在若干戰略必爭領域形成獨特優勢,為國家繁榮發展提供戰略儲備、拓展戰略空間。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5%。
——創新體系協同高效。科技與經濟融合更加順暢,創新主體充滿活力,創新鏈條有機銜接,創新治理更加科學,創新效率大幅提高。
——創新環境更加最佳化。激勵創新的政策法規更加健全,智慧財產權保護更加嚴格,形成崇尚創新創業、勇於創新創業、激勵創新創業的價值導向和文化氛圍。
第二步,到2030年躋身創新型國家前列,發展驅動力實現根本轉換,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國際競爭力大幅提升,為建成經濟強國和共同富裕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主要產業進入全球價值鏈中高端。不斷創造新技術和新產品、新模式和新業態、新需求和新市場,實現更可持續的發展、更高質量的就業、更高水平的收入、更高品質的生活。
——總體上扭轉科技創新以跟蹤為主的局面。在若干戰略領域由並行走向領跑,形成引領全球學術發展的中國學派,產出對世界科技發展和人類文明進步有重要影響的原創成果。攻克制約國防科技的主要瓶頸問題。研究與試驗發展(R&D)經費支出占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2.8%。
——國家創新體系更加完備。實現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相互促進。
——創新文化氛圍濃厚,法治保障有力,全社會形成創新活力競相迸發、創新源泉不斷涌流的生動局面。
第三步,到2050年建成世界科技創新強國,成為世界主要科學中心和創新高地,為我國建成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強大支撐。
——科技和人才成為國力強盛最重要的戰略資源,創新成為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的核心因素。
——勞動生產率、社會生產力提高主要依靠科技進步和全面創新,經濟發展質量高、能源資源消耗低、產業核心競爭力強。國防科技達到世界領先水平。
——擁有一批世界一流的科研機構、研究型大學和創新型企業,湧現出一批重大原創性科學成果和國際頂尖水平的科學大師,成為全球高端人才創新創業的重要聚集地。
——創新的制度環境、市場環境和文化環境更加最佳化,尊重知識、崇尚創新、保護產權、包容多元成為全社會的共同理念和價值導向。
三、戰略部署
實現創新驅動是一個系統性的變革,要按照“堅持雙輪驅動、構建一個體系、推動六大轉變”進行布局,構建新的發展動力系統。
雙輪驅動就是科技創新和體制機制創新兩個輪子相互協調、持續發力。抓創新首先要抓科技創新,補短板首先要補科技創新的短板。科學發現對技術進步有決定性的引領作用,技術進步有力推動發現科學規律。要明確支撐發展的方向和重點,加強科學探索和技術攻關,形成持續創新的系統能力。體制機制創新要調整一切不適應創新驅動發展的生產關係,統籌推進科技、經濟和政府治理等三方面體制機制改革,最大限度釋放創新活力。
一個體系就是建設國家創新體系。要建設各類創新主體協同互動和創新要素順暢流動、高效配置的生態系統,形成創新驅動發展的實踐載體、制度安排和環境保障。明確企業、科研院所、高校、社會組織等各類創新主體功能定位,構建開放高效的創新網路,建設軍民融合的國防科技協同創新平台;改進創新治理,進一步明確政府和市場分工,構建統籌配置創新資源的機制;完善激勵創新的政策體系、保護創新的法律制度,構建鼓勵創新的社會環境,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
六大轉變就是發展方式從以規模擴張為主導的粗放式增長向以質量效益為主導的可持續發展轉變;發展要素從傳統要素主導發展向創新要素主導發展轉變;產業分工從價值鏈中低端向價值鏈中高端轉變;創新能力從“跟蹤、並行、領跑”並存、“跟蹤”為主向“並行”、“領跑”為主轉變;資源配置從以研發環節為主向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鍊統籌配置轉變;創新群體從以科技人員的小眾為主向小眾與大眾創新創業互動轉變。
四、戰略任務
緊緊圍繞經濟競爭力提升的核心關鍵、社會發展的緊迫需求、國家安全的重大挑戰,採取差異化策略和非對稱路徑,強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任務部署。
(一)推動產業技術體系創新,創造發展新優勢
加快工業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把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作為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技術基點,推進各領域新興技術跨界創新,構建結構合理、先進管用、開放兼容、自主可控、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技術體系,以技術的群體性突破支撐引領新興產業集群發展,推進產業質量升級。
1.發展新一代信息網路技術,增強經濟社會發展的信息化基礎。加強類人智慧型、自然互動與虛擬現實、微電子與光電子等技術研究,推動寬頻移動網際網路、雲計算、物聯網、大數據、高性能計算、移動智慧型終端等技術研發和綜合套用,加大積體電路、工業控制等自主軟硬體產品和網路安全技術攻關和推廣力度,為我國經濟轉型升級和維護國家網路安全提供保障。
2.發展智慧型綠色製造技術,推動製造業向價值鏈高端攀升。重塑製造業的技術體系、生產模式、產業形態和價值鏈,推動製造業由大到強轉變。發展智慧型製造裝備等技術,加快網路化製造技術、雲計算、大數據等在製造業中的深度套用,推動製造業向自動化、智慧型化、服務化轉變。對傳統製造業全面進行綠色改造,由粗放型製造向集約型製造轉變。加強產業技術基礎能力和試驗平台建設,提升基礎材料、基礎零部件、基礎工藝、基礎軟體等共性關鍵技術水平。發展大飛機、航空發動機、核電、高鐵、海洋工程裝備和高技術船舶、特高壓輸變電等高端裝備和產品。
3.發展生態綠色高效安全的現代農業技術,確保糧食安全、食品安全。以實現種業自主為核心,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突破人多地少水缺的瓶頸約束,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系統加強動植物育種和高端農業裝備研發,大面積推廣糧食豐產、中低產田改造等技術,深入開展節水農業、循環農業、有機農業和生物肥料等技術研發,開發標準化、規模化的現代養殖技術,促進農業提質增效和可持續發展。推廣農業面源污染和重金屬污染防治的低成本技術和模式,發展全產業鏈食品安全保障技術、質量安全控制技術和安全溯源技術,建設安全環境、清潔生產、生態儲運全覆蓋的食品安全技術體系。推動農業向一二三產業融合,實現向全鏈條增值和品牌化發展轉型。
4.發展安全清潔高效的現代能源技術,推動能源生產和消費革命。以最佳化能源結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為重點,推動能源套用向清潔、低碳轉型。突破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技術瓶頸,開發深海深地等複雜條件下的油氣礦產資源勘探開採技術,開展頁岩氣等非常規油氣勘探開發綜合技術示範。加快核能、太陽能、風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和新能源技術開發、裝備研製及大規模套用,攻克大規模供需互動、儲能和併網關鍵技術。推廣節能新技術和節能新產品,加快鋼鐵、石化、建材、有色金屬等高耗能行業的節能技術改造,推動新能源汽車、智慧型電網等技術的研發套用。
5.發展資源高效利用和生態環保技術,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採用系統化的技術方案和產業化路徑,發展污染治理和資源循環利用的技術與產業。建立大氣重污染天氣預警分析技術體系,發展高精度監控預測技術。建立現代水資源綜合利用體系,開展地球深部礦產資源勘探開發與綜合利用,發展綠色再製造和資源循環利用產業,建立城鎮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等技術體系。完善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加強水、大氣和土壤污染防治及危險廢物處理處置、環境檢測與環境應急技術研發套用,提高環境承載能力。
6.發展海洋和空間先進適用技術,培育海洋經濟和空間經濟。開發海洋資源高效可持續利用適用技術,加快發展海洋工程裝備,構建立體同步的海洋觀測體系,推進我國海洋戰略實施和藍色經濟發展。大力提升空間進入、利用的技術能力,完善空間基礎設施,推進衛星遙感、衛星通信、導航和位置服務等技術開發套用,完善衛星套用創新鏈和產業鏈。
7.發展智慧城市和數字社會技術,推動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依靠新技術和管理創新支撐新型城鎮化、現代城市發展和公共服務,創新社會治理方法和手段,加快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信息化進程,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發展交通、電力、通信、地下管網等市政基礎設施的標準化、數位化、智慧型化技術,推動綠色建築、智慧城市、生態城市等領域關鍵技術大規模套用。加強重大災害、公共安全等應急避險領域重大技術和產品攻關。
8.發展先進有效、安全便捷的健康技術,應對重大疾病和人口老齡化挑戰。促進生命科學、中西醫藥、生物工程等多領域技術融合,提升重大疾病防控、公共衛生、生殖健康等技術保障能力。研發創新藥物、新型疫苗、先進醫療裝備和生物治療技術。推進中華傳統醫藥現代化。促進組學和健康醫療大數據研究,發展精準醫學,研發遺傳基因和慢性病易感基因篩查技術,提高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慢性呼吸性疾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診療技術水平。開發數位化醫療、遠程醫療技術,推進預防、醫療、康復、保健、養老等社會服務網路化、定製化,發展一體化健康服務新模式,顯著提高人口健康保障能力,有力支撐健康中國建設。
9.發展支撐商業模式創新的現代服務技術,驅動經濟形態高級化。以新一代信息和網路技術為支撐,積極發展現代服務業技術基礎設施,拓展數字消費、電子商務、現代物流、網際網路金融、網路教育等新興服務業,促進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融合。加快推進工業設計、文化創意和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提升我國重點產業的創新設計能力。
10.發展引領產業變革的顛覆性技術,不斷催生新產業、創造新就業。高度關注可能引起現有投資、人才、技術、產業、規則“歸零”的顛覆性技術,前瞻布局新興產業前沿技術研發,力爭實現“彎道超車”。開發移動互聯技術、量子信息技術、空天技術,推動增材製造裝備、智慧型機器人、無人駕駛汽車等發展,重視基因組、幹細胞、合成生物、再生醫學等技術對生命科學、生物育種、工業生物領域的深刻影響,開發氫能、燃料電池等新一代能源技術,發揮納米、石墨烯等技術對新材料產業發展的引領作用。
(二)強化原始創新,增強源頭供給
堅持國家戰略需求和科學探索目標相結合,加強對關係全局的科學問題研究部署,增強原始創新能力,提升我國科學發現、技術發明和產品產業創新的整體水平,支撐產業變革和保障國家安全。
1.加強面向國家戰略需求的基礎前沿和高技術研究。圍繞涉及長遠發展和國家安全的“卡脖子”問題,加強基礎研究前瞻布局,加大對空間、海洋、網路、核、材料、能源、信息、生命等領域重大基礎研究和戰略高技術攻關力度,實現關鍵核心技術安全、自主、可控。明確階段性目標,集成跨學科、跨領域的優勢力量,加快重點突破,為產業技術進步積累原創資源。
2.大力支持自由探索的基礎研究。面向科學前沿加強原始創新,力爭在更多領域引領世界科學研究方向,提升我國對人類科學探索的貢獻。圍繞支撐重大技術突破,推進變革性研究,在新思想、新發現、新知識、新原理、新方法上積極進取,強化源頭儲備。促進學科均衡協調發展,加強學科交叉與融合,重視支持一批非共識項目,培育新興學科和特色學科。
3.建設一批支撐高水平創新的基礎設施和平台。適應大科學時代創新活動的特點,針對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建設一批具有國際水平、突出學科交叉和協同創新的國家實驗室。加快建設大型共用實驗裝置、數據資源、生物資源、知識和專利信息服務等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研發高端科研儀器設備,提高科研裝備自給水平。建設超算中心和雲計算平台等數位化基礎設施,形成基於大數據的先進信息網路支撐體系。
(三)最佳化區域創新布局,打造區域經濟成長極
聚焦國家區域發展戰略,以創新要素的集聚與流動促進產業合理分工,推動區域創新能力和競爭力整體提升。
1.構建各具特色的區域創新發展格局。東部地區注重提高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能力,全面加快向創新驅動發展轉型,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集群和區域經濟。中西部地區走差異化和跨越式發展道路,柔性匯聚創新資源,加快先進適用技術推廣和套用,在重點領域實現創新牽引,培育壯大區域特色經濟和新興產業。
2.跨區域整合創新資源。構建跨區域創新網路,推動區域間共同設計創新議題、互聯互通創新要素、聯合組織技術攻關。提升京津冀、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區域科技創新能力,打造區域協同創新共同體,統籌和引領區域一體化發展。推動北京、上海等優勢地區建成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
3.打造區域創新示範引領高地。最佳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布局,推進國家高新區按照發展高科技、培育新產業的方向轉型升級,開展區域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建設創新型省份和創新型城市,培育新興產業發展增長極,增強創新發展的輻射帶動功能。
(四)深化軍民融合,促進創新互動
按照軍民融合發展戰略總體要求,發揮國防科技創新重要作用,加快建立健全軍民融合的創新體系,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科技深度融合發展新格局。
1.健全巨觀統籌機制。遵循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的規律,構建統一領導、需求對接、資源共享的軍民融合管理體制,統籌協調軍民科技戰略規劃、方針政策、資源條件、成果套用,推動軍民科技協調發展、平衡發展、兼容發展。
2.開展軍民協同創新。建立軍民融合重大科研任務形成機制,從基礎研究到關鍵技術研發、集成套用等創新鏈一體化設計,構建軍民共用技術項目聯合論證和實施模式,建立產學研相結合的軍民科技創新體系。
3.推進軍民科技基礎要素融合。推進軍民基礎共性技術一體化、基礎原材料和零部件通用化。推進海洋、太空、網路等新型領域軍民融合深度發展。開展軍民通用標準制定和整合,推動軍民標準雙向轉化,促進軍民標準體系融合。統籌軍民共用重大科研基地和基礎設施建設,推動雙向開放、信息互動、資源共享。
4.促進軍民技術雙向轉移轉化。推動先進民用技術在軍事領域的套用,健全國防智慧財產權制度、完善國防智慧財產權歸屬與利益分配機制,積極引導國防科技成果加速向民用領域轉化套用。放寬國防科技領域市場準入,擴大軍品研發和服務市場的開放競爭,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完善軍民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管制機制。
(五)壯大創新主體,引領創新發展
明確各類創新主體在創新鏈不同環節的功能定位,激發主體活力,系統提升各類主體創新能力,夯實創新發展的基礎。
1.培育世界一流創新型企業。鼓勵行業領軍企業構建高水平研發機構,形成完善的研發組織體系,集聚高端創新人才。引導領軍企業聯合中小企業和科研單位系統布局創新鏈,提供產業技術創新整體解決方案。培育一批核心技術能力突出、集成創新能力強、引領重要產業發展的創新型企業,力爭有一批企業進入全球百強創新型企業。
2.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加快中國特色現代大學制度建設,深入推進管、辦、評分離,擴大學校辦學自主權,完善學校內部治理結構。引導大學加強基礎研究和追求學術卓越,組建跨學科、綜合交叉的科研團隊,形成一批優勢學科集群和高水平科技創新基地,建立創新能力評估基礎上的績效撥款制度,系統提升人才培養、學科建設、科技研發三位一體創新水平。增強原始創新能力和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推動一批高水平大學和學科進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
3.建設世界一流科研院所。明晰科研院所功能定位,增強在基礎前沿和行業共性關鍵技術研發中的骨幹引領作用。健全現代科研院所制度,形成符合創新規律、體現領域特色、實施分類管理的法人治理結構。圍繞國家重大任務,有效整合優勢科研資源,建設綜合性、高水平的國際化科技創新基地,在若干優勢領域形成一批具有鮮明特色的世界級科學研究中心。
4.發展面向市場的新型研發機構。圍繞區域性、行業性重大技術需求,實行多元化投資、多樣化模式、市場化運作,發展多種形式的先進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產業孵化機構。
5.構建專業化技術轉移服務體系。發展研發設計、中試熟化、創業孵化、檢驗檢測認證、智慧財產權等各類科技服務。完善全國技術交易市場體系,發展規範化、專業化、市場化、網路化的技術和智慧財產權交易平台。科研院所和高校建立專業化技術轉移機構和職業化技術轉移人才隊伍,暢通技術轉移通道。
(六)實施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實現重點跨越
在關係國家安全和長遠發展的重點領域,部署一批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
面向2020年,繼續加快實施已部署的國家科技重大專項,聚焦目標、突出重點,攻克高端通用晶片、高檔數控工具機、積體電路裝備、寬頻移動通信、油氣田、核電站、水污染治理、轉基因生物新品種、新藥創製、傳染病防治等方面的關鍵核心技術,形成若干戰略性技術和戰略性產品,培育新興產業。
面向2030年,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儘快啟動航空發動機及燃氣輪機重大項目,在量子通信、信息網路、智慧型製造和機器人、深空深海探測、重點新材料和新能源、腦科學、健康醫療等領域,充分論證,把準方向,明確重點,再部署一批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
面向2020年的重大專項與面向2030年的重大科技項目和工程,形成梯次接續的系統布局,並根據國際科技發展的新進展和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新需求,及時進行滾動調整和最佳化。要發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新型舉國體制優勢,集中力量,協同攻關,持久發力,久久為功,加快突破重大核心技術,開發重大戰略性產品,在國家戰略優先領域率先實現跨越。
(七)建設高水平人才隊伍,築牢創新根基
加快建設科技創新領軍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隊伍。圍繞重要學科領域和創新方向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工程師和高水平創新團隊,注重培養一線創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對青年人才開闢特殊支持渠道,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倡導崇尚技能、精益求精的職業精神,在各行各業大規模培養高級技師、技術工人等高技能人才。最佳化人才成長環境,實施更加積極的創新創業人才激勵和吸引政策,推行科技成果處置收益和股權期權激勵制度,讓各類主體、不同崗位的創新人才都能在科技成果產業化過程中得到合理回報。
發揮企業家在創新創業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倡導企業家精神,樹立創新光榮、創新致富的社會導向,依法保護企業家的創新收益和財產權,培養造就一大批勇於創新、敢於冒險的創新型企業家,建設專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的職業經理人隊伍。
推動教育創新,改革人才培養模式,把科學精神、創新思維、創造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培養貫穿教育全過程。完善高端創新人才和產業技能人才“二元支撐”的人才培養體系,加強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銜接。
(八)推動創新創業,激發全社會創造活力
建設和完善創新創業載體,發展創客經濟,形成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生動局面。
l.發展眾創空間。依託移動網際網路、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發展新型創業服務模式,建立一批低成本、便利化、開放式眾創空間和虛擬創新社區,建設多種形式的孵化機構,構建“孵化+創投”的創業模式,為創業者提供工作空間、網路空間、社交空間、共享空間,降低大眾參與創新創業的成本和門檻。
2.孵化培育創新型小微企業。適應小型化、智慧型化、專業化的產業組織新特徵,推動分散式、網路化的創新,鼓勵企業開展商業模式創新,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建設面向小微企業的社會化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台,推動小微企業向“專精特新”發展,讓大批創新活力旺盛的小微企業不斷湧現。
3.鼓勵人人創新。推動創客文化進學校,設立創新創業課程,開展品牌性創客活動,鼓勵學生動手、實踐、創業。支持企業員工參與工藝改進和產品設計,鼓勵一切有益的微創新、微創業和小發明、小改進,將奇思妙想、創新創意轉化為實實在在的創業活動。
五、戰略保障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必須從體制改革、環境營造、資源投入、擴大開放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
(一)改革創新治理體系
順應創新主體多元、活動多樣、路徑多變的新趨勢,推動政府管理創新,形成多元參與、協同高效的創新治理格局。
建立國家高層次創新決策諮詢機制,定期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國內外科技創新動態,提出重大政策建議。轉變政府創新管理職能,合理定位政府和市場功能。強化政府戰略規劃、政策制定、環境營造、公共服務、監督評估和重大任務實施等職能。對於競爭性的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開發,應交由市場和企業來決定。建立創新治理的社會參與機制,發揮各類行業協會、基金會、科技社團等在推動創新驅動發展中的作用。
合理確定中央各部門功能性分工,發揮行業主管部門在創新需求凝鍊、任務組織實施、成果推廣套用等方面的作用。科學劃分中央和地方科技管理事權,中央政府職能側重全局性、基礎性、長遠性工作,地方政府職能側重推動技術開發和轉化套用。
構建國家科技管理基礎制度。再造科技計畫管理體系,改進和最佳化國家科技計畫管理流程,建設國家科技計畫管理信息系統,構建覆蓋全過程的監督和評估制度。完善國家科技報告制度,建立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科技基礎條件平台開放共享制度,推動科技資源向各類創新主體開放。建立國家創新調查制度,引導各地樹立創新發展導向。
(二)多渠道增加創新投入
切實加大對基礎性、戰略性和公益性研究穩定支持力度,完善穩定支持和競爭性支持相協調的機制。改革中央財政科技計畫和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完善激勵企業研發的普惠性政策,引導企業成為技術創新投入主體。
探索建立符合中國國情、適合科技創業企業發展的金融服務模式。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拓展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創新的功能,積極發展天使投資,壯大創業投資規模,運用網際網路金融支持創新。充分發揮科技成果轉化、中小企業創新、新興產業培育等方面基金的作用,引導帶動社會資本投入創新。
(三)全方位推進開放創新
抓住全球創新資源加速流動和我國經濟地位上升的歷史機遇,提高我國全球配置創新資源能力。支持企業面向全球布局創新網路,鼓勵建立海外研發中心,按照國際規則併購、合資、參股國外創新型企業和研發機構,提高海外智慧財產權運營能力。以衛星、高鐵、核能、超級計算機等為重點,推動我國先進技術和裝備走出去。鼓勵外商投資戰略性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支持跨國公司在中國設立研發中心,實現引資、引智、引技相結合。
深入參與全球科技創新治理,主動設定全球性創新議題,積極參與重大國際科技合作規則制定,共同應對糧食安全、能源安全、環境污染、氣候變化以及公共衛生等全球性挑戰。豐富和深化創新對話,圍繞落實“一帶一路”戰略構想和亞太互聯互通藍圖,合作建設面向沿線國家的科技創新基地。積極參與和主導國際大科學計畫和工程,提高國家科技計畫對外開放水平。
(四)完善突出創新導向的評價制度
根據不同創新活動的規律和特點,建立健全科學分類的創新評價制度體系。推進高校和科研院所分類評價,實施績效評價,把技術轉移和科研成果對經濟社會的影響納入評價指標,將評價結果作為財政科技經費支持的重要依據。完善人才評價制度,進一步改革完善職稱評審制度,增加用人單位評價自主權。推行第三方評價,探索建立政府、社會組織、公眾等多方參與的評價機制,拓展社會化、專業化、國際化評價渠道。改革國家科技獎勵制度,最佳化結構、減少數量、提高質量,逐步由申報制改為提名制,強化對人的激勵。發展具有品牌和公信力的社會獎項。完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逐步探索將反映創新活動的研發支出納入投資統計,反映無形資產對經濟的貢獻,突出創新活動的投入和成效。改革完善國有企業評價機制,把研發投入和創新績效作為重要考核指標。
(五)實施智慧財產權、標準、質量和品牌戰略
加快建設智慧財產權強國。深化智慧財產權領域改革,深入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行動計畫,提高智慧財產權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引導支持市場主體創造和運用智慧財產權,以智慧財產權利益分享機制為紐帶,促進創新成果智慧財產權化。充分發揮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增強全民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強化智慧財產權制度對創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健全防止濫用智慧財產權的反壟斷審查制度,建立智慧財產權侵權國際調查和海外維權機制。
提升中國標準水平。強化基礎通用標準研製,健全技術創新、專利保護與標準化互動支撐機制,及時將先進技術轉化為標準。推動我國產業採用國際先進標準,強化強制性標準制定與實施,形成支撐產業升級的標準群,全面提高行業技術標準和產業準入水平。支持我國企業、聯盟和社團參與或主導國際標準研製,推動我國優勢技術與標準成為國際標準。
推動質量強國和中國品牌建設。完善質量誠信體系,形成一批品牌形象突出、服務平台完備、質量水平一流的優勢企業和產業集群。制定品牌評價國際標準,建立國際互認的品牌評價體系,推動中國優質品牌國際化。
(六)培育創新友好的社會環境
健全保護創新的法治環境。加快創新薄弱環節和領域的立法進程,修改不符合創新導向的法規檔案,廢除制約創新的制度規定,構建綜合配套精細化的法治保障體系。
培育開放公平的市場環境。加快突破行業壟斷和市場分割。強化需求側創新政策的引導作用,建立符合國際規則的政府採購制度,利用首台套訂購、普惠性財稅和保險等政策手段,降低企業創新成本,擴大創新產品和服務的市場空間。推進要素價格形成機制的市場化改革,強化能源資源、生態環境等方面的剛性約束,提高科技和人才等創新要素在產品價格中的權重,讓善於創新者獲得更大的競爭優勢。
營造崇尚創新的文化環境。大力宣傳廣大科技工作者愛國奉獻、勇攀高峰的感人事跡和崇高精神,在全社會形成鼓勵創造、追求卓越的創新文化,推動創新成為民族精神的重要內涵。倡導百家爭鳴、尊重科學家個性的學術文化,增強敢為人先、勇於冒尖、大膽質疑的創新自信。重視科研試錯探索價值,建立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容錯糾錯機制。營造寬鬆的科研氛圍,保障科技人員的學術自由。加強科研誠信建設,引導廣大科技工作者恪守學術道德,堅守社會責任。加強科學教育,豐富科學教育教學內容和形式,激發青少年的科技興趣。加強科學技術普及,提高全民科學素養,在全社會塑造科學理性精神。
六、組織實施
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我們黨在新時期的重大歷史使命。全黨全國必須統一思想,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統籌謀劃,系統部署,精心組織,紮實推進。
加強領導。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國家科技體制改革和創新體系建設領導小組負責本綱要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加強對創新驅動發展重大戰略問題的研究和審議,指導推動綱要落實。
分工協作。國務院和軍隊各有關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根據本綱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強化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加強協同、形成合力。
開展試點。加強任務分解,明確責任單位和進度安排,制訂年度和階段性實施計畫。對重大改革任務和重點政策措施,要制定具體方案,開展試點。
監測評價。完善以創新發展為導向的考核機制,將創新驅動發展成效作為重要考核指標,引導廣大幹部樹立正確政績觀。加強創新調查,建立定期監測評估和滾動調整機制。
加強宣傳。做好輿論宣傳,及時宣傳報導創新驅動發展的新進展、新成效,讓創新驅動發展理念成為全社會共識,調動全社會參與支持創新積極性。
全黨全社會要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把各方面力量凝聚到創新驅動發展上來,為全面建成創新型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