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院中心實驗室儀器設備使用收費標準與收費管理試行辦法》是為了規範中心實驗室的儀器管理,同時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在對本校測試中心、國內各高校測試中心實驗室及相關科研院所儀器設備使用收費管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化學院具體情況,本著既為科研、教學服務,又能維持儀器設備正常運轉, 並嚴格控制不必要測試 的原則而制定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化學院中心實驗室儀器設備使用收費標準與收費管理試行辦法
- 類型:政府檔案
- 時間:2004年5月31日
- 目的:規範中心實驗室的儀器管理等
檔案內容
化學院中心實驗室儀器設備使用收費標準與收費管理試行辦法 | |||||||
化學學院“985工程”學科建設經費所購買的5台貴重儀器:核磁共振儀、X光衍射儀、螢光光譜儀、CD光譜儀和磁學性能測定系統,經過半年多的試運行,現正式對外開放。為了規範中心實驗室的儀器管理,同時提高儀器設備的使用效益,在對本校測試中心、國內各高校測試中心實驗室及相關科研院所儀器設備使用收費管理調研的基礎上,結合化學院具體情況,本著既為科研、教學服務,又能維持儀器設備正常運轉, 並嚴格控制不必要測試 的原則,制定本試行辦法。 一、儀器設備管理辦法 1、儀器設備開放式管理 為使教師、學生特別是研究生熟練使用現代化儀器設備,提高其科研動手能力, 提高儀器的使用效率, 中心實驗室儀器設備逐步實行開放管理制度(磁學測量系統實行半開放管理),但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後在管理人員指導下方可單獨上機操作。 2、操作 培訓制度 中心實驗室 每學期將不定期舉行各儀器設備使用操作培訓。因故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參加培訓者,可隨時向儀器管理人員諮詢。培訓合格者經儀器設備管理人員登記後,方可獨立使用操作儀器設備。未經培訓者一律不準操作儀器設備,違者將嚴肅處理。 3、按規章制度操作儀器設備 培訓合格者要嚴格按儀器設備實驗室的《操作規程》、《安全管理條例》、《中心實驗室學生實驗制度》進行儀器設備操作。違規操作者按情節予以嚴肅處理,違章造成事故者負責維修儀器的費用及向全院通報批評。 4、實行預約登記制度 為了有秩序、有效地使用中心實驗室儀器,須提前預約才能上機測試。預約者必須按時前來測試樣品,若有特殊變故須提前1天通知該儀器管理老師。凡預約後不來測試又不提前通知管理老師,造成浪費機時和阻礙別的師生測試者,將取消其三周的上機資格。 二、儀器設備使用收費標準與辦法 ( 一 ) 中心實驗室儀器設備使用收費標準(適用於本院師生) <中心實驗室收費標準> (二) 收費辦法 ( 1)本院教師和學生採用記賬方式。測試後由教師或學生本人簽字,每月結算一次,並通過學生、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負責教師,由使用者將款交到學校財務處並記入中心實驗室帳中。在規定時間內未交費者將公布欠費單;欠費超過一個月未交者,將停止其使用中心儀器。 新上崗的老師,若臨時研究經費有困難,可一次性向學院申請一定數目的測試費。對公共貴重儀器管理工作小組與技術顧問小組的老師,學院將給予一定數目的測試費。教師調離或退休時要結清中心實驗室的測試欠費,教師可隨時到各儀器室檢查了解本組學生的測試記錄,或從中心實驗室網頁上了解情況。 ( 2)教師和學生也可選擇預交測試經費,預交費在學院辦公室辦理。每次測試後儀器管理老師在預交經費中登記本次測試費,並由本人簽字。測試費使用完之前,中心實驗室將通過學生、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教師。 (三)經費使用管理 中心實驗室所收取的儀器設備測試費由學院集中管理,嚴格控制使用,做到專款專用,以禰補儀器日常運轉和保養經費的嚴重不足。使用範圍主要為如下幾方面: 1 .維持儀器日常維護必須的損耗,如液氮、液氦、各種氣體和藥品等。 2 .支付日後儀器維修、更換部件之費用,如 X 光管、氙燈、電子、機械部件等。 3 .限制不必要的測試,以免造成資源浪費。 4 .支付工作日以外測試與儀器維護的加班費。 三、本試行辦法自二 OO四年六月一日起實行。 四、本試行辦法由 化學學院中心實驗室負責解釋。 化學與化學工程學院 二 OO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