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2016年5月,廣東省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向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了制訂廣東省地方標準《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運行規範》的項目申請,同時開始該標準的研究制定工作,在組織上擬定了相關的措施,在技術方面進行了前期的準備。
2016年9月,廣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下達了該項目的制定計畫任務——《廣東省質監局關於下達2016年服務業地方標準修訂立項計畫項目(第一批)的通知》(粵質監標函〔2016〕號)。
地方標準《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運行規範》(DB44/T 2193-2019)由廣東省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提出,由廣東省科學技術廳歸口。
2016年12月,成立編制組,並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進行標準技術分析並確定標準的各時間節點;對該標準展開討論,對該標準實施的可能性進行分析,並對標準起草的任務進行分工。
2017年3月,根據標準的基本框架進行修改,最終確定標準為8個部分: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與定義、數據管理、功能服務、服務方式與要求、信息安全、平台維護。
2017年5月,完成標準草案第一稿。根據標準框架,編寫標準的第一稿;召開編制組會議,對第一稿提出修改意見。
2017年8月,完成標準草案第二稿。根據標準第一稿和會議討論結果,編寫標準第二稿;召開編制組會議,對第二稿提出修改意見。
2017年9月,完成標準草案第三稿。編制組成員各抒己見,根據標準第二稿和會議討論結果,編寫標準草案第三稿。
2017年10日,按照編制組意見和建議,重新修改第三稿內容,形成標準草案第四稿,並由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並對標準排版進行修改。
2017年11日,根據廣東省標準化研究院所提意見和建議,完善標準草案第四稿,形成該標準徵求意見稿。
2017年12月~2018年1月,由廣東省科技基礎條件平台中心發文,向相關行業單位徵求意見。
2017年2月,根據徵求意見情況(收集意見35份,其中有效意見24份)召開編制組會議,認真分析徵求意見,修改形成本送審稿。
2019年6月13日,受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託,廣東省標準研究院在廣州主持召開了審定會,審定專家組對送審稿進行逐字逐條審定,一致同意該標準通過審定,並建議以推薦性地方標準的形式發布實施。
2019年7月,根據審定會意見及會後專家們再次反饋的意見對標準進行了修改,形成報批稿。
2019年10月31日,地方標準《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運行規範》(DB44/T 2193-2019)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1月31日,地方標準《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運行規範》(DB44/T 2193-2019)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方少亮、陳樹敏、羅亮、林珠、羅俊博、李莎、薛露、盧智星、謝燕文、崔曉雷、徐迪威、趙曉萌、鄭偉鴻、易露、嚴家瓊。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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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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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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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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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數據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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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功能分類與運行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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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服務方式與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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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信息安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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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平台運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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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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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運行規範》(DB44/T 2193-2019)規定了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的數據管理、功能分類與運行管理、服務方式與要求、信息安全和平台維護。該標準適用於廣東省行政區域內重大科研基礎設施與大型科學儀器設備所依託管理的法人單位建設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其建設形式包括自行建設、與其他單位合建、委託第三方機構建設等。
引用檔案
GB/T 32847-2016 科技平台—大型科學儀器設備分類與代碼 | GA/T 1389-2017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定級指南 |
DB44/T 2192-2019 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數據交換規範 |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運行規範》(DB44/T 2193-2019)的制定,為各管理單位或第三方服務機構的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台的運行提供規範,為廣東省服務平台有序、規範、高效運行提供重要基礎性技術措施,是推動科技資源整合共享和開放服務的基礎保障。通過該標準項目的實施,希望能提高各單位的共享服務質量,提升服務平台管理水平,進而有效促成覆蓋全省各類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統一標準規範、功能強大的專業化、網路化管理服務體系,進一步提高大型科學儀器資源的利用效率和開放共享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