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

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

《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DB 4404/T 20-2021)是2022年1月27日起施行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珠海市地方標準,歸口於珠海市民政局

地方標準《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DB 4404/T 20-2021)規定了城鄉社區提供公共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主體、服務對象、服務提供方式、場所和設施、服務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珠海市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的提供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
  • 外文名:Public service guidelines for urban and rural community
  • 發布日期:2021年12月27日
  • 實施日期:2022年1月27日
  • 標準類別:通用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標準號:DB4404/T 20-2021
  • 中國標準分類號:A 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080.01
  • 歸口單位珠海市民政局
  • 批准發布部門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狀態:現行
編制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價值意義,

編制過程

制定背景

城鄉社區是現代社會的基礎單元,也是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是黨和政府聯繫、服務居民民眾的“最後一公里”。中國共產黨中央、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高度重視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直接關係城鄉居民共同的社會生活,做好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工作,有利於體現政府職能轉變,對做好睏難群體基本保障、提高居民生活質量、化解社會矛盾、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五位一體”總體布局的統籌推進,城鄉居民對美好生活的需求不斷提升,也對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

編制進程

  • 成立小組
2021年1月,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下發《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批准下達2021年珠海市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項目的通知》下發,珠海市地方標準《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規範》(後更名為《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正式獲批。為順利完成標準編制工作,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標準與編碼所共同成立標準起草組,制定該標準編制計畫,明確任務分工,正式啟動該標準的編制工作。
  • 調研走訪、資料資料研讀
標準起草組通過收集該標準編制前幾年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檔案,收集、查閱相關標準、文獻資料。該標準編制過程中先後調研、走訪4個社區,了解社區公共服務在服務主體、服務對象、服務提供方式、場所和設施等方面情況,重點了解社區公共服務的服務功能及要求。在研讀資料、認真分析比對的同時,結合實地調研情況,開展標準編制。
  • 確定框架、形成草案
標準起草組根據中國、中國的省、市關於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的相關政策及要求,結合珠海市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現狀和實際需求,明確標準化對象、標準定位及適用範圍。同時通過與珠海市民政局、珠海市部分社區的溝通和走訪,聽取多方意見,並經過研究、討論,最終確定標準框架。在確定標準框架的基礎上,起草組根據前期資料研讀、調研走訪的成果,形成標準草案。
  • 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徵集意見
經起草組多次討論、研究,對標準草案進行不斷修改完善,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並向各相關單位徵求意見。
  • 修改完善、形成送審稿
該標準徵求意見稿完成後,在珠海市民政局內部各科室進行意見徵求,並向各相關職能部門、各區傳送徵求意見稿,同時通過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向社會公示,收到來自珠海市教育局珠海市司法局珠海市文化廣電旅遊體育局珠海市殘疾人聯合會,部分社區居委會以及鎮政府的反饋意見。起草組對反饋意見進行收集、整理,並認真分析討論,對標準內容進行修改完善,形成了標準送審稿。
  • 修改完善、形成報批稿
2021年11月26日,珠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7位專家對該標準進行審查。專家組通過聽取匯報、審核資料、提出質詢、逐條審查標準等,一致同意標準通過審查,專家根據文本內容建議將標準名稱修改為《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審查會後,起草組根據專家組提出的修改意見進行修改完善,形成標準報批稿。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DB 4404/T 20—2021)的編寫按照《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 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的規定起草。該標準框架的確定及內容的編制,在中國、中國內的苼、市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相關法律法規、 政策的指引下,結合珠海市實際進行編制和修訂,使該標準能更好地落地、更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肖筠、楊柳、李嘉、盧偉衛、李越、陳錁。

標準目次

前言
I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基本要求
1
5 服務主體
2
6 服務對象
3
7 服務提供方式
3
8 場所和設備
3
9 服務要求
4
參考文獻
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DB 4404/T 20—2021)規定了城鄉社區提供公共服務的基本要求、服務主體、服務對象、服務提供方式、場所和設施、服務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珠海市城鄉社區公共服務的提供和管理。

引用檔案

GB/T 2894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T 10001.1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1部分:通用符號
GB/T 2893.1 圖形符號—安全色和安全標誌—第1部分:安全標誌和安全標記的設計原則

實施建議

為使該標準得到更有效實施,標準發布後,通過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社區、標準化技術機構等平台做好標準的培訓和宣貫, 廣泛發動珠海市城鄉社區有關人員參加培訓,讓更多的社區負責人、社區工作者等了解該標準,推動該標準更好地落地和實施。
在該標準實施過程中,對標準進行動態管理,對標準實施過程中存在的問題,起草組將與標準實施單位共同分析、討論,不斷對標準進行最佳化和完善,推動標準更好地落地、實施和推廣。

價值意義

地方標準《城鄉社區公共服務指南》的制定,對促進珠海基層社會治理現代化,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機制,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和專業化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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