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銀市“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白銀市“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已經白銀市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8月31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銀市“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8月31日
  • 發布單位:白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和《甘肅省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具體措施》,推進全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增強社區為民、便民、安民服務功能,築牢基層治理基礎,讓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依據《甘肅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白銀市“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十三五”時期,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以人民為中心,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全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1.黨的領導全面加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主任“一肩挑”實現100%,黨建引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體制機制逐步完善,黨組織和黨員在社區服務中的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2.服務設施逐步健全。採取新建、擴建、購買、租賃等方式,加快推進以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達26平方米,社區公共服務設施不斷完善。
3.服務功能不斷完善。以就業、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文化、教育、體育、法律、安全等為主的社區公共服務擴面提質,以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等群體為主的特定服務更加豐富,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持續推進,志願服務加快發展,便民利民服務更加便捷。
4.服務隊伍持續加強。全市702個村、136個社區圓滿完成換屆,“兩委”班子年齡結構和性別比例更加合理,文化程度明顯提高。專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實現突破,持有社工證的社區工作者穩步增加,社區志願者註冊率占社區居民比例逐漸提高。市、縣、鄉多級全覆蓋培訓社區工作者,社區工作者履職能力和服務水平顯著提升。
5.信息化建設加快推進。“網際網路+社區政務服務”“網際網路+社區商業服務”蓬勃發展,全市所有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初步實現信息集中匯聚、統一管理、動態更新,深入實施“信息進村入戶”工程,智慧社區建設取得良好成效。
6.疫情防控成效明顯。動員引導各類社會組織、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志願服務組織積極參與社區疫情防控,為遏制疫情蔓延擴散、保障民眾生產生活做出了重要貢獻。
(二)機遇挑戰。經過“十三五”時期的接續奮鬥,我市已進入新的發展階段,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優勢和條件進一步凸顯。但與新時代的新任務新要求和人民的新期待相比,我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還存在一些短板弱項,黨建和社區服務深度融合還不充分,服務供給不均衡不充分問題依然存在,多元主體參與社區服務機制仍不健全,信息化發展不夠均衡,服務人才支撐亟需加強。“十四五”時期,必須立足我市所處的新發展階段,牢牢把握重要戰略機遇期,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拓展勢能、增添動能、發揮潛能,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決心、更實的舉措,補短板、強弱項、夯基礎、聚合力,全力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邁上新台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城鄉社區治理的重要指示、對甘肅重要講話和指示精神,緊緊圍繞省第十四次和市第九次黨代會確定的目標任務,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不斷強化黨建引領;堅持人民至上、不斷強化精準服務;堅持政府主導、不斷強化多元共治;堅持城鄉統籌、不斷強化協調推進;堅持因地制宜、不斷強化分類指導;堅持數字賦能、不斷強化科技支撐。努力把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幸福家園,讓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讓基層更加和諧穩定,讓黨的執政基礎更加穩固,為建設“六個新白銀”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目標。到2025年末,黨建引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更加完善,服務主體和服務業態更加豐富,線上線下服務機制更加融合,精準化、精細化、智慧型化水平持續提升,社區吸納就業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人民民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更好解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專欄1 “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指標
序號
指標
2020年
基期值
2025年
目標值
指標
屬性
1
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100%
100%
預期性
2
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100%
100%
預期性
3
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10%
預期性
4
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
26平方米
≥30平方米
預期性
5
居民活動區域面積占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總建築面積比例
≥60%
預期性
6
城市社區政務通用自助服務覆蓋率
100%
預期性
7
每萬城鎮常住人口擁有社區工作者
15人
18人
預期性
註:1.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在村(社區)層面建立的,面向村(居)民提供文化、教育、科技、體育、衛生、環境、法律、安全等公共服務的綜合性、多功能設施。
2.城市社區政務通用自助服務:通過“網際網路+政務服務”、政務通用自助服務
一體機等服務載體,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社區自助服務。
3.社區工作者:包括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的專職人員和在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的全日制專職工作人員。
三、主要任務
以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社區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和志願服務為主要內容,以加快補齊社區服務設施和服務供給短板為突破口,有效發揮政府、市場、社會協同聯動作用,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高質量發展。
(一)積極構建城鄉社區服務新格局
1.全面加強黨的領導。突出黨在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中的領導地位,強化鄉鎮(街道)黨(工)委責任,建立健全由街道黨工委牽頭、駐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參加的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積極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主任“一肩挑”和村(社區)“兩委”成員交叉任職,進一步發揮黨組織和黨員在社區服務中的戰鬥堡壘和先鋒模範作用,促進黨建與社區服務深度融合。完善社區服務體制機制,強化村(社區)黨組織引領作用,發揮村(居)委會主導作用,突出村(社區)居民主體地位,引導群團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和駐區單位廣泛參與,形成社區服務的整體合力。全面落實《白銀市城鄉社區協商工作指南》等城鄉社區協商制度,以民眾關心的民生服務事項為重點,廣泛開展議事協商,形成協商有陣地、民眾廣參與、服務出成效的城鄉社區協商新格局。大力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紮實做好服務民眾、教育民眾、凝聚人心工作,組織引領民眾聽黨話、跟黨走。全面落實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為民眾服務制度機制,推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全覆蓋。推動有物業服務的社區建立健全黨建引領下的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強化社區黨組織領導能力、居民委員會指導能力、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能力。推動符合條件的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及時建立黨組織,推動符合條件的社區“兩委”成員通過法定程式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鼓勵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黨組織負責人擔任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發揮城鄉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將社區社會組織納入城鄉社區服務體系的整體布局,確保社區社會組織工作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始終服從服務大局。
2.不斷完善多元參與格局。堅持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整合聯動,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參與社區服務。強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中的主體地位,依託社區服務設施和機構,整合為民服務項目和資源,最佳化村(社區)服務功能布局,促進服務資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輻射,提升村(社區)服務效能和品質,滿足民眾生活需求。積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完善並落實激勵政策,積極推進“五社聯動”(五社: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區公益慈善資源),努力提升社區服務的多元化、多樣化水平。推動物業服務企業為居民提供豐富便捷的生活服務。推動駐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城鄉社區服務,將停車場地、文化體育設施、會議活動場地等向社區居民開放。支持社區服務企業發展,積極引導市場主體進入社區服務領域,鼓勵開展連鎖經營,培育服務品牌,形成適應民眾需要的商業生態和經營模式。充分調動民眾積極性,廣泛參與社區服務,積極開展自我服務。
專欄2 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行動
1.社區社會組織發展行動。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通過實施一批項目計畫和開展系列主題活動,進一步提升質量、最佳化結構、健全制度,推動社區社會組織在社區中更好發揮作用。
2.社區志願服務發展行動。建立健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黨員幹部到社區報到開展志願服務制度。加強志願服務站(崗)建設,搭建志願服務平台,以困難民眾和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為重點,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志願服務。依託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站、所)、社工站等,開展文明實踐志願服務。以鄰里守望為主題,開展關愛他人志願服務。到2025年底,志願服務站點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的覆蓋率達到80%。
3.社區社會工作發展行動。採取單獨建、聯合建等形式有序推進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建設,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社會工作室,推動形成村(社區)--鄉鎮(街道)--縣(區)三級社會工作服務體系。到2025年底,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實現全覆蓋。
(二)不斷擴大城鄉社區服務供給
1.強化為民服務功能。擴大社區基本公共服務綜合供給,拓展社區基本公共服務管理職能,構建專業化職業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採取上下聯動、縱橫協調的方式,確保公共服務沉得下、立得住、推得開。聚焦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弱有所扶和文體服務有保障,強化鄉鎮(街道)和村(社區)的基本公共服務職能,推動基層綜合公共服務平台統籌發展、共享共建。加大社區養老、托育、助殘服務供給力度,引導專業化普惠托育、學前教育、普惠養老等服務機構進駐社區,以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困難家庭等特殊人群和困難群體為重點開展關愛照護服務。推動在社區普遍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實踐教育場所,在村(社區)推廣建立家長學校或親職教育服務站點。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作用,推進健康社區建設,做好傳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兒童保健等工作,引導民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鼓勵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建設向村(社區)延伸,在有條件的村(社區)設立就業創業空間。大力發展社區教育,助力構建終身學習體系。擴大文化、體育、科普等公共服務供給。推進婚姻家庭輔導教育,通過公益創投、政策扶持、經費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專業人才,面向社區開展親職教育、反家暴教育、戀愛婚姻家庭觀念教育、生活減壓和社會支持等預防性專業服務。增加農村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提升郵政快遞、金融、電信、供銷、廣播電視等公共事業服務水平。加強脫貧村和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公共服務資源配置,加快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資源和慈善、社會工作資源向其輻射延伸。
2.強化便民服務功能。全面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統籌服務半徑和服務對象數量、年齡等因素,科學布局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動醫療衛生、就業社保、養老托育、扶殘助殘、維修家政、物流快遞、餐飲零售、美容美髮、再生資源回收、治安執法、糾紛調處、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務場景有機集成和精準對接,支持相關企業在村(社區)設定服務網點,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服務便利化,在人員居住相對分散的偏遠農村地區,因地制宜、統籌布局固定服務設施和流動服務設施,確保服務時間和地點相對穩定,保障農村民眾享受便利可及的公共服務。對社區養老托育設施、衛生站(室)等服務頻次高、服務對象活動能力弱的公共服務設施,適度控制建設規模、合理安排密度。支持並引導市場、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養老等服務業態,建設一批嵌入式、分散式、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托育服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開展學齡前兒童課後託管和寒暑假集中看護服務,探索“黨建+養老”服務模式,鼓勵有條件的社會組織、餐飲企業在農村開辦老年餐桌。推動發展老年助餐、居家照護服務,力爭“十四五”時期逐步覆蓋80%以上社區。注重以市場化方式為主渠道,不斷擴大物業服務覆蓋範圍。對無物業小區,採取引入國有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基本物業服務、社區“兩委”組織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實現物業服務兜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引進專業化物業服務,建立健全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雙向選擇機制。發揮城市居民委員會下屬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作用,指導和監督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職責,推動物業管理有效融入社區服務。依託村級綜合服務設施、供銷合作社等強化農村地區農產品收購、農資供應等服務供給。
3.強化安民服務功能。加強村(社區)平安建設,做實城鄉社區警務工作。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屬治安保衛委員會作用,發展治安中心戶長、平安志願者、樓棟長等群防群治力量,織密織牢城鄉社區治安防控網。加強村(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做好用氣、用電、用火以及地震、洪災、地質災害等防災監測、預警發布和應急避險安全防護工作,對噪聲擾民行為及時勸阻、調解。完善村(社區)應急組織體系和工作預案,強化應急和風險防範物資儲備保障,健全應急廣播體系,拓展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村(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點),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應急處置。定期面向居民、駐區單位從業人員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技能培訓、應急演練,充分調動居民有序參加村(社區)減災應急工作,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屬人民調解委員會作用,強化人民調解工作。開展“八五”普法,推進公共法律服務村(社區)全覆蓋。加強村(社區)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設。強化對社區矯正對象以及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刑滿釋放人員的社區關懷和幫扶,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推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為精神障礙患者提供社會交往、工作技能訓練、心理疏導等社會服務,基本建立以家庭為基礎、機構為支撐,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體系。落實定期探視巡訪制度和及時發現、報告制度,村(社區)“兩委”班子常態化開展“四必訪四必到”(四必訪:困難家庭必訪、危重病人家庭必訪、空巢老人及留守兒童家庭必訪、信訪戶必訪,四必到:民眾有不滿情緒必到、有突發事件必到、有矛盾糾紛必到、有喜事喪事必到)活動,將主動發現的符合條件困難民眾及時協助鄉鎮(街道)按政策要求納入低保、特困等社會救助範圍,保障其基本生活。落實“家庭監護為主題、社會監護為補充、國家監護為兜底”的監護制度,形成家庭、學校、網路、社會、司法、政府“六聯動”的未成年人保護合力。支持各類專業組織、機構在村(社區)開展社會心理服務,完善疏導機制,強化精神慰藉、心理疏導、關係調適、社會融入等服務。加強居民誠信宣傳教育,營造“人人講誠信、事事守誠信”的良好社會風氣。加強民族團結,建設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推動各族民眾不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專欄3 新時代新社區新生活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1.社區固本強基行動。完善村(社區)組織體系,全面加強黨的領導,切實發揮村(居)民委員會基礎作用,圍繞《關於加強村民委員會規範化建設的指導意見》,逐步構建《村務公開基本規範》《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工作的指導意見》等“1+N”政策體系,健全基層民眾自治制度,規範和約束村(居)民委員會各項工作。推動駐區單位黨組織和在職黨員到村(社區)開展服務常態化,圍繞服務民眾開展黨員“設崗定責”活動。
2.社區養老服務行動。推進區域養老服務中心建設,到2025年底,鄉鎮(街道)具備綜合功能的養老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50%。支持具備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運營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實施老年人居家和社區適老化改造工程。推進“網際網路+醫療”“網際網路+家庭醫生”等服務模式套用於養老服務。特殊困難老人月探訪率達到100%。
3.社區未成年人關愛行動。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標準化和規範化建設,到2025年底,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覆蓋率達到50%、工作專乾實現全覆蓋。推動村(居)民委員會設立專人專崗,加大村(居)兒童主任培訓力度,參訓率達到100%。推進兒童友好社區建設。推動社區托育服務骨幹網建設,力爭到2025年,配套托育服務設施覆蓋所有新建住宅小區,符合條件的完整社區托育服務設施達標率在60%以上,社區托育服務機構覆蓋率達到50%以上,普惠托位占比60%以上。
4.社區助殘服務行動。鄉鎮(街道)普遍建立“陽光家園”“殘疾人之家”等服務機構,開展集中照護、日間照料、社區康復、輔助性就業等服務。推進村(社區)殘疾人協會、服務平台建設和志願助殘服務,打造殘疾人家門口服務綜合體模式。鼓勵支持各類社會組織在城鄉社區開展助殘服務。推廣社區康復輔助器具租賃、回收、維修等服務。
5.社區就業服務行動。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重點為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勞動力、殘疾人等群體提供服務。
6.社區衛生服務行動。深化推進“優質服務基層行”,持續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拓展醫養結合服務,推進社區醫院建設工作,科學規劃布局,結合民眾需求,突出服務特色。每個行政村辦好一個村衛生室。
7.社區教育行動。創新發展社區教育,廣泛開展送教入社區,推動開展學習型社區、學習型家庭等各類學習型組織創建活動,統籌村(社區)教育協調發展,優先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
8.社區文化服務行動。引導各類文化資源向城鄉基層傾斜,村(社區)普遍建立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
9.社區體育服務行動。整合社區體育服務資源,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推動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基本實現社區一刻鐘健身圈全覆蓋。
10.社區科普服務行動。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區圖書館等拓展科普服務功能、開展科普活動,支持社區科普設施流動巡迴服務,加大流動科技館、科普大篷車進村(社區)服務力度。
11.平安社區建設行動。加強社區警務工作保障,推進警務室與村(社區)“兩委”同址辦公,配齊必要裝備設施,開展平安社區(村)建設活動。
12.法律服務社區行動。推進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全面升級,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發展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充實村(社區)人民調解員隊伍,壯大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隊伍,深化普法宣傳教育、法律援助和人民調解工作。社區逐步配建“法律之家”,2025年底實現城市、農村社區覆蓋率達到60%、30%。
13.社區應急服務行動。整合社區公園、廣場等場館服務資源,改造或完善社區應急避難場所,擇優配備村(社區)專兼職應急管理人員,建立覆蓋村(社區)的安全生產監管和災害信息網路。廣泛開展安全防災教育進村、進社區。深入開展綜合防災減災示範社區創建。每個行政村(社區)至少設定1名災害信息員。
14.社區共建共治共享行動。建立居民需求、服務資源、民生項目“三項清單”工作制度,實現資源與需求有效對接、治理成果共享。在基層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中廣泛實行基層民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和自我監督。引導群團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和駐區單位共同參與社區服務。
15.社區誠信宣傳教育行動。深入開展誠信宣傳普及教育進社區、進家庭活動,積極引導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講誠信、重信用,進一步弘揚誠信文化,推進誠信建設。
(三)努力提升城鄉社區服務效能
1.強化社區服務設施建設。以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為目標,加快推進以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線、各類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服務網點為補充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提升地級城市完整居住社區覆蓋率,促進社區服務提質增效。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並做好用地服務工作,推進新建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標準化規範化建設,開展社區基礎服務設施面積條件達標監測評價,確保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達標。以縣(區)政府為主體,堅持標準化建設,採取盤活現有資源或新建等方式,整合利用村(社區)各類限制場所增設服務設施,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推進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加快補齊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短板。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租賃住宅樓底層商業用房等其他符合條件的房屋開展社區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設集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休閒娛樂服務等為一體的城市社區綜合服務體,探索形成“基本公共服務+其他生活服務”的社區綜合服務功能業態體系,進一步滿足居民便利型和改善型生活需求。推進存量建築盤活利用,鼓勵有條件的縣區疏解騰退資源優先改造用於社區生活服務。建設智慧型快件箱(信包箱)和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等配套設施。統籌利用益農信息社等村級服務站點,增強村級綜合服務功能。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開展社區設施適老化、適兒化改造、無障礙改造,最佳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空間布局。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衛生服務站、護理站或其他醫療設施鄰近設定,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定養老服務設施。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創建,加強校外活動場所、社區兒童之家建設。推動社區精神障礙康復機構與精神衛生福利、殘疾人康復、殘疾人托養、社區衛生服務等機構服務對接、場地共用、資源共享。整合社區辦公空間,精簡固定空間和陳列展示空間,實行開放式辦公,儘可能擴大居民活動空間。合理規劃農村民眾舉辦紅白喜事等活動的公共場所,加快推進全市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調整最佳化工作,統籌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務設施,原則上農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區)以行政村為單位建設,提倡以鄉鎮為單位或由若干相鄰的行政村進行聯建。
專欄4 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補短板工程
1.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結合實施鄉村建設示範行動,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整合利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等現有設施和場地,加快補齊村級綜合服務設施短板。
2.加強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工程。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統籌用好現有資金渠道,支持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擴建、新建綜合服務設施,基本滿足服務民眾需要。
3.完善城鎮老舊小區社區服務設施工程。全面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重點改造完善小區市政配套基礎設施,因地制宜提升社區養老、托育、醫療等公共服務水平,推動建設安全健康、設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區。
2.推動社區服務機制創新。以縣(區)為單位統籌用好各項支持社區的政策,以及面向社區的服務資金、資源、項目等,以村(社區)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強化村(居)民委員會服務職能,提升村(社區)為民、便民、安民服務能力。依託綜治中心,全面開展格線化標準化服務管理建設,完善白銀市“碼上反映”民情直通平台套用,及時反映協調民眾利益訴求、有效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加快推進“一窗辦、一網辦、簡化辦、馬上辦”,到2025年底實現政務代辦服務村(社區)全覆蓋。推行接訴即辦等為民服務做法,社區服務設施開放和服務時間一般不少於每天8小時,民眾關切項目應開展24小時線上服務,保留必要線下辦事服務渠道,居民一旦有需求、社區立即能回響。探索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營機制,通過居民協商管理、委託社會組織運營等方式,提高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利用率。建立政府購買社區服務清單,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政策措施,按照有關規定選擇承接主體,鼓勵村(居)民委員會、社會組織承接。深入推進社區減負,落實“社區居民委員會依法履行職責主要事項”“社區居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項”“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不應由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在社區設立的機構、專門場所和加掛牌子”等社區工作事項“五個清單”。全面落實村(社區)服務民眾滿意度調查評估制度,到2025年底實現組織開展服務民眾滿意度調查覆蓋所有村(社區)。推廣社區服務“好差評”評價激勵制度,試點開展社區服務質量認證和能力評價,全面建立與村(社區)居民需求緊密貼合的評價機制。加快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落實《關於加強村民委員會規範化建設指導意見》,規範村(居)民委員會各項工作,強化組織建設、議事協商、村級事務管理和服務民眾功能,促進基層自治組織能力提升。引導村(居)民廣泛參與社區服務,積極開展自我服務和互相服務。
(四)加快城鄉社區服務數位化建設
1.推進數位化政務服務擴面提質增效。加快數字政府建設,按照省市縣三級“入口統一、運管統一、能力統一、數據統一、雲網架構統一”的技術體系,做到基礎設施和公共資源共享復用,實現網上政務服務“統一入口、統一事項、統一申報、統一受理、統一辦理、統一評價”。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覆蓋,加強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信息網路建設,優先實現政務服務高頻事項全程網辦,促進便民服務數位化、智慧化。探索在村(社區)設定政務通用自主服務一體機,打通服務民眾“最後一公里”,實現更多事項“就近辦”。實施“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等基礎數據,根據服務民眾需要,依法依規向村(社區)開放數據資源。充分依託已有設施,鼓勵多方參與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套用軟體,增加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受理、辦理數量和種類。深化市、縣(區)政府網站、政務服務平台適老化、無障礙改造,提供幫辦、代辦等“有溫度”的服務。推動政務服務平台、社區感知設施、家庭終端和城鄉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及互聯互通,發展實時監測、智慧型預警、應急救援救護和智慧養老等社區惠民服務套用,構建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智慧平台。加大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中國智慧社區服務網套用力度。
2.做好美好數字服務場景構築。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手段,構建以居民為中心的社區公共服務環境,最佳化社區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為居民提供更加智慧型、更加便捷、更加優質的公共服務。推動“網際網路+”與社區服務的深度融合,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套用軟體,支持有條件的縣區開展智慧社區、現代社區服務體系試點建設,建設便民惠民的服務圈,提供線上線下相融合的社區服務。推進數字社區服務圈、智慧家庭建設,促進社區家庭聯動智慧服務生活圈發展。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智慧社區,推進智慧社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社區物業設備設施、安防等智慧型化改造升級。大力發展社區電子商務,探索推動無人物流配送進社區。
專欄5 社區服務數位化建設試點行動
1.“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綜合利用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人口、資源環境、社會經濟、民生保障等數據資源,集約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套用軟體,推動基層治理數據資源共享,全面提升社區治理服務智慧型化水平。
2.智慧社區試點建設。推進社區服務數位化套用場景建設,確定一批智慧社區建設試點單位,推動政務服務平台、社區感知設施和家庭終端聯通,發展智慧型預警、應急救援救護和智慧養老等社區惠民服務,建立無人物流配送系統。
3.現代社區服務體系試點建設。豐富數字生活體驗,確定一批現代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試點單位,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社區設施、環境和文化,推動購物消費、居家生活、旅遊休閒、交通出行等各類場景數位化,構建融空間、情感、價值於一體的現代社區服務形態。
(五)不斷壯大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
1.持續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依法依規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嚴格落實鄉鎮(街道)初審、縣級聯審的資格聯審機制,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認真落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在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制度。加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人才建設,按照1:2的要求建立人才庫。綜合考慮社區規模、人口數量、管理幅度等因素,合理確定社區工作者配備標準。通過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等方式,選拔優秀人才充實社區工作者隊伍,到2025年,達到每萬城鎮常住人口擁有社區工作者18人。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立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年限、專業水平、學歷層次相匹配的崗位等級序列,建立完善動態調整的薪酬制度。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到村(社區)就業創業。
2.廣泛開展社區服務教育培訓。加強社區服務人才培訓管理,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能力指標體系,完善分級培訓制度,用好現有培訓基地和線上培訓平台。把社區工作者納入各級幹部教育培訓計畫,實行分級分層分類培訓。依託各級各類幹部網路培訓平台,開發開放社區服務精品課程,推動優質網路培訓資源直達村(社區)。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展社區服務相關人才培養和社區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訓,強化社區服務人才供給。支持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等,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對獲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給予職業津貼。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培訓,不斷促進民族團結。加快培育發展社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社區志願者隊伍,加強社會組織人才建設。結合農民工自身特點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引導農民工從事社區服務業。
專欄6 社區人才隊伍建設行動
1.新時代社區工作者主題培訓行動。實施新時代基層幹部主題培訓行動計畫,採取集中培訓、輔導講座、線上學習等方式,將村(社區)幹部全部培訓一遍。加強社區工作者培養鍛鍊,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每年至少應參加一次縣級以上集中培訓,其他社區工作者每兩年至少接受一次培訓。依託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培訓監測機制。
2.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行動。加強社區志願服務組織培育,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鼓勵社會捐贈等多種途徑為社區志願服務組織發展提供支持。加強志願服務記錄和證明出具管理,持續推進志願服務信息數據的歸集和管理。逐步建立以精神激勵為主的志願服務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
3.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行動。擴大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到2025年,全市力爭達到500人。有計畫、分層次開展社會工作培訓,將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納入城鄉社區工作培訓應知應會內容,對城鄉社區直接從事社會工作服務的從業人員進行累計不少於120小時的社會工作專業知識和實務技能培訓,符合條件的可納入全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範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細化工作任務,明確進度安排,靠實工作責任,提升規劃實施效能。各縣區政府將本規劃主要任務指標作為民生項目,定期研究、謀劃和推動,做好資金統籌、推進實施等工作,鄉鎮(街道)負責具體落實。發揮各級城鄉社區治理議事協調機構(機制)作用,強化部門統籌協調,加大對跨區域、跨領域、跨部門重大事項協調力度,突出解決堵點難點問題。建立健全民政、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的規劃實施推進機制,制訂規劃實施年度任務清單和工作檯賬,做好跟蹤指導和分析研判等工作,督促各項任務落實。各縣區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或細則,切實抓好本規劃各項重點任務的落實。
(二)強化政策保障。將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相關經費統籌納入市、縣(區)政府年度預算,不斷完善城鄉社區服務投入機制,加大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力度,更好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村(社區)組織有錢為民辦事,確保管理服務有效覆蓋常住人口。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社區服務項目和設施建設。切實保障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優先用於社區養老、托育、助殘、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落實城鄉社區服務稅收、公用事業收費、用工保險和社會組織登記等優惠政策。對提供社區相關服務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社區服務網點的水、電、氣、熱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
(三)健全法治體系。深入落實法治白銀建設要求,貫徹實施《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以良法善治保障社區服務良性發展。聚焦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完善地方配套法規,加強政策協調,形成較為完善的全市城鄉社區服務地方性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落實社區服務質量綜合評價相關標準和推進社區服務相關認證,組織開展社區服務質量等級評定,建立完善以民眾滿意度為衡量標準的社區服務評價體系。加快推進智慧社區標準化建設,促進系統互通、信息共享,強化居民隱私保護。加強村(社區)服務檔案建設,提高檔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嚴格考核評估。本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作為改進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據。市、縣(區)民政和發展改革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綜合運用部門考評和第三方評估手段開展監測評估工作,動態監測重點任務進展、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定期組織綜合評估和專項評估,推動規劃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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