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

2022年3月8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

基本介紹

全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的通知
河北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
建設“十四五”規劃
  依據國家《“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河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等相關要求,制定本規劃,規劃期為2021年至2025年。
  本規劃所稱城鄉社區服務體系,是指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社會多方參與,以村(社區)為基本單元,以村(社區)居民、駐區單位為對象,以各類社區服務設施為依託,以滿足村(社區)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質為目標,以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服務網路和運行機制。
  一、規劃背景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勝階段。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省委、省政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推動資源、服務、管理下沉,全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積極進展,城鄉居民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了堅實基礎。黨建引領不斷深化。印發《關於強化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意見》等檔案,深入開展機關黨組織和在職黨員“雙報到”活動,健全市、區、街道、社區四級聯動責任體系,黨領導基層治理機制更加健全。體制機制持續創新。指導石家莊、唐山、邢台3個試點市推進物業管理與社區治理融合發展,推動構建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樓門長、綜合服務站等“六位一體”統籌協調機制,形成了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治理新格局。服務設施更加完善。每年列支城鄉社區建設補助資金,加快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全省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到65%。服務內容逐步擴展。印發《加強城市社區管理服務規定(試行)》及相關配套制度,從黨建引領、居民自治、民生服務、物業管理、智慧社區等方面加強城市社區管理服務。組建醫療保健、護理康復、法律援助等各類專業化志願服務隊伍,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人才隊伍不斷最佳化。全省49406個村、3119個社區全部選出新一屆“兩委”班子,村黨組織書記、村民委員會主任“一人兼”占75.93%。加大崗位開發力度,創新公益崗位設定,積極推進優秀大學生和專業社工進社區。每年培訓村(社區)幹部1.5萬名左右,基層幹部政治素養、履職本領和服務能力不斷提高。法治建設成效顯著。實現省、市、縣(市、區)、鄉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及村(社區)公共法律服務工作站和村(居)法律顧問全覆蓋。全省分別有211個村(社區)被評為全國“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1519個村(社區)被評為全省“民主法治示範村(社區)”。信息化建設穩步推進。推動“網際網路+城鄉社區服務”深度融合,運用網上辦事大廳和移動客戶端、微博、微信等新媒體,構架格線化社區服務新模式。推動“雪亮工程”向社區延伸,實現對治安重點人員實時掌握,有效降低了社區可控性案件發案率,為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向基層放權賦能,加強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建設,城鄉社區服務發展前景更加廣闊。隨著我省城鄉融合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進程的不斷推進,社會治理的重心下移到基層,城鄉社區維護和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的作用更加突出,城鄉居民多樣化、個性化服務需求更加迫切,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面對“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人民民眾新期待、基層治理新任務,我省城鄉社區服務現狀與實現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相比還有不小的差距,需要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決心、更實的舉措,補短板、強弱項,進一步深化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不斷滿足村(社區)居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需要。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城鄉社區治理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按照省委、省政府統一要求,緊緊圍繞推進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助力鄉村振興,促進共同富裕,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健全黨建引領機制為關鍵,以改革創新和能力建設為抓手,進一步加強城鄉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完善城鄉社區服務機制,強化城鄉社區為民、便民、安民功能,提高精準化、精細化、專業化服務水平,著力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多方參與的城鄉社區治理格局,全面提升城鄉居民生活質量,為全面建設現代化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奠定堅實基礎。
  (二)主要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將黨的領導貫穿於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鞏固黨的執政基礎。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回應民眾新期待新需求,為居民生產生活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精細化服務,不斷提高居民生活品質,努力做到民眾有需求、社區有服務。
  堅持新發展理念。突出問題導向、需求導向,堅持政府主導、多方參與,擴大市場、社會供給,創新基層社區治理體系建設,推動社區服務高質量發展,為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支撐。
  堅持城鄉統籌。科學把握城鄉發展差異,堅持以城帶鄉、以鄉促城、優勢互補、共同提高,促進社區服務機制城鄉聯動、基礎設施城鄉配套、基本公共服務城鄉統籌。
  堅持因地制宜。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類型城鄉社區特點,突出重點、分類指導,切實解決困擾阻礙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瓶頸問題,全方位提升城鄉社區服務水平。
  (三)發展目標。到2025年底,以黨建為引領,城市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樓門長、綜合服務站“六位一體”和農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綜合服務站、經濟合作社“五位一體”的城鄉社區組織體系更加健全;以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為骨幹,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會慈善資源為支撐,駐村(社區)單位和其他市場主體為補充的城鄉社區服務隊伍更加壯大;以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專項服務設施為配套、服務網點為補充的城鄉社區服務設施更加完善。城鄉社區服務精準化、精細化、專業化水平全面提升,服務主體和服務業態更加豐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有更大發展,人民民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得到有效解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增強。
“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指標
序號
指  標
2020年
基期值
2025年
目標值
指標
屬性
1
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65%
80%
預期性
2
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100%
100%
預期性
3
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比例
≥10%
預期性
4
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
23.6平方米
≥30平方米
預期性
5
居民活動區域面積占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總建築面積比例
≥60%
預期性
6
城市社區政務通用自助服務覆蓋率
100%
預期性
7
每萬名城鎮常住人口擁有社區工作者
18人
預期性
  三、重點任務
  堅持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加快完善黨建引領服務格局,增強服務供給,補齊服務短板,創新服務機制,讓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讓基層更加和諧穩定,讓黨的執政基礎更加穩固。
  (一)構建黨建引領城鄉社區服務格局。
  1.健全黨建引領機制。建立健全鄉鎮(街道)黨(工)委牽頭、駐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參加的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加強黨對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面領導。健全以村(社區)黨組織引領、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主導、村(社區)居民為主體,群團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和駐區單位共同參與的城鄉社區服務體制機制,定期研究並協同組織開展城鄉社區服務。全面落實黨組織領導、村(居)民委員會主導的城鄉社區協商制度,圍繞民眾關切、社會關注的民生服務事項廣泛開展多層次議事協商。全面加強黨對城鄉社區各類組織的領導,落實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為民眾服務的制度,推動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到城鄉社區開展服務,組織引領民眾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完善城市社區“六位一體”和農村“五位一體”城鄉社區組織體系,強化社區黨組織對轄區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健全黨建引領社區社會組織工作機制,鄉鎮(街道)黨(工)委和村(社區)黨組織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參與社區服務的領導。
  2.健全多方參與機制。強化政府主體地位,發揮村(社區)黨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作用,支持群團組織積極參與城鄉社區服務。健全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激勵政策,組織實施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區服務行動,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開展服務。健全政府購買城鄉社區服務機制,明確購買服務項目立項、經費預算、信息發布、項目管理、績效評估等長效配套措施,鼓勵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事項,廣泛參與城鄉社區服務。探索通過“以場地換服務”等方式,鼓勵駐區企事業單位、個人捐贈或興辦社區服務事業產業。引導駐區單位向村(社區)居民開放停車場地、文化體育設施、會議活動場地等資源。
專欄1 社會力量參與城鄉社區服務行動
  1.培育發展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加快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規範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備案程式,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社會組織,引導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廣泛參與城鄉社區服務。
  2.城鄉社區社會工作服務行動。在鄉鎮(街道)設定面向城鄉社區服務的社會工作服務站,加快推進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社會工作室,廣泛開展專業化、個性化、精準化社會工作專業服務。
  3.城鄉社區志願服務行動。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立志願服務站點,搭建城鄉社區志願服務平台,以困難群體和留守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為重點廣泛開展志願服務,大力開展鄰里互助服務和互動交流活動。
  4.城鄉社區慈善服務行動。支持引導社會慈善組織和社會愛心人士面向城鄉社區困難民眾,開展濟困、扶老、恤孤、助殘等公益活動。
  (二)擴大城鄉社區服務有效供給。
  1.完善城鄉社區為民服務功能。以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專業服務機構為依託,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城鄉社區全覆蓋,讓居民就近就便辦理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務。加強社區托育、助殘服務供給,注重對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關愛照護。構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供給網路,助餐服務、生活照料等日間照料服務實現社區全覆蓋。加強城鄉社區綜合服務站建設,發揮綜合服務平台和樞紐作用,推動供銷、金融、郵政等各類服務入駐整合,實行“一站式服務”。加強村(社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社區衛生服務點和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統籌做好傳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兒童保健等工作,提升基層醫療衛生保障服務能力。加強城鄉社區就業創業服務平台建設,優先為村(社區)居民中的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勞動力、殘疾人等重點群體提供服務。建立健全城鄉社區教育服務站點,大力發展城鄉社區教育服務。擴大城鄉社區文化、體育、科普等公共服務供給,加強新型婚姻家庭文化服務。適應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增加行政村和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重點加強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和“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社區的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社會救助、養老、未成年人保護、環境保護等公共服務配置。
  2.最佳化城鄉社區便民服務供給。全面推進城市社區“15分鐘便民生活圈”建設,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服務圈”建設,強化郵政、金融、電信、供銷、燃氣、電力、廣播電視等公共事業服務,推動物流配送、快遞、再生資源回收等商業網點輻射符合條件的城鄉社區。支持引導各類市場主體、社會力量發展城鄉社區托育、養老等服務業態,鼓勵發展維修、家政、護理、餐飲、零售、美容美髮、房屋租賃、殯儀服務等便民服務業,支持相關企業在村(社區)設定服務網點,完善城鄉社區便民利民服務網路,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鼓勵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在村(居)民委員會指導下依法引進專業化物業服務,建立健全業主和物業企業雙向選擇機制。探索建立“行業指導、屬地監管、居民評價”機制,提升物業服務企業誠信和服務質量。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供銷合作社等強化農村地區農產品收購、農資供應等服務供給,推進多種形式的城鄉對接、產銷對接。
  3.強化城鄉社區安民服務保障。深化平安鄉村、平安社區創建活動,開展治安重點地區、突出問題“常態化、精準化”整治。深化社區警務戰略,落實社區民警專職化和駐區制。加強村(居)民委員會下屬治安保衛委員會建設,健全群防群治、聯防聯治機制,完善城鄉社區治安防控網。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加強基層綜治中心、檢調對接平台、專業性矛盾糾紛化解平台建設,完善村(社區)人民調解組織網路。加強消防格線化管理,健全完善社區微型消防站(點)。加強村(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做好用氣、用電、用火以及地震、洪災等防災監測、預警發布和應急避險安全防護工作,對噪聲擾民行為及時勸阻、調解。加強村(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規範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完善村(社區)應急組織體系和工作預案,做好社區防災監測、應急避險等安全防護工作。推動普法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公證等法律服務城鄉社區全覆蓋。加強村(社區)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設。強化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社區戒毒社區康復人員幫扶和精神障礙康復服務,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城鄉居民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加強村(社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能力建設,健全城鄉社區心理疏導服務機制,支持各類組織、機構在城鄉社區提供精神慰藉、心理疏導、關係調適、社會融入等服務。推進建設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專欄2 新時代新社區新生活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1.城鄉社區固本強基行動。健全以黨組織領導、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為基礎的城市社區“六位一體”和農村“五位一體”組織體系,推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全覆蓋,組織黨員參加以服務民眾為主要內容的社區志願服務活動。
  2.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行動。結合老年友好型社區創建工作要求,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積極培育養老服務機構和組織,增加服務供給。建立社區居家定期探訪制度,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創建一批社區醫養結合服務機構,更好地滿足老年人多方面需要。
  3.城鄉社區未成年人關愛行動。推進兒童友好社區建設,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社區兒童之家,拓展社區托育服務功能。推動有條件的社區建立青年之家和校外實踐教育場所,根據實際提供學齡少年兒童課後託管和寒暑假集中看護服務,在村(社區)推廣建立家長學校或親職教育服務站點。
  4.城鄉社區助殘服務行動。開展社區殘疾人康復,提供家庭醫生簽約、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等服務,為重度殘疾人提供日間照料、居家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托養和照護服務。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城鄉建設工程、老舊小區改造等,同步推進社區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推動實現村(社區)殘疾人協會全覆蓋。
  5.城鄉社區就業服務行動。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能力建設,優先為村(社區)居民中的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村轉移勞動力、殘疾人等重點群體提供服務。
  6.城鄉社區衛生服務行動。深化推進“優質服務基層行”,持續完善城鄉社區衛生服務基礎設施,全面提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推進社區醫院建設工作,科學規劃布局,結合民眾需求,突出服務特色。
  7.城鄉社區教育行動。統籌各類教育資源,建立健全城鄉社區教育網路,推進城鄉社區教育協調發展,優先擴大老年教育資源供給。推動開展學習型社區、學習型家庭等各類學習模範創建活動,創新發展多種形式的城鄉社區教育服務。
  8.城鄉社區文化服務行動。推動城鄉社區普遍建立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引導各類文化資源向城鄉社區傾斜。
  9.城鄉社區體育服務行動。整合城鄉社區體育服務資源,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推動學校體育設施向村(社區)居民開放,實現城鄉社區“15分鐘健身圈”全覆蓋。
  10.城鄉社區科普服務行動。依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區圖書館、閱覽室等場所拓展科普服務功能,開展科普宣傳活動,加大流動科技館、科普大篷車進社區服務力度。
  11.平安社區建設行動。深化平安鄉村、平安社區建設,深入推進“一區一警”“一村一輔警”“雪亮工程”、智慧平安社區建設。加強城鄉社區警務工作保障,推進警務室與村(社區)“兩委”同址辦公,配齊必要裝備設施。
  12.城鄉社區法律服務行動。加強和規範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引導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等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發展壯大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不斷充實城鄉社區人民調解員隊伍,提供普法宣傳教育、人民調解和法律援助等專業服務。
  13.城鄉社區應急服務行動。整合城鄉社區公園、廣場等場館服務資源,改造或完善城鄉社區應急避難場所,推進應急信息化建設,完善應急廣播體系,定期開展應急避險自救互救知識宣傳和應急避難演練活動。全省所有村(社區)設定1名災害信息員。
  14.城鄉社區共建共治共享行動。全面落實村(社區)協商制度,建立居民需求、服務資源、民生項目“三項清單”工作制度,實現資源與需求有效對接、治理成果共享。
  (三)最佳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布局。
  1.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推進新建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標準化規範化建設,確保人口規模適度、服務管理方便、資源配置有效、功能相對齊全。按照便於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活動的原則,最佳化以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空間布局,推動城鄉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與城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毗鄰建設,推進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適老化、適兒化改造和無障礙建設。
  2.結合智慧城市建設、城鄉建設工程、老舊小區改造等,實施城市社區服務設施補短板工程,確保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比例不低於10%,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新建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鼓勵通過換購、劃撥、租借等方式,統籌利用社區各類存量房屋資源增設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有條件的地方可通過租賃住宅樓底層商業用房等其他符合條件的房屋開展社區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智慧型信報箱(快件櫃)和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等配套設施,開展城市社區綜合服務體建設,促進便民利民服務集聚集群發展、項目化系統化供給。
  3.結合鄉村建設,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完善村級綜合服務設施網路,推進標準化建設。統籌利用各類村級服務站點,增強村級綜合服務功能。加快建設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和“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確保2025年安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實現全覆蓋。
  4.完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運行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社會化運作機制,確保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維護有人員、有資金、有規章。精簡整合村(社區)辦公空間,推行開放式辦公,增加居民活動區域面積。農村要合理規劃民眾舉辦紅白喜事等活動的公共場所,統籌考慮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務設施。
專欄3 城鄉社區服務設施補短板工程
  1.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統籌利用政府財政投入、村級集體經濟收入、社會資助等資金,整合利用村級組織活動場所等現有設施和場地,加快補齊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短板,提升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水平。
  2.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和“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補短板工程。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結合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統籌用好現有資金渠道,支持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和“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社區新建、改擴建綜合服務設施,基本滿足民眾服務需求。
  3.城鎮老舊小區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改造提升工程。完善城市宜居宜業功能,因地制宜補齊城鎮老舊小區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短板,提升綜合服務設施利用率和社區服務水平。
  (四)推動城鄉社區服務數位化建設。
  1.提高城鄉社區數位化政務服務效能。充分發揮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作用,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覆蓋。規範城鄉社區公共服務和代辦政務服務事項,推行“一站通辦”“一網通辦”,實現政務代辦服務城鄉社區全覆蓋。加快部署政務通用自助服務一體機,完善村(社區)政務自助便民服務網路布局。實施“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等基礎數據,根據服務民眾需要依法依規向村(社區)開放數據資源。完善鄉鎮(街道)與縣級有關部門政務信息系統數據資源共享交換機制,統籌村(社區)數據資源,推進村(社區)數據資源綜合採集,實現一次採集、多方利用。充分利用河北政務服務網和“冀時辦”移動端APP,依託全省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實現縣、鄉、村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圍繞政務服務、城市管理、生活服務、風險防控等方面,充分依託現有設施,鼓勵多方參與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套用軟體,落實對重點領域、行業、物品的監管措施,加強對重點人群服務管理。充分考慮老年人、殘疾人習慣和特點,推行適老化和無障礙線上服務。
  2.構築美好數字城鄉社區服務新場景。開發社區協商議事、政務服務辦理、養老、家政、衛生、托育等網上社區服務項目套用,推動社區物業設備設施、安防等智慧型化改造升級。集約建設智慧社區信息系統,開發智慧社區移動套用服務,加速線上線下融合。推進數字社區服務圈、智慧家庭建設,促進社區家庭聯動智慧服務生活圈發展。大力發展城鄉社區電子商務,探索建立無人物流配送進社區。推動“網際網路+”與城鄉社區服務深度融合,逐步構建設施智慧型、服務便捷、管理精細、環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區。以縣(市、區)為單位,支持利用網際網路、物聯網、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等現代信息技術,組織開展智慧社區、現代社區服務體系試點建設,高效匹配社區全生活鏈供需。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智慧社區,運用5G網路、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推進智慧社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
專欄4 城鄉社區數位化建設
  1.“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統籌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人口、資源、經濟、民生等數據資源,集約建設智慧社區信息系統,開發智慧社區移動套用服務,推動基層治理數據資源共享,實現一次採集、多方利用,全面提升城鄉社區服務智慧型化水平。全省未通寬頻行政村動態清零,實現全省80%行政村通5G。
  2.智慧社區試點建設。確定一批智慧社區建設試點單位,推動政務服務平台、社區感知設施和家庭終端聯通,發展智慧型預警、應急救援救護和智慧養老等社區惠民服務,探索建立無人物流配送系統。
  3.現代社區服務體系試點建設。確定一批現代社區服務建設試點單位,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社區設施、環境和文化,推動購物消費、居家生活、旅遊休閒、交通出行等各類場景數位化,構建融空間、情感、價值於一體的現代社區服務形態。
  (五)建強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
  1.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規範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全面落實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資格聯審機制。建立健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人才庫,依法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依法依規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民委員會主任“一人兼”。健全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選齊配強村(居)民小組長、樓門(棟)長,選派優秀樓門(棟)長擔任兼職格線員。綜合考慮服務居民數量等因素,通過選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選拔優秀人才充實社區工作者隊伍。貫徹《河北省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落實社區工作者薪酬待遇和社會保險待遇。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等社會優秀人才到村(社區)就業創業。加快培育發展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健全社區志願者招募註冊、志願者培訓管理、志願服務記錄和證明出具、志願服務評級激勵等制度,鼓勵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等參與社區服務。
  2.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培訓管理。組織開展“萬人示範培訓”,依託現有培訓基地和各級各類幹部網路線上培訓平台,推動優質培訓資源直達城鄉社區,提高城鄉社區工作者專業化服務能力。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展城鄉社區服務相關人才培養和城鄉社區工作者能力素質提升培訓,引導城鄉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等各類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考試,接受專業社會工作能力培訓,提高社區工作者專業化水平。加強對城鄉社區工作者民族、宗教相關政策法規的培訓,培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不斷促進民族團結。結合農民工自身特點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引導農民工從事城鄉社區服務。
專欄5 城鄉社區人才隊伍建設行動
  1.新時代城鄉社區工作者主題培訓行動。結合“萬人示範培訓”,靈活採取集中培訓、輔導講座、線上學習等多種形式,綜合運用專題研討、現場教學、典型示範、案例分析、情景模擬等方式方法,定期將城鄉社區工作者輪訓一遍,並依託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建立健全城鄉社區工作者培訓監測機制。
  2.城鄉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行動。依託全國志願服務信息系統志願服務信息平台、志願匯APP,為有意願、能勝任的村(社區)居民進行登記註冊,鼓勵城鄉社區建立各類志願服務隊伍。
  3.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行動。依託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引進、培育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將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納入城鄉社區工作培訓內容,鼓勵城鄉社區工作者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評價。
  (六)推進城鄉社區服務創新。
  1.完善城鄉社區服務機制。以縣(市、區)為單位,整合面向城鄉社區的政策、資金、項目和社會服務等資源,由村(社區)黨組織統籌使用,發揮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作用,增強村(社區)綜合服務能力。加強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增強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務水平。建立城鄉社區服務即時回響機制,推廣接訴即辦等基層經驗,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開放和服務時間一般不少於每天8小時,特殊項目應開展24小時線上服務並保留必要的線下辦事服務渠道,及時回響居民服務需求。推廣城鄉社區服務“好差評”評價激勵制度,普遍建立精準匹配居民需求的評價機制,實現村(社區)組織開展城鄉社區服務民眾滿意度調查全覆蓋。
  2.推進城市社區治理與物業管理融合發展。成立街道、社區兩級物業管理委員會,增設社區物業管理員,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協調商議解決轄區內物業管理矛盾問題。充分發揮社區黨組織、自治組織在社區治理中的作用,完善民主選舉、民主協商、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推動構建社區黨組織、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樓門長、綜合服務站等“六位一體”統籌協調機制,形成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城市社區治理新格局。
  3.深化社區減負增效。以市為單位開展社區減負工作,建立社區工作事項清單,實行社區工作準入制度。屬於基層政府及其職能部門、街道辦事處職責範圍內的事項,不得要求社區承擔;應由社區協助的事項,應當為社區提供必要的經費和工作條件;屬於社區居民自治的事務,要充分尊重居民委員會的自主權。建立社區考核評比指標體系,實行基層政府統一對社區工作進行綜合考核評比,各職能部門不再單獨組織考核評比活動,取消對社區工作的“一票否決”事項。制定社區印章使用範圍清單,全面清理基層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求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出具的各類證明。
  4.加強城鄉社區協商。健全議事協商制度,對涉及居民公共利益、關係居民切身利益的自治事務,通過聯席會議、民情懇談、議事協商等平台,有序引導民眾參與。涉及城鄉社區服務重要事項、重大問題均由村(社區)黨組織研究討論後按程式決定。合理確定協商主體,拓寬協商形式,規範協商程式,擴大協商渠道,強化協商成果運用,及時公開協商成果落實情況,逐步實現城鄉社區協商制度化、規範化、程式化,實現民事民議、民事民辦、民事民管。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推動將規劃主要任務指標納入為民辦實事項目,列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謀劃和推動。市、縣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做好資金統籌、推進實施等工作,鄉鎮(街道)要做好具體落實工作。建立健全民政、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的規劃實施推進機制,制定規劃實施年度任務清單和工作檯賬,跟蹤和督促各項任務落實。各地要依照本規劃,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或方案,明確目標任務,細化政策措施,推進規劃落實。
  (二)強化政策保障。按規定落實經費保障,確保城鄉社區有錢為民辦事。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城鄉社區服務項目和設施建設。鼓勵通過慈善捐贈等形式,引導社會資金投向城鄉社區治理領域。切實保障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優先用於城鄉社區養老、托育、助殘、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落實城鄉社區服務稅收、公用事業收費、用工保險和社會組織登記等優惠政策。城鄉社區服務網點的水、電、氣、暖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
  (三)強化法治支撐。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執行農村社區服務站建設標準,強化農村社區綜合服務功能。健全並嚴格執行社區公共服務目錄及準入制度,全面規範、清理各類證明事項。加強社區服務質量綜合評價和管理,完善村(社區)志願服務、社會工作專業服務制度。探索建立養老、托育、家政、物業等重點領域社區服務信用管理體系,鼓勵發展成熟的行業制定行業社區服務標準。加強城鄉社區服務檔案建設,提高檔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強化監測評估。建立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考核督促制度,將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各級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作為改進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據。發揮各級城鄉社區治理領導小組作用,強化社區服務資源多部門統籌協調。各級民政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評估,做好跟蹤指導和分析研判等工作,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情況。總結推廣各地規劃實施好做法,探索形成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堅持示範引領、以點帶面、有序推進,帶動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全面發展和整體提升。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機制,定期組織開展綜合評估和專項評估,重大事項及時向省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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