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是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檔案,於2022年8月29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 提出時間:2022年8月29日
主要內容
社區服務關係民生、連著民心,不斷強化社區為民、便民、安民功能,是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發展思想、踐行黨的民眾路線、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建設的必然要求。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政府部署要求,按照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提出的“進一步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有關要求,有力推動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國辦發〔2021〕56號)和《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自治區“十四五”公共服務發展規劃》,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本規劃所稱城鄉社區服務體系,是指黨委統一領導、政府依法履責、社會多方參與,以村(社區)為基本單元,以村(社區)居民、駐區單位為對象,以各類社區服務設施為依託,以滿足村(社區)居民生活需求、提高生活品質為目標,以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願服務為主要內容的服務網路和運行機制。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
“十三五”期間,全區認真貫徹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有關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大抓基層鮮明導向,推動資金、資源、服務向城鄉社區下沉,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創新服務機制、強化服務保障,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一是黨的領導不斷加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民委員會主任“一肩挑”比例大幅提升,城市構建“社區黨委(黨總支)—格線(小區)黨支部—院落(樓棟)黨小組”三級組織鏈條,農村建成“村黨組織領導、村代會議定、村委會執行、村監會監督”治理架構。二是政策引領持續最佳化。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出台城鄉社區治理、基層治理、鄉村治理等一系列政策檔案,各地各部門制定一批配套措施,為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撐。三是服務設施更加完善。自治區投入資金3.48億元支持建設城鄉社區服務站(黨群服務中心)1219個,投入醫療衛生、養老托育等項目資金6億多元與社區服務站同址建設專項設施,城鄉社區服務綜合設施實現全覆蓋。四是服務隊伍日益壯大。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成員和格線員,配齊“三留守”關愛督導員、專職人民調解員、社區民警(輔警)等人員。截至2020年底,全區2878個城鄉社區有社區工作者3萬多人。五是服務質效大幅提升。“網際網路+政務”實現區市縣鄉村五級聯通,村級代辦實現全網通辦。全面推行格線化服務管理,創新實施社區治理“一書三單”、部門服務“大聯動清單”等制度,社區自治服務更加高效,社區志願服務更加普及,商業服務更加便民,民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提升。
(二)面臨形勢。
“十三五”時期,我區城鄉社區服務水平得到較大提升,但面對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人民民眾新期待、基層治理新要求,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差距明顯;黨建引領社區服務機制仍需進一步健全,政府、市場、社會多方參與格局還不完善,社會力量參與還不廣泛,專業性、公益性等服務與居民期待還有差距;城鄉社區服務效能不夠明顯,社區行政事務多、治理任務重,居民自治能力偏弱;信息技術套用還比較薄弱,數位技術賦能社區治理、助力減負增效、推進供需對接方面還有差距;社區工作者就業吸引力、崗位認同感、隊伍穩定性還有待增強。
“十四五”時期是寧夏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闊步邁進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的第一個五年,是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美麗新寧夏壯麗篇章的關鍵時期。立足新發展階段,推動城鄉社區服務體系高質量發展迎來重大機遇。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基層治理,將城鄉社區作為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工程重點推動;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意見》,對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強城鄉社區治理和服務體系建設作出總體安排;國辦發〔2021〕56號檔案對新時代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作出全面部署;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對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提出明確要求,要在全國率先推進全域社會治理現代化、推動社會治理和服務重心下移;自治區基層治理“1+6”政策、進一步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實施意見等,為我區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提供了政策支撐。與此同時,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持續向好,科技支撐更加有力,城鄉融合更加深入,高質量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有許多優勢和條件,必須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主動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更高站位、更大決心、更實舉措,奮力譜寫我區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新篇章。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寧夏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以不斷滿足人民高品質生活需求為目標,大力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增加服務供給,補齊服務短板,創新服務機制,不斷強化社區為民、便民、安民功能,讓人民生活更加美好,讓基層更加和諧穩定,讓黨的執政基礎更加穩固,為推進全域社會治理現代化,全面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美麗新寧夏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把黨的領導貫穿於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全過程各方面,提升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發揮黨員服務民眾示範帶頭作用,健全黨領導下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厚植黨的執政基礎。
——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回應民眾新期待新需求,推動創造就業崗位,豐富社區服務供給,最佳化服務體驗,增進民生福祉,不斷改善人民生活品質,努力做到民眾有需求、社區有服務。
——堅持共建共治共享。把握政府、市場、社會不同定位,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強化資源配置,推動基本服務均等可及,優質服務普惠共享。充分調動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願者和慈善資源等社會力量,引導市場力量,構建多方參與格局。發揮民眾主人翁精神,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區治理共同體。
——堅持城鄉統籌發展。堅持因地制宜,統籌城鄉、山川不同類型社區特點,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推進服務制度城鄉銜接、服務機制城鄉聯動、基本公共服務城鄉統籌,全方位提升城鄉社區服務水平。堅持問題導向,補齊城鄉社區應急管理、風險防控、醫療衛生、社會心理服務等方面短板弱項,築牢城鄉社區基礎。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鞏固發展現有基礎,總結推廣典型經驗。聚焦“五社聯動”、數位技術賦能社區治理,以及社區服務新業態,推動機制、模式、技術創新,不斷提升服務品質和服務效能。
(三)主要目標。
到2025年末,黨建引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更加完善,服務主體和服務業態更加豐富,線上線下服務機制更加融合,精準化、精細化、智慧型化水平持續提升,社會吸納就業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升,城鄉社區為民、便民、安民功能持續加強,民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更好解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斷增強。
1.服務機制更最佳化。黨建引領機制持續完善,村(社區)黨組織引領,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主導,村(居)民為主體,群團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駐區單位共同參與、協同開展社區服務的格局普遍形成。服務統籌、即時回響、政府購買服務、村(居)民自我服務等機制不斷完善。
2.服務設施更完善。實施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綜合服務設施更加齊全,以社區服務站(黨群服務中心)為依託、專項服務設施為補充、服務網點為配套、信息化平台為支撐的社區服務設施網路基本形成。
3.服務效能更優質。基本公共服務實現目標人群全覆蓋、均等化,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務實現提質擴容,“五社聯動”有力推進,精準化、精細化、專業化程度進一步提高。生活服務高品質多樣化升級,居民生活所需各項服務更加可及,城市社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基本形成,鄉村服務更加便利,志願服務蓬勃發展。
4.服務手段更智慧。數位技術在政策宣傳、民情溝通、便民服務、居民參與、服務供需對接等場景中廣泛套用,在助力基層治理、社區服務和減負增效中作用更加明顯。
5.服務隊伍更壯大。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薪酬待遇、考核獎懲、教育培訓等更加規範,激勵機制不斷最佳化,社區工作者職業認同感、崗位吸引力進一步增強,匯聚更多專業人才到城鄉社區開展服務。
專欄1:“十四五”時期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主要指標
序號
指   標
2020年基期值
2025年目標值
指標屬性
1
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100%
100%
預期性
2
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
100%
100%
預期性
3
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占社區總建築面積的比例
≥10%
預期性
4
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
≥30平方米
預期性
5
居民活動區域面積占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總建築面積比例
≥60%
預期性
6
城市社區政務通用自助服務覆蓋率
100%
預期性
7
每萬城鎮常住人口擁有社區工作者
17人
18人
預期性
8
志願服務站點在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中的覆蓋率
60%
≥80%
預期性
三、重點任務
(一)健全黨全面領導下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
1.堅持黨建引領。壓實鄉鎮(街道)黨(工)委責任,落實黨對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全面領導,確保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有序開展社區服務項目設計、協商決策、執行實施、評價問效等工作,紮實做好服務民眾、教育民眾、凝聚人心工作,組織引領民眾聽黨話、跟黨走。完善“社區黨委(總支)—格線(小區)黨支部—院落(樓棟)黨小組”三級組織鏈條,推動基層組織體系向下延伸。發揮基層黨組織對各類服務組織、機構、人才的引領作用,加強對社區服務各類資金資源的統籌,實現服務人才由基層黨組織領導,惠民政策由基層黨組織落實,惠民服務由基層黨組織統籌。健全黨建引領機制,發揮街道“大工委”和社區“聯合黨委”作用,落實“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到社區“雙報到、雙報告”制度。全面推行社區治理“一書三單”(共駐共建協定書和共治資源清單、治理需求清單、服務項目清單),推動資源需求對接、治理成果共享。建立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繫社區制度,完善黨員幹部直接聯繫民眾制度,引導民眾理性合法表達利益訴求。
2.推進“五社聯動”。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下的“五社聯動”機制,實施黨建引領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行動,推動社區與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區公益慈善資源聯動開展服務,探索社區服務可持續發展模式。開展公益創投、品牌創建等活動,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加強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推行志願者積分激勵制度。依託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和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支持各類社會工作專業組織在村(社區)開展專業服務。探索建立社區公益慈善激勵機制,推動公益慈善資源與社會工作、志願服務有效銜接、融合發展。
3.深化議事協商。堅持“協商於民、協商為民”,全面落實黨組織領導、村(居)民委員會主導、各類協商主體共同參與的城鄉社區協商制度。暢通協商渠道,健全完善協商成果採納、落實、反饋、公示、評價等制度,圍繞民眾關心事項廣泛開展協商,推動城鄉居民依法合理表達利益訴求,實現政府治理與社會調節、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專欄2    黨建引領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行動
1.黨建引領社區服務創新行動。發揮街道“大工委”和社區“聯合黨委”作用,落實“街道吹哨、部門報到”、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黨組織和黨員到社區“雙報到、雙報告”制度,推行社區治理“一書三單”制度,推動共建共治共享。
2.社區社會組織培育行動。實施社區公益創投項目,培育一批品牌社區社會組織和品牌活動項目,引導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區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社區服務,力爭每個社區平均擁有不少於10個社區社會組織、每個村平均擁有不少於5個社區社會組織。
3.社會工作專業服務賦能行動。依託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站和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支持社會工作專業組織發揮社區營造、資源連結等專業優勢,開展面向民眾的精神慰藉、心理疏導、關係調適、社會融入等專業服務。
4.社區志願服務提質行動。在城鄉社區服務站建立志願服務站點,搭建志願服務組織(志願者)、服務對象和服務項目對接平台,以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為重點廣泛開展志願服務,大力開展鄰里互助服務和互助交流活動。到2025年,社區志願服務站點覆蓋率達到80%以上。
5.慈善服務助力行動。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微公益”“微心愿”等公益慈善活動,推動慈善、社會工作、志願服務融合發展。
6.“五社聯動”示範行動。開展“五社聯動”示範社區建設,打造100個“五社聯動”示範社區。
7.社區協商提升行動。推廣“村民說事”“民情懇談”“板凳會”“圓桌會”等協商議事案例,推進社區議事協商促服務能力提升工作,打造城鄉社區議事協商創新試點村和社區各50個。
4.深化格線化服務管理。全覆蓋推進城鄉社區格線化服務管理,行政村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城市社區按300戶—500戶標準劃分基礎格線,對格線進行統一編號賦碼,落實格線工作經費,把格線建設成為城鄉社區服務管理的基本單元和組織節點。結合老舊小區、特殊人群等實際,適度調整規模至100戶-300戶,探索實行“微格線”管理。統籌格線內黨的建設、綜合治理、社會保障、社會救助、應急管理、衛生健康等工作,實現“多網合一、城鄉覆蓋”,打造“全科格線”。落實日常巡查走訪制度,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調處化解矛盾問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信息收集、問題發現、任務分辦、協同處置、結果反饋工作機制,形成閉環流程,實行“全周期”管理,做到“民有所呼、格有所應”。
5.加強社區物業黨建聯建。加強社區黨組織、社區居民委員會對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的指導和監督。推動符合條件的社區“兩委”成員通過法定程式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鼓勵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黨員負責人擔任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完善黨建引領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強化社區黨組織領導能力、居民委員會指導能力、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能力。加強無物業老舊小區業主委員會建設,實現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鼓勵優質物業服務企業接管無物業小區。推行物業服務企業及物業從業人員信用管理制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重點強化信用等級B級及以下物業服務企業的監管。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引進專業化物業服務,建立健全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雙向選擇機制。
(二)完善城鄉社區服務設施網路。
1.加強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實施城鄉社區服務站面積達標補短板工程,對標國家“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規劃目標,結合村(居)民實際需求,對城鄉社區服務站(黨群服務中心)進行改造升級。將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納入國土空間規劃,實行社區綜合服務用房配建與新建設項目規劃、建設、驗收、交付“四同步”,確保新建或改建住宅小區落實“開發建設單位按每戶0.3平方米標準配建社區服務用房”規定、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達到社區總建築面積10%以上。完善城鎮老舊小區服務設施,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對綜合設施配建不足的社區,統一規劃、集中配建。鼓勵通過置換購買、產權移交、租借租賃等方式,統籌利用各類存量房屋資源增設社區服務陣地。推動社區養老、托育、助殘、醫療衛生等專項服務設施與社區服務站毗鄰建設、互嵌發展。實施農村社區服務站維修改造提質效工程,完善設施設備,增強服務功能。合理規劃農村民眾舉辦紅白喜事等活動的公共場所,統籌考慮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務設施。
2.最佳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功能。實施城鄉社區服務站功能升級提品質行動,按照標識統一、布局合理、功能集成、運行有序、辨識度高的要求,推進綜合服務設施規範化建設。規範對外掛牌和標識,精簡整合辦公空間,推行開放式辦公,增加居民活動區域面積。最佳化空間布局,提倡“一室多用”,推進社區服務場所和活動陣地功能融合,促進各類服務設施功能差異互補、內容銜接配套,打造集黨建活動、便民服務、教育培訓、協商議事、權益維護、文化宣傳、科學普及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陣地。推進社區設施適老化、適兒化改造和無障礙建設。健全運行管理制度,提高社區綜合服務設施使用效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服務網點)水、電、氣、熱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政策。
3.統籌城鄉社區服務網路建設。最佳化社區便民商業服務場所布局,合理設定公用事業服務線下網點,健全便民商業設施,打造城市社區一刻鐘便民生活圈。推動物流配送、快遞、再生資源回收等網點設施輻射符合條件的村(社區),鼓勵發展社區物業、維修、家政、餐飲、零售、美容美髮等生活性服務業,支持相關企業在村(社區)設定服務網點。統籌利用全國“數字供銷”示範區建設、國家電子商務進農村試點、益農信息社建設等便利條件,推進供銷驛站、村郵站、電商服務站等服務站點建設。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服務便利化,增加行政村和較大自然村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提升郵政、金融、電信、供銷、廣播電視等公共事業服務水平,依託村級綜合服務設施、供銷合作社等載體,為村民提供農產品流通、農資供應、生活物品銷售等服務。
專欄3: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
1.城鄉社區服務站面積達標補短板工程。對標國家“每百戶居民擁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規劃目標,結合實際需求,支持新建(改擴建、購買)城鄉社區服務站。
2.農村社區服務站維修改造提質效工程。結合實施鄉村建設行動,對農村社區服務站房屋建築、設施設備、活動場地、消防供暖等基礎設施進行維修改造,完善配套設施,提升農村社區公共服務水平。到2025年,實現維修改造全覆蓋,服務功能普遍得到增強。
3.城鄉社區服務站功能升級提品質行動。最佳化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功能,規範對外掛牌和標識,最佳化功能布局,提倡“一室多用”,推進服務場所和活動陣地功能融合,打造集黨建活動、便民服務、教育培訓、協商議事、權益維護、文化宣傳、科學普及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性陣地,提升服務品質。
(三)最佳化城鄉社區服務供給。
1.強化兜底保障服務。健全社區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發現、報告、服務和轉介機制,統籌做好低保特困群體、孤寡老人、殘疾人、困境兒童、困難復退軍人等重點群體的兜底性社會保障服務。完善城鄉低收入群體精準識別機制,提高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準確率和社會救助精準率。加強重點人群社會服務,推動在村(社區)提供救助幫扶、安全防範、康復護理、心理疏導等服務。推進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兒童友好社區建設。落實村(居)民委員會專人專崗負責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的法定要求,每個村(社區)至少設立一名兒童主任,優先由村(居)民委員會女性委員或村(社區)婦聯主席兼任,兒童數量較多的村(社區)要增設補充兒童主任。健全完善發現報告和家庭監護監督制度,督促家庭履行主體責任,及時為監護缺失兒童提供臨時監護照料和關心關愛服務。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服務制度和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機制。
2.強化社區養老服務。最佳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布局,推動服務設施一體規劃和達標建設,探索嵌入式社區養老服務模式,推動社區與居家養老服務協同發展。推動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與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毗鄰建設。完善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推進公共設施適老化改造。完善政府購買養老服務政策,鼓勵支持專業機構服務向社區延伸。提升農村老飯桌使用效益,探索鄰里互助養老模式,推行“網際網路+”選單式服務。建設一批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更好滿足多元養老服務需求。
3.強化社區托育服務。推動嬰幼兒照護服務設施建設,支持建設一批嵌入式、分散式、連鎖化、專業化社區托育服務設施,為嬰幼兒照護服務提供場地支撐及安全保障,促進嬰幼兒照護服務與社區衛生、文化等設施功能相銜接。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承接社區公益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探索發展家庭育兒知識傳播、社區共享平台等托育服務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多元化托育服務。強化村(社區)“兒童之家”服務功能,打造集“學習娛樂、成長教育、維權幫困、安全保障、親情培育”為一體的關愛保護主陣地。
4.強化社區助殘服務。健全殘疾人保障和服務體系,加強基層殘疾人組織建設,建立村(社區)殘疾人協會,更好為殘疾人服務。開展社區殘疾人康復服務,做好家庭醫生簽約、康復訓練、輔助器具適配、支持性服務等,為重度殘疾人提供日間照料、居家服務等多種形式的托養和照護服務。結合智慧城市、鄉村建設行動等,同步推進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對有需求的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實施無障礙改造。
5.最佳化社區就業服務。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做好公共就業服務,重點為社區居民提供失業登記、職業介紹、就業指導,推介就業創業政策等。實施職業培訓項目,開展物業管理、家政服務、養老托幼服務等職業技能培訓。在有條件的村(社區)設立就業創業空間,開發創辦社區托幼、養老等就業崗位,推薦就業困難人員到公益性崗位就業。多渠道充實社區公共就業服務力量,根據工作需要和公益性崗位開發情況,為村(社區)配備公益性崗位人員,專職從事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
6.最佳化社區衛生服務。提升基層衛生醫療保障服務能力,做好傳染病、慢性病防控、兒童保健等工作。加強社區醫院和衛生服務中心建設,推進綜合醫院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醫療聯合體建設。實施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建設,提升社區中醫藥服務能力。全覆蓋設立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健全“平戰結合”的社區衛生應急管理服務長效機制,強化應急醫療衛生服務保障能力。推進健康社區建設,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教育引導居民養成健康生活方式。
7.最佳化文化體育服務。引導各類文化資源向城鄉基層傾斜,推動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文化體育活動場所,經常性開展社區文化體育活動。鼓勵高校和文化體育專業人才深入社區開展志願服務,培育居民文化體育“草根團隊”,打造全民健身站點和城市社區“10分鐘健身圈”。發展社區教育,依託網際網路教育資源、社區大學、市民學校、學習講堂、讀書沙龍等建設學習型社區、學習型家庭,助力構建終身學習體系。加強婚姻家庭輔導教育服務。
8.最佳化社區科普服務。依託社區圖書館(角)、閱覽室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拓展科普服務功能,開展社區科普展品流動巡迴服務,加大流動科技館、科普大篷車進村(社區)服務力度。發揮村(社區)格線員科普引領作用,促進公眾科學素質提升,助力基層治理。以大講堂、微視頻、宣傳圖冊等形式開展全生命周期科普活動,普及健康科學生活方式。加強村(社區)反邪教工作能力建設,組織開展反詐、“掃黃打非”、“保健品”、禁毒等知識宣傳普及活動。
9.強化公共安全服務。深化城鄉社區警務戰略,推動設立村(社區)警務室,推進警務室與村(社區)“兩委”同址辦公,配齊必要裝備設施。落實社區民警擔任社區黨組織工作職務要求,推動社區警務與基層治理深度融合。加強村(居)民委員會下屬治安保衛委員會建設,完善群防群治、聯防聯治機制,提升村(社區)平安建設能力水平。加強城鄉社區治安防控網建設,防範打擊黑惡勢力擾亂基層治理。加強村(居)民委員會下屬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動村(社區)普法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公證等法律服務全覆蓋。強化社區矯正、社區戒毒社區康復、刑滿釋放人員幫扶和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推進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升級,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法律服務,發展壯大法律服務志願者隊伍。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進社區活動。
10.強化社區應急服務。完善村(社區)應急組織體系和工作預案,強化應急和風險防範物資儲備保障,健全應急廣播體系,拓展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村(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做好用氣、用電、用火以及地震、洪災等防災監測、預警發布和應急避險安全防護工作。加強村(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點),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定期開展應急避險知識宣傳和應急避難演練活動。
專欄4:新時代新社區新生活服務質量提升行動
1.社會救助保障服務提升行動。加強重點人群社區服務,做到底數清,早發現、早報告、早介入,服務回響及時。對兜底服務對象及時提供物資生活救助、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等服務,確保社會救助和保障政策有效落實。
2.未成年人關愛保護服務提升行動。推進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孤兒、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月探訪率實現100%。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拓展托育服務功能,支持建設一批嵌入式、分散式、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托育服務設施。到2025年,力爭在50%的社區配備托育服務設施,村(社區)“兒童之家”普遍開展學習娛樂、成長教育、維權幫困、安全保障、親情培育等關愛保護服務。
3.殘疾人康復服務提升行動。全覆蓋設立村(社區)殘疾人協會,推進社區無障礙環境建設和改造。到2025年,完成1.5萬戶有需求的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
4.社區養老服務提升行動。支持建設連鎖化運營、標準化管理的示範性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路,提供失能護理、日間照料以及助餐助浴助潔助醫助行等服務。統籌日間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動站點等場地設施開展為老服務,建設一批示範性城鄉老年友好型社區,更好滿足老年人多方面需求。特殊困難老年人月探訪率達到100%。
5.社區衛生服務提升行動。深化推進“優質服務基層行”,加強社區醫院和衛生服務中心建設,到2025年,新建改擴建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40所。全覆蓋設立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構建 “平戰結合”的城鄉社區公共衛生治理“網底”。
6.社區就業服務提升行動。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開展公共就業服務,重點為社區居民中的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困難退役軍人、農村轉
移勞動力、殘疾人等群體提供服務。
7.文化體育服務提升行動。引導各類文化資源向城鄉基層傾斜,村(社區)普遍建立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整合社區體育服務資源統籌建設全民健身場地設施,推動學校體育設施向社區居民開放,實現城市社區“10分鐘健身圈”全覆蓋。依託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和文化體育活動廣場,經常性開展社區文化體育活動。到2025年,新建社區多功能運動場160個,健身步道500公里。
8.社區科普服務提升行動。依託社區圖書館(角)、閱覽室等綜合服務設施開展科普宣傳活動,開展科普大篷車進村(社區)服務。發揮村(社區)格線員作用,構建“格線員+科普信息員+居民”的科普互動傳播體系,促進公眾科學素質提升。經常性開展反詐、“掃黃打非”、“保健品”、禁毒等知識宣傳普及活動。
9.平安社區建設提升行動。深化城鄉社區警務戰略,到2025年,實現村(社區)警務室全覆蓋,每個城市社區至少配備1名民警,每個村至少有1名民警(輔警)對接聯繫。加強村(居)民委員會下屬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每個村(社區)配備1名專職人民調解員。
10.社區應急服務提升行動。加強村(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完善微型消防站(點),定期開展應急避險知識宣傳和應急避難演練活動。到2025年,村(社區)微型消防站、日常應急救援隊伍實現全覆蓋,全區所有村(社區)均設定1名災害信息員。
(四)創新城鄉社區服務機制。
1.完善服務統籌機制。聚焦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弱有所扶和文體服務有保障,推動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村(社區)下沉。以縣(市、區)為單位統籌用好各項支持村(社區)的政策,以及面向村(社區)的服務資金、資源、項目等,以村(社區)黨組織為主渠道落實。全面推行“一窗”受理和“一站”辦理,實現政務代辦服務村(社區)全覆蓋。
2.完善即時回響機制。學習借鑑“接訴即辦”經驗,落實社區錯時上下班、節假日輪休制度,及時回響社區居民服務需求。社區服務設施開放和服務時間一般不少於每天8小時,民眾關切項目應開展24小時線上服務,保留必要線下辦事服務渠道。
3.完善購買服務機制。明確購買服務項目立項、經費預算、信息發布、項目管理、績效評估等長效配套措施,鼓勵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購買服務事項,引導社會組織等多方主體廣泛參與、聯動服務。
4.完善服務評價機制。建立健全民眾滿意度調查評估制度,力爭實現組織開展社區服務民眾滿意度調查覆蓋所有村(社區)。建立健全社區服務“好差評”評價激勵制度,建立精準匹配村(社區)居民需求的評價機制。探索建立養老、托育、家政等領域社區服務信用管理體系。
5.完善自我服務機制。加強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規範化建設,深化村(居)民自治實踐,引導村(居)民廣泛參與社區服務,增強自治能力,提高自我服務水平。發揮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作用,增強綜合服務能力。完善村(社區)公共服務目錄及準入制度,不斷規範和清理證明事項、台賬報表、達標創建等事項,推動村(社區)減負增效,讓社區工作者有更多時間服務民眾。
6.完善多方參與機制。強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中的主體地位,最佳化村(社區)服務功能布局,促進服務資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輻射。支持群團組織參與社區服務。引導駐區單位向社區居民開放停車場地、文化體育設施、會議活動場地等資源。完善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激勵政策,鼓勵國有企業、大型民營企業、社會組織等投資興辦普惠性非營利性的托育、幼教、醫療、養老、文化、體育等服務機構,培育高質量服務品牌。發展城市社區供銷社,支持建立社區愛心超市、供銷便利店。支持社區服務企業發展,積極引導市場主體進入社區服務領域,鼓勵開展連鎖經營。
(五)加快社區服務數位化建設。
1.推進智慧社區基礎設施建設。集約建設智慧社區綜合信息平台,統籌推進智慧社區基礎設施、系統整合和套用終端建設,推動“網際網路+”與社區服務深度融合,逐步構建服務便捷、管理精細、設施智慧型、環境宜居、私密安全的智慧社區。推進光纖入戶、加快5G網路建設,提升社區和家庭網際網路寬頻接入能力。推動社區養老、托育、家政、醫療、消防、安防等服務和社區物業設備設施智慧型化改造升級。加強社區信息提示屏、公共應急廣播等系統設施建設,實現公共信息及時發布。鼓勵多方參與開發建設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套用軟體,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智慧社區。
2.提高數位化政務服務效能。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覆蓋,擴大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受理辦理數量和種類,持續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鼓勵依託金融機構、電信服務等網點部署政務通用自助服務一體機,完善村(社區)政務自助便民服務網路布局,城市社區政務通用自助服務覆蓋率達到100%。實施“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等基礎數據,根據服務民眾需要,依法依規向村(社區)開放數據資源,發揮村(社區)信息為民服務實效。依託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中國智慧社區服務網等平台,拓展社區服務功能,積極推進社區網上辦事、格線管理、居民自治、線上服務評價等智慧型化套用。鼓勵依託“我的寧夏”APP開發智慧社區移動套用服務。
3.加強社區服務信息化套用。推進“雪亮工程”建設,加快智慧型門禁、停車管理、公共區域監控等智慧型化建設、改造和升級。建立應急狀況下公安、交通、通信等大數據共享制度和向社區通報制度,構建多方聯動、反應快捷的社區應急體系。推動政務服務平台、社區感知設施、家庭終端和城鄉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及互聯互通,發展實時監測、智慧型預警、應急救援救護和智慧養老等社區惠民服務套用。推動“網際網路+”服務向農村延伸,合理布設各類自助服務終端,推廣使用手機APP,構建線上線下、集中自助相結合的服務格局。開展數字鄉村建設試點,加強農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進數位技術與農村生產生活深度融合。
4.構築美好數字服務新場景。開發社區協商議事、政務服務辦理、養老、托育、家政、衛生等網上服務項目套用。推動社區服務智慧型化,擴大智慧型感知技術套用,完善社區自助服務設施布局。推廣智慧型快件箱、普及無人售賣機、無人圖書借閱機等自助終端建設,為居民提供便捷生活服務。推進數字社區服務圈、智慧家庭建設,促進社區家庭聯動智慧服務生活圈發展。以縣(市、區)為單位,支持利用網際網路等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智慧社區、現代社區服務體系試點建設,高效匹配社區全生活鏈供需,擴大多層次便利化社會服務供給。
專欄5:社區服務數位化建設試點行動
1.“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綜合利用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人口、資源環境、社會經濟、民生保障等數據資源,集約建設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套用軟體,推動基層治理數據資源共享,提升社區治理服務智慧型化水平。
2.鄉村信息基礎設施建設行動。實施“百兆鄉村”“4G鄉村”工程,適時推動農村5G網路布局和商用試點,提升農村通信網路質量和覆蓋水平。到2025年,建設村級益農信息社800個,實現千兆光纖網路重點村全覆蓋,行政村通5G比例達到80%。
3.智慧社區試點建設。試點推進社區服務數位化套用場景建設,探索推動政務服務平台、社區感知設施和家庭終端聯通,發展智慧型預警、應急救援救護、智慧養老等社區服務。
(六)推進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1.選優配強社區工作者隊伍。規範村(居)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全面落實村(社區)“兩委”成員縣級聯審機制。推動農村“兩個帶頭人”工程提質增效,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人才庫,依法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通過選派、聘用、招考等方式,選拔優秀人才充實社區工作者隊伍。推行“1+X+N”格線員隊伍建設模式,社區“兩委”成員擔任格線員後缺額的應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綜合考慮服務居民數量等因素,合理確定社區工作者配備標準。統籌安排好社區“兩委”成員和在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的全日制專職工作人員,實現每萬城鎮常住人口擁有社區工作者不少於18人。
2.提升社區工作者服務能力。加強社區工作者教育培訓,按照“一崗多責、一專多能”原則,因需施教,突出實效,提高服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完善分級培訓制度,分批組織開展城鄉社區工作者培訓。依託各級各類幹部網路培訓平台開放共享社區服務精品課程,推動優質網路培訓資源直達村(社區)。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培訓,不斷促進民族團結,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支持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和社會工作專業學歷教育,落實一次性獎補政策,兌現專業資格崗位薪酬。
3.強化社區工作者激勵保障。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落實城市社區工作者“三崗十八級”薪酬制度,完善動態調整和職業成長機制,打通社區工作者職業發展瓶頸。落實農村社區工作者報酬待遇,村“兩委”負責人報酬應與鄉鎮同工齡段幹部工資收入大體相當,其他村幹部報酬按村“兩委”負責人補貼標準的80%執行。落實城鄉社區工作者社會保險政策,鼓勵為社區工作者單獨或集中購買大病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落實公開選聘格線員報酬待遇。強化激勵保障,關心關愛社區工作者成長進步,按規定從符合條件的優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中招錄行政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推選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勞動模範等。開展最美社區工作者評選活動,建立優秀社區工作者人才儲備庫。因參與突發公共事件、重點階段任務等急難險重工作,長時間明顯超出正常工作量的,可發放特殊工作補助。
4.壯大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到村(社區)就業創業。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展社區服務相關人才培養和社區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訓,強化社區服務人才供給。加強社會組織人才建設,培育發展社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社區志願者隊伍。加強社區服務人才管理,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能力。結合農民工自身特點開展保潔、保姆、公共設施維護等職業技能培訓,引導農民工從事社區服務業。動員社區居民加入志願服務隊伍,廣泛開展各類志願服務活動。
專欄6:新時代城鄉社區人才隊伍建設工程
1.社區工作者能力素質提升行動。採取集中培訓、輔導講座、線上學習等形式,綜合運用現場教學、典型示範、案例分析等方法,分級分批組織開展城鄉社區工作者培訓。按照“自治區示範培訓20%,地級市重點培訓30%,縣(區)普遍培訓50%”比例,實現村(社區)“兩委”主要負責人每年輪訓一遍。
2.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建設提升行動。推動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和社區社會工作室建設,引進、培育專業社會工作人才,將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納入城鄉社區工作培訓內容。落實一次性獎補政策,兌現崗位薪酬,支持和鼓勵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職業水平考試和社會工作專業學歷繼續教育。到2025年,每個城市社區至少擁有1名持證社會工作者。
3.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行動。依託全國志願服務信息系統,為有意願、能勝任志願服務的社區居民進行登記註冊,鼓勵社區建立各類志願服務隊伍。
4.社區領軍人才培育專項行動。培養和選樹社區工作領軍人才,從符合條件的優秀社區工作者中推選黨代會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勞動模範等。開展最美社區工作者評選活動,建立優秀社區工作者人才儲備庫。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將本規劃主要任務作為民生重大項目,列入議事日程,定期研究、謀劃和推動。市、縣(區)人民政府要做好資金統籌、推進實施等工作,鄉鎮(街道)要做好具體落實工作。建立健全民政、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的規劃實施推進機制,制定規劃實施年度任務清單和工作檯賬,跟蹤和督促各項任務落實。各級教育、科技、公安、司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城鄉住房建設、文化和旅遊、衛生健康、體育、生態環境、科協等部門(單位)要強化責任意識,把支持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予以落實,形成上下貫通、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組織領導機制,共同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
(二)強化經費保障。將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經費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發揮財政在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中的主體作用,加大對山區縣(區)的傾斜力度。按規定落實經費保障,將社區服務設施建設與維護經費、社區工作者報酬、社區運轉經費、“星級和諧社區”創建以獎代補、社區信息化建設等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確保村(社區)組織有錢為民辦事,確保管理服務有效覆蓋常住人口。加大財政資金對社區服務項目和社區服務設施建設的資助支持,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強化政企(社)合作,鼓勵通過慈善捐贈、購買服務,設立社區基金會等方式,建立健全多元資金保障機制。
(三)完善配套措施。按有關規定保障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優先用於社區養老、托育、助殘、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對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可採取劃撥方式予以保證。研究制定智慧社區建設標準,加強數據安全管理和居民隱私保護。推進社區服務標準化建設,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制定社區服務標準。因地制宜,精準施策,著力提升村改社區、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社區等區域治理服務水平。各級財政、金融、稅務、市場監管等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能,認真落實城鄉社區服務稅收、公用事業收費、用工保險、社會組織登記等優惠政策。鼓勵科研機構和高校參與社區服務政策理論研究、標準制定等工作。
(四)強化責任落實。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規劃實施的組織、協調和督導,研究制定落實本規劃的具體舉措、年度任務清單和工作檯賬,逐級分解落實規劃目標任務。要發揮各級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作用,強化部門統籌協調。全區各級民政部門要定期組織開展評估,做好跟蹤指導和分析研判等工作,總結推廣規劃實施好經驗好做法,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情況。堅持示範引領、以點帶面、有序推進原則,圍繞制約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瓶頸問題,積極開展國家級、自治區級社區治理和服務創新實驗,探索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帶動提升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整體水平。自治區民政廳、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機制,定期組織開展綜合評估和專項評估,重大事項及時向自治區人民政府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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