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涼市“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2年6月28日印發平涼市“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平涼市“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
  • 頒布時間:2022年6月28日
  • 發布單位:平涼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為推進全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甘肅省“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和《平涼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平涼市“十四五”民政事業發展規劃》,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一)發展基礎。“十三五”期間,全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著力加強基層基礎工作,穩步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取得明顯成效。
1.黨建引領社區服務能力持續增強。強化了基層黨組織在社區治理和服務中的引領和堡壘作用,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主任“一肩挑”比例不斷提高,分別達到了91%和95%。黨建工作與服務工作同步推進,黨建引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的體制機制進一步完善。
2.服務設施逐步完善。“十三五”期間,以黨群服務中心為基本陣地的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加快推進,採取新建、擴建、購買、租賃等方式,建成城市服務站78個,農村社區服務站935個,社區服務中心111個,覆蓋率分別達到100%、64.2%和100%。
3.社區服務能力有效提升。與社區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各類公共服務多元多樣,以老年人、婦女、兒童、殘疾人等群體為主的特定服務更加豐富,城市社區“15分鐘便民服務圈”建設持續推進。城鄉社區協商機制不斷完善,格線化管理服務不斷健全。社區志願服務加快發展,社會組織不斷壯大,至2020年,全市有社會組織898個,其中社會團體647個,民辦非企業單位251個,建立黨組織509個。
4.社區人才隊伍建設全面加強。圓滿完成了村(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兩委”班子年齡結構和性別比例更加合理,文化程度明顯提高,幹部隊伍能力素質明顯提升。多渠道引進高層次社區服務人才,定期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街道社區進行掛職鍛鍊,鼓勵社會工作人員參加職業資格考試。至2020年,全市有社區工作者19786人,具備社會工作資質的社會工作者68人,社區工作者年培訓比例達到了80%。
5.社區服務信息化建設步伐加快。積極推進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充分利用智慧城市建設和“雪亮工程”資源優勢,有序推進智慧社區建設,市縣鄉三級建立平安平涼信息化支撐管理平台,社區治理水平和能力持續提升。
6.社區服務載體創設力度加大。深入開展城鄉社區示範創建活動,至2020年,先後有11個村(社區)被評為省級示範社區。崆峒區被省民政廳確定為全省城鄉社區治理創新實驗區,中期評估位居全省前列。
(二)面臨形勢。經過“十三五”時期的接續奮鬥,我市已站在了新的發展起點上,高質量發展的基礎不斷加固,科技支撐更加有力,城鄉融合更加深入,社區服務業發展前景廣闊,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優勢和條件進一步凸顯。同時,面對“十四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新形勢、人民民眾新期待、基層治理新任務,我市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還存在一些短板弱項。社區服務機構和設施仍有短缺;服務供給不均衡不充分,社區服務類型單一,康復服務、智慧型健身、文化娛樂等高品質公共服務供給不足;城鄉社區服務體制機制不健全,居民對城鄉社區事務社會化參與程度不高,城鄉社區自治功能和作用發揮不夠;公益性社會組織數量偏少、能力偏弱,有效參與城鄉社區治理服務不足,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儲備不足。“十四五”時期,必須立足我市所處的新發展階段,牢牢把握重要戰略機遇期,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拓展勢能、增添動能、發揮潛能,以更高的站位、更大的決心、更實的舉措,持續補短板、強弱項,不斷滿足城鄉社區居民對美好生活嚮往的需求,為建設綠色開放興業安寧幸福新平涼貢獻力量。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四次黨代會、市第五次黨代會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以基層黨組織建設為關鍵,以居民多元需求為導向,以深化改革為動力,強化社區為民、便民、安民功能,加快推動城鄉社區服務基礎設施建設,有效促進城鄉社區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完善社區服務體系,提升社區服務品質,努力將城鄉社區建設成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創新包容、共建共治共享的美好幸福家園。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末,黨建引領社區服務體系建設更加完善,服務主體和服務業態更加豐富,線上線下服務機制更加融合,精準化、精細化、智慧型化水平持續提升,社區吸納就業能力不斷增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明顯提高,人民民眾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更好解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實、更有保障、更可持續。
三、主要任務
以推進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以社區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和志願服務為主要內容,以加快補齊社區服務設施和服務供給短板為突破口,有效發揮政府、市場、社會協同聯動作用,推進城鄉社區服務高質量發展。
(一)積極構建城鄉社區服務新格局。
1.健全黨建引領機制,完善基層民眾自治制度。突出黨在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中的領導地位,壓實鄉鎮(街道)黨(工)委責任,建立健全由街道黨工委牽頭、駐社區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參加的社區黨建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一步健全以社區黨組織為引領,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為主導,群團組織、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和駐社區單位共同參與的社區服務體系。積極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一肩挑”和村(社區)“兩委”成員交叉任職,依法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逐步提高村民委員會成員中女性比例。全面落實在職黨員到社區報到為民眾服務制度機制,積極引導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到村(社區)開展為民服務活動。推動符合條件的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及時建立黨組織,推動符合條件的社區“兩委”成員通過法定程式兼任業主委員會成員,鼓勵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黨員負責人擔任社區黨組織兼職委員。推動有物業服務的社區建立健全黨建引領下的社區居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協調運行機制,增強社區黨組織領導能力、居民委員會指導能力、物業服務企業服務能力。健全黨建引領社區社會組織工作機制,鄉鎮(街道)黨(工)委和村(社區)黨組織加強對社區社會組織的領導。加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建設,落實村(居)務公開制度,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強化規範約束作用。
2.構建多方參與格局,促進社區服務管理創新。堅持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整合聯動,充分調動各方力量參與社區服務。強化政府在基本公共服務供給保障中的主體地位,依託社區服務設施和機構,整合為民服務項目和資源,最佳化村(社區)服務功能布局,促進服務資源高效配置和有效輻射,提升村(社區)服務效能和品質。發揮村(社區)黨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作用,支持群團組織積極參與社區服務。健全並落實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激勵政策,組織實施社會力量參與社區服務行動,積極推進“五社聯動”(五社即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願者、社區公益慈善資源),努力提升社區服務的多元化、多樣化水平。支持引導駐社區單位向社區居民開放停車場地、文化體育設施、會議活動場地等資源。支持社區服務企業發展,積極引導市場主體進入社區服務領域,鼓勵開展連鎖經營,培育服務品牌,形成適應民眾需要的商業生態和經營模式。
(二)不斷擴大城鄉社區服務供給。
1.強化為民服務功能,推動社區公共服務升級。擴大社區基本公共服務綜合供給,拓展社區基本公共服務管理職能,構建專業化職業化的社區工作者隊伍,採取上下聯動、縱橫協調的方式,確保公共服務沉得下、立得住、推得開。聚焦幼有所育、學有所教、病有所醫、老有所養、弱有所扶和文體服務有保障,鼓勵各縣(市、區)因地制宜制定社區普惠性生活服務機構(網點)認定支持辦法,推動基本公共服務資源向村(社區)下沉。以老年人、殘疾人、未成年人、困難家庭等為重點,引導專業化普惠托育、學前教育、普惠養老等服務機構進駐社區開展服務,加強困難群體和特殊人群關愛照護,加大社區養老、托育、助殘服務供給力度。著力提升基層衛生、醫療保障服務能力,加強村(社區)衛生、醫療公共服務站點建設,做好傳染病、慢性病防控和兒童保健等工作,推進健康社區和村(居)民委員會下屬公共衛生委員會建設,引導民眾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加強基層公共就業服務,鼓勵公共就業服務、平台建設向村(社區)延伸,在有條件的村(社區)設立就業創業空間。大力發展社區教育,助力構建終身學習體系。擴大文化、體育、科普等公共服務供給。加強婚姻家庭文化服務,推進婚姻家庭輔導教育,通過公益創投、政策扶持、經費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引導社會組織、基層民眾性自治組織和專業人才,面向社區開展親職教育、反家暴教育、戀愛婚姻家庭觀念教育、生活減壓和社會支持等預防性專業服務。增加農村、教育、醫療、養老、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提升郵政快遞、金融、電信、供銷、廣播電視等公共事業服務水平。加快推動城市公共服務資源和慈善、社會工作資源向其輻射延伸。
2.強化便民服務功能,打造社區便利生活圈。全面推進城市“15分鐘便民生活圈”建設,統籌服務半徑和服務對象數量、年齡等因素,科學布局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推動醫療衛生、就業社保、養老托育、扶殘助殘、維修家政、物流快遞、餐飲零售、美容美髮、再生資源回收、治安執法、糾紛調處、心理援助等便民服務場景有機集成和精準對接,支持相關企業在村(社區)設定服務網點,滿足居民多樣化需求。加快推進農村生活服務便利化,在人員居住相對分散的偏遠農村地區,因地制宜、統籌布局固定服務設施和流動服務設施,確保服務時間和地點相對穩定,保障農村民眾享受便利可及的公共服務。對社區養老托育設施、衛生站(室)等服務頻次高、服務對象活動能力弱的公共服務設施,適度控制建設規模、合理安排密度。支持並引導市場、社會力量發展社區托育、養老等服務業態,建設一批嵌入式、分散式、連鎖化、專業化的社區托育服務設施,鼓勵有條件的社區建立嬰幼兒照護服務指導中心,探索“物業+養老”服務模式,鼓勵有條件的社會組織、餐飲企業在農村開辦老年餐桌。推動發展基礎較好的縣(市、區)加快發展老年助餐、居家照護服務,力爭“十四五”時期逐步覆蓋80%以上社區。注重以市場化方式為主渠道,不斷擴大物業服務覆蓋範圍。對無物業小區,採取引入國有物業服務企業提供基本物業服務、社區“兩委”組織居民自我管理等方式,實現物業服務兜底。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引進專業化物業服務,建立健全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雙向選擇機制。完善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體系,增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指導和監督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依法履行職責,推動物業管理有效融入社區服務。依託村級綜合服務設施、供銷合作社等強化農村地區農產品收購、農資供應等服務供給。
3.強化安民服務功能,共同創建平安社區。加強村(社區)平安建設,做實城鄉社區警務工作,發揮村(居)民委員會下屬治安保衛委員會作用,健全完善群防群治、聯防聯治機制,大力發展治安中心戶長、平安志願者、樓棟長等群防群治力量,織密織牢治安防控網,提升村(社區)平安建設能力水平。加強村(社區)人員密集場所安全管理,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和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做好用氣、用電、用火以及地震、洪災、地質災害等防災監測、預警發布和應急避險安全防護工作,完善村(社區)應急組織體系和工作預案,強化應急和風險防範物資儲備保障,健全應急廣播體系,拓展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渠道。加強村(社區)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健全完善微型消防站(點),引導社會應急力量有序參與應急處置。定期面向居民、駐社區單位從業人員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技能培訓、應急演練,充分調動居民有序參加村(社區)減災應急工作,提升居民自救互救能力。鞏固充實村(居)民委員會下屬人民調解委員會,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開展“八五”普法,提升全民法制意識。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活動,擴大普法宣傳、人民調解、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律師公證等服務的覆蓋面,強化對社區矯正、社區戒毒、刑滿釋放人員的幫教服務,加強村(社區)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為遭受家庭暴力的居民提供應急庇護救助服務。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加強村(社區)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確保小矛盾不出村和社區,大矛盾不出鄉(鎮)和街道辦。支持各類專業組織、機構下沉村(社區)提供社會心理服務,全面完善社區志願服務制度,開展鄰里互助服務和互動交流活動。加強居民誠信宣傳教育,營造“人人講誠信、事事守誠信”的良好社會風尚。加強民族團結,建設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會結構和社區環境,推動各族民眾不斷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三)努力增進城鄉社區服務效能。
1.最佳化服務設施布局,實現社區服務有效輻射。根據社區的形態、功能、產業基礎、服務重點、經濟狀況等特徵,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城鄉社區建設。以滿足人民民眾多層次多樣化需求為目標,加快推進以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線、各類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服務網點為補充的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提升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促進社區服務提質增效。將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納入國土空間規劃並做好用地服務工作,推進新建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標準化規範化建設,新建住宅小區按照建築面積不低於30平方米/百戶,社區活動場所不低於200平方米的標準配建社區黨群服務中心,開展社區基礎服務設施面積條件達標監測評價,確保新建社區商業和綜合服務設施面積達標。以縣(市、區)政府為主體,堅持標準化建設,採取盤活現有資源或新建等方式,整合利用村(社區)各類閒置場所增設服務設施,實施村級綜合服務設施提升工程,加快補齊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短板。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通過租賃住宅樓底層商業用房等其他符合條件的房屋開展社區服務。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積極探索建設集公共服務、便民服務、休閒娛樂服務等為一體的城市社區綜合服務體,探索形成“基本公共服務+其他生活服務”的社區綜合服務功能業態體系,進一步滿足居民便利型和改善型生活需求。推進存量建築盤活利用,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疏解騰退資源優先改造用於社區生活服務。建設智慧型快件箱(信包箱)和郵政快遞末端綜合服務站等配套設施。統籌利用益農信息社等村級服務站點,增強村級綜合服務功能。聚焦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開展社區設施適老化、適兒化改造、無障礙改造,最佳化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空間布局。推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衛生服務站、護理站或其他醫療設施鄰近設定,按照人均用地不少於0.1平方米的標準,分區分級規劃設定養老服務設施。加強校外活動場所、社區兒童之家建設。推動社區精神障礙康復機構與精神衛生福利、殘疾人康復、殘疾人托養、社區衛生服務等機構服務對接、場地共用、資源共享。整合社區辦公空間,精簡固定空間和陳列展示空間,實行開放式辦公,儘可能擴大居民活動空間。合理規劃農村民眾舉辦紅白喜事等活動的公共場所,加快推進全市火葬區和土葬改革區調整最佳化工作,統籌布局公益性安葬服務設施,原則上農村公益性墓地(集中安葬區)以行政村為單位建設,提倡以鄉鎮為單位或由若干相鄰的行政村進行聯建。
(四)加快城鄉社區服務數位化建設。
1.提高數位化政務服務效能,有效促進服務智慧型化。加快數字政府建設,配合支持重構省市縣三級“入口統一、運管統一、能力統一、數據統一、雲網架構統一”的技術體系,依託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推動“網際網路+政務服務”向鄉鎮(街道)、村(社區)延伸覆蓋,加強黨群服務中心便民服務信息網路建設,優先實現政務服務高頻事項全程網辦,促進便民服務數位化、智慧化。探索在村(社區)設定政務通用自助服務一體機,打通服務民眾“最後一公里”,實現更多事項“就近辦”。實施“網際網路+基層治理”行動,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地理信息等基礎數據,根據服務民眾需要,依法依規向村(社區)開放數據資源。深化各級政府網站、政務服務平台適老化、無障礙改造,提供幫辦、代辦等“有溫度”的服務。推動政務服務平台、社區感知設施、家庭終端和城鄉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及互聯互通,發展實時監測、智慧型預警、應急救援救護和智慧養老等社區惠民服務套用,構建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的智慧平台。加大全國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信息系統、中國智慧社區服務網套用力度。
2.構築美好數字服務新場景,積極建設智慧社區。充分運用大數據、雲計算、人工智慧、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手段,構建以居民為中心的社區公共服務環境,最佳化社區公共服務資源配置,為居民提供更加智慧型、更加便捷、更加優質的公共服務。推動“網際網路+”與社區服務的深度融合,建設開發智慧社區信息系統和簡便套用軟體,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開展智慧社區、現代社區服務體系試點建設,建設便民惠民的服務圈,提供線上線下相融合的社區服務。推進數字社區服務圈、智慧家庭建設,促進社區家庭聯動智慧服務生活圈發展。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智慧社區,推進智慧社區信息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社區物業設備設施、安防等智慧型化改造升級。大力發展社區電子商務,探索推動無人物流配送進社區。
(五)不斷壯大城鄉社區服務人才隊伍。
1.選優配強社區工作者隊伍,最佳化社區服務人才結構。依法依規做好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嚴格落實鄉鎮(街道)初審、縣級聯審的資格聯審機制,選優配強村(社區)“兩委”班子。認真落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在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制度。加強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後備人才建設,按照1:2的要求建立人才庫。綜合考慮社區規模、人口數量、管理幅度等因素,合理確定社區工作者配備標準。採取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從現有公益性崗位和政府臨聘人員中擇優聘用等方式有計畫地補充社區工作者。落實《平涼市專職社區工作者招錄考聘管理辦法(試行)》,不斷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建立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年限、專業水平、學歷層次相匹配的崗位等級序列,建立完善動態調整的薪酬制度,逐年提高薪酬水平,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到村(社區)就業創業。
2.加強社區服務教育培訓,強化社區服務人才供給。加強社區服務人才培訓管理,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能力指標體系,完善分級培訓制度,用好現有培訓基地和線上培訓平台。把專職社區工作者納入各級幹部教育培訓計畫,實行分級分層分類培訓。依託各級各類幹部網路培訓平台,開發開放社區服務精品課程,推動優質網路培訓資源直達村(社區)。鼓勵有條件的院校開展社區服務相關人才培養和社區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訓,強化社區服務人才供給。支持社區工作者參加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考試和學歷教育等,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對獲得社會工作職業資格的給予職業津貼。加強對社區工作者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規培訓,不斷促進民族團結。加快培育發展社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社區志願者隊伍,加強社會組織人才建設。結合農民工就業需求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引導農民工從事社區服務業。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政府主體責任,將本規劃納入各縣(市、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體系之中,將主要任務指標作為民生重大項目納入各級政府工作議事日程,做好資金統籌、研究謀劃、推進落實工作。市直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細化工作任務,明確進度安排,靠實工作責任,提升規劃實施效能。充分發揮各級城鄉社區治理議事協調機構(機制)作用,強化部門統籌協調,加大對跨區域、跨領域、跨部門重大事項協調力度,突出解決堵點難點問題。建立健全民政、發展改革部門牽頭的規劃實施推進機制,制訂規劃實施年度任務清單和工作檯賬,做好跟蹤指導和分析研判等工作,督促各項任務落實。各縣(市、區)要依照本規劃,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地區“十四五”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或方案,進一步細化分解規劃任務和指標,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抓好督促檢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如期完成。
(二)加大政策支持。將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相關經費統籌納入市、縣(市、區)政府年度預算,不斷完善城鄉社區服務投入機制,加大政府購買社區服務力度,更好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確保村(社區)組織有錢為民辦事,確保管理服務有效覆蓋常住人口。統籌利用現有資金渠道,支持社區服務項目和設施建設。切實保障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建設用地,優先用於社區養老、托育、助殘、未成年人保護等服務。落實城鄉社區服務稅收、公用事業收費、用工保險和社會組織登記等優惠政策,對提供社區相關服務的企業符合條件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社區服務網點的水、電、氣、熱執行居民生活類價格。
(三)強化法治保障。深入落實法治平涼建設要求,貫徹落實《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等法律法規,以良法善治保障社區服務良性發展。全面規範清理村(居)民委員會出具證明事項,推動為村(社區)減負增效,提升社區工作者服務質量。落實社區服務質量綜合評價相關標準和推進社區服務相關認證,組織開展社區服務質量等級評定,建立完善以民眾滿意度為衡量標準的社區服務評價體系。加快推進智慧社區標準化建設,促進系統互通、信息共享,加強居民隱私保護。加強村(社區)服務檔案建設,提高檔案管理信息化水平。
(四)加強督導評估。本規劃實施情況納入各級人民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內容,作為改進政府工作的重要依據。縣(市、區)民政部門要充分發揮牽頭作用,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規劃實施監測評估機制,定期組織綜合評估和專項評估,及時向本級政府報告有關情況。市上將綜合運用部門考評和第三方評估手段對縣(市、區)開展監測評估,動態監測重點任務進展、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各縣(市、區)要及時總結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市民政局會同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做好跟蹤督導,總結推廣經驗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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