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教育局

珠海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工作的政府組成部門。機關科(室、中心)有:黨工辦、辦公室、紀檢監察室、人事科、計畫財務科、基礎教育科、職業教育科、高等教育科、組織科、德育科、體衛藝科、督導室、後勤產業辦、招生辦、裝備信息中心、教研中心(教科所)。

林日團為珠海市教育局局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教育局
  • 地區:珠海市 
  • 類型:政府部門
  • 位置:人民東路112號
地理位置,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事科,計畫財務科,基礎教育科,高等教育科,職業教育科,德育科,組織科,後勤產業辦,招生辦,教研中心,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東路112號
人民東路112號
乘車路線:乘坐4路、6路、7路、8路、9路、12路、13路、14路、20路、43路、56路、204路到二中站下車步行189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調整,負責教育事業相關數據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二、承擔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的責任;承擔綜合管理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和特殊教育職責;促進民辦教育發展;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負責制定各級各類教育招生考試計畫並組織實施,管理、指導各類教育招生考試工作。
四、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教師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工作。
五、承擔教育經費的管理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指導檢查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六、牽頭負責監督檢查各區和各級各類學校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的情況,負責督政、督學工作;負責教育評估工作,對全市教育質量和辦學水平進行檢查、監測。
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教學研究和改革、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規劃、指導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學校教育技術裝備等設施建設,組織審定地方教材、指導中國小選擇教學用書及資料,參與協調教育系統學校基本建設工作。
八、承擔指導監督學校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法制教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宣傳工作,配合國語推廣和文字規範工作。
九、指導各類學校後勤規範化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教育系統的科研、科普工作;開展對外教育交流與合作。
十、指導學校基層黨建工作,負責市直屬學校和黨建屬地管理的高校基層黨建工作,指導學校領導班子建設、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黨員教育管理和統戰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市教育工委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應急管理、計畫生育、後勤接待、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綜合性法規和規章起草等工作;組織審定地方教材、指導中國小選擇教學用書及資料;承辦教育行政執法、行政複議等工作;承擔市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珠海市教育局(市教育工委)科室(中心)主要職責
市教育紀工委(監察室)
監督檢查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工作及市直教育系統各級黨組織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情況,對市直屬學校黨委和黨員領導幹部進行紀律監督,協助市教育工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人事科

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幹部任免、隊伍建設、培訓、外事、僑務、擁軍優屬和離退休人員、老幹部的管理服務等工作。

計畫財務科

擬訂學校基建規劃,組織、參與學校部分基建工作;承擔教育費附加統籌管理和安排計畫;承擔市直教育系統行政事業性經費及固定資產管理,組織實施內部審計;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擬定教育事業性收費標準;承擔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的監督、統計工作等。

基礎教育科

擬訂基礎教育發展規劃;承擔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民辦教育的教育教學工作和學籍的綜合管理;承擔指導普通高中教育、義務教育、學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學制、課程建設和教學計畫等工作;承擔管理國際學校;指導學校科普和環保教育工作。

高等教育科

負責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民辦高等教育、非全日制高等學歷教育的管理工作;負責推進高校產學研合作工作;協助做好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職業教育科

擬訂職業教育發展規劃;承擔中等職業教育(包括社會力量申辦的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機構)綜合管理、審批和學籍管理工作;負責A類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的審批和市屬民辦非學歷培訓機構的管理、年檢工作;指導成人文化教育、職工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

德育科

指導中國小校德育工作和高等學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學校安全保衛、政治保衛、綜合治理和維護穩定工作;指導學校安全教育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負責教育團委、關工委工作。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
指導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組織指導學校預防疾病和學生體檢工作;指導協調學校開展體育、藝術競賽和交流活動。
教育督導室(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擬訂教育督導與評估的規章制度和指標體系;檢查全市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情況;督導檢查各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督導檢查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學校教育工作;組織實施幼稚園等級評估工作。

組織科

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基層黨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市直屬學校和黨建屬地管理的高校基層黨建工作;指導教育統戰和宗教工作。

後勤產業辦

指導全市勤工儉學工作,制定教育後勤產業管理計畫,建立健全學校後勤社會化服務保障體系,規劃、協調、管理教育後勤、產業市場,指導學生社會實踐活動基地的建設,負責市直屬學校校產管理。

招生辦

負責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學校(高中階段)的招生考試,成人高等學校的招生考試,碩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及資格證書考試等工作。
裝備和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教育裝備及信息的規劃、管理、指導、服務、培訓、供配、檢查評估、專業課題工作,指導學校技術裝備、信息化、電化教育、實驗室、圖書館、電教室、電腦室等功能室及教育信息網的建設、管理、套用等工作。

教研中心

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職業高中)教學業務管理、教育科研、質量監控、課程(教材)改革、學科競賽、師資培訓、《珠海教育》編輯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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