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期間安全評估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期間安全評估規範
- 發布單位: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23年10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期間安全評估規範》。
2023年10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期間安全評估規範》。內容解讀本規範共5章16條,包括總則、網路化運營、運營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運營險性事件、附則。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一是補充“兩類人員”考核要求。結...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期間安全評估工作應當按照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期間安全評估規範開展。第二十三條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決定開展運營期間安全評估時,應提前1個月通知線網各運營單位,線網各運營單位應按要求提交運營期間安全評估準備材料。第...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保障系統運行安全,提高運營安全水平,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範...
地方標準《跨座式單軌交通初期運營前安全評估技術規範》(DB34/T 3909-2021)由蕪湖市軌道交通有限公司和中車浦鎮龐巴迪運輸系統有限公司提出,由安徽省交通運輸廳歸口。起草階段 收到該立項通知後,成立了標準編制小組,展開標準制修訂工作...
《天津市軌道交通安全檢查操作規範》是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發布的檔案。發布通知 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員會關於印發天津市軌道交通安全檢查操作規範的通知 津公規〔2023〕1號 濱海新區公安局、有關公安分局、市局有...
《現代有軌電車運營安全評價規範》是2018年12月中國鐵道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協會。內容簡介 現代有軌電車作為中等運量的公共運輸系統,具有低碳環保、舒適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量較小、建設周期短、環境適應性強等特點...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評價工作,推動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提升,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的意見》(國辦發〔2018〕13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等有關要求,...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DB11/T 1166-2015)是2015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DB11/T 1166-2015)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
鼓勵各地組建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技術專家隊伍,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標準規範建設、運營風險防範、運營安全評估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二)加快法規標準建設,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3.加強法規規章建設。大力推進立法工作,加快推進形成以...
《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運營監測技術規範—第1部分:總則》(GB/T 39559.1-2020)是2021年7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城市客運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運營監測技術規範—第1部分:總則》(GB...
諮詢,收集、消化有關資料,並結合合肥城市軌道交通的安全生產、運營生產經驗和套用狀況及發展趨勢,以合肥軌道的運營生產及套用為主要參考依據,經過起草小組的多次討論,於2019年8月,編寫完成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檢查規範》的草案稿...
本標準主要內容包括:l.安全評價的一般要求和程式;2.基礎安全評價(其中包括:安全管理評價,運營組織與管理評價,設備設施評價和外界環境評價);3.事故風險水平評價。本標準由建設部負責管理,由北京市捷運運營有限公司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
為規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維護乘客和運營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健康發展,交通運輸部起草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
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具體工作,建立省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動工作機制,監督相關運營安全管理政策法規和標準規範的實施。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會同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城市...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預評價細則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預評價細則》是2007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鐘茂華、徐一平等。起草單位 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廣州地下鐵道總公司等。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實施細則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價實施細則》是2019年人民交通出版社股份有限公司出版的圖書。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驗收評價細則 《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驗收評價細則》是2007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鐘茂華、許巧祥等。起草單位 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南京地下鐵道有限公司等。
安全設施、設備規範標準發生變化的,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調整。安全設施、設備無法滿足運營安全實際需要的,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機構和市公安機關軌道交通治安管理部門、消防部門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設施...
本規範面向城市捷運建設管理部門、設計部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監理單位,相關技術人員等。本規範適用於政府主管部門和參與捷運施工的各方對捷運工程施工的安全組織管理、安全技術管理、環境安全管理、安全監控預警管理的檢查和評價。捷運工程...
第十條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後,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組織初期運營前安全評估。通過初期運營前安全評估的,方可依法辦理初期運營手續。初期運營期間,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標準和技術規範,對土建工程、設施設備、系統集成的運行...
為進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期規範化管理,早在2005年,建設部通過第140號令發布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組織對城市軌道交通關鍵部位和關鍵設備的長期監測工作,評估城市軌道交通運行對土建工程的影響...
濟南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運營安全,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健康發展,根據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
運營單位應當對運營設施實行維修和檢測分離制度,按照技術規範和標準,制定土建工程、車輛和運營設施維護、維修計畫,定期對運營設施進行維護、檢查,及時維修更新,確保其處於安全狀態。檢查、維護記錄應當保存至土建工程、車輛和運營設施的使用...
十五、第十三條改為第二十條,增加一項作為第(五)項:“建立安全運營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十六、第十八條改為第二十五條,修改為:“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軌道交通設備設施的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範。十七、第十九...
《天津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是為了規範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運營安全,維護乘客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實際而制定的條例。2022年12月1日,天津市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並公布,自2023年...
2021年9月3日,由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共同申請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地方標準立項,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下達〈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範〉等298項地方標準計畫的通知》(皖市監...
第十三條 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設施設備定期檢查、檢測評估、養護維修、更新改造制度和技術管理體系,並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安全設施設備規範標準發生變化的,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對安全設施設備...
強化技術標準規範對安全和服務的保障和引領作用,以保障建設質量和安全運行為重點,進一步修訂完善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標準體系;以運營安全和服務質量為重點,建立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標準體系;以防範處置和設備配置為重點,建立健全城市軌道...
城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要按照國家制定的軌道交通關鍵設施設備運營準入技術條件,加快推動我市軌道交通車輛、信號、通信、自動售檢票等關鍵設施設備產品定型,提升列車運行控制等關鍵系統的安全等級,建立健全設施設備更新、改造技術規範和檢測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