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保護區安全管理技術規範》是2020年10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保護區安全管理技術規範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safety management of urban rail transit protection area during operation period
- 標準標號:T/CSPSTC 44—2019
- 發行時間:2019年12月26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4月01日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保護區安全管理技術規範》是2020年10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保護區安全管理技術規範》是2020年10月30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馬海志、余弘婧、曹玉新、王思鍇、余永明、湯發樹、張廣偉、李響、陳湘生、彭雲峰、陳彩蓮、費先明、張偉、韓志晟、任瑞亮、劉運明、吳勇...
《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是東莞市法制局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保障系統運行安全,提高運營安全水平,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東莞市城市...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DB11/T 1166-2015)是2015年5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市地方標準,歸口於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DB11/T 1166-2015)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是2016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市地方標準。編制進程 2015年12月30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發布。2016年1月1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
十六、第十八條改為第二十五條,修改為:“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城市軌道交通設備設施的安全標準和技術規範。十七、第十九條改為第二十六條,修改為:“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站廳、站台、車廂、疏散通道內禁止堆放物品、賣藝、擅自...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建立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組織體系,增強管理力量,配備專職人員,提高專業水平。鼓勵各地組建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技術專家隊伍,為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開展標準規範建設、運營風險防範、運營安全評估等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安全設施、設備規範標準發生變化的,運營單位應當及時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調整。安全設施、設備無法滿足運營安全實際需要的,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機構和市公安機關軌道交通治安管理部門、消防部門的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設施...
該標準規範了中國城市軌道交通在技術裝備、行車、客運和安全應急管理等方面的技術條款,為城市軌道交通主管部門實施有效監管提供重要的技術依據,為運營單位開展運營服務提供科學的理論指導,進一步推動城市軌道交通行業的規範化發展,促進行業的...
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指導全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的具體工作,建立省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聯動工作機制,監督相關運營安全管理政策法規和標準規範的實施。省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會同省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城市...
安全設施、設備規範標準發生變化的,軌道交通企業應當及時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調整。安全設施、設備無法滿足運營安全實際需要的,軌道交通企業應當根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及時對現有安全設施、設備進行整改。第八條(安全保護區)軌道...
為規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維護乘客和運營單位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健康發展,交通運輸部起草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
第十條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後,由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組織初期運營前安全評估。通過初期運營前安全評估的,方可依法辦理初期運營手續。初期運營期間,運營單位應當按照設計標準和技術規範,對土建工程、設施設備、系統集成的運行...
捷運車輛運營技術規範是交通運輸部印發的,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的意見》等有關要求,進一步提高捷運車輛運行可靠性、可用性、可維護性和安全性。檔案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
第一條為提升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管理水平,規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評估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的意見》(國辦發〔2018〕13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18年第8號)等有關要求,制定本...
外部作業屬於危險性較大的工程,其安全防護方案應當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通過專家參與的專項論證審查後方可開展作業。第十四條 外部作業應當嚴格執行《城市軌道交通結構安全保護技術規範》等有關規定,需要...
第三章 設施安全與保護 第四章 運營組織安全 第五章 應急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運營安全,維護乘客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本市實際...
(一)組織制定並公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和乘客守則;(二)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的服務質量、行車安全、保護區安全、站容秩序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發布年度運營情況評估報告;(三)組織制定和實施城市軌道交通...
第八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的客運服務,保證車站、車廂整潔,出入口、通道暢通,保持安全、消防、疏散導向等標誌醒目。第九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工作人員應當佩戴標誌、態度文明、服務規範。駕駛員、調度員、行車...
捷運車輛在軌道交通線路上運行必須確保線路結構有一個安全的空間,根據有關規定,該空間一般在結構周邊50米範圍內,該空間可稱作為保護區。條文規定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有關條文規定了捷運保護區的範圍及安全管理。其中:第二十條...
《蘭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辦法》已經2016年11月14日市政府第15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2016年11月30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和管理,保障運營安全,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一節 保護區管理 第二節 其他規定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安全,維護建設運營單位和乘客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事業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
2020年12月14日,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運營監測技術規範—第1部分:總則》(GB/T 39559.1-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2021年7月1日,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設施運營...
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應當配合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保障及沿線設施設備的保護工作。第五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依法承擔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責任,加強運營安全管理,嚴格規範運營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