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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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是2023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的總體要求、行車組織、客運組織、票務服務、環境服務、服務設施設備、人員服務、安全應急服務、服務質量監督評價的相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安徽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及相關管理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
  • 外文名:Urban rail transit operation service specification
  • 標準號:DB34/T 4395-2023
  • 發布日期:2023-03-01
  • 實施日期:2023-04-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S 92
  • 國際標準分類號:93.100
  • 批准發布部門: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歸口單位:安徽省交通運輸廳
  • 行業分類: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飛速前進,軌道交通已成為大中型城市公共運輸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軌道交通將分散的出行方式集中化,可以提高城市運輸量和速度,緩解城市中心的出行壓力。在軌道交通中,服務系統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整個軌道系統的重要評價指標,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各地軌道交通行業雖然致力於服務水平的提升,但在整體實施過程中出現了標準不一、風格各異的情況,不利於乘客的出行。鑒於此,制定了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

編制進程

  • 標準立項
2021年9月3日,由合肥市軌道交通集團有限公司、安徽城市管理職業學院共同申請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地方標準立項,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下達的《關於下達〈區域性地震安全性評價技術規範〉等298項地方標準計畫的通知》(皖市監函〔2021〕357號)批准制定,項目計畫號為“2021-2-28”。
  • 成立標準起草組
2021年10月,標準起草組成立,明確了小組成員、職責和標準起草的進度安排及工作分工,對省級地標相關編制人員開展了標準化基礎知識專項培訓,提高編制人員的標準編制能力,同時掌握資料收集的相關範圍和方法。
  • 調查研究
2021年11月~2022年3月,標準起草組開展多次調研活動,進行資料收集查詢和專題討論,收集了與城市軌道交通服務相關的資料,包括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中國其他省市相關地方標準檔案,對安徽省乃至中國有關軌道交通標準項目相關的研究資料和文獻,進行分析整理後由標準起草組成員確定標準的整體框架。
  • 形成標準大綱
2022年3月,形成標準大綱,標準起草組組織召開專家審查會,對標準相關技術問題進行質詢和研討,專家組一致認為,該標準大綱體系比較合理,內容比較完備,符合標準制定要求;同時,為進一步提升標準編制質量,專家組也提出了一些建設性的指導建議。
  • 形成草案
2022年3月~2022年5月,標準起草組內部先後召開多次內部會議,針對專家提出的問題進行具體分析、研究,細化標準內容,經過標準起草組成員反覆修改和研討後,於2022年5月形成標準草案。
  • 形成徵求意見稿
2022年6月,標準起草組組織召開專家審查會,對標準草案進行研討,標準起草組按照研討結果,對專家提出的意見、建議進行了認真分析、理解和總結,並按意見完成修訂,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3年3月1日,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由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3年4月1日,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胡勇健、劉明亮、陶治來、廉星、蘇先輝、吳忠強、張標、張寧、鄭斌、夏華超、鄭俊鋒、鄭浩、謝軍平、閆棟、朱東坡、王輝、郭玉龍、吳曉龍、侯建軍、孔華、孫醒鳴、汪元媛、趙雪、吳大武、劉強、馮朝暉、李妍、李莉、馬迪迪、程敏、楊超、姚瑤、胡繼程、范勁松、趙潔雪、趙源、劉蛟、王兆龍、朱雅純。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總體要求
2
5行車組織
2
6客運組織
3
7票務服務
6
8環境服務
7
9服務設施設備
8
10人員服務
11
11安全應急服務
12
12服務質量監督評價
14
附錄A(規範性)運營指標定義及計算方法
15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的總體要求、行車組織、客運組織、票務服務、環境服務、服務設施設備、人員服務、安全應急服務、服務質量監督評價的相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安徽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及相關管理工作。

引用檔案

GB/T 2893.1 圖形符號—安全色和安全標誌—第1部分:安全標誌和安全標記的設計原則
GB 2894 安全標誌及其使用導則
GB/T 7928 捷運車輛通用技術條件
GB/T 10001.3 公共信息圖形符號—第3部分:客運貨運符號
GB 13495.1 消防安全標誌—第1部分:標誌
GB/T 14227 城市軌道交通車站站台聲學要求和測量方法
GB 14892 城市軌道交通列車噪聲限值和測量方法
GB 15630 消防安全標誌設定要求
GB/T 16275 城市軌道交通照明
GB/T 18574 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標誌
GB/T 38707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技術規範
GB 50157 捷運設計規範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標準發布後,應大力宣傳推廣,貫徹落實標準的實施。要求相關機構統一標準,鼓勵企業參照採用或逐步過渡採用。同時,為推廣和實施該標準,可以採取如下措施:
  1. 由技術歸口單位牽頭,負責標準宣貫;
  2. 結合標準化建設,推動和全面實施標準的培訓工作;
  3. 標準編制工作小組應繼續開展研究,改進和完善標準的相關內容。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的制定,有利於規範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系統,完善合肥市軌道交通服務標準,為方便乘客出行提供基礎保障,同時也將推動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服務系統的最佳化與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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