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是2022年04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
- 頒布時間:2021年12月28日
- 實施時間:2022年4月1日
- 發布單位: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標準號:DB11/T 647-2021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是2022年04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是2022年04月0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地方標準。編制進程2021年12月28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發布。2022年04月01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實施。1起草工...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運營安全,提高服務質量,促進城市軌道交通行業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檔案要求,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捷運、輕軌等城市軌道交通...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 是2014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國國家標準。編制進程 2013年10月10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發布。2014年4月1日,《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實施。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交通運輸部科學研究院、...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是2023年4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34/T 4395-2023)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的總體要求、...
地方標準《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DB12/T 601-2022)規定了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的基本要求、運輸組織、設施管理、運輸服務、監督評價等方面的內容。該標準適用於天津市行政區內的捷運、輕軌線路,主要用於規範軌道交通運營單位的運營...
東莞市交通運輸局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對交通運營服務的規範。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依據】 為加強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提高運營服務質量,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和運營秩序,為乘客提供安全、準點、便捷、舒適、文明的運營服務...
本辦法所稱保護區,是指為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在城市軌道交通沿線設立的保護區域,包括控制保護區和特別保護區。第四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應當遵循統一規劃、安全運營、規範服務、高效便捷的原則。第五條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行為,提高運營服務質量,依據《洛陽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交運規〔2019〕15號)等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從行車服務、客運服務、票務服務、服務設施設...
《東莞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規範》是東莞市法制局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管理,保障系統運行安全,提高運營安全水平,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東莞市城市...
第九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工作人員應當佩戴標誌、態度文明、服務規範。駕駛員、調度員、行車值班員等崗位的工作人員應當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在車站配備急救箱,車站工作人員應當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識和技能。第...
為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順利進行和安全運營,維護乘客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新修訂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條例》修改完善影響...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工作,推動城市軌道交通服務質量提升,更好地保障人民民眾安全、便捷出行,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行的意見》(國辦發〔2018〕13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
第五條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應當遵循科學管理、規範服務、安全運營、高效便捷的原則。第六條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應當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公眾宣傳有關軌道交通安全運營的規定和知識,提高公民法治觀念和安全意識。第七條公民、法人...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捷運、輕軌等城市軌道公共客運系統。第四條 城市軌道交通實行統籌規劃、多元投資、配套建設、安全運營、規範服務的原則。第五條 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機構(以下簡稱軌道交通管理機構)負責城市軌道交通...
六、第七條改為第九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其他工程與城市軌道交通相連線的,連線部分的設計應當符合城市軌道交通設計規範要求。”七、第九條改為第十一條,第一款修改為:“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試運行合格的。政府相關行政管理部門依照...
第五章運營服務管理 第二十七條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乘客守則及年度運營服務目標。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年度運營服務目標作出年度運營服務承諾,向社會公布,並編制年度運營服務目標實施方案,報送...
第十五條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制定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管理規範、乘客守則,並向社會公布。運營單位應當作出運營服務承諾,向社會公示,並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定期報告履行情況。乘客應當遵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範及乘客守則...
本條例所稱城市軌道交通,是指捷運、輕軌、市域快速軌道及其他採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系統。第三條 城市軌道交通管理實行統籌規劃、綜合協調、持續發展、安全運營、規範服務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工作...
第三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應當遵循以人為本、安全可靠、規範服務、便捷高效、經濟舒適、科學管理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工作進行統一領導,建立軌道交通運營安全綜合協調機制,統籌和協調本市...
第五條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是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辦法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並履行以下主要職責:(一)制定並公布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二)審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保障運營秩序和運營安全,提高服務質量,維護城市軌道交通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促進城市軌道交通行業持續健康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
第四條 城市軌道交通應當遵循科學規劃、持續發展、安全運營、規範服務、區域協同的原則。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城市軌道交通工作的領導,統籌協調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運營及監督管理活動中的重大事項,負責城市軌道交通建設、...
第三條 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應當遵循安全有序、經濟舒適、規範服務、便捷高效的原則。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加強對軌道交通運營管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建立綜合協調機制,統籌協調軌道交通運營及其監督管理活動中的重大事項。軌道交通沿線縣(市、區...
第一條 為了促進本市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城市軌道交通安全,維護城市軌道交通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規劃、建設、運營、綜合開發...
第四條 (管理原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應當遵循安全第一、科學管理、規範服務、高效便捷的原則。第五條 (監管部門)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本市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實施監督管理。市安監、公安、城管、規劃、建設、環保、衛生、國有資產...
2022年12月30日,《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規範》(GB/T 22486-2022)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並實施,全部代替國家標準《城市軌道交通客運服務》(GB/T 22486-2008)。修訂依據 《...
第二節 客運服務 第三節 應急管理 第四章 安全保障 第一節 保護區管理 第二節 其他規定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城市軌道交通管理,保障安全,維護建設運營單位和乘客的合法權益,促進...
第二章 運營組織管理 第三章 運營服務管理 第四章 運營安全管理 第五章 運營應急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軌道交通運營及相關活動,保障運營安全,提高服務質量,維護各方主體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享受政府補貼。第二章 運營服務 第七條 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制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和乘客守則,並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活動進行監督檢查。運營單位應當按照運營服務規範及...
初期運營期滿一年,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組織正式運營前安全評估,安全評估合格後方可依法辦理正式運營手續。第十條 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制定軌道交通運營服務規範,並向社會公布。軌道交通運營單位應當嚴格執行行車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