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擴建興東民用機場的批覆是中央軍委於1985年06月25日發布,自1985年06月2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5年06月25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6月25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鐵路公路機場用地
江蘇省人民政府蘇政發〔1984〕166號、〔1985〕35號文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擴建興東民用機場。
二、該機場按二級機場、起降波音737型飛機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
三、機場跑道方向的選擇,要避免與附近軍用機場發生矛盾。
四、擴建機場的總投資控制在五千萬元以內,由民航局安排二千萬元,包乾使用,其餘由江蘇省和南通市自籌解決。
五、具體事宜請商有關部門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