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曹家堡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曹家堡民用機場的批覆是中央軍委於1985年05月17日發布,自1985年05月17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5年05月17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5月17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鐵路公路機場用地
  青海省人民政府、中國民用航空局、空軍:
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政〔1984〕53號、131號、156號文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曹家堡民用機場。
二、新建機場按二級機場、起降MD-80型飛機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
三、機場建設總投資控制在一億五千萬元以內,其中國家投資七千萬元,包乾使用,其餘部分由青海省財政和省基建費解決。
四、有關具體事宜請你們協商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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