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潮水民用機場的批覆是中央軍委於1985年05月20日發布,自1985年05月20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5年05月20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5月20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鐵路公路機場用地
山東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二月十五日《關於建設蓬萊潮水民航機場的請示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新建潮水民用機場。
二、該機場可一次規劃,分期建設,按起降MD-80型飛機的技術要求進行設計。
三、所需建設資金六千萬元,由國家投資二千萬元,包乾使用,其餘部分,由山東省和煙臺市自籌解決。
四、有關飛行航線、航班等具體事宜,請山東省人民政府商中國民航局、海軍、空軍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