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榆林民用機場的批覆是中央軍委於1985年03月11日發布,自1985年03月1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5年03月11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3月1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陝西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六日《關於遷建榆林飛機場的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新機場按三級機場、起降安-24類型飛機技術要求進行新建。
二、有關具體事宜請你們協商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