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榆林民用機場的批覆

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新建榆林民用機場的批覆是中央軍委於1985年03月11日發布,自1985年03月1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中央軍委
  • 發布日期:1985年03月11日
  • 實施日期:1985年03月11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機關工作綜合規定
  陝西省人民政府、中國民用航空局、空軍:
陝西省人民政府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十六日《關於遷建榆林飛機場的報告》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新機場按三級機場、起降安-24類型飛機技術要求進行新建。
二、有關具體事宜請你們協商辦理。
國務院
中央軍委
一九八五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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