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試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試行)
- 印發時間:2022年2月18日
2022年2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試行)》。
2022年2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目錄1 總 則 ………………………………………………………… 51. 1 編制目的 ……………………………………………… 51. ...
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宣傳引導,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參與意識,共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1. 6 預案體系本預案是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其下級預案包括各市(州)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各市(州) 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應包含本級政府相關部門實施方案(含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清單) 和相關企業、單位的“一廠...
、《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環境保護違法違紀行為處分暫行規定》、《四川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2013年修訂)》、《四川省環境污染事故行政責任追究辦法》和《成都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2022年2月9日,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四川省突發事件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應急預案(試行)》。全文 1 總則 1. 1編制目的 著眼於快速回響和有效應對突發事件,加強應急物資裝備準備、調運和管理,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1. 2編制依據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21〕5號)《四川省重大環境污染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四川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2021年修訂)》《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修訂有關工作的函》(川污防攻堅辦〔2021〕32號)《宜賓市突發事件總體預案》《...
依據《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四川實際,制定本預案。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全省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1)自然...
《四川省突發事件能源供應保障應急預案(試行)》是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月24日印發的應急預案。政策內容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著眼於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增強能源供應保障能力,提高能源系統保供靈活性,強化能源安全風險管控,保障四川省能源安全,為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加快恢復經濟社會秩序提供堅實有力支撐。1.2...
(5)開展環境應急監測,按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進行應急處置。(6)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關閉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人員密集的活動或者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生產經營活動以及採取其他保護措施。(7)啟用應急救援物資,必要時依法徵用其他急需物資、設備、設施、工具。(8)開展遇難人員善後處置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實施辦法》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 》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提高全市各級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維護社會穩定,為建設“三市兩地一樞紐”提供堅強保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巴中市機構...
本預案適用於我省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急性職業中毒事件、食品和藥品安全事件、生物災害事件、動物疫情、環境污染事件,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1. 4 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以人民為中心,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四川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月4日 預案全文 四川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試行)目 錄 1 總則 ……… 5 1. 1 編制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國發〔2005〕第11號)、《城市供水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四川省城市供水條例》《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川府發〔2021〕5號)、《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條例》《...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 «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 國家糧食應急預案» 和« 四川省糧食安全保障條例» « 四川省‹ 糧食流通管理條例› 實施辦法» « 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試行) » « 四川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部關於印發《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環發〔2010〕1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為規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完善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增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自然災害救助條例》《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四川省自然災害應急預案(試行)》...
三是緊急醫學救援預案體系不斷完善。在總結重大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了《四川省突發事件醫學救援應急預案(試行)》,各市縣分級分類制定了緊急醫學救援預案和工作規範。四是緊急醫學救援專業隊伍能力和水平顯著提升。1支國際最高級別應急救援醫療隊伍建成,3支國家級隊伍裝備升級,8支...
2014年12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函〔2014〕119號印發《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該《預案》分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應急回響、後期工作、應急保障、附則7部分,由環境保護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05年5月24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予以廢止。
依據《國務院關於實施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四川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決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成都市實際,制定本預案。1.3 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實施辦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實施辦法》和《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四川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022年...
第二十四條 嘉陵江流域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水環境風險防範體系,制定突發生態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對流域船舶、運輸車輛、輸油管道、港口、礦山、化工廠、尾礦庫等發生的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管理。水環境受到嚴重污染,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危害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緊急情況的,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立即...
《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四川省防震減災條例》《四川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檔案制定,適用於應對全省突發地震事件的應急準備、監測預警、應對處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