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突發事件醫學救援應急預案(試行)

四川省突發事件醫學救援應急預案(試行)

《四川省突發事件醫學救援應急預案(試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實施辦法》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 》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的預案。由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1年12月31日印發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突發事件醫學救援應急預案(試行)
  • 印發機關: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印發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發文字號:川辦發〔2021〕90號
印發信息,預案全文,

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四川省突發事件醫學救援應急預案(試行)》的通知
川辦發〔2021〕90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有關單位:
《四川省突發事件醫學救援應急預案(試行)》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31日

預案全文

目錄
1 總則 …………………………………………………………… 5
1. 1 編制目的 ……………………………………………… 5
1. 2 編制依據 ……………………………………………… 5
1. 3 適用範圍 ……………………………………………… 5
1. 4 工作原則 ……………………………………………… 5
2 事件分級 ……………………………………………………… 6
2. 1 特別重大醫學救援事件 ……………………………… 6
2. 2 重大醫學救援事件 …………………………………… 6
2. 3 較大醫學救援事件 …………………………………… 6
2. 4 一般醫學救援事件 …………………………………… 7
3 應對分級與回響分級 ………………………………………… 7
3. 1 應對分級 ……………………………………………… 7
3. 2 回響分級 ……………………………………………… 7
4 組織機構 ……………………………………………………… 8
4. 1 緊急醫學救援領導小組 ……………………………… 9
4. 2 現場指揮部 …………………………………………… 9
4. 3 專家組 ………………………………………………… 10
4. 4 救援隊伍 ……………………………………………… 10
4. 5 醫療機構 ……………………………………………… 10
4. 6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 10
4. 7 衛生監督機構 ………………………………………… 10
5 應急處置 ……………………………………………………… 10
5. 1 應急回響措施 ………………………………………… 10
5. 2 信息報告和發布 ……………………………………… 12
5. 3 緊急醫學救援應急回響終止 ………………………… 13
6 緊急醫學救援的評估 ………………………………………… 13
7 緊急醫學救援的保障 ………………………………………… 13
7. 1 隊伍保障 ……………………………………………… 13
7. 2 信息保障 ……………………………………………… 14
7. 3 物資保障 ……………………………………………… 14
7. 4 經費保障 ……………………………………………… 14
7. 5 協同保障 ……………………………………………… 14
7. 6 普及教育和培訓演練 ………………………………… 14
7. 7 社會動員 ……………………………………………… 15
8 附則 …………………………………………………………… 15
8. 1 預案制訂與修訂 ……………………………………… 15
8. 2 預案解釋 ……………………………………………… 15
8. 3 預案實施時間 ………………………………………… 15
附錄 ……………………………………………………………… 16
附錄 1 四川省突發事件傷員傷情評估參考標準 ……… 16
附錄 2 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信息初次報告格式 …… 22
附錄 3 突發事件傷員救治情況統計表 ………………… 23
1 總則
1. 1 編制目的
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以下簡稱突發事件)發生後,迅速、有序、高效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所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醫療機構管理條例》 《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實施辦法》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 《四川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試行) 》 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 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突發事件時,各級衛生健康委(局) 在同級人民政府或事件對應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的病人救治工作根據四川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及有關專項預案規定開展。
1. 4 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明確責任,依法處置、科學規範,反應及時、措施果斷,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平戰結合、常備不懈,部門協作、公眾參與。
2 事件分級
由事發地政府及有關行業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應對的突發事件,按照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專項預案標準劃分事件等級。根據突發事件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情況,原則上將需要開展緊急醫學救援的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2. 1 特別重大醫學救援事件
一次事件造成 100 人及以上傷亡;核事故和突發放射性事件、化學品泄漏事故導致大量人員傷亡,並可能造成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的突發事件;跨省(區、市) 有特別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重大恐怖事件和生物災害事件;國務院或國家有關部委、省政府或省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的特別重大突發事件。
2. 2 重大醫學救援事件
一次事件造成 50—99 人傷亡;2 個及以上市(州)有嚴重人員傷亡的突發事件;較大化學泄漏、核事件或放射性事件;較大恐怖事件和生物災害事件;省政府或省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的重大突發事件。
2. 3 較大醫學救援事件
一次事件造成 10—49 人傷亡;事發地市(州)人民政府或市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的較大突發事件。
2. 4 一般醫學救援事件
一次事件造成 3—9 人傷亡;事發地縣(市、區) 人民政府或縣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需要開展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的一般突發事件。
3 應對分級與回響分級
3. 1 應對分級
應對原則。 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原則,當突發事件超出屬地醫學救援能力時,由上一級衛生健康委提供支援或者負責應對。
分級方式。 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醫學救援事件,由省衛生健康委組織動員全省醫療衛生力量應對,必要時申請國家或省外醫療衛生力量支援,事發地市(州) 、縣(市、區)衛生健康委(局)履行屬地責任,組織動員當地醫療衛生力量應對;當國家衛生健康委指導協調和組織應對時,省衛生健康委按照國家要求具體組織調度。較大和一般醫學救援事件,分別由事發地市(州) 和縣(市、區) 衛生健康委( 局) 組織應對,或按照上級衛生健康委要求具體組織調度。
3. 2 回響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和緊急醫學救援難度,省級緊急醫學救援應急回響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一級應急回響:發生特別重大醫學救援事件,且救援難度大,我省醫療衛生救援力量不能滿足救援需求,需要申請國家或省外支援時,省衛生健康委啟動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一級應急回響,組織調度醫療衛生力量開展處置工作,並接受省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領導和國家衛生健康委業務指導。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二級應急回響:發生特別重大醫學救援事件,我省醫療衛生救援力量能夠滿足救援需求;發生涉及面大、社會關注度高、需要省級或其他市(州) 支援事發地的重大醫學救援事件,啟動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二級應急回響,由省衛生健康委主要領導組織指揮應對,並接受省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指揮調度。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三級應急回響:發生重大醫學救援事件,事發地市(州)醫療衛生救援力量能夠滿足救援需求;發生敏感度較高、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較大或一般醫學救援事件,經評估後啟動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三級應急回響,由省衛生健康委分管領導組織指揮應對。省級緊急醫學救援應急回響啟動後,可根據事件發展動態和影響程度,經組織專家評估後,及時調整應急回響級別,避免回響不足或回響過度。市(州)和縣(市、區)級層面的緊急醫學救援應急回響級別可參照省級應急回響設定方式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設定。
4 組織機構
省政府是全省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各級衛生健康委(局) 在同級人民政府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共同應對突發事件,做好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省級層面,當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任專項應急指揮機構指揮長時,下設醫療救治組組長由分管省領導兼任;分管省領導任指揮長時,下設醫療救治組組長由省衛生健康委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各市(州) 、縣(市、區)參照執行。
各級衛生健康委(局) 緊急醫學救援應急組織機構包括:緊急醫學救援領導小組、現場指揮部、專家組、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和醫療衛生機構〔指急救中心(站) 、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化學中毒和核輻射事故專業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 。
4. 1 緊急醫學救援領導小組
各級衛生健康委(局) 常態設立緊急醫學救援領導小組,由各級衛生健康委( 局) 主要領導擔任組長、分管領導擔任指副組長,相關內設機構、單位負責人和相關專家為成員。 全面負責領導、組織、協調區域內的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日常管理工作由衛生健康委(局)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的內設機構負責。 緊急醫學救援領導小組應在同級人民政府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領導下開展工作。
4. 2 現場指揮部
當啟動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一級、二級應急回響時,實行提級指揮、扁平化管理,由屬地市( 州) 衛生健康委在事發地設定緊急醫學救援現場指揮部。 指揮長由屬地市( 州) 衛生健康委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擔任,省衛生健康委派員任副指揮長,指導協調醫學救援工作。 現場指揮部接受省級現場處置指揮機構和省緊急醫學救援領導小組的領導。
4. 3 專家組
各級衛生健康委(局) 建立醫療衛生專家庫,依託專家庫組建緊急醫學救援專家組,負責對救援工作提供諮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支持。
4. 4 救援隊伍
全省各級各類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在同級緊急醫學救援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承擔醫學救援任務。
4. 5 醫療機構
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接受同級衛生健康委(局) 統一指揮,承擔傷員醫療救治、轉運和後續康復等工作。
4. 6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受同級衛生健康委(局) 統一指揮,負責突發事件發生現場和可能波及區域內的疾病預防控制工作。
4. 7 衛生監督機構
各級衛生監督機構接受同級衛生健康委(局) 統一指揮,負責對突發事件發生地及影響區域內環境衛生和醫療衛生機構應急處理措施等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5 應急處置
5. 1 應急回響措施
5. 1. 1 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一級應急回響措施
(1)省衛生健康委在接到突發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後,經快速研判,由省衛生健康委主要領導啟動省級緊急醫學救援
一級應急回響。
(2)啟用省級緊急醫學救援領導小組,由省衛生健康委主要領導統籌指揮調動全省醫療衛生力量開展救援並向國家或鄰近省份申請支援。
(3)省衛生健康委派員會同市(州)衛生健康委組建現場指揮部,全面協調指導現場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4)向省委、省政府、省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按照省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派員參加集中辦公,加強信息互通,協調落實各項決策部署,發揮協同聯動機製作用。
5. 1. 2 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二級應急回響措施
(1)省衛生健康委在接到突發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後,經快速研判,由省衛生健康委主要領導啟動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二級回響。
(2)由省衛生健康委主要領導或主要領導指定的分管領導統籌指揮醫學救援工作,調派在川國家級、省級及鄰近市( 州) 隊伍開展救援。
(3)省衛生健康委派員會同市(州)衛生健康委組建現場指揮部,全面協調指導現場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4)向省委、省政府、省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按照省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要求,派員參加集中辦公,加強信息互通,協調落實各項決策部署,發揮協同聯動機製作用。
5. 1. 3 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三級回響措施
(1)省衛生健康委在接到突發事件的有關指示、通報或報告後,經快速研判,由省衛生健康委分管領導啟動省級緊急醫學救援三級回響。
(2) 由省衛生健康委分管領導或有關責任處室負責指揮應對,根據事發地需要調派在川國家級、省級隊伍開展救援。
(3)向省委、省政府、省級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報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5. 2 信息報告和發布
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縣(市、區) 衛生健康局應立即與相關主管部門銜接,並組織轄區醫療衛生機構啟動信息收集核實工作,初步了解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波及範圍等情況。 對達到上報級別的突發事件,在 30 分鐘內通過電話、簡訊微信等捷徑向同級黨委、政府和所屬市(州)衛生健康委進行初次報告,在 2 小時內報送正式書面報告;市( 州) 衛生健康委接到快捷信息後,應在30 分鐘內通過電話、簡訊、微信等捷徑向同級黨委、政府和省衛生健康委報告,並通報其他有關部門(單位) ;對重大、特別重大事件,省衛生健康委收到報告後應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快捷信息,在 2 小時內報送正式書面報告,同時向省級有關部門(單位)通報。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在出現收治突發事件傷患、機構受損、醫療秩序出現緊張等情況時,均應及時向屬地衛生健康委(局) 初次報告,並持續梳理統計傷患處置數量、傷情、財產損失、救治需求等情況,並隨時更新上報。各級衛生健康委(局) 在本級人民政府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統一部署下,做好信息審核工作,在指定媒體上發布處置信息,配合做好相關新聞報導工作。
5. 3 緊急醫學救援應急回響終止
本級人民政府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宣布事件應急回響終止;突發事件現場緊急醫學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有效救治,經組織專家評估後,終止緊急醫學救援應急回響。
6 緊急醫學救援的評估
緊急醫學救援應急回響終止後,各級衛生健康委(局)在 2 周內完成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總結評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7 緊急醫學救援的保障
7. 1 隊伍保障
各級衛生健康委( 局) 要加強緊急醫學救援隊伍建設,完善省、市、縣三級救援隊伍體系,按照各類突發事件的特點,構建衛生應急專家庫,滿足組建不同類別專家組需要。 各級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要根據工作實際需要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設備、個人防護設備、通訊設備以及指揮、救護和後勤保障車輛。
7. 2 信息保障
各級衛生健康委(局) 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設全省醫療衛生救治信息和通信網路,實現醫療救治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執法監督機構間以及衛生健康委 ( 局) 與相關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7. 3 物資保障
各級醫療衛生機構和緊急醫學救援隊伍要建立物資儲備和管理機制,儲備一定數量的衛生應急救援物資。 省、市兩級儲備量原則上應能滿足處置一起重大突發事件需要,縣級儲備量原則上應能滿足處置一起較大突發事件需要。 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7. 4 經費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要將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專項資金投入,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強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績效。
7. 5 協同保障
各級衛生健康委(局) 要在同級人民政府或專項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交通運輸、民航、鐵路、公安、海關、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的溝通協作,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 綠色通道” ,保證醫學救援人員、傷員和物資運輸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保障緊急醫學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7. 6 普及教育和培訓演練
各級衛生健康委(局) 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知識宣傳教育,增強社會防範意識;組織開展應急培訓,熟悉實施預案的工作程式和要求,提升應急人員業務技能;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檢驗預案適用性、操作性,提高應急救治能力,做到平戰結合、常備不懈。
7. 7 社會動員
各級衛生健康委( 局) 要積極動員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在突發事件中開展自救互救,發揮先期救援作用。 根據事件處置需要,及時動員、組織相關人員、團體參加緊急醫學救援工作。
8 附則
8. 1 預案制訂與修訂
各市(州) 、縣( 市、區) 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本地區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應急預案。
本預案應定期評審,根據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實施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8. 2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8. 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屬檔案點擊參考連結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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