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強化土地管理的決議

1988年9月26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強化土地管理的決議
  • 頒布單位:四川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1988.09.26
  • 實施時間:1988.09.26
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鄧自力《關於視察〈四川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施行情況的匯報》,審議了省人大農業委員會《關於依法強化土地管理的幾點建議》,聽取和審議了省國土局局長焦長斌受省人民政府委託作的《關於貫徹執行〈四川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的情況匯報》。會議認為,國家土地管理法和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頒布施行以來,各級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全省土地管理正向依法、統一、全面管理的方向發展。但工作仍不平衡,多頭管理土地的問題還沒有完全解決,部分地方違法占地現象仍然相當嚴重。為了依法強化土地管理,決議如下:
一、繼續抓好土地管理法規的宣傳教育。要把土地管理法規作為經常性的法制教育內容,常抓不懈,不斷增強土地公有制觀念,增強珍惜每寸土地的基本國策觀念,增強管好用好土地的法制觀念。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學法,自覺守法,嚴格執法。
二、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堅持依法統一管理土地,堅決糾正某些地方存在的超越許可權審批土地的現象。凡是多頭管理土地的地方,應儘快把統一管理土地的工作依法落實到國土部門。
三、認真查處違法占地行為,堅決制止各種形式的違法占地。對違反土地法規的行為,要區別情況,收回所侵占的土地或拆除違章建築,決不能姑息遷就。土地管理部門要秉公執法,自覺接受民眾監督,對違法的土地管理人員要從嚴懲處。
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加強對土地管理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適時進行檢查,促進依法強化土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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