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
過去的一年,面對災後恢復重建和國際金融危機的雙重壓力,在中共四川省委的堅強
領導下,省人大常委會始終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切實保障憲法和法律的貫徹實施,緊緊圍繞中央和省委的各項決策部署,按照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的決議要求,積極依法履職,共制定地方性法規9件,修改法規13件,廢止1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規6件,批准民族自治地方的單行條例6件,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專項工作報告15個,開展了5部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任免和批准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97人次,為有效服務 “兩個加快”,促進全省經濟止滑回升、向好發展做出了貢獻。
去年召開的省委人大工作會議,是在我省奮力推進“兩個加快”的關鍵時刻召開的一次重要會議。省委高度重視,統一部署,精心組織,確保了會議的圓滿成功。省人大常委會把協助籌備召開這次重要會議作為全年工作的一件大事,按照省委要求,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級人大和代表的意見,積極提出建議,全力做好各項工作。
這次會議和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意見,全面
總結並充分肯定了近幾年我省人大工作,從戰略和全局高度深刻闡述了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大意義,對進一步加強新形勢下我省人大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一系列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一是對人大工作提出了“四個堅持、四個著力”的總體要求。二是完善黨委領導人大工作的機制,市、縣(市、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可由同級黨委書記兼任,也可由其他合適人選擔任;把人大工作納入黨委總體工作部署和工作目標,納入對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三是支持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權、監督權、重大事項決定權和選舉任免權,明確工作評議是人大依法行使監督權的一項重要內容。四是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行代表職務,最佳化代表結構,加強議案和建議、批評、意見的辦理工作。五是加強常委會和專委會組織建設,最佳化常委會組成人員結構,配備專委會專職副主任;加強人大機關幹部隊伍建設,保障和改善工作條件。這次會議主題鮮明,意義重大,為人大工作提供了堅強的政治保障,必將鼓舞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更加奮發有為、促進加快發展,激勵全省人大代表更加牢記使命、不負人民重託,鞭策全省人大工作者更加奮進破難、爬坡實幹,引領全社會更加弘揚民主、崇尚法治,在推進我省“兩個加快”和依法治省進程中邁出了開拓創新的步伐、走向了新的更高起點。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把學習貫徹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傳達貫徹,領會精神,統一部署,狠抓落實,人大工作呈現出新的生機與活力。
二、圍繞中心,推進加快建設災後美好新家園
省人大常委會把推動省委有關災後恢復重建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作為中心工作,積極履職盡責。(一)強化法制保障,支持災後恢復重建。常委會在作出關於汶川特大地震中有成員傷亡家庭再生育的決定一年後,聽取和審議了決定實施情況的報告,督促政府及有關組成部門繼續本著以人為本、尊重科學、知情選擇、全程服務的原則,認真貫徹落實決定精神,對震災中有成員傷亡且符合再生育條件的家庭給予再生育照顧,全力做好地震災區再生育服務工作。根據抗震救災和災後恢復重建以及以往工作中所取得的經驗,結合四川實際,常委會制定了《四川省志願服務條例》,有力促進我省志願服務活動規範有序開展。圍繞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和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情況,常委會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為進一步依法推進災後恢復重建提供決策參考和法制保障。(二)履行監督職能,促進災後恢復重建。為確保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提出的 “三年災後重建任務兩年基本完成”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常委會聽取並審議了省政府關於災後恢復重建情況的報告,通過了關於災後恢復重建情況報告的決議,要求省政府及有關部門,繼續大力弘揚偉大抗震救災精神,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克服金融危機帶來的困難,全力以赴推進災後恢復重建各項工作,加快建設災後美好新家園。聽取和審議了災後重建工作中貫徹實施《
四川省旅遊條例》情況的報告,督促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組織開展以旅遊市場恢復為主體的災後重建工作,重樹四川災後旅遊新形象。常委會召開了學習貫徹防震減災法座談會和防震救災恢復重建立法調研會,對防震減災法實施情況進行了檢查,有力地促進了我省防震減災和災後恢復重建工作。常委會組成人員和有關專門委員會還經常深入災區,調查了解和檢查督促災後恢復重建工作。(三)發揮代表作用,推動災後恢復重建。常委會組織人大代表開展了災後恢復重建集中視察和專題調研,廣大代表積極參與,提出了關於災後重建城鄉建設實施規劃完善及運行、災區人口安置、強化對救災款物的跟蹤審計監督和監察檢查、加強對中小學生防震減災教育等建議45件,形成了災後恢復重建法律法規問題研究、地震災區宗教場所恢復重建等調研報告,受到高度重視,許多建議得到採納。常委會加大對代表提出的涉及災後恢復重建方面建議、意見的督辦力度,多次組織省人大代表,對災後恢復重建工作進行督查,進一步推動相關建議的辦理和工作的落實。組織在川全國人大代表開展活動,深入了解我省災後恢復重建和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廣泛聽取人民民眾的意見和建議,向全國人大提出了9件高質量的建議。
三、服務大局,推進加快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
省人大常委會緊緊圍繞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這一引領四川發展的根本戰略,準確把握人大工作的著力點和切入點。
(一)積極推動省委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一是圍繞“止滑提速,加快發展”工作基調,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於上半年我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十一五”規劃綱要實施情況的中期評估報告、關於全省工業經濟運行情況的報告,促進擴大投資,促進工業止滑回升,確保“十一五”規劃綱要目標任務的順利推進。二是圍繞“一樞紐、三中心、四基地”戰略部署,重點就加快西部綜合交通樞紐建設,組織省人大代表視察鐵路和高速公路,大力支持和促進四川交通建設跨越發展;制定《四川省港口管理條例》,依法科學利用和有效保護港口資源,維護港口的安全和經營秩序,加快內河航運發展。三是圍繞“一主三化三加強”工作思路,重點就大力促進農業現代化,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於全省“三農”投入情況的報告,督促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多措並舉,加大投入,大力發展現代農業,夯實“三農”發展基礎。常委會對統計法和省統計管理條例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省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檢查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制定整改措施並逐條落實,推動了統計工作更好地發揮服務省委重大決策、指導經濟社會發展和滿足社會公眾信息需求的重要作用。(二)積極推動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建設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是我省堅持科學發展,促進生態四川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常委會制定了《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實施辦法》和《四川省林木種子管理條例》,批准了《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濕地保護條例》等,初審了《四川省濕地保護條例(草案)》,為預防和治理土地沙化,保護濕地資源,實現水資源的有效利用,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了重要法制保障。常委會把加強節能減排作為推進可持續發展的又一個工作重點,聽取了省政府關於節能工作情況的報告,要求深入實施節約能源法,把節能減排作為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經濟運行質量的重要手段。常委會組成三個執法檢查組,分赴十個市,對《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推動了我省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工作。(三)切實加強預算審查監督。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財政決算報告、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及審計查出問題處理結果的報告,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做好財政預算執行和審計工作,維護財經紀律和預算的嚴肅性。為實施好積極財政政策,及時審查批准了省政府關於2009年財政預算調整方案,支持發行180億元地方政府債券,主要用於涉及民生、擴大內需等項目的建設與配套。繼續改進預決算草案的預先審查工作,對省級86個部門預算草案進行了重點審查,對130個部門決算草案進行深入審查。建立財政預算執行分析制度,探索實行
計畫和預算審查監督代表聯絡員制度,不斷提高審查質量和水平。不斷推動預決算信息公開,共有涉及糧食直補、扶貧開發、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助等24個項目的148.71億元專項資金分配,在《四川日報》上公布。
四、為民惠民,推進民生改善社會和諧
省人大常委會堅持把保障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作為工作的一個重點,積極開展工作。(一)維護公平正義,保障人民權益。制定《四川省村務公開條例》,促進基層民主管理,加強基層民主監督,推進新農村建設。制定《四川省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條例》,促進國家機關和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勤勉、公正、廉潔履行職責,有效預防職務犯罪。制定《四川省公共安全技術防範管理條例》,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人身權益,保護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財產權益。修改《四川省涉案物品價格鑑定管理條例》,適應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實踐需要。批准《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突發事件應對條例》,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二)關注民生熱點,推進社會建設。修訂《四川省中醫條例》,更好地適應國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促進我省中醫藥事業發展。制定《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條例》,在全國率先將城市排水管理工作納入法制軌道。批准《成都市養犬管理條例》,維護市容環境和公共秩序,保障民眾人身安全和健康。常委會通過聽取和審議政府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專題調研、跟蹤監督等,加大對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物業管理、棚戶區改造等的監督力度,推動實施“八項民生工程”,促進重要民生問題的解決。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開展了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推動了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和長效機制的建立。組織開展了以“環境治理·生命健康”為主題的四川環保世紀行活動,加強環境保護,支持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三)密切聯繫民眾,促進社會和諧。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更加自覺地接受人民民眾監督,全年邀請60名公民旁聽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召開旁聽公民座談會,認真聽取和採納人民民眾意見。深入開展促進農民增收、食品生產質量、城鄉統籌中的人口問題等專題的重點調研和課題論證,使常委會的各項工作更加順應民心、反映民意、貼近民生。繼續加強信訪工作,全年共處理來信6057件,接待來訪4889人次,對民眾反映強烈的涉法涉訴、征地拆遷、勞動和社會保障等信訪案件,督促“一府兩院”依法妥善處理,維護了人民民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和諧穩定。
五、統籌安排,紮實做好經常性工作
省人大常委會在做好以上工作的同時,統籌做好立法、監督、人事任免、宣傳和對外交往等經常性工作。(一)做好立法工作。一是堅持法制統一。嚴格依照地方立法許可權和立法程式,堅持“不牴觸、有特色、可操作”原則,依據立法法、行政許可法等法律的規定,開展了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對《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等10件地方性法規進行了修正。根據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廢止了《四川省義務教育條例》。二是完善立法程式。科學選擇立法項目,搞好立法論證,編制立法計畫,完善計畫編制和法規起草、審查、修改程式。為規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的報批程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了《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批程式規定》。三是實行開門立法。通過新聞媒體發布公告,公開徵集立法建議選題,公布法規草案徵集意見,召開立法論證會等,擴大人大代表、公民的立法知情權和有序參與,在立法工作中切實維護人民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平正義。(二)做好監督工作。一是規範監督行為。常委會加快立法步伐,初審了四川省監督法實施辦法。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全年共接受報送備案的規範性檔案253件,並有重點地進行了審查和處理。二是推進司法公正。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執行工作、解決 “執行難”問題的專項工作報告,促進全省法院系統不斷加強執行工作,努力化解“執行難”。聽取和審議了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對訴訟活動開展法律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作出關於加強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的決議,支持和監督檢察機關依法加強對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工作。三是開展調查研究。針對災後恢復重建、工業經濟運行、產業園區建設、“三農”工作、“八項民生工程”、城市和交通建設、打擊經濟犯罪、土地流轉和民族工作等重大問題,開展重點專題調研。各專門委員會深入各地,就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人口和計畫生育條例、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定或實施情況開展調研。(三)做好任免工作。常委會堅持把黨管幹部原則和依法任免有機統一起來,認真履行職權,不斷完善人事任免工作。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辦法》,完善了擬任命人員任前法律考試等制度,進一步增強了被任命幹部的法制觀念。支持政府機構改革,依法任命了8名機構改革後新組建的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四)做好宣傳工作。常委會重視發揮新聞媒體作用,加強了對民主法制建設和人大制度、人大工作的宣傳。常委會機關報刊、四川人大網、四川人大信息等質量進一步提高。隆重舉辦紀念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30周年座談會和文藝晚會,
總結我省地方人大常委會設立30年來的實踐經驗,宣傳我省各級人大在黨的領導下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取得的巨大成績,展示人大代表代表人民、服務人民的風采。(五)做好對外交往工作。開展與國外地方議會的友好交流和往來,接待了8個國家及地方議會代表團,出席首屆“中美省州立法領導人論壇”,增進了國外地方議會對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四川經濟社會發展成就,特別是災後重建成效的了解。承辦全國人大外事工作培訓班。規範外國駐蓉總領事館、領事館旁聽人大會議制度。
六、著力服務,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省人大常委會將發揮代表作用作為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點工作,為代表依法履職提供服務和保障。(一)認真做好議案、建議辦理工作。常委會及時將議案交有關專門委員會審議,會同“一府兩院”共同研究,議案辦理質量進一步提高。加強對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辦理工作的督促檢查,督促承辦部門改進工作方式,加快工作進度,提高辦理質量。加強對建議的重點跟蹤督辦,集中檢查辦理工作,針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上代表提出並經主席團決定交由省人大各專門委員會審議的32件議案,各專門委員會均向本次會議提交了審議結果的報告。代表提出的807件建議,承辦單位認真辦理、及時反饋。(二)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邀請20名全國人大代表和90名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組織代表參加常委會的立法調研和執法檢查,精心組織代表集中視察,積極開展代表小組活動。組織代表開展多項專題調研,提出了建議、批評和意見31件。組織省人大代表巡視督察政法系統開展的“素質大培訓、技能大練兵、作風大轉變”主題活動,推動了我省政法工作。組織在川全國人大代表圍繞推進“兩個加快”開展專題調研,形成的有關統籌城鄉發展、設立全國再生資源開發利用示範基地的建議,得到了國家有關部委正式批覆同意,現已開始實施。(三)保障代表依法履職。通過多種方式培訓省人大代表380名,提高了代表履職水平。堅持向省人大代表通報常委會會議和重要活動情況,寄送常委會公報及有關民主法制、經濟社會發展信息資料,為代表知情知政創造條件。繼續深化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的“百千萬”活動,密切了省人大常委會與代表的聯繫。指導市州人大常委會開展省人大代表聯絡工作,切實為代表服務。認真落實代表依法履職的保障措施,幫助解決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七、轉變作風,切實加強自身建設
省人大常委會按照省委加強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新要求,高度重視自身建設,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工作水平。一是加強學習。切實貫徹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和省委九屆七次全會精神,不斷學習、善於學習,努力建設學習型機關。堅持常委會黨組中心組學習制度,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專委會組成人員專題學習,舉辦常委會組成人員暨市州人大常委會主任學習會,舉辦省人大制度研究會年會,舉辦8次法律知識講座和專題講座,著力強化理論武裝,提高法律和業務素質。二是轉變作風。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把加強黨性修養有機融入人大工作的各個方面,紮實推進機關效能建設。深入貫徹“四個特別”的要求,大興崇尚實幹、調查研究和密切聯繫民眾之風,深入開展重點課題調研,形成了15個調研報告。三是完善制度。制定常委會立法、監督、調研、學習等四個年度工作計畫,定期督促檢查計畫完成情況。健全完善了提高常委會會議質量的有關制度,保證人大代表和常委會組成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常委會機關牢固樹立服務意識,通過進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和機制,呈現出蓬勃向上、進取實幹的新面貌,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有了新的提高。
常委會配合全國人大開展工會法、畜牧法執法檢查,對侵權責任法、選舉法修正案等法律草案徵求意見,開展精神衛生、國防動員、完善刑罰結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等立法調研,開展農田水利建設、就業再就業、地方人大工作等問題的工作調研。加強對基層人大工作的聯繫。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及時就部分市的換屆選舉時間作出了決定。邀請市州人大常委會負責人列席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參與常委會立法、監督等重大活動。召開了法制、民族宗教、內務司法、財經、教科文衛、農業、城環資、外事僑務等工作聯繫會和代表、信訪等工作座談會,舉辦了民族立法、郵政法、預算審查監督等培訓會。各專門委員會進一步加強了與“一府兩院”對口單位的工作聯繫。
各位代表!
過去一年省人大常委會取得的成績,是在中共四川省委正確領導下,全體省人大代表、常委會組成人員、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辦事工作機構辛勤工作的結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協同工作的結果,是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和廣大人民民眾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代表省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常委會工作與形勢發展的要求和全省人民的期望還有差距,還存在不少需要改進的地方,一是立法選題論證的科學性和民主性還需進一步提高;二是跟蹤監督的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大;三是發揮代表作用的方式和途徑還需進一步探索。我們將認真聽取代表意見,自覺接受人民監督,進一步研究新形勢下人大工作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加強和改進常委會工作,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
主要任務
2010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後一年,也是基本完成災後恢復重建任務的關鍵一年。做好今年常委會的工作,對於奪取抗震救災、災後重建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全面勝利,保持經濟回升向好勢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今年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全面貫徹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緊緊圍繞“兩個加快”,把握“鞏固回升、加快發展”的工作基調,著力提高立法質量,著力提高監督水平,為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服務發展大局,加強地方立法
要做好監督法實施辦法、契約監督條例、濕地保護條例等法規草案的繼續審議工作,爭取儘快頒布實施;要做好城鄉規劃法實施辦法、農村能源建設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辦法等法規的制定工作,適時作出加強農村村民住宅和鄉村公共設施地震設防管理的決定;要做好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統計管理條例、消防條例、行政執法監督條例、風景名勝區條例等法規的修訂工作,及時清理與上位法和經濟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的地方性法規。要做好節約能源條例、物業管理條例、防震減災條例(修訂)、代表法實施辦法(修訂)、人口與計畫生育條例(修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等法規的立法調研工作。在立法中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堅持以人為本的立法理念,體現法規的公平公正。要集中代表和廣大人民民眾的智慧,增強立法選題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在擴大公民的有序參與上下功夫、求實效。堅持和完善對法規議案一審後進行必要性、可行性表決和爭議較大條款單項表決制度、公開徵集立法建議和向社會公開徵集對重要法規草案的意見制度,積極探索建立立法評估制度。要繼續做好對成都市地方立法的審查批准工作。繼續做好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工作,為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法制保障。
二、圍繞中心工作,增強監督實效
要有針對性地聽取和審議“一府兩院”的專項工作報告。以工業經濟、糧食生產能力建設、節能減排、公共投資、水污染防治、就業再就業、醫藥衛生、司法調解、查辦瀆職侵權等工作為重點,聽取相關專項工作報告。圍繞大力促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聽取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專題調研和跟蹤監督,突出重點,注重實效,狠抓落實,把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不斷推向深入。要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制定執法檢查方案,與市州人大常委會聯動,對道路交通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要加強對計畫、預算的審查監督工作。進一步加大對省級部門預算及其執行的審查監督力度,依法聽取和審議計畫、預算和財政收支審計報告,繼續探索實施、不斷總結計畫和預算審查聯絡員制度。要搞好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進一步規範對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和市(州)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的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聽取備案審查情況的報告。要認真開展專題調研,大力加強跟蹤監督。圍繞全省工作大局,選準調研專題,豐富調研形式,加強“十一五”規劃完成和“十二五”規劃編制,災後恢復重建,投資拉動、產業支撐,西部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八項民生工程”和民族地區房屋建設工程、文化體育工程等為重點的專題調研。要加強跟蹤監督,力爭各項監督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適時向社會公布監督情況和內容,不斷增強人大監督工作的透明度,在提高監督工作水平、加大監督工作力度上邁出新步伐。要把信訪工作作為人大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切實抓緊抓好。
三、發揮代表作用,提高服務水平
堅持尊重代表主體地位,提高為代表服務的質量,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的參與,進一步加強代表工作。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職權,進一步落實代表執行職務的服務保障措施。積極探索創新發揮代表作用的機制、方式和途徑。不斷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堅持常委會重要工作向代表通報制度,繼續改進和完善省人大代表電子郵件服務系統,及時為代表提供信息資料。堅持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與立法調研、執法檢查,努力增強代表活動實效。認真組織好代表集中視察、專題調研和代表小組活動。圍繞省委提出的藏區牧民定居行動計畫和帳篷新生活行動、“9+3”免費教育計畫、衛生事業發展計畫等藏區加快發展、維護穩定、改善民生的一系列重大舉措,組織代表開展專題調研和視察,提出建議、意見,促進藏區跨越式發展和長治久安。做好省人大代表的學習培訓工作,提高代表依法履職能力。認真辦理代表提出的議案及建議,把辦理議案與立法工作更有效地結合起來,把辦理代表建議與推動改進工作更有效地結合起來,完善督辦制度,落實辦理責任,加大督辦力度,提高辦理質量。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省人大代表,自覺接受監督。繼續邀請公民旁聽省人代會和常委會會議,擴大公民有序參與。
四、推動法制宣傳,促進依法治省
把大力宣傳憲法法律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省、建設法治四川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督促抓好“五五”普法規劃和關於繼續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的貫徹實施,加強對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重要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全社會的法治觀念,提高全民法律素質,進一步在全省形成學法、守法、用法、嚴格依法辦事的良好氛圍。進一步重視對人大地位、職能、作用的宣傳,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新聞媒體的作用,加強對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和立法、監督、代表履職等方面工作的宣傳報導。繼續辦好常委會機關報刊、四川人大網和四川人大信息,堅持開展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理論研究,發揮好人大制度研究會的作用。
五、加強自身建設,提升履職能力
要深入貫徹落實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用會議精神統一思想,用會議精神凝聚力量,不斷提高認識,加強督促檢查,抓好工作落實。要加強制度建設,健全履職機制。圍繞行使法定職權,提高履職效能,促進人大工作規範化、科學化、制度化,健全和完善有關制度規則。進一步完善會議制度、立法制度、監督制度、代表工作制度和人大機關工作制度。要加強組織建設,強化履職保障。在黨委的領導下,從人大制度的特點和工作實際出發,著眼於最佳化結構、提高素質、增強活力、推動工作,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切實保證常委會政治堅定、務實高效、履職有力。要加強作風建設,增強履職實效。不斷增強做好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切實增強大局意識、發展意識、創新意識、履職意識,繼續強化“四個特別”的作風,激勵士氣,鼓足勇氣,提振銳氣,煥發虎虎生氣,保持鬥志不鬆勁,應對挑戰不猶豫,攻堅克難不退縮,主動作為,奮發有為。要加強理論武裝,善於學習、提升能力。自覺把學習作為提高素質、增長本領、做好工作的重要途徑,切實增強學習動力,努力培養學習毅力,不斷提高學習能力,努力建設一支忠誠黨的事業、忠於憲法法律、忠實服務人民的學習型、實幹型人大幹部隊伍。進一步加強對基層人大及其常委會法律上的監督、選舉上的指導、工作上的聯繫。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對外交往活動。
各位代表,保持全省“鞏固回升、加快發展”的勢頭,順應人民民眾的新期待,省人大常委會任務繁重,責任重大。我們一定要在省委的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為有效服務“兩個加快”,推進我省民主法制建設做出新的更大貢獻!
名詞解釋
1.“兩個加快”:是指中共四川省委九屆六次全會提出的“加快建設災後美好新家園、加快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
2.“四個堅持、四個著力”:是指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劉奇葆在省委人大工作會上提出的“堅持黨的領導,著力推動黨委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堅持一切權力屬於人民,著力保障人民權益;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著力增強人大工作實效;堅持依法按程式辦事,著力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規範化水平。”
3.“一樞紐、三中心、四基地”:是指中共四川省委九屆四次全會提出的“建設貫通南北、連線東西、通江達海的西部綜合交通樞紐;建設西部物流中心、商貿中心和金融中心;建設重要戰略資源開發基地、現代加工製造業基地、科技創新產業化基地和農產品深加工基地”。
4.“一主三化三加強”:是指中共四川省委九屆四次全會確立的建設西部經濟發展高地的工作思路,即以工業強省為主導,大力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加強開放合作,加強科技教育,加強基礎設施建設。
5.“八項民生工程”:是指中共四川省委九屆四次全會提出並實施的“就業促進、扶貧解困、教育助學、社會保障、醫療衛生、百姓安居、道路暢通、環境治理工程”。2010年,在深入推進“八項民生工程”的基礎上,新增民族地區房屋建設工程、文化體育工程等兩項民生工程。
6.“百千萬”活動:是指省人大常委會提出的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每人聯繫3名人大代表的活動,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可以聯繫數百名人大代表,全省市州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可以聯繫上千名人大代表,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可以聯繫數萬名人大代表。
7.“四個特別”:是指中共四川省委對全省各級黨員幹部提出“特別講大局、特別講付出、特別講實幹、特別講紀律”的時代要求。
8.藏區“9+3”免費教育計畫:是指從2009年到2013年,在全面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的基礎上,每年組織藏區1萬名國中畢業生和未升學的高中畢業生到內地免費接受中等職業教育;支持藏區發展職業教育,辦好中職學校,使藏區中職學校年招生規模由現在的不到3000人發展到4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