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工作報告

2009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和縣級以上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30周年,也是我省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全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著力推進轉型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的一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工作報告
  • 性質:政府報告
  • 單位: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
  • 發言人:王永明
簡介,圍繞保增長,推動巨觀經濟政策的落實,圍繞調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圍繞惠民生,重視解決民眾關注的突出問題,圍繞促穩定,努力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

簡介

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王永明
各位代表:
我受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託,向大會報告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以來的工作,請予審議。
2009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和縣級以上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30周年,也是我省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全力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著力推進轉型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的一年。一年來,常委會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保增長、抓轉型、重民生、促穩定”這條工作主線,緊緊抓住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這個根本任務,緊緊把握務求實效這一總體要求,依法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共召開了7次常委會會議,審議地方性法規草案12件,通過10件,批准杭州、寧波兩市報批法規10件,聽取、審議工作報告39個,開展執法檢查4次,作出決定決議7項,依法任免和批准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59名,完成了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各項任務,發揮了省級國家權力機關職能作用,為實現我省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作出了積極貢獻。

圍繞保增長,推動巨觀經濟政策的落實

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擴散蔓延,全力保持經濟的平穩較快增長,是去年全省工作的首要任務,也是人大工作服務大局的重點。為保證中央一攬子計畫及相關政策措施在我省的貫徹落實,確保浙江經濟平穩較快增長,常委會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聽取和審議呂祖善省長關於上半年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和下半年政府工作的報告,審議計畫執行情況報告、全面小康六大行動計畫工作進展情況報告,充分肯定和積極支持省政府在應對金融危機衝擊中採取的各項措施,圍繞進一步堅定發展信心,全面落實“標本兼治、保穩促調”的工作方針,堅持深化改革開放,促進經濟轉型升級,注重經濟成長的質量和效益等方面,提出了很多積極的意見和建議,並督促省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認真研究處理。為更好發揮重大建設項目的投資拉動作用和中小企業的基礎性作用,常委會審議了省政府關於上半年重大建設項目實施情況的報告,對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強調加強統籌協調,破解要素制約,加快重大建設項目實施進度,確保工程質量和效益;加大幫扶力度,改進融資方式,完善涉企政策,提升創新能力,促進我省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為推動落實積極的財政政策,常委會認真審議預算執行、審計工作、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等報告,批准省級財政決算和2009年省級地方政府債券預算調整方案,要求省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深入貫徹國家巨觀調控政策,加快推進重大基礎項目和民生工程建設,加強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使用和績效管理,調整完善和整合財稅扶持政策,發揮政府投入對民間投資的引導作用,推動經濟轉型升級;針對財政收支平衡面臨的嚴峻形勢,繼續深化公共財政改革,切實降低行政成本,防範化解財政風險,更好地發揮財稅在經濟平穩較快增長中的調控作用。
發展離不開法制的規範、引導和保障。加強地方立法,形成充滿活力、規範有序的市場環境,既是克服當前困難,更是推動今後持續健康發展的必然要求。常委會召開立法工作會議,貫徹省委立法工作意見,研究部署了本屆人大常委會的立法工作,編制了五年立法調研項目庫,突出立法工作重點,堅持立法為浙江的發展服務。做好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加強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維護國家法制統一。開展法規集中清理工作,明確清理標準,落實工作責任,對155件法規進行全面清理,提出了處理意見,已修改了浙江省標準化管理條例、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等29件法規,廢止了浙江省公路養路費徵收管理條例等7件法規,一些不符合科學發展要求的規定得以清理,為推動新一輪改革發展提供良好的體制機制保障。

圍繞調結構,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是解決當前經濟運行中突出矛盾和問題的根本出路。常委會密切關注我省汽車、醫藥等十一大產業轉型升級工作,審議規劃編制情況的報告,推動政府加強政策引導,採取有效措施,力爭使我省產業升級取得實質性進展。為鞏固農業基礎產業地位,推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常委會採取統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在全省範圍內對農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執法情況報告和執法檢查組檢查報告,就加大農業投入、切實保護耕地、加快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促進低收入農戶增收等4個檢查重點提出審議意見。通過執法檢查和督促整改,省政府進一步規範財政支農投入指標統計體系,加大對農業的生產性投入,著力提高支農資金使用績效;出台加強基層農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若干意見,爭取用兩年左右時間在全省基本建成農技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產品質量監管等三大服務體系;進一步加強耕地保護,著力推進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建設。這對於保證農業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促進我省農業發展方式的轉變和新農村建設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常委會還審議了《浙江省城鄉規劃條例(草案)》,以進一步最佳化空間布局,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
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是經濟轉型升級的內在要求。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於保護海洋環境、發展海洋經濟情況的報告,指出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對發揮我省競爭優勢,實現經濟持續發展至關重要,並提出了具體的審議意見。省政府認真研究,將出台提升我省海洋經濟發展戰略地位,加強環境資源保護,推進海洋科技創新,完善管理體制機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常委會還開展節能減排專項審議工作跟蹤督查,推動有關問題解決,鞏固已經取得的成績,努力確保“十一五”期間節能減排目標任務的完成。審議通過《浙江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套用條例》,加強制度約束,鼓勵推廣散裝水泥,節約能源和資源。
推動科技發展和自主創新,是我省經濟轉型升級的中心環節。常委會制定了《浙江省高新技術促進條例》,明確政府職責,強調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就加強規劃指導、加大經費投入、促進成果轉化、重視人才培養等作出了具體的規定。同時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就堅持把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加強財稅和金融扶持,提升高新技術園區發展水平,提高公共科技服務能力等提出具體意見,推動科技強省戰略的實施和創新型省份建設。常委會還首次開展科技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情況的監督,聽取和審議省政府的專項報告,從科技項目管理、專項資金撥付、完善績效評價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意見。開展專項資金使用和績效的監督,是人大監督工作的一項探索,有利於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圍繞惠民生,重視解決民眾關注的突出問題

食品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事關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去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為推動這部法律的宣傳和貫徹,常委會配合全國人大開展執法檢查,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就食品安全工作作出決定,針對新一輪機構改革的要求,進一步明確監管職責,健全體制機制,動員各方力量參與食品安全工作,切實保障食品安全,讓人民民眾吃得放心、吃得安心。針對我省地質災害點多面廣、突發性強、危害極大的客觀實際,制定《浙江省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依法推動我省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浙江省松材線蟲病防治條例》、《浙江省鑑湖水域保護條例》、《浙江省溫瑞塘河保護管理條例》的制定和修改,有利於加強森林和水資源保護,改善生態人居環境,提高人民民眾生活品質,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教育依然是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重新制定的《浙江省義務教育條例》,就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教師行為規範、經費保障、資源均衡配置等作出了符合實際的規定,對提高我省義務教育水平,推動城鄉教育均衡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加強對教育專項工作審議意見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經過一年多時間的督促整改,義務教育投入法定增長、農村教師任教津貼、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農村中國小教師編制標準、中國小校舍安全等十個方面的問題,都得到較好地落實。針對文化遺產保護和經濟發展矛盾較為突出的情況,常委會就文物保護法和我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六個條例的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強調要牢固樹立依法保護和科學保護的理念,提高文化遺產管理能力和保護利用水平。
保障特定群體利益是社會進步的重要標誌。適應殘疾人事業發展需要,常委會通過的《浙江省殘疾人保障條例》,明確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政府責任,健全經費保障機制,維護殘疾人經濟、政治、文化和社會權益,為殘疾人共享改革發展成果提供保障。重視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關心未成年人成長,對《浙江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草案)》進行了初審。常委會還對婦女權益保障、台灣同胞投資保障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調研和專題調研,深入基層和實際,傾聽呼聲和要求,積極關注和推動特定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

圍繞促穩定,努力營造和諧有序的社會環境

民事執行工作是保證司法公正的重要環節,與社會穩定息息相關。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省高級人民法院專項報告,作出關於加強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的決定,提出要健全執行聯動機制,加大懲戒力度,增強執行和保障能力,著力破解執行難問題。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是檢察機關的職責所在。常委會聽取和審議省人民檢察院關於開展偵查監督工作情況的報告,提出要進一步加大立案監督和偵查活動監督力度,規範監督工作,提高監督效果。為進一步理順司法鑑定體制,強化鑑定主體管理,規範鑑定行為,制定了《浙江省司法鑑定管理條例》。常委會貫徹中央和省委維護穩定和做好信訪工作的有關精神,認真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和轉辦全國人大交辦的信訪件,實行常委會及其機關負責人下訪和接訪制度,協助做好國慶等重大活動期間信訪工作,加強信訪綜合分析,加大解決積案和涉法涉訴重點信訪督辦的力度,努力化解社會矛盾。
適應新形勢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要求,常委會制定了《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建立居住證制度,就流動人口服務管理體制、綜合信息平台建設、流動人口權益保障等作出一些創製性規定。實行居住登記,在全國率先結束實行多年的暫住證制度,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理念,對加強社會建設和管理,維護社會穩定具有促進作用。密切關注新形勢下我省宗教工作,組織部分代表開展專題視察,推動宗教事務條例的實施,維護宗教團體合法權益,促進宗教關係和諧。注重維護國防利益,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推進民主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首要任務。常委會堅持公民旁聽、網路視頻直播、公開徵集選題和法規草案徵求意見等做法,堅持常委會聯繫代表、代表聯繫人民民眾的制度,暢通利益訴求表達渠道,擴大公民有序政治參與。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和嚴格依法辦事三者有機統一,規範任免事項的工作流程,認真行使人事任免權,及時任免新組建和調整的省政府組成部門負責人,支持和推動政府機構改革。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對工會法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構建融洽的勞動關係。配合全國人大做好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修改的調研工作,依法決定部分設區的市人大換屆選舉時間,加強基層民主實踐調研,指導基層民主建設,推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在我省的實踐。
常委會在認真履行立法、監督等法定職能的同時,按照全國人大議會外交工作的總體要求,積極做好地方人大外事工作,加強與國外地方議會和友好團體的聯繫和往來。一年來共接待14批外國議會和代表團來訪,組團參團出訪了一些國家和地區,改進方式,探索建立定期交流機制,突出主題,增強對外交往的實效,既宣傳了我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又較好地發揮了地方人大與國外議會交流在促進我省發展中的作用。
各位代表,省委高度重視人大工作,召開了全省人大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的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和總體要求。一年來,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全面總結常委會設立30年以來的實踐經驗,始終堅持黨對人大工作的領導,堅持依法依程式行使職權,把加強代表工作、發揮代表主體作用,加強自身建設、提高履職能力,作為常委會圍繞大局、履行職能、發揮作用的重要基礎和保障。
——強化聯繫服務,支持代表依法執行職務。認真落實保障代表知情權的各項措施,繼續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定期寄送相關資料,通報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有效服務。堅持代表履職登記,組織部分代表集中培訓和外出考察,交流履職經驗,提高履職意識和能力。豐富閉會期間代表活動形式,組織代表參加執法檢查、專項審議等重點工作,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制定年度代表活動指導意見,依託代表中心組、代表小組和專業小組開展活動,就重大建設項目、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等進行專題視察,發揮代表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和轉型升級中的作用。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託,組織浙江選舉產生的全國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和會前集中視察。
認真執行代表議案處理辦法,有關專門委員會對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的31件議案進行審議,並向常委會提出審議結果報告。代表提議制定的城鄉規劃條例、殘疾人保障條例已提請常委會審議,有關土地承包、濕地保護等立法建議已列入年度立法和法規清理計畫。制定代表建議重點督辦規定,完善建議聯合督辦制度。通過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動,就有關環境保護、民生工作等多件建議,聽取意見,督促承辦部門研究落實。省政府領導認真領辦重點建議,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部署,有關提升鄉鎮衛生院服務功能、推進臨港產業科學發展等10件重點建議,都得到了較好的落實。代表提出的816件建議、批評和意見,已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其中政府承辦的766件建議,所提問題已經解決或基本解決的占48%,部分解決或已列入解決計畫的占41%,推動了人民民眾關注的一些突出問題的解決。
——加強自身建設,提升常委會履職能力。切實加強理論學習,舉辦深化改革開放、推動科學發展專題學習會,組織中小企業發展、“三農”工作、食品安全等專題講座,提高理論和法律素養。結合籌備全省人大工作會議,加強對人大工作和建設中新情況新問題的調研,積極提出對策建議。繼續開展重點課題研究和專項工作調研。做好人大宣傳和信息工作。認真組織開展紀念省人大設立常委會30周年系列活動,總結實踐經驗,把握人大工作規律。按照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整改要求,健全工作機制。制定監督工作程式和立法溝通協調、司法監督工作等制度,明確責任,規範流程,保障工作有序開展。增設有關工作委員會,配備專職副主任,增強工作力量,有利於保持人大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通過召開座談會、上下聯動開展工作、業務交流培訓等方式,加強對市縣人大工作的指導,密切與市縣人大的聯繫。各市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對省人大常委會開展的立法、監督和代表等各項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和配合,形成全省人大工作合力。
回顧過去的一年,省人大常委會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績和新的進步,這是省委正確領導、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全體代表共同努力的結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積極配合的結果,也是全省人民、全省各級人大以及社會各方面大力支持的結果。在此,我謹代表省人大常委會,表示衷心的感謝!
在肯定成績的同時,還必須清醒地看到,常委會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是:如何廣泛聽取意見、深化審議,進一步推進立法的民主化、科學化;如何強化審議意見的督促落實,進一步增強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如何提高建議辦理的質量和問題的解決率,進一步做好代表服務工作;如何加強制度建設和機關服務保障,進一步提升常委會的履職能力等,都需要我們認真研究,不斷加以解決。
各位代表,2010年我們面臨的形勢尤為複雜,任務尤為艱巨。全面貫徹中央和省委部署,堅定必勝信心,增強憂患意識,抓住機遇,應對挑戰,努力在新的起點上把改革發展穩定各項工作做得更好,對完成“十一五”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奠定“十二五”規劃啟動實施的良好基礎,具有重要意義。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以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實施“八八戰略”和“創業富民、創新強省”總戰略,解放思想、開拓進取,服務大局、推動發展,關注民生、促進和諧,創新方法、提高能力,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責,為加強我省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推動經濟社會平穩較快健康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就是堅持以科學發展為主題,深入貫徹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增強做好我省人大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不斷提高工作水平;服務大局、推動發展,就是堅持以促進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進一步突出立法、監督等各項工作的重點,為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關注民生、促進和諧,就是堅持以維護和保障人民民眾根本利益為著力點,進一步暢通利益訴求表達渠道,著力推動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問題的解決;創新方法、提高能力,就是堅持以加強民主法制、推進“法治浙江”建設為根本任務,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改進工作機制,創新工作舉措,在增強工作實效上邁出新步伐,推動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階。
一、認真做好法規制定和修改工作。貫徹落實全省立法工作會議精神,按照今後一個時期立法工作的目標任務和總體要求,把關係我省改革發展穩定大局、關係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關係民眾切身利益以及社會普遍關注的立法項目作為重點,從實際出發適時制定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地方性法規。實施好2010年度立法計畫,抓緊制定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條例、信息化促進條例、消防條例、農作物病蟲害防治條例、航道管理條例、愛國衛生條例、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曹娥江流域環境保護條例和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等法規,對實施節約能源法辦法、集體契約條例等進行修訂,同時做好促進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道路運輸管理、科學技術進步、人民調解等立法項目的前期調研工作,條件成熟時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必須把現行法規修改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堅持立改廢相結合,對不適應科學發展要求的現行法規,及時進行修改和完善。要積極探索進一步推進民主立法、科學立法的有關工作機制,深入調研,深化審議,強化協調,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加強法規制定後的宣傳工作,重視研究法規實施中的問題,做好法規解釋和答覆工作,督促省政府及時制定相應配套規定。加強立法指導,做好杭州、寧波兩市和景寧畲族自治縣報批法規的審查批准工作。配合全國人大做好有關法律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
二、加強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的監督。深入貫徹實施監督法和我省監督條例,堅持服務大局、突出重點、講求實效。著眼加快產業結構調整,轉變發展方式,繼續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常委會將加強對“十一五”規劃實施情況的專題調研,做好審查批准我省“十二五”規劃綱要的有關準備工作。在聽取和審議全省上半年經濟形勢和下半年工作、計畫、預算和審計工作等報告的同時,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全省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的報告,防範和化解地方財政債務風險。著眼生態文明建設,推進水環境綜合治理,採取全省統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對水污染防治法和我省相關條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同時,開展水資源管理條例執法調研。著眼全面改善民生,維護公平正義和人民民眾合法權益,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專項工作報告,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實施辦法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保障人民民眾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聽取和審議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行政審判、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刑事訴訟法律監督等專項工作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著眼增強監督工作實效,規範審議意見提出,狠抓審議意見落實,常委會對去年農業執法檢查審議意見、加強全省法院民事執行工作決定的落實和執行情況,將有重點地開展跟蹤檢查,督促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從今年起,常委會將對有關審議意見的處理落實情況和決議決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此外,繼續做好人大信訪工作,推動“一府兩院”解決有關問題,努力化解矛盾糾紛和社會不穩定因素。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切實維護國家法制統一。
三、充分發揮人大代表的主體作用。代表是人民代表大會的主體。深入貫徹代表法,認真總結2005年中央9號檔案貫徹實施以來的代表工作,進一步健全和落實加強代表工作的各項制度,支持和保證代表依法履行職責。加強議案和建議處理工作,有關專門委員會在審議代表議案時,應主動與領銜代表溝通,不斷提高議案審議質量。啟動代表建議聯合督辦制度,通過抓重點,進一步提高代表建議辦理的實效。強化代表履職服務,保障代表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堅持和完善主任接待代表日、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和人民民眾等制度,拓寬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強代表培訓,有重點地開展對代表小組組長的培訓,改進培訓方式,切實提高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完善代表履職登記和激勵機制,強化代表職務意識。豐富閉會期間代表活動內容,繼續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更好地組織代表參與立法、監督及其他重要工作,開展專題視察和專題調研,注重吸收相關意見建議,更好發揮代表作用。切實維護代表權利,依法查處妨礙、阻撓代表執行職務或侵犯代表合法權益的行為。同時,做好在浙全國人大代表活動的服務保障工作。
四、不斷提高常委會依法履職水平。深入貫徹落實全省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和省委關於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人大工作的意見,推動全省各級人大的工作和建設。有針對性地舉辦常委會專題學習會和專題講座,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圍繞工作大局,適時作出決議決定,善於把黨委重大決策通過法定程式轉變為國家意志,成為全省人民的自覺行動。認真學習宣傳貫徹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研究新情況,及時修改相關法規,加強對部分設區的市人大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加強對任命幹部的監督。適時修改常委會議事規則,完善議事程式,提高審議質量。要密切聯繫民眾,大興調查研究和求真務實之風,繼續開展主任會議成員重點課題研究,強化專題調研和工作調研,使調查研究成為提高審議質量和議決水平的必經途徑。要適應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的發展要求,堅持公民旁聽常委會會議、召開公民座談會、網路視頻直播等制度;常委會組成人員就立法、監督等工作中的重點問題與網民互動。加強對專門委員會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的作用。改進和加強人大宣傳信息工作,深化對常委會會議和重要工作的宣傳報導,著力提高宣傳工作實效。開展對外議會交往,促進我省對外交流與合作。加強對市縣人大工作的聯繫和指導,總結基層民主建設經驗,有針對性地開展對人大機關工作人員的培訓,提高各級人大的工作水平。
各位代表,當前我省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已進入一個新的歷史發展階段。新形勢新任務對人大工作和民主法制建設提出了新要求。讓我們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在中共浙江省委的領導下,同心同德,銳意進取,為推進我省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加快建設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會、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而努力奮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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