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工作報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工作報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工作報告,作出了工作回顧和新一年的工作計畫與目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工作報告
  • 外文名:Report on the work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people's Congress of Fujian Province in 2010
  • 作出工作:回顧和新一年的工作計畫與目標
  • 委託:福建省人大常委會
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新一年的工作安排,

過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各位代表:
我受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委託,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並請列席會議的人員提出意見。
2009年是新中國成立60周年,也是全國各族人民堅定信心、迎難而上、萬眾一心、共克時艱,奪取經濟社會發展新勝利的一年。省人大常委會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十一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和省第八次黨代會、省委八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切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為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發揮了地方國家權力機關的應有作用。
一年來,常委會共召開6次會議,制定法規5項、修改2項;審查和批准福州市、廈門市法規4項;討論並作出重大事項決定、決議7項;先後對9項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聽取和審議省政府及其部門、省法院、省檢察院的專項工作報告12項;組織辦理代表提出的議案39件、建議910件;任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50人次,全面完成了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
一、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戰略實施以來,常委會始終準確站位、主動融入、積極作為。國務院頒發《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和省委八屆六次全會通過實施意見後,常委會都認真組織學習貫徹。組成人員認為,國務院出台若干意見,是國家在新的發展階段的重大戰略部署,是我省面臨的重大歷史機遇,要自覺地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決策和省委要求上來,堅持“四求作為”,認真履行職責,依法促進和保障海西建設順利進行。
討論決定有關海西建設的重大事項。根據國務院若干意見,省政府提出《福建省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綱要(修編草案)》,常委會認真進行審議,認為在新的起點上對綱要進行修編,是必要和適時的,建議綱要(修編草案)要更好地與國務院若干意見相銜接,與我省即將制定的“十二五”規劃相銜接,更加突出產業合理布局和先行先試舉措。常委會提出了修編決議草案,提請本次會議審議。為促進政府職能轉變,適應海西建設的需要,常委會聽取省政府機構改革的情況匯報,依法決定任免了政府組成人員,確保機構改革順利進行。
組織開展有關海西建設的立法工作。涉台立法是我省地方立法的一大特色。常委會審議通過促進閩台農業合作條例,確立優勢互補、互利共贏、全面合作、共同發展的閩台農業合作原則,明確台灣同胞在閩投資從事農業合作的經濟活動與本省居民享有同等的待遇,並在農地使用政策、資金投入等方面作了先行先試的規定。條例是常委會貫徹國務院若干意見,服務海西建設的重要成果,對於促進和保障兩岸農業交流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加強航道管理有利於海峽西岸港口群建設,常委會審議通過了航道條例,對我省沿海港灣和內河航道、航道設施以及與通航有關設施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作出規定。組織起草現代物流業促進條例草案,開展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促進兩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區建設等項目的立法調研工作。適應海西建設的新需要,部署開展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這項工作將在2010年內基本完成。
重點監督海西建設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開展執法檢查、組織代表調研和集中視察,都緊緊圍繞推動海西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來進行,努力營造有利於海西建設的法治環境。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加強閩台交流合作環境建設的專項工作報告,建議省政府集中力量規劃、建設好承接台灣產業集中園區;加快農產品進出口岸建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質量;切實解決好台灣同胞反映比較強烈的企業融資難、產業不配套、技術人才不足等具體問題,認真辦理台商投訴,維護台胞合法權益。省政府認真辦理常委會的審議意見,採取相應措施,推動閩台交流合作。
二、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面對國際金融危機給經濟發展帶來的巨大衝擊,中央作出了“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重大決策,省委認真貫徹,作出了相關重要部署。常委會及時調整工作安排,召開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專題研究全省各級人大服務“三保”工作,加強立法和監督,促進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加強對經濟工作的監督。常委會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關於我省2009年1—8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要求省政府著力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抓緊實施產業振興規劃,大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積極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統籌協調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確保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的實現。審查批准了2009年省級預算調整方案,同意發行26億元地方政府債券,有效保障了積極財政政策的順利實施,保證增加政府性公共投資資金的及時落實到位,發揮效益。加強對財經工作的監督,聽取和審議了2008年省本級決算和2009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審查和批准了2008年省本級決算;聽取和審議了2008年度省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要求進一步做好下半年預算執行工作,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加強財政財務管理,著重對政府性投資項目、民生投入等重點財政支出領域開展監督。省政府召開常務會議,組織相關部門認真研究,積極採取措施落實審議意見。
促進農村改革發展。“三農”問題始終關係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全局。常委會審議通過林權登記條例,規範林權登記程式,設定預告登記制度,明確共有林權權利人持證方式,條例的一些制度設計具有創造性,它的頒行有利於鞏固和擴大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成果。我省現有林業方面的法規8項,涉林立法已成為我省地方立法又一亮點。審議通過氣象條例(修訂),有利於保障和促進我省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建設。加強對“三農”工作的監督,聽取和審議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我省實施農村土地承包法若干問題的規定、林木林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的執法檢查報告,和實施“六千”水利工程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在審議中,組成人員建議要穩定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制度,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依法保障被征地農民的權益;繼續做好集體林權制度的配套改革,妥善處理林地承包經營中的矛盾和糾紛;持續推進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加大水庫除險加固力度,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健全水利工程管護機制。省政府認真辦理常委會的意見和建議,採取切實有效措施,不斷深化農村改革,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加強農業水利基本建設,改善農村基礎設施。
關注和支持企業發展。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提振企業信心,常委會於2008年12月初及時出台企業和企業經營者權益保護條例,2009年即對這項法規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針對條例宣傳貫徹不夠深入、行政權力運行不夠規範、各類協會收費問題依然突出、企業維權環境仍不寬鬆等問題,提出審議意見,要求加大條例宣傳貫徹力度,營造企業發展的良好環境。常委會還對不同類型企業分別進行調研,提出有針對性的意見建議,幫助企業解決困難和問題。
三、推動民生改善與社會和諧
常委會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實現和維護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促進民生改善和社會穩定。
注重社會領域立法。常委會在重視經濟領域立法的同時,著力加強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領域立法。審議通過了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若干規定、促進散裝水泥發展條例,審議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若干規定草案,批准福州市城市公園管理辦法(修訂)、廈門市社會保障性住房管理條例等一批法規。常委會對文物保護管理條例作了較大修改,特別是對水下文物保護、涉台文物保護、中央蘇區革命文物保護都作了專章規定,體現了我省文物保護立法的地方特色。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若干規定,對固體廢棄物集中處置設施建設、電子廢棄物、農村生活垃圾、廢棄食用油脂以及危險廢物、一次性醫療垃圾的管理等作出規定,有利於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民眾身體健康。
加強對解決民生問題的監督。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是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問題。常委會在聽取和審議相關專項工作報告之前,調查了解法律實施和具體工作中的突出問題,提出加大農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重點領域、重點環節監管力度,進一步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加強監管隊伍和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加快制定配套法規等建議。省政府及有關部門認真研究常委會提出的意見建議,組織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培訓,調整部門監管職責,開展專項整治,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得到加強。
環境保護事關科學發展和人民民眾根本利益。常委會加強對環保工作的監督,通過聽取匯報、實地查看、開展座談、公布舉報電話和電子信箱接受民眾投訴等方式,檢查我省貫徹實施環境影響評價法的情況。在審議執法檢查報告時,組成人員指出環評工作存在規劃環評進展緩慢,重審批、輕監管等問題,要求加大規劃環評工作,進一步加強環評市場建設,提升環評工作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以環境影響評價法、海洋環境保護法的貫徹實施為重點,開展環保世紀行活動。
教育、社會保障等工作與民生密切相關。常委會組織開展對職業教育法、加強社會保障工作監督的決定的執法檢查。針對我省職業教育總體水平不高,在教育事業中發展相對薄弱,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需求的情況,提出進一步加大職業教育投入,加強公共實訓基地和教師隊伍建設等建議;針對我省社會保險統籌層次較低、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接續難、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制度上缺乏銜接、就業形勢依然嚴峻等問題,提出要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險制度,努力擴大社會保險覆蓋面,切實做好就業再就業工作的建議。開展我省散居歸難僑生活情況調研,並就落實“應保盡保”、解決無房危房問題、增加補助經費等提出建議。對常委會提出的上述意見和建議,省政府逐一認真研究,進一步強化工作責任,努力推動問題解決。
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平正義。社會安定和諧是改革發展的重要前提,是人民民眾的共同心愿。常委會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於公安工作情況的專項報告,分析了公安工作面臨的複雜形勢和繁重任務,強調要深入推進“平安福建”建設,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切實加強公安隊伍建設,全力維護社會安定穩定。省政府十分重視常委會審議意見,認真組織研究辦理,進一步加強公安隊伍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及時排查、妥善處置各類不穩定因素,有效緩解國際金融危機對社會穩定帶來的影響和衝擊。常委會組織開展了消防法及我省消防條例執法檢查,要求進一步加強消防防控體系和工作機制,加大執法工作力度,著力解決火災隱患,強化農村和社區的消防工作。跟蹤監督2008年監獄法執法檢查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著眼於促進司法公正,切實維護社會穩定,聽取和審議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加強民事執行工作、省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瀆職侵權檢察工作的專項工作報告。針對法院“執行難”和檢察院辦理瀆職侵權案件困難的問題,要求法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用好司法手段,密切審執協調配合,加強對執行不力案件的跟蹤督辦;要求檢察院進一步加大打擊瀆職侵權犯罪的力度,嚴肅查辦事關國計民生的醫療醫藥、能源環境、安全生產、工程建設、社保資金、司法執法等領域的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省兩院認真辦理常委會審議意見,省法院出台了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執行工作的意見,加強執行工作力度;省檢察院下發了相關檔案,採取措施,推動瀆職侵權檢察工作深入開展。
常委會十分重視維護公民的訴求權利,認真做好信訪工作。一年來,共受理民眾來信6010件,來訪3075批6342人,均按規定程式及時交由有關方面研究處理。針對重信重訪現象突出,集體訪和異常訪時有發生,涉法涉訴、房屋拆遷、土地徵用、環境保護等問題民眾反映比較集中的情況,加強綜合分析和督查督辦,積極推動信訪問題解決,維護民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四、做好代表工作
常委會重視代表工作,召開省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座談會,專題研究代表工作,並通過完善代表工作機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職。
加強代表培訓工作。常委會把握代表工作的新要求,在初任培訓和履職培訓基礎上,舉辦兩期培訓班,對代表進行專題培訓,安排代表學習憲法、海西建設、“三農”工作、對台交流等方面課程,組織代表就做好審議工作、提出議案建議、開展閉會期間活動等進行經驗交流。專題培訓有助於代表增強責任感,提高履職能力。
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堅持常委會組成人員分工聯繫省人大代表的制度,通過各種方式,了解代表履職情況、反映代表履職意見;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時向代表通報常委會工作情況;增加邀請省人大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的人數,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工作的參與。2018年,常委會的每次會議都有代表列席,每次重大立法調研都有代表參與,每項執法檢查都有代表參加。列席常委會會議和參加活動的代表事先認真準備,會上積極發言,充分反映人民民眾呼聲,為提高常委會工作質量發揮了重要作用。
開展代表視察調研。組織代表以“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為主要內容開展專題調研,以“港口規劃建設與對外開放”為主要內容開展集中視察。為使代表全面了解我省情況,安排部分代表開展異地視察。代表們就調整經濟結構、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港口整合、九龍江流域污染防治等問題提出了許多很好的意見和建議。
辦好代表議案建議。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主席團交付審議的39件代表議案,已全部辦理完畢,其中12件議案涉及的立法項目列入常委會當年立法計畫。及時交辦省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提出的884件建議,閉會期間提出的26件建議。進一步健全辦理工作責任制,強化跟蹤督辦。加強與代表的溝通,組織代表開展視察檢查和“回頭看”,聽取辦理工作情況報告,使代表及時了解辦理過程,有利於提高辦理質量。確定關於要求法院加大執行力度、加強財政性投資重點項目建設管理、加大山區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等6件涉及民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代表建議進行重點督辦,取得了較好的辦理效果。還從省十一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中確定20件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民生問題的建議,進行繼續跟蹤督辦。
五、推進常委會自身建設
常委會始終把加強自身建設擺在突出位置,認真組織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認真學習貫徹中央和省委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堅持人大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切實加強思想、組織、作風和制度建設,著力提高依法履職的能力和水平。
以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整改落實工作為契機,著力解決常委會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和要求,在參加第一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結束後,常委會黨組就集中力量抓整改落實工作,並開展了整改落實“回頭看”。緊密結合實際,緊緊圍繞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增強監督實效、提高代表履職能力、提高服務保障水平等當前人大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採取措施,標本兼治,健全工作機制,促進科學發展觀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更好貫徹落實。
以開展省委決定貫徹落實情況調研檢查為契機,著力增強地方人大工作實效。受省委委託,常委會黨組在全省組織開展了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決定》情況的調研檢查。省委常委會召開會議,專題聽取調研檢查匯報,充分肯定了我省各級人大工作取得的成效,強調要不斷提高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認識,努力發揮好人大職能作用,為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作出更大貢獻。省委批轉了常委會黨組調研檢查情況及建議的報告。省人大常委會和各市、縣(區)人大常委會認真貫徹落實,圍繞中心,依法履職,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全省人大工作邁出了新步伐。
常委會自覺接受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指導和監督,積極配合做好立法調研和執法檢查。加強與國外地方議會的交流交往,加強與兄弟省(區、市)人大常委會的聯繫和交流,學習借鑑工作經驗。密切與市、縣(區)人大常委會的聯繫,加強工作指導,增強工作合力。常委會工作機構還與省委組織部、省委黨校聯合辦班,對全省人大系統廳處級領導幹部進行培訓,提高人大幹部隊伍素質和能力。
以紀念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30周年為契機,著力推動常委會工作上新水平。召開紀念大會,省委主要領導作了重要講話,回顧我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發展歷程,深刻闡述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的重大意義,系統總結30年來我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的顯著成效和寶貴經驗,明確提出做好新時期地方人大工作的具體要求。還通過開展人大制度建設課題研討和知識競賽、編印紀念冊、舉辦書畫展等豐富多彩的活動,展示人大工作成就,宣傳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越性,增強做好人大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各新聞媒體和人民政壇雜誌、人大網站開展了系列宣傳報導,為推動我省人大工作上新水平提供有力的輿論支持。
各位代表,30年來,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領導下,伴隨著改革開放的進程,經過一屆又一屆常委會組成人員和人大代表的共同努力,常委會工作在實踐中不斷發展,立法質量持續提高,監督實效持續增強,代表履職能力持續提升,常委會及機關自身建設持續強化,有力推動了依法治省進程,保障了我省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順利推進。回顧和總結30年的實踐,我們深深體會到,人大工作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人大工作必須牢牢把握正確的政治方向,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必須堅持以科學理論指導人大工作,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職;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從民眾中來,到民眾中去,維護好人民民眾的根本利益;必須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嚴格按照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依法集體行使職權;必須堅持與時俱進,不斷推進常委會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規範化。
回顧一年來的工作,我們也清醒看到,常委會工作與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需要、與黨和人民的期望還有一定差距。立法工作需要更好地適應海西建設的新形勢新要求,立法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監督工作機制還需要不斷完善,監督實效有待進一步增強;代表工作還需要不斷改進,代表作用有待進一步發揮;自身建設還需要不斷加強,履職能力有待進一步提升。我們將自覺接受人民的監督,虛心聽取代表意見,認真研究民主法制建設進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加強和改進常委會工作,更好地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

新一年的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0年是實施“十一五”規劃的最後一年。做好2010年工作,對於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保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為“十二五”規劃啟動實施奠定良好基礎具有重要意義。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中共福建省委領導下,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省第八次黨代會、省委八屆六次、七次全會精神,按照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和省十一屆人大三次會議的要求,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依法履職,著力提高立法質量,著力提高監督水平,為把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成為科學發展之區、改革開放之區、文明祥和之區、生態優美之區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努力提高立法質量
認真落實五年立法規劃和年度立法計畫,抓緊制定關係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條件成熟的法規。2010年擬安排審議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實施辦法(修訂)、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台灣船舶停泊點管理辦法(修訂)、現代物流業促進條例、城鄉規劃法實施辦法、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促進茶產業發展若干規定、徵兵工作條例、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修訂)、廣播電視設施保護條例(修訂)等法規草案10項。同時積極開展立法調研,基本完成法規清理工作,做好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督促省政府等有關方面抓緊制定或及時修改法規配套規章,確保法規的有效實施。2010年還擬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辦法的立法和實施效果進行評估。
積極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不斷提高立法質量。一要擴大公民的有序參與。繼續通過聽證會、論證會、座談會等多種有效途徑和形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與民生密切相關的法規草案經過一審後,都要通過新聞媒體和人大網站,向社會介紹草案主要內容,廣泛徵求意見。二要加強立法調研和科學論證。針對法規草案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深入調研論證,尋求最佳方案,充分溝通協商,凝聚各方共識。三要提高法規審議質量。做好各個審次之間的銜接,引導組成人員暢所欲言,充分發表意見。四要嚴格立法程式。堅持三審制,充分發揮統一審議的作用。防止和克服立法中的部門利益傾向,拓寬法規草案起草渠道,增加以常委會為主組織起草法規草案的數量。
二、加強和改進監督工作,努力提高監督水平
深入貫徹實施監督法和我省實施辦法,圍繞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圍繞人民民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著力加強對經濟工作和解決民生問題的監督,促進經濟結構調整與民生改善,保障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加強對審議意見辦理落實情況的跟蹤監督,推動問題有效解決,促進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充分發揮調查研究在人大監督工作中的作用,選好調研題目,實現調研方式多樣化,推動調研成果更好地運用到監督工作中去。增強監督工作的透明度,監督情況向社會公開。2010年常委會的監督工作擬安排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一是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文化產業發展、推廣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肥料、新農藥、新機具”、“十二五”規劃編制情況及主要內容、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等專項工作報告;聽取和審議省法院關於民事審判工作、省檢察院關於開展刑事審判監督工作的專項工作報告。
二是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法及我省條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我省實施辦法、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及我省實施辦法、我省各級人大常委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海洋環境保護法及我省條例、港口法及我省條例、專利法及我省條例等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檢查。
三是加強對經濟工作監督。聽取和審議省政府關於2010年1—8月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2009年省本級決算和2010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關於2009年省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2009年省本級決算。
四是加強和改進信訪工作。做好信訪信息綜合分析和重要信訪問題督辦工作,把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反映強烈、比較集中的問題作為監督工作的重要內容,督促有關方面依法解決。
三、加強和改進代表工作,充分發揮代表作用
深入貫徹代表法和2005年中央9號、省委10號檔案精神,尊重代表主體地位,認真做好代表依法履職的服務保障工作。一是組織好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圍繞海西建設、人民民眾普遍關注的重要民生問題搞好代表的集中視察、專題調研和小組活動。二是繼續開展代表專題培訓,進一步提高代表的履職能力。三是加強代表議案建議辦理工作。議案辦理要與常委會立法監督工作更好結合起來。完善代表建議督辦制度、辦理結果答覆反饋制度,做好建議辦理情況視察檢查和“回頭看”工作,跟蹤督辦重點建議。著眼於解決實際問題,提高辦理實效。四是拓寬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的參與。
四、加強常委會自身建設,努力提高履職能力
始終堅持人大工作的正確政治方向。進一步鞏固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的成果。繼續深入貫徹省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人大工作的決定,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紀念地方人大設立常委會30周年大會精神。加強理論和業務學習,辦好專題講座。弘揚艱苦奮鬥、求真務實精神,大興調查研究之風,緊緊圍繞常委會會議主要議題和關係民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和課題研討工作。加強制度建設,不斷推進常委會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程式化。加強廉政建設,自覺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監督。加強人大新聞宣傳工作,辦好人民政壇雜誌和福建人大網站。加強常委會機關建設,努力建設一支高素質的人大幹部隊伍,全面提高服務保障水平,發揮集體參謀助手作用。密切與市、縣(區)人大常委會的聯繫,加強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共同推進地方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事業崇高而神聖,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責任重大而光榮。讓我們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領導下,緊緊依靠全省人民,解放思想、開拓進取,凝心聚力、乘勢而上,為全面實現“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目標,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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