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共五章三十二條 ,自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嘉峪關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
- 實施時間:2018年3月15日
《嘉峪關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共五章三十二條 ,自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
《嘉峪關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共五章三十二條 ,自2018年3月15日起施行。辦法全文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促進本市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發展,加強停車場的管理,規範停車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暢通,根據《...
《停車場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是1988年10月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和建設部發布,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共13條。適用於大中城市、重點旅遊區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暫行規定指出:①停車場的建設必須符合城市規劃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的...
停車場以配建專用停車場為主、公共停車場為輔、臨時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為補充。第五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機動車停車場規劃與建設、服務與管理工作,建立由住建部門牽頭,自然資源、公安交通管理、城市管理...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及有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各種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指為社會車輛停放提供經營服務的...
第一條為規範停車場的管理,適應社會車輛的停車需求,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暢通,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在城市和鎮(以下統稱城市)建成區內建設(設定)的供機動車停放的...
第三條 機動車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堅持政府主導、統一規劃、增量挖潛、方便民眾的基本原則。機動車停放遵循停車入位、違停受罰等基本要求。第四條 市、縣(區)人民政府組織領導本轄區機動車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和停放管理工作,將停車設施建設...
配建、增建停車設施的應當按要求設定機動車無障礙停車泊位並配備必要的無障礙設施,設定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或者預留安裝條件。客流集中的公共場所周邊道路具備條件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設定臨時落客區,並明示臨時停靠時間。第十二條 ...
《定西市機動車停車設施管理辦法》是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機動車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規範機動車停放秩序,提高停車資源利用效率,促進城市交通可持續發展,2022年甘肅省定西市政府將制定機動車停車設施管理制度作為年度政府立法的...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機動車停車場(點)(以下簡稱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的停車場是指供各種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停車場分為專用停車場和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是...
《張家口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條例》是為保證停車設施建管工作有法可依,張家口市城管執法局牽頭起草的管理條例,於2022年9月1日起實施。條例明確了將停車場建設納入城市規劃,保障對公共停車場的用地供給和資金投入。新建、改建、擴建的各類...
《蘭州市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暫行辦法》是2012年7月10日市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檔案,自2012年8月18日起施行。為了加強機動車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和管理,規範停車秩序,保障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和暢通,根據有關法律、...
(二)對中、小學生乘坐公車給予優惠,具體優惠辦法由縣區人民政府制定。對落實乘車優惠政策及根據需要開通新線路的公交企業,給予相應的財政補貼。鼓勵享受優惠政策的老年人錯峰乘坐公車出行。第四章 停車場(庫)規劃、建設與管理 ...
發展和改革、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審批、人民防空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停車管理相關工作。第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加強對本服務區域內停車設施和車輛停放的管理,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停車管理工作。...
辦法全文 滁州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規範停車秩序,改善城市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本市...
第二條 本市城市規劃區內停車場的規劃、建設、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城市道路路內停車泊位,不包括專門用於公車、客運車、貨車等...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停車場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做好居民住宅區內業主共有區域停車場所管理等工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公安交管部門)負責道路內停車泊位設定、施劃以及監督管理等工作,依法對違規停放車輛...
經丹東市政府同意,丹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1月14日印發《丹東市機動車停車場管理辦法》.本辦法自發布之 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條 為促進本市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規範停車場管理,滿足停車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各類機動車、非機動車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內場所,包括公共停車場、專用停車場和道路臨時停車泊位。公共停車場,是指為社會車輛、非機動車輛提供停車服務的場所,包括獨立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建設工程配建公共...
《鞍山市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是鞍山市一部地方政府規章。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規範停車秩序,提升停車服務水平,改善城市市容和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本市市轄區範圍內停車場的規劃、建設及其相關管理活動適用本辦法。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停車場是指供各種機動車輛停放的露天或者室內場所。具體分為以下幾種:(一)公共停車場:是指為社會車輛和專門用途車輛提供服務的經營性停車場所;(...
《濮陽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機動車停放管理辦法》共六章三十八條 ,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本市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活動,改善機動車停放秩序和交通狀況,保障城市交通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
答:《辦法》規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停車服務收費行為的監管。機動車停放設施經營者應嚴格遵守本辦法規定,對違反規定的,市場監管部門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查處。同時,提出了要加強誠信體系建設,要建立城市機動車停放設施經營者、...
第六條 城市管理部門是機動車停車場的行政主管部門。市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制實施市轄區機動車停車場專項規劃和公共停車場年度建設計畫,建立全市統一的智慧停車管理平台,對全市機動車停車場實施監督管理工作。縣城市管理部門負責組織...
《鞍山市城區機動車停車場建設和管理辦法》在2007.06.29由鞍山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城區機動車停車場的建設和管理,維護公共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
襄陽市政府決定對《襄陽市市區機動車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管理辦法》(襄政辦發〔2018〕31號)進行修改,襄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21年5月16日印發.本辦法自印發之日 起施行.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市市區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