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電動腳踏車登記規定(徵求意見稿)》是吉林省公安廳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電動腳踏車登記規定
- 發布單位:吉林省公安廳
《吉林省電動腳踏車登記規定(徵求意見稿)》是吉林省公安廳發布的檔案。
《吉林省電動腳踏車登記規定(徵求意見稿)》是吉林省公安廳發布的檔案。1檔案目錄《吉林省電動腳踏車登記規定(徵求意見稿)》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註冊登記第三章 變更登記第四章 註銷登記第五章 其他規定第六章 ...
《吉林省電動腳踏車管理暫行辦法》是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引導文明出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提高通行效率,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火災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吉林省實際,制定的辦法,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發...
四、將第八條改為第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依法實施機動車登記和機動車駕駛人考核發證管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處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交通事故,按規定公開各類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相關服務工作。
三、嚴格電動腳踏車登記使用管理 新標準實施後,各地公安機關要嚴格按照地方規定對電動腳踏車進行登記上牌;尚未實施登記上牌管理的省(區),要提請省(區)政府儘快建立電動腳踏車登記管理制度。公安機關要建設電動腳踏車登記管理系統,按照新...
本條例所稱電動腳踏車,是指以車載蓄電池作為輔助能源,具有腳踏騎行能力,能實現電助動、電驅動功能的兩輪腳踏車。第三條 電動腳踏車管理應當遵循科學規劃、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綠色發展、協同共治、高效便民的原則。第四條 市、縣(...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電動車,是指電動腳踏車、超標電動腳踏車、電動輪椅車、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等電力驅動車。第三條 在本行政區域內,電動車生產、銷售、登記、通行、維修及停放,適用本條例。第四條 市、縣(市、區)...
《草案》規定,電動腳踏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在未劃設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上,應當靠道路右側行駛。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應遵守交通規則;限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未成年人駕駛電動腳踏車不得載人;駕駛人應隨車攜帶行駛證...
《黑龍江省電動車管理條例》是由黑龍江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於2022年12月22日通過,自2023年5月1日起施 行的地方性法規。立法過程 2022年12月22日,黑龍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黑龍江省...
《赤峰市電動車管理條例》是為了加強電動車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維護公民、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
非標電動腳踏車所有人、駕駛人應當遵守本條例對電動腳踏車的管理規定和對非標電動腳踏車的特別管理規定。第十條 電動腳踏車所有人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電動腳踏車登記,現場交驗車輛並提交下列材料:(一)車輛所有人身份...
十二、電動腳踏車登記辦法由市公安局另行制定。十三、本通告自發布之 日起實施。政策解讀 為規範我市電動腳踏車登記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遼寧省電動腳踏車登記規定》《大連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
為貫徹落實《黑龍江省電動車管理條例》,規範全省電動車登記管理及通行識別碼發放工作,加強電動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維護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保障公民合法權益,省公安廳制定了《黑龍江省電動車登記及通行識別碼發放規定(試行)》。...
《鶴壁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已經鶴壁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於2022年6月23日通過,河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於2022年7月30日批准,現予公布,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全文 第一...
消費者購買的電動腳踏車不能辦理登記的,可以依法要求銷售者退貨或者更換。 第九條 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電子商務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申請進入平台銷售電動腳踏車的銷售者身份進行核驗和登記,明確銷售者在平台進入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寧德市實際,制定《寧德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條例於2022年6月23日寧德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經...
朔州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於2020年10月30日朔州市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六次會議通過,2021年1月15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引導...
呂梁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於2020年10月30日呂梁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通過,2020年11月27日山西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批准。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電動腳踏車管理,維護道路交通有...
《晉中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地方性法規。《晉中市電動腳踏車管理條例》已於2023年2月14日經晉中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並於2023年4月1日經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布,...
第十條 本市按照《遼寧省電動腳踏車登記規定》以及相關規定,對電動腳踏車實行登記(包括申領臨時號牌,下同)。未經登記的電動腳踏車不得在本市行政區域道路行駛。駕駛符合登記條件但未按照規定辦理登記的電動腳踏車上道路行駛的,由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