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 :
(2013年8月29日南昌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9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 2013年10月16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
- 種類:地方性法規
- 施行:2013年10月16日
- 地點:南昌市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 :
(2013年8月29日南昌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2013年9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 2013年10月16日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條例 編輯 語音 第一條為了做好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經2013年8月29日南昌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2013年9月26日江西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批准,現予公告。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南昌市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辦法》是2006年11月20日南昌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簡介 南昌市人民政府令第117號 《南昌市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辦法》已經2006年11月1日市人民政府第43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條 報送省人大常委會備案的規範性檔案範圍:(一)省人民政府、武漢市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二)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決定、命令、規定、辦法、細則等;(三)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作出的決議、決定;...
《江西省規範性檔案備案辦法》是2003年4月9日經江西省政府第2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的政府檔案(文號: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119號),於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檔案內容 第一條 為了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加強對規範性檔案的監督,根據...
《法規、司法解釋備案審查工作辦法》是2019年12月16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四次委員長會議根據憲法、立法法、監督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制定的規範性檔案。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備案審查工作,加強備案...
本規定所稱地方性法規草案,是指市政府在法定許可權內擬訂並作為議案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本規定所稱規章,是指市政府在法定許可權內制定並以市政府令形式發布的規範性檔案。第三條 下列事項可以擬訂地方性...
十九、市人民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適時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地方性法規議案,制定、修改或廢止市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提請市人民政府討論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審議的市政府規章草案由市司法局審查或組織起草,...
(二)執行上級和本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決定的情況;(三)辦理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交辦的有關司法工作的議案和代表的建議、批評和意見的情況;(四)制定和發布有關司法工作的規定、辦法、意見等規範性檔案的情況...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則。第二條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以下簡稱常務委員會)審議議案和工作...
檔案內容 2003年9月26日江西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批准。條例全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和規範對市級預算的審查和監督,保障和促進本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有關法律...
第二條 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並經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後施行的條例、規定、辦法、實施細則等規範性檔案,是在本行政區域內具有法律效力的地方性法規。 第三條 在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常務委員會在下列範圍內,可以...
第一條 為了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縣級以上人民代表...
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經審查,認為有下列不適當的情形之一的,有權予以撤銷: (一)超越法定許可權,限制或者剝奪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利,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義務; (二)同法律、法規規定相牴觸; (三)有其他不...
《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是為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福建省實際制定...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Nanchang people's Congress Standing Committee),是江西省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南昌市人民代表大會是南昌市的國家權力...
第八條 省人民政府、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和各市、州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認為規章或者規範性檔案有第六條所列內容需要審查的,可以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書面提出審查的要求,由備案審查專門工作機構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
第一條 為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一條 為了保障本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依法行使監督職權,規範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工作,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
前兩款所稱的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和市、縣、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確定的機構,統稱為接收登記機構。未按規定報送規範性檔案備案材料的,由接收登記機構書面通知制定機關的辦事機構限期報送。
本條例所稱地方性法規,是指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經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具有法律效力的規範性檔案。第三條 制定地方性法規應當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定的基本原則,從本市的具體情況和...
根據2015年11月27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甘肅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的決定》修正 [1] 中文名 甘肅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規定 ...
2006年5月26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07年7月27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的規定〉的決定》修...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維護國家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等法律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十三條 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或者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認為屬於市人大常委會備案審查範圍內的規範性檔案存在本規定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審查要求,由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