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概念
基本解釋
1、 [Duty;Obligation;Commitment]
2、依照身份、地位或職業,由命令或習俗責成的工作、行為、
服務或職務
公民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Volunteer;Voluntary] 不要報酬,義務勞動
引證解釋
1、與“權利”相對。指政治上、法律上、道義上應盡的責任。 康有為 《大同書》甲部第四章:“若夫應兵點籍,則凡有國之世,視為義務。”
2、不要報酬的。如:義務演出。
基本含義
義務:義務人為滿足權利人的利益而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必要性,義務具有法律強制性。
權利:法律賦予人所享有的、為實現某種權益而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可能性。
職責:在所有的社會關係中,任何人通常有一種最重要的社會關係,這種社會關係決定著他的根本利益,是他主要的生活來源和生存根本,職責就是一個人在其最重要的社會關係中應該進行的價值付出。
1、“權利”的對稱。法律對公民或法人必須作出或禁止作出一定行為的約束。在
社會主義社會,義務與權利是一致的,不可分離。公民或法人按法律規定應盡的責任,例如:服兵役。
2、道德上應盡的責任。
3、不要報酬的:義務諮詢義務勞動。
義務意味著主體必須回響他人的要求,針對客體做出某一特定的行為。
基本義務
公民的基本義務也稱憲法義務,是指由憲法規定的公民必須遵守和應盡的法律責任。根據我國憲法的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有:
1.維護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憲法第52條)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會公德;(憲法第53條)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憲法第54條)
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憲法第55條)
5.依法納稅。(憲法第56條)
除上述的基本義務以外,我國憲法還規定了勞動的義務、受教育的義務、夫妻雙方計畫生育的義務、父母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這些義務既具有社會倫理和道德的性質,同時也具有一定形式的法律性質。
法律概念
法律上的義務與權利具有不可分割的聯繫。沒有權利就無所謂義務,沒有義務也就沒有權利。在某些
法律關係中 ,每一個法律關係的參加者都可能同時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 。例如在
買賣契約中,買受人有取得一定物品為自己所有的權利,同時有付給貨款的義務;出賣人則有把一定物品轉移給買受人的義務,同時享有取得貨款的權利。也有一些法律關係,一定的主體享受權利,而由一切人承擔義務。例如在
所有權關係中,一切人都承擔不妨礙某一
權利主體占有、使用或支配歸他所有的財產的義務。在特定的場合,一種行為可以同時既是權利又是義務。例如法律授予國家機關及其
公職人員的職權。就其與公民的關係來說,是行使權利;就其與國家的關係來說,又是履行義務。根據不同標準可以對公民的義務進行不同分類,通常分為:①政治生活的義務和一般民事關係的義務。如交納捐稅、服兵役,是政治生活的法律義務;撫養子女、履行債務,是一般的民事法律義務。②
積極義務和
消極義務,積極義務即必須作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納稅、撫養的義務;消極義務即不作出一定行為的義務,如不得侵入他人住宅的義務。③絕對義務與相對義務。絕對義務,又稱對世義務,指對一般人承擔的義務,例如不得侵害法律所保護的任何公民的基本權利。相對義務,又稱對人義務,指對特定人承擔的義務 ,如債務人只對
債權人承擔清償債務的義務。④第一義務與第二義務。這一區別的標準與權利中的原權利與派生權利(又稱救濟權)的劃分相當。第一義務對應原權利而存在,即不侵害他人權利的義務;第二義務對應派生權利而發生,即由於侵害他人權利而發生的義務(見權利)。
道德名詞
個人對他人、集體和社會應盡的道德責任。大致包括對他人和對社會兩大類:前者是對自己的家庭、親屬、朋友、同事等應盡的道德責任,後者是對祖國、民族、集體等應盡的道德責任。是人們基於對他人和社會利益的理解,在內心
信念的引導下自覺履行的責任。
馬克思主義倫理學認為,道德義務是從人們所處的
社會關係中產生的,不管個人是否意識到,客觀上必然會對他人、對社會負有一定的使命和職責。隨著社會關係的發展變化,道德義務的內容和範圍也在不斷變化和發展,因而它是具體的歷史的範疇。在階級社會中,道德義務本質上反映了各個階級的利益和要求。人們所處的社會關係的複雜性,決定了道德義務的多樣性,道德義務與
政治義務、
法律義務不僅在內容上不同,而且實現的形式也不相同。政治、法律義務主要依靠外在的強制力發生作用,拒絕盡這種義務,會受到相應的紀律或法律的追究。道德義務雖然也受外在的社會輿論的約束,但主要靠人們內心自覺的信念。
無產階級的道德義務,是根據
共產主義道德原則和規範提出來的,它反映了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無產階級的道德義務要求把履行對階級、民族、國家的義務放在首位。對於共產主義者來說,道德義務不只是外在的要求和
職責,更重要的是為共產主義事業而鬥爭的內心需要和高度自覺。
自覺履行道德義務是一個人品格和素質的體現,也是人類的自然義務。自覺履行道德義務有助於社會主義
精神文明建設,在建設
和諧社會的今天,有利於實現以德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