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義務

注意義務是醫療過程中的一種法定義務,是確保醫療行為合法性的重要依據之一。包括一般注意義務和特殊注意義務。一般注意義務,也稱善意注意義務或保護義務,指醫務人員在醫療服務過程中對患者生命與健康利益的高度責任心,對患者人格的尊重,對醫療服務工作的敬業、忠誠和技能追求上的精益求精。特殊注意義務,指在具體的醫療服務過程中,醫務人員對醫療行為所具有的危險性加以注意的具體要求。醫務人員對於患者具有提供醫療服務的義務,並且對於患者所發生的疾病以及疾病、治療所引起生命健康上的危險性,具有預見和防止的義務,也即高度危險注意的義務。

注意義務的主要內容包括:①醫務人員的醫療行為須以救死扶傷為目的;②醫方應當按照約定的內容,提供服務,保證服務質量;③主治醫師在醫療行為實施之前,有極盡說明的義務;④醫師應當根據患者的病情實施治療方案,並應徵得患方的意見。但是患者處於生命垂危、昏迷不醒.且家屬或其代理人不在的情況下,醫師在無患者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情況下,亦得進行必要的搶救行為;⑤醫務人員在診療護理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醫療操作規範進行,避免醫療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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