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通知

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於。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報名條件,報名辦法,有關事項,

報名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具有本市正式戶口(外地轉京戶口限2009年12月7日前在京落戶者)。
在中國定居的外國僑民,具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身體健康,可以報名。報名時須持有北京市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因升學原因將戶口遷入我市集體戶口的學生,除下列情況可在限定範圍內報名外,其他情況不得報名:
(1)體育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體育類單獨招生,不能參加其他類型的考試和招生。
(2)藝術類中專校的集體戶口的應屆畢業生,只能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招生考試。

報名辦法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報名資格確認兩個階段。
考生報名實行網上報名方式,即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填寫報名信息,同時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並按規定程式到指定地點確認報名資格。不具備網上報名條件的考生可採取在報名資格確認地點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
報名時間:網上填寫報名信息及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的時間為2009年12月1日8時至7日18時,成功進行網上支付相關報名考試費後網上報名流程完成,報名資格確認及現場辦理報名手續的時間由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在12月22日前自行安排。
報名資格確認地點:應屆畢業生到本學校所在區(縣)高招辦指定的地點,具體地點由本學校通知;社會青年原則上在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在職職工在本單位所在地的區(縣)高招辦。
報名資格確認手續: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社會青年及在職職工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和支付報名考試費後須持戶口簿(在職職工還須持本單位介紹信),在規定時間內到規定地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
考生報名時應提供真實準確的信息,考生報名所需用的照片,在報名資格確認時攝像採集。

有關事項

1、報考考試類型分全國統一招生考試(以下簡稱“統考”)和高職單獨招生考試(以下簡稱“單考”)兩種(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單考單招)。
統考分文史類和理工類兩種科類,考試科目分別為:
文史類考生,考語文、數學(文)、外語、文科綜合;
理工類考生,考語文、數學(理)、外語、理科綜合。
單考考試科目的設定採取“3+X”的模式。“3”指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公共文化課;“X”指招生學校根據不同專業要求設定的綜合專業課一科,或者專業基礎課、職業技能課兩科,考試內容和考試方法由招生學校自主確定,並根據專業特點及培養要求組織命題、考試和評卷。
2、統考和單考的外語考試分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六個語種,由考生任選一種。參加統考的考生均應進行外語聽力測試,測試成績計入總分。
3、2010年美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將於1月進行,凡報考普通高校藝術類美術專業的統考考生和單考考生均須參加美術統考,在網上報名時應選擇“參加美術統考”。
4、2010年外語口試將於4月份進行,擬報考要求外語口試專業志願的統考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選擇“參加外語口試”。
5、2010年統考專科(高職)層次將實行高會統招方式,統考考生參加高會統招必須具備相應的高中會考成績。
高會統招按照統考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劃定分數線和投檔,只參加高會統招的考生可在網上報名時選擇“只參加語文、數學、外語三個科目的考試”。
6、考生網上報名時須自行設定系統密碼,此密碼將作為填報志願的初始密碼,考生須牢記密碼並嚴禁向他人泄漏。
7、考生報考時須簽訂《考生誠信高考承諾書》。
8、考生的報考考試類型、科類、姓名、身份證號、民族等信息在報名確認之後不再改動。
9、報考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單獨招生、高水平運動員單獨招生、北京市高職自主招生等各類單獨招生的考生必須參加報名。
10、考生體檢工作原則上安排在2010年3月1日至20日進行,考生參加體檢的具體時間由報名單位通知。
11、統考考生第一次填報志願及單考考生填報志願時間為2010年5月12日至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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