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重慶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現將我市201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做好重慶市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 文號:渝招辦發〔2009〕121 號 號
  • 發布單位:渝招辦
  • 發布時間:2009年11月19日
通知發布,報考條件,報名辦法,報名編排,信息上報,工作紀律,

通知發布

渝招辦發〔2009〕121 號 號
各區縣(自治縣)招辦:

報考條件

(一)符合下列條件人員可以報考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健康;
4.符合《重慶市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生戶籍、學籍審查規定》。
(二)下列人員不予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以下簡稱全國統考)的應屆畢業生;
4.在上一年度參加全國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報名辦法

考生在區縣(自治縣)招辦設定的報名點,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報名時必須交驗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材料,填寫《重慶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信息卡》(以下簡稱《信息卡》)和《重慶市高考學生綜合信息表》、參加電子攝像、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並按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09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
2.報名地點:在校生在就讀學校所在區縣(自治縣)招生委員會設定的報名點報名,其他考生在戶口所在區縣(自治縣)招生委員會設定的報名點報名。
3.藝術類專業考試報名
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確定填報藝術類別。還須參加藝術專業考試報名,專業考試報名的時間、地點見《重慶市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報名安排表》(附屬檔案1)。藝術類考生必須按時持區縣(自治縣)招辦印製的《藝術院校招生專業考試報考證》到相應的專業考點報名,否則不能參加專業考試。
4.體育類專業考試
體育類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報名。專業考試的時間為3月17報到,18日-21日考試。專業考試地點為西南大學。
(二)報名需交驗的材料
1.驗核《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或《同等學力證明》,應屆畢業生由畢業學校負責審查是否當年畢業)原件,交《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複印件。沒有身份證號的或不符合落戶要求的不予報名。
2.在我市戶籍或學籍不足三年,但滿足重慶市招委、市教委、市公安局《關於重慶市全國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考人員戶籍、學籍資格審查的通知》(渝招委發﹝2006﹞33號)中所列條件,允許報考的考生需交驗相關的證明材料。
(三)填寫報名信息卡
考生報名時必須如實填寫《信息卡》,認真校對區縣(自治縣)招辦列印的《信息校對卡》所有內容,特別是身份證號、姓名、高中畢業會考號等信息要確保準確,並簽名確認。
考生報考信息是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和高校錄取後入學報到、電子註冊、學籍管理、學歷證書頒發的重要依據。考生的報考信息缺失、錯漏將造成考生錄取後無法在教育部備案,畢業時無法獲得畢業證書等後果。考生應對本人填塗的《信息卡》內容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四)報名需繳納的費用
考生參加普通高考報名時須按重慶市財政、物價部門規定繳納報名考試費。藝術、體育類考生還須另繳納專業考試費。
(五)填寫綜合信息表
各區縣(自治縣)招辦、中學組織考生按照要求認真填寫《重慶市考生綜合信息表》,交市招辦進行圖像掃描形成電子檔案後返回各區縣(自治縣)招辦,裝入考生紙質檔案。
(六)電子攝像
考生報名後還需參加電子攝像。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按區縣(自治縣)招辦的規定執行。
(七)各類單獨招生考試和保送生報名
不參加全國統考,只參加各類單獨招生考試(如保送生、預科直升生、外語非通用語種單招、體育單招、殘疾考生單招、中職直升生、中職自主招生、二學位考生、高職單獨招生等)的考生都必須參加高考報名和體檢。
(八)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為了加強對考生的高考誠信教育,教育部建立了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資料庫,為高校、招生單位和將來的用人單位提供誠信信息查詢。因此,考生報名時必須認真閱讀《考生誠信承諾書》的所有條款、《考生必讀》、《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8號)和《重慶市國家教育考試條例》的有關內容,並由本人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報名編排

考生報名號的編排辦法是按各區縣(自治縣)考生的報考科類進行編排,分科類形成考生流水號。編排時又以各報名點同類考生相對集中的辦法給定流水號段,使每個考生的報名號唯一。
各區縣(自治縣)代碼、考試類別代碼和各類別流水號的起號見《重慶市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報名號編排一覽表》(附屬檔案2)。各區縣(自治縣)招辦嚴格按照此表代碼編排考生報名號。
四、報名工作的組織管理
我市2010年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實行在市招辦統一領導下,由各區縣(自治縣)招辦組織實施,各報名點具體落實的管理模式。一級管一級,各負其職,共同完成報名工作任務。
區縣(自治縣)招辦根據市招辦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本區縣(自治縣)的實施方案,通過學校廣播、宣傳欄、校園網和年級大會、班會、家長會等形式,向廣大考生及家長廣泛宣傳報考條件、報名辦法、招生政策等,指導每個考生仔細閱讀《考生必讀》的有關內容。讓廣大考生及家長深入了解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規定和辦法,積極動員符合報考條件的學生踴躍報考。
具體工作如下:
(一)制定實施方案
根據市招辦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結合本區縣(自治縣)實際,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實施方案,其內容包括組織領導、人員分工、業務培訓、政策宣傳、工作要求、紀律教育等。要特別突出招生政策宣傳,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廣播、網路等媒體加大面向社會的宣傳力度,凸現“陽光招生”,營造“公平公正,為國選才”的招生工作環境。
(二)培訓工作人員
各區縣(自治縣)招辦要加強對報名點工作人員的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要落實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將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要教育工作人員嚴格執行招生政策,認真審查考生報名資格,熟悉報名軟體的使用,確保報名信息採集準確無誤。
(三)資格審查
報名點工作人員必須按照《重慶市全國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考生戶籍、學籍審查規定》(渝招委發[2006]33號)、《關於加強2010年普通高校報名資格審查的通知》(渝招委發[2009] 號)和本通知的要求嚴格審查考生報名資格,驗證和收齊每個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要特別防止“高考移民”,對於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得接納報名。
(四)報名信息採集、確認
1.客觀信息採集。各區縣(自治縣)考生客觀信息採集修正後,必須進行政策性、科學性的分析和校驗,充分檢驗所採集信息的正確性。在此基礎上列印《信息校對卡》,分別發到各報名點交考生本人核准,並簽名確認。對有誤的信息進行再次修正,其《信息校對卡》按報名號順序整理好,建檔時裝入考生紙質檔案。考生的報名信息必須要進行學校和區縣(自治縣)招辦兩級公示
2.《重慶市高考學生綜合信息表》採集。區縣(自治縣)招辦將《重慶市高考學生綜合信息表》收集整理,交市招辦進行圖像掃描形成電子檔案後,將其返回區縣(自治縣)裝入考生紙質檔案。
3.考生照片採集。在市招辦安排的時間內組織採集考生照片,採用藍色背景一寸齊胸免冠像。採集結束後必須返回各報名點進行校對,做到一一對應,準確無誤。
(五)報名資格複審
各區縣(自治縣)招辦在考生客觀信息採集、核對完成上報後,市招辦將會同市公安局、市教委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複審,通過身份證號對考生姓名、民族、戶籍所在地、遷入時間等信息的真實性進行覆核,通過高中畢業會考號對考生學籍年限情況進行審查,杜絕錯誤信息,嚴防弄虛作假,發現問題立即查處。
(六)考生體檢和照顧特徵信息採集與審定另文通知。

信息上報

為確保藝術專業考試順利進行,藝術考生的客觀信息、照片必須於2009年12月13日前上報。其它考生的客觀信息於2010年1月21日前,經學校和區縣(自治縣)招辦公示無誤後上傳。考生照片上報的截止時間為2010年3月3日。體檢信息上報截止時間為2010年5月20日。《重慶市高考學生綜合信息表》於2010年4月份自考返卷時交招考服務公司掃描。所有信息上報後未經市招辦批准,不得擅自改動。

工作紀律

各區縣(自治縣)招辦要積極與公安部門的協調,進一步加強對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資格審查,堅決打擊有組織的“高考移民”。要按有關檔案要求認真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做到誰審查誰負責,對報名工作中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法違紀行為嚴肅進行查處。考生弄虛作假騙取報名或照顧資格者,一律取消其報名資格,並記入考生誠信記錄。為考生辦理虛假檔案,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和責任人的責任。
附屬檔案:
1.重慶市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報名安排表
2.重慶市2010年普通高考考生報名號編排一覽表(略)
3.重慶市2010年普招報名特殊情況人員資格審查表(略)
4.重慶市2010年普招報名特殊情況人員匯總表(略)
二○○九年十一月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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