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0年對口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各招生學校:

根據《教育部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號)和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有關問題的通知》(湘教通〔2009〕505號)精神,為做好今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湖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0年對口招生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湖南省教育廳
  • 發布時間: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 地區:湖南省
一、招生層次與專業門類
1、對口招生分為本科、高職專科兩個層次,面向全省招生。
2、對口招生按專業門類分為19類,即師範類、種植類、養殖類、機電類、電子電工類、計算機套用類、建築類、旅遊類、醫衛類、財會類、商貿類、文秘類、英語類、服裝類、美術類、音樂類、服飾藝術與表演類、表演類、影視節目製作類。
二、招生對象及報名時間
1、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具備報名資格:
(1)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技工學校學制兩年以上(含兩年)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
2、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以在19個專業門類中任選一個專業門類報考。
3、考生憑本人身份證或戶籍證明、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憑資格審查表),在戶口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報名時需繳納報名考試費。考生報名基本信息全部通過網上採集。
4、報名時間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規定。
三、考試科目和辦法
1、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
2、考試實行“3+X”科目設定方案,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和專業綜合知識。
語文、數學、英語各科試卷滿分(原始分)120分(其中英語聽力成績計入總分,英語聽力測試內容、辦法與普通高考相同),專業綜合知識滿分(原始分)為390分,四科總分滿分為750分。
考試內容以省教育廳印發的《201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基本要求和考試大綱》(湘教發〔2010〕3號)為準。
3、報考英語類專業的考生須英語口試合格。
四、志願填報
1、考生依據省教育考試院匯總公布的對口招生計畫填報志願。考生只能在自己報考的專業門類中選擇學校和專業。
2、本科、高職專科志願分別填在本科二批和高職專科批志願欄內。
3、填報志願時間、方式與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願相同。
五、錄取
1、對口招生工作應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2、根據招生計畫和考生成績,按層次分專業門類全省統一確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招生學校應嚴格按類別錄取,不得跨類招生。
3、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並獲得一等獎者,可免試推薦到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本科院校的相應本科專業學習;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並獲得一、二、三等獎者,可免試推薦到具有對口招生任務的高等職業學校相應專業學習。
4、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教育部組織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並獲一、二、三等獎者,以及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並獲一等獎者,可增加20分投檔;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全省職業院校技能競賽並獲得二、三等獎者,分別可增加15分、10分投檔。
5、中等職業教育應屆畢業生享受優惠加分(降分)的辦法,比照《湖南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湘教發〔2010〕 17號)有關政策執行。
湖南省教育廳
二O一O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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