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和《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規定》(甘招委發[2008]40號,以下簡稱《報名工作規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關於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 地點:甘肅省
  • 編號:甘招委發[2009]30號
  • 時間: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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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招委發[2009]30號
各市(州)、東風場區、甘肅礦區、長慶局招生委員會:
為做好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工作,根據國家教育部有關規定和《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規定》(甘招委發[2008]40號,以下簡稱《報名工作規定》)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現將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2010年1月2日至10日,其中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於2009年12月10日至16日參加普通高校招生文化課報名工作。
報名地點:考生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區)招辦或縣(區)招辦指定地點報名。
二、報名條件、程式及要求
(一)報名條件
凡參加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報名的考生須符合《報名工作規定》中的有關報名條件。
(二)報名程式
1、應屆生由畢業學校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區)招辦集體報名;省內“三校生”和省教育廳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應屆畢業生,在學校所在地的縣(區)招辦集體報名;往屆生、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和現役軍人等到戶籍所在地的縣(區)招辦報名。
2、報名時,考生須填寫《2010年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詳見附表)、《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學籍審查登記表》(詳見《報名工作規定》附屬檔案2)、《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戶籍、民族成份審查登記表》(詳見《報名工作規定》附屬檔案3),經相關部門審查確認後交戶籍所在縣(區)招辦。
3、考生在選擇考試科目及報考科類時,須按《報名工作規定》的要求正確填寫。
4、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可兼報除提前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高校的非藝術類專業。
5、借考考生按照《報名工作規定》的程式進行報名。
(三)報名要求
1、考生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件。未辦理二代身份證的考生須提前到當地公安部門申請辦理。報名期間確實無法及時辦理正式身份證的考生,可到戶籍所在派出所辦理帶數碼列印照片的戶籍證明參加報名,正式考試時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台灣籍考生、外國僑民等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考生,應使用公安部門核准的有效證件。
2、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具有我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簽發的畢(結、肆)業證。
3、考生報名時必須參加縣(區)招辦安排的數碼照相。藝術類考生報名時,縣(區)招辦要完成數碼照相圖像採集、藝術類專業准考證製作及發放工作。
4、各市(州)招辦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報名工作進行具體安排,但逾期一律不予補報。
三、報名信息的採集與管理
1、考生圖像信息採集。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採用數碼照相的方式採集考生的圖像信息,所採集信息將作為考試過程中考生身份確認、招生院校新生入校複查的重要依據。藝術類考生的圖像信息採集工作務於2009年12月16日前完成;非藝術類考生的圖像信息採集工作務於2010年3月底前結束。圖像信息採集的時間、工作人員培訓等事宜,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2、嚴格履行考生信息確認制度。各地要嚴格履行“錄入、列印、校對、簽字、確認、存檔”的信息採集工作程式,採集工作完成後,列印考生照片等相關信息,由考生本人校對並簽字確認。考生身份證號、姓名、性別、民族等信息是考生考試、錄取後學籍電子註冊的重要數據,須保證準確無誤。
3、各地招辦要進一步強化信息安全意識,完善管理辦法,規範操作程式,加強數據的備份和管理。原始數據一式兩份,過程數據隨時備份,由專人保管。上報數據必須經主要負責人簽發。考生信息、相關統計數據及採集軟體,僅限招生考試工作使用,未經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對外傳播。
4、要加強對考生個人信息資料的保護和管理,對考生聯繫電話、家庭住址等報名信息及相關資料,市(州)、縣(區)招辦和各有關中學要嚴密管理和保護,防止被從事招生詐欺的不法份子所利用。
5、縣(區)招辦要加強計算機信息錄入員、數碼照相工作人員的崗前培訓,督促考生在確認信息時認真檢查,並反覆核對各類錄入信息,切實提高今年的信息採集質量。
6、報名信息上報時間
(1)2009年12月20日前各市(州)招生辦公室上報藝術類考生報名資料庫(含考生照片庫)。
(2)2010年3月20日前各市(州)招生辦公室上報所有考生報名資料庫。
(3)2010年4月10日前各市(州)招生辦公室上報所有考生影像(照片)資料庫。
四、報名費用
根據原省物價局核定的高考報名收費標準,參加國家命題的“3+X”科目考試(含民族試卷)的考生,每生須交納報名考試費100元,電子檔案製作費30元;參加外語聽力考試的考生,還須交納外語聽力考試費20元。參加本省單獨命題考試的“三校生”,每生須交納報名考試費60元,電子檔案製作費30元。
五、報名資格審查及責任追究
1、要嚴格按照我省五部門聯合下發的《報名工作規定》,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堅決執行“誰主管、誰審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制度,將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的責任明確到崗,落實到人。
2、對於未能及時提供報名所需相關證明材料的考生,縣(區)招辦應根據實際情況讓考生先報名,再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以免錯過報名時限;對於審查過程中不能確定考生資格的,縣(區)招辦可要求考生進一步提供規定以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確保報名資格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3、各縣(區)招辦和中學在報名期間應設立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接受社會監督,並指定專人負責及時處理。
六、嚴密工作程式,加大宣傳培訓力度,確保高考報名任務按時完成
1、各級招辦和中學要嚴格按照國家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規定,結合各自實際,認真制定報名工作細則和信息採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工作進度,確保各項任務按時完成。
2、各級招辦要加大報名政策宣傳和報名方法的培訓力度,指導考生認真填寫報名登記表、學籍審查登記表和戶籍民族審查登記表,確保填寫內容準確真實。同時,要充分利用報名期間考生相對集中的有利時機,採取多種方式,加強對考生考試紀律和誠信教育,讓每個考生了解違規處理規定和報名資格弄虛作假的危害性,自覺遵規守紀。
附:《甘肅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報名登記表》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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