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檔案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考試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
  • 地點:廣東省
  • 範圍:體育招生
  • 性質:通知
檔案發布,檔案內容,

檔案發布

根據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檔案和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印發〈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改革調整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考試的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檔案內容

一、加強領導,考試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
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的術科考試工作,要按照有利於促進中學素質教育,有利於高校選拔人才,有利於維護高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的要求,進一步實現考試管理科學化和規範化,促進高考的公平、公正。2010年我省體育術科考試實行集中考點,分項目分批考試。各級招生部門和考點必須高度重視,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做好宣傳,精心組織體育專業術科考試;做到考試組織嚴密,考場秩序良好,場地器材符合規定標準,評定成績公正、準確。要採取有效措施,切實加強對考試工作人員、考生的法紀教育,堅決杜絕舞弊案件的發生,保證體育專業術科考試和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確保學校體育專業錄取新生的質量。
二、報考辦法及考試要求
1、運動訓練專業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根據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要求,運動訓練專業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提前招生。文化課由國家統一命題,學校單獨企業文化課和術科的考試。考試與評卷工作結束後,學校應將所有考生的文化課和術科的考試成績報省招生辦公室,並按考生來源地抄送有關市招生辦公室。報考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且選報理科綜合的考生,可以兼報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及對應科類的普通專業;但兼報體育教育、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省的體育術科統一考試和全國普通高考的文化課統考;兼報對應科類的普通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全國的普通高考。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報考對象必須具有二級運動員或二級武士(含)以上資格,高中畢業或相當於高中畢業。已在高校就讀的在校生一律不準報考。報考運動訓練專業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考生需由戶口所在地招生辦統一編排高考考生號,並與普通高考考生同時辦理報考手續。
2、體育教育專業和社會體育專業
報考體育教育專業和社會體育專業的考生,必須先參加體育專業術科統一考試,然後再參加全國的普通高考(體育類考生只能選報理科數學和理科綜合,不得選報文科數學和文科綜合);報考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考生可兼報普通高考對應科類的普通專業。報考體育教育專業或體育其他專業考生的文化課考試的方法按省招生辦公室有關要求辦理。填報志願時間與辦法和普通高考其他專業考生相同。
三、體育和社會體育專業術科考試項目及測試和計分辦法
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術科的測試和計分按《廣東省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體育術科考試大綱》進行。
1.體育術科考試由基本素質和專項基礎兩個部分組成。賦分比例如下:
基本素質 75%
專項基礎 25%
其中:(1)基本素質考試(225分),包括100米跑(75分)、立定三級跳(75分)和原地擲實心球(75分)三項,考生必須參加這三項內容的考試。
(2)專項基礎考試(75分),包括足球運球繞桿射門、籃球運球繞桿定點投籃、排球隔網定向墊球、桌球左推右攻(發球機發球)和100米游泳(分蛙、蝶、仰、自由式4種泳式)共五項,考生按規定任選其中一項進行考試。
2.體育術科考試採取現場測試的形式進行,滿分為300分,基本素質和專項基礎中每個項目滿分均為75分。
3.體育術科成績計算辦法:
體育術科考試總分=基本素質得分+專項基礎得分
四、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考生報名時間與地點
普通高考體育類考生統一報名時間為2009年12月15日-26日,各市考生具體報名時間由各市招生辦統一安排。報名方式與文科類、理科類、高職類考生一樣。
五、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術科考試考點設定與組織安排
(一) 考點設定
2010年我省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術科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集中考點分批考試。考點設在廣州體育學院。聯繫單位:廣州體育學院學生處,地址:廣州大道中1268號;郵編:510075;聯繫電話略。
(二) 考試時間安排
1、考試的批次安排
全省體育術科統考時間安排在2010年3月1日至3月12日進行。
今年將實行全省考生按報考項目隨機編排考試時間的新措施,考生的具體考試時間,將另文通知。
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持身份證及准考證到考點報到和檢錄,未按時報到並檢錄的考生禁止參加術科統一考試。
參加體育術科考試的考生,由所在市、縣(區)招生辦公室進行考前安全教育和考試紀律教育,確保應試考生的安全,防範意外事故的發生。考生必須在考生所在地保險公司辦理考試期間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含往返交通),以保證考生旅途和考試期間絕對安全。
2、考試領導小組的建立和職責
體育術科考試考點要成立考試領導小組,由省招生辦公室、考點所在單位領導和主考組成,負責體育術科考試的組織領導工作。省招生辦公室負責巨觀政策和成績的錄入等工作,考點負責考試的組織實施。考點要嚴格執行體育術科考試細則和評分標準,組織好體育術科考試。
3、嚴格挑選和培訓主考、監考人員
考點和各有關院校要積極推薦、嚴格挑選思想品德好、本專業學術水平較高、本年度無直系親屬報考體育專業的教師作為主考、監考人員。同時,要組織他們認真學習各項目的考試辦法與評分標準,使他們熟悉業務,增強責任感。主考、監考人員要嚴肅認真、秉公執考。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冒名替考、塗改偽造成績等舞弊行為。凡是違反考試紀律的人員,將按教育部《國家教育統一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有關法規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將有關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考場管理
考試場地按考試項目實行分片和封閉式管理,考生憑計算機自動生成的考試序號,由檢錄人員按省教育考試院統一列印的考生高考相片,嚴格檢查身份後,方可進入考場參加考試。凡因考生錯過考試時間的,一律不予以補考。考試時,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規則,不能穿著帶有地區名稱等明顯標記的服裝,並進行服用興奮劑的抽檢等等。
(三)成績管理
為了規範招生考試管理工作,體育專業術科考試成績將採用計算機進行處理,考試成績回收後,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有關人員統一錄入處理,並將列印出來的成績分市匯總,再下發到考生所在市招生辦公室,通知考生。
六、錄取
1、體育教育和社會體育專業
各有關招生院校應按規定時間向省招生辦公室上報招生生源計畫,由省招生辦公室匯總後向社會公布。
根據省招生委員會確定的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分數線和投檔原則,省招生辦公室將按考生志願順序,提供檔案給招生院校錄取,錄取名單報省招生委員會審批。錄取批次原則上與普通專業相同。
2、運動訓練專業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運動訓練專業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的錄取辦法,由各招生院校根據國家教育部、體育總局的檔案精神自行確定。各市招生辦公室可協助有關招生院校做好宣傳、建檔、錄取的有關工作。各招生院校錄取新生要注意保證新生的文化水平,錄取名單與有關報考材料一起報省招生辦公室審核蓋章。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處理。錄取工作結束後,有關院校應將運動訓練專業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名單,抄送考生所在市、縣(區)招生辦公室。
各招生院校體育專業都要嚴格按照國家計畫進行錄取。嚴禁以運動訓練專業名義錄取學生,入學後轉其他專業學習的做法。
七、體檢要求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規定,身體條件不符合報考體育類專業要求以及心臟及腦部有既往病史的考生,不得報考體育類專業。考生在參加體育術科考試前必須持縣二級甲等醫院心電圖及腦電圖檢測結果(有效檢測時間為2009年12月1日後)前往考點報到。運動訓練專業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的新生,裸眼視力任何一眼不得低於4.8;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到體育教育、運動訓練、運動人體科學、民族傳統體育專業。
除有上述要求外,高等學校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可根據專業性質、特點,提出學習本專業對身體素質、生理條件的要求,並在招生章程及專業目錄中明確刊登,並向考生做好諮詢解釋工作。
體育考生在入學後,各高校要進行身體條件複查。如發現弄虛作假,除了對弄虛作假的考生進行處理外,還要對體檢單位進行通報批評,並視其情節輕重,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各市招生辦要加大力度,切實抓好體檢工作。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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