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10年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招生監督工作有關問題通知

豫招普[2009]40號各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各有關高等學校,為做好2010年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以下簡稱體育單招),現將我省體育單招監督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河南省2010年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招生監督工作有關問題通知
  • 檔案號:豫招普[2009]40號
  • 對象:各省轄市、重點擴權縣
  • 類型:通知檔案
  • 相關單位:有關高等學校
實施意見,監督處罰,聯繫方式,

實施意見

一、招生院校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辦人民滿意的招生為宗旨,繼續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進一步強化招生各環節的管理,提高服務質量,確保體育單招工作公平、公正。
二、招生院校要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製定招生簡章。其內容必須真實、準確、表述規範。招生簡章向社會公布後,不得擅自更改。
凡在我省投放體育單招計畫的院校,請於2010年4月10日前,將已向社會公布的招生簡章、體育單招負責人、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包括辦公電話、傳真、手機號碼等)通過電子郵件(略)報送我辦備案,以便與招生學校加強聯繫,共同做好體育單招工作。逾期未報者,則視為不在我省招生。
三、報考體育單招的考生必須參加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報名,方能到招生院校辦理體育單招的報名、考試等手續。
(一)報名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國家二級運動員或二級武士技術等級資格;身體健康;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一級運動員(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的,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
(二)符合條件的考生應到戶口所在縣(區、市)招辦報名。其考試類型代碼統一為“7”(運動訓練、民族體育),考試科類代碼統一為“9”(單獨考試)。
(三)體育單招考生報名的時間為2010年1月5日-20日,報名辦法、信息採集與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相同。報名時不審查體育的有關證件。兼報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須再參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報名。
(四)體育單招考生報名時,只繳報名信息採集費,不繳納考試費。
(五)省轄市招辦、重點擴權縣(市)招辦負責列印《2010年體育單招考生報名信息確認單》(以下稱《確認單》),信息確認單內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號、考生照片、身份證號和圖像等信息。
(六)報考體育單招的考生於2010年3月4日-5日到報名所在省轄市、重點擴權縣(市)招辦領取《確認單》。考生憑《確認單》到報考學校辦理報名和考試有關手續。
四、招生院校負責體育單招考生的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
招生院校憑考生《確認單》辦理報名、考試等手續。不得受理無《確認單》的考生報名。院校要認真核對考生本人報考信息和考生《確認單》上的信息是否一致,確保準確無誤。
考生未參加我省的普通高校體育單招報名,則無法辦理錄取備案手續。凡受理無《確認單》考生報名或與《確認單》信息不一致,導致考生不能正常錄取備案,由此產生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五、各院校體育單招的文化考試、專項測試應嚴格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的規定進行。切實加強考風考紀和考試安全管理,重點防範和嚴肅查處替考、利用現代通訊工具作弊等各種違紀舞弊行為。
六、我省招生院校應將體育單招的文化考試和專項測試時間安排、考點、考場設定情況,閱卷的地點及組織管理辦法於2010年4月30日前報送我辦,我辦將對省屬院校的考試、閱卷等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七、體育單招錄取備案工作通過《河南省普通高校體育單獨招生網》進行,我辦將於2010年5月20日前將錄取備案的上傳網址、登錄的用戶名和密碼等信息傳真給各有關招生院校。
招生院校務於2010年6月7日—6月11日前,按教育部有關要求將擬錄取備案考生的成績庫、擬錄取考生信息庫通過《河南省普通高校體育單獨招生網》報至我辦。同時學校以檔案形式將錄取規則、文化考試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用特快專遞寄送我辦備案。
八、招生院校網上報送擬錄取備案的考生信息,經我辦審核無誤後,我辦統一列印錄取新生名冊(含免試錄取新生名冊,一式四份)加蓋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專用章後以特快專遞寄回招生院校(兩份)。
九、同時參加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如已被招生院校運動訓練或民族傳統體育專業錄取,則不再參加其他普通高等學校的錄取。

監督處罰

體育單招錄取備案的新生名單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發現不符合條件者,取消其錄取資格。嚴重作弊者,按教育部年度招生規定處理,所造成的遺留問題由招生院校負責。

聯繫方式

我辦體育單招工作聯繫方式: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熊耳河路1號,郵編:450046。
聯繫人:(略)
聯繫電話(傳真):(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