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規定

根據教育部和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和體育類專業招生特點,制定北京市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招生規定
  • 地點:北京
  • 時間:2010年
  • 類型:通知
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報名及填報志願,考試,文化考試,體育專業考試,面試,錄取,關於單獨招生,

招生對象和報考條件

符合2010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身體健康,熱愛體育事業,有一定的體育運動基礎。男生身高不得低於1.70米,女生身高不得低於1.60米,任何一眼裸眼視力不得低於4.7,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未婚。
教練員、體育教師、優秀運動員(指市級以上優秀運動隊的隊員)可放寬到28周歲(一九八二年九月一日以後出生),婚否不限。

報名及填報志願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休閒體育專業的考生須按規定時間和辦法參加全國統一高考的報名及填報志願。在高考報名資格確認後,應向報名單位申請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休閒體育專業。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列印《體育專業招生考試准考證》並發給考生,考生持准考證按規定時間到規定地點參加體育專業考試。各區縣高校招生辦公室於3月10日前將體育專業考生數據傳報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校招生辦公室。

考試

文化考試

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休閒體育、運動人體科學(體育保健康複方向)、公共事業管理(體育管理方向)、新聞學(體育新聞方向)等專業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體育專業考試

凡報考體育教育、社會體育、休閒體育專業的考生,均須參加體育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專業考試”),專業考試的具體工作要求按《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體育專業考試工作細則》(見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執行。
1、考試項目:包括身體素質及專項技術兩大項。
身體素質考試項目為:
(1)100米跑;
(2)繞桿跑;
(4)原地推鉛球(男5Kg,女4Kg )
專項技術考試項目為:
田徑、籃球、排球、足球(男)、體操、藝術體操(女)、武術、游泳、桌球。考生可按本人專長從中任選一項進行考試。
參加田徑專項技術考試的考生在下列單項中選擇一項進行測試:200米跑、4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欄(男:欄高1.00米、欄距8.90米)、100米欄(女:欄高0.84米、欄距8.50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男)、鉛球(男:7.26Kg、女:4Kg)、鐵餅(男:2Kg、女:1Kg)、標槍(男:800g、女:600g)、撐桿跳高(男)。
2、計分辦法
專業考試成績的評定,按照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執行。身體素質成績占60%,專項技術成績占40%。
3、考試地點與時間
專業考試地點:首都體育學院
專業考試時間:4月10日進行,考生須按體育准考證標註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

面試

凡報考體育專業考生均須面試。面試內容:身高、視力、儀表(五官、體形)、協調性、柔韌性;面試時間:體育專業考試當天。
報考運動人體科學(體育保健康複方向)、公共事業管理(體育管理方向)、新聞學(體育新聞方向)專業的考生均不參加體育專業考試和面試,但須具備一定的體育運動基礎。

錄取

高等學校體育專業參加提前錄取。
錄取新生要堅持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在突出體育專業特點的同時,還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現和文化課成績,又要反映體育專業的特點。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休閒體育專業錄取新生的文化課最低控制分數線按招生計畫數1:1.3的原則,由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按文、理科分別劃定。運動人體科學(體育保健康複方向)、公共事業管理(體育管理方向)、新聞學(體育新聞方向)等專業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與相關學校所在批次錄取的理工類或文史類相同。
招生學校在控制分數線以上確定調閱考生檔案比例,根據考生的文化考試成績和體育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遺留問題由學校負責處理。
對於其他各種照顧對象的錄取按照《北京市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規定》執行。

關於單獨招生

根據教育部學生司、國家體育總局科教司《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管理辦法》(教學司[2009]36號)的通知精神,運動訓練專業、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實行單獨招生。
凡報考單獨招生專業的考生必須具備二級運動員(含)或二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具有高中畢業文化程度或同等學力、年齡不超過22周歲。一級運動員(含)或一級武士(含)以上技術等級資格,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者,可以報考北京體育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央民族大學、首都體育學院等運動訓練和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具有北京戶口的考生必須參加北京教育考試院高招辦統一組織的高考報名。按各招生院校規定要求辦理報名手續,報名開始時間由招生院校自行確定。文化課考試由國家體育總局組織,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政治、英語。考試時間為5月8、9日。體育考試由招生學校自行組織,考試時間詳見准考證,錄取及有關事宜按國家體育總局體科司《2010年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民族傳統體育專業招生工作的通知》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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