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
- 外文名:Beijing Municipal People's police patrol regulations
- 頒布時間:1995年04月14日
- 實施時間:1995年05月01日
- 頒布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1995年4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北京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並於1995年5月1日起施行。(已失效)頒布單位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檔案內容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共...
《北京市人民警察巡察執法暫行規定》在1993.12.22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實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崇文區、海淀區試行人民警察巡察執法的決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崇文區、海淀區。第三條 市公安局崇文分局、海淀分局內分別設立人民警察...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003年7月1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3年7月18日 北京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決定廢止《北京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崇文區、海淀區試行人民警察巡察執法的決定 頒布時間 1993年09月17日 實施時間 1993年09月17日 頒布單位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 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市人民政府《關於在本市部分地區試行人民警...
50、北京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 1995年4月14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關於修改的決定》修正 51、北京市禁止賭博條例 1990年9月8日北京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人民警察執行巡察任務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條例具體套用的問題,由昆明市公安局負責解釋。第二十九條 本條例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修改意見說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員:省人大常委會本次會議對《昆明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巡察條例》進行了認真...
條例全文 【發布單位】80504 【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6-06-01 【生效日期】1996-09-01 【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呼和浩特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職責 第三章 對違法行為的處罰 第四章 處罰程式 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
第八條 巡警在巡察中依法履行下列職責:(一)維護社會治安和公共秩序,接受報警,預防、制止、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二)收容流浪乞討、非法進入或者逾期滯留特區的人員,及時交有關部門遣離特區;(三)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在公共場所的肇事行為;(四)制止妨礙公共秩序的糾紛;(五)協助交通管理部門的人民警察...
為了維護城市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產安全,促進城市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本省設區的市實行人民警察巡察。其他有條件的市,實行人民警察巡察的,應當經當地人民政府同意,並報省公安機關批准。第三...
1997年12月,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對其進行了修改。條例的實施,對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加強治安防控工作,起到了積極的作用。2004年初,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對該條例的執行情況開始進行調查了解,收集掌握北京、昆明、無錫、青島等市人大常委會廢止人民警察巡察條例的情況。11月份,到哈爾濱、綏化市...
《徐州市人民警察巡察規定》在1995.06.12由徐州市人民政府頒布。頒布單位 徐州市人民政府。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城市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和市容環境整潔,保障公民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產不受侵犯,並為公民提供救助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城市...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執行巡察工作的人民警察(以下簡稱巡警)及其主管公安機關。第三條 巡察區域為市、州、縣(市)公安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的城鎮街路和公共廣場。第四條 公安機關是人民警察巡察工作的主管機關。人民警察的巡察工作接受同級公安機關的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巡警部門的指導。人民警察的巡察工作由市、州、...
對肇事、肇禍的精神病人、危及本人或者他人安全的醉酒人、流浪乞討或者露宿街頭的人,應當送交附近的公安派出所處理。第六條 執行巡察任務的人民警察(以下簡稱巡警)在執勤時,應當穿著警服,佩戴巡警標誌。第七條 巡警在執行本條例時,應當嚴格遵守法紀,秉公執法。徇私舞弊、索賄受賄、枉法裁決的,給予行政處分;構成...
《烏魯木齊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在1999.12.25由烏魯木齊市人大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保護公民合法權益,為公民提供救助服務,保障人民警察在巡邏執勤中依法行使職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
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複議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裁決;不服公安機關複議裁決的,可以在接到複議裁決之日起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第十八條 本條例自1995年11月1日起施行。無錫市人民政府1993年9月3日發布的《無錫市人民警察巡察暫行規定》同時廢止。
《哈爾濱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在1994.12.03由哈爾濱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和市容環境整潔,保障公民人身權利和公私合法財產不受侵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黑龍江省人民警察巡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市區人民警察巡察工作。第三條 執行巡察任務的人民警察(以下簡稱巡察),實行警區崗位責任制,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第四條 市公安局是本市巡警巡察工作的主管部門。第五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巡警巡察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配合巡警巡察工作,保障巡警交通、通訊和救助等...
1996年9月28日遼寧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6年1月13日遼寧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關於修改〈遼寧省人民警察巡察條例〉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遼寧省人民警察巡察條例》的決定 附:修...
第一條 為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和市容環境整潔,保障公民人身權利和公私合法財產不受侵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黑龍江省人民警察巡察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哈爾濱市城區開展巡察的區域。第三條 市...
《青島市人民警察巡察條例》是1993年11月18日山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批准的條例。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城市管理,維護社會秩序、公共安全和市容環境衛生,創造安全、文明、整潔、優美的環境,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在本市市南、市北、台東、...
《濟南市人民警察巡察暫行規定》在1994.06.23由濟南市人民政府頒布。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管理,保障人民警察在巡察執勤中依法履行職責,維護公共安全、社會治安秩序和市容環境衛生,為公民提供救助服務,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本市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和...